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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市各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编制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安监局 2018-01-12 10:04 阅读人数:1

市人民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2017928日全市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议精神,现将全市各行业(领域、专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编制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规定和《泉州市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泉安委〔201633),全市现有83个行业(领域、专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任务,应编制《实施细则》73个,分解由36个市直部门和单位负责编制。截至20171231日,已编制并上传至“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平台的《实施细则》59(详见附件) 

  ()全面完成编制《实施细则》及上传任务的单位 

  市经信委、教育局、民宗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公用事业局、交通委、林业局、水利局、卫计委、体育局、环保局、旅游局、粮食局、港口管理局、安监局、邮政管理局、烟草专卖局、供电公司、晋江机场、消防支队、交警支队、质量技术监督局、海事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等27个单位。 

  ()部分完成编制《实施细则》及上传任务的单位 

  农业局、商务局等2个单位。 

  ()未完成编制《实施细则》及上传任务的单位 

  市民政局、海洋与渔业局、文广新局、食药监局、气象局、联通公司、铁路公司等7个单位。 

  二、存在问题 

  全市各行业(领域、专业)《实施细则》编制工作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解决,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论证审核不到位。不少单位上传的《实施细则》未组织专家评估、论证、修改,前后自相矛盾、漏洞明显,有的未经领导审核把关,个别甚至将初稿上传凑数,被动应付、敷衍了事。二是安全风险评估方向有所偏差。有些单位对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了解不准确,将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相混淆,不是逐个风险点确定等级,而是简单化确定企业整体安全风险级别,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规范。三是安全风险等级划分不规范。有些单位上传的《实施细则》不按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的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等四个等级,划分安全生产风险级别,评估单元划分过大,物的危险因素、人的危险行为、管理的缺陷和环境的影响混为一谈。 

  三、工作要求 

  各行业(领域、专业)《实施细则》编制工作,是全面推进全市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重要基础工作。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持续完善各自主管行业(领域、专业)《实施细则》,确保全市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有效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组织本部门、本单位有关科室和业务人员,认真分析各自主管行业(领域、专业)《实施细则》编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收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事故案例等资料,深化学习研讨,深入系统总结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的经验做法,抓紧修改、完善本部门、本单位主管行业(领域、专业)《实施细则》。 

  ()深化论证审核。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专家组的作用,邀请高层次、高水平专家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吸收基层监管部门、企业单位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组织召开专门审核、论证会议,对制定的本行业(领域、专业)《实施细则》进一步综合论证、评估、修订、审核、完善和提升,切实提高其科学性、可操作性和适用性。 

  ()从严问责问效。各行业(领域、专业)《实施细则》编制工作将进一步纳入2018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20186月底前仍未编制出台《实施细则》并上传至“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系统平台的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将进一步严格落实“一票否决”,2018年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直接定为安全生产工作不合格单位。对不及时修订本部门、本单位主管行业(领域、专业)《实施细则》的,取消当年度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 

    

     

                  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10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QQ截图2018011209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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