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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和完善应急处置专家技术支撑制度的通知
来源:市安监局 2017-12-18 09:33 阅读人数:1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安监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1495号,以下简称《办法》)下发后,全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办法》实施三年多来,对规范我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和提升应急管理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目前各级各部门仍存在应急处置评估方法不够科学,专家支撑不够,程序不够规范,评估结论专业性不强,对于改进应急准备、完善应急响应机制的作用不明显等问题,个别地方还未按要求全面开展评估工作。为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和完善应急处置专家技术支撑制度,提出以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的重要性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总结和吸取应急处置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应急准备,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各级安监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的领导,发挥安办的作用,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深入学习领会《办法》精神,认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各项要求,确保应急处置评估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机制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成立或授权、委托成立的事故调查组,分级负责所调查事故的应急评估工作。市级人民政府成立的事故调查组,负责对较大事故的应急处置评估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成立的事故调查组,负责对一般事故的应急处置评估工作。事故调查组成立应急处置评估组,具体负责对事故单位和事发地人民政府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应急处置评估组要与调查组其他工作机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及时掌握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救援队伍和企业应急响应的基本情况。按照《办法》明确的内容,撰写应急处置评估报告提交事故调查组,并纳入事故调查的总体报告。各地每年要对开展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总结,注重收集典型处置评估案例,分析工作中存在问题,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并于每年115日前将上一年度本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总结报送市安监局应急救援中心。 

  三、健全完善应急处置专家技术支撑制度 

  各地要发挥安全生产专家在事故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从我市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中选派有相应专业技术和丰富应急管理经验的专家,参与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评审,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和事故应急处置及应急处置评估等工作。应急专家接到指令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及时分析事故的特征、影响程度、发展趋势,进行救援风险评估,从技术的角度向现场救援机构提出事故处置要点及防护措施等建议,协助开展应急处置评估,并对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评估的专业水平。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处置专家技术支撑保障工作细则,为应急专家参与应急处置和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泉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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