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一批50件均已办结)
来源:市环保局 2017-05-23 17:53 阅读人数:1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4127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省新镇丹青村5号,尤长景废塑料回收加工点排放恶臭气体,噪声扰民。 

 泉州

大气、噪声 

2017年5月15日,南安市环保局、省新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厂处于停产状态。反映问题无法核实。 

部分属实

(一)2015年5月,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厂未办理营业执照依法查处。
(二)2017年5月15日,南安市环保局、省新镇政府责令该厂不得恢复生产,待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并通过“三同时”竣工验收后方能投入生产。南安市环保局拟对该厂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行为立案查处,因该厂负责人外出,案件笔录暂时无法制作。
(三)南安市经信局、市环保局、省新镇政府将加强巡查监管,一旦发现该厂擅自投入生产,及时依法查处。

 

2

4142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眉山乡山后村大埕内周礼谦、周礼刃养猪场,猪粪直排、苍蝇满天飞、臭气熏天。 

泉州 

 大气

2017年5月11日、12日,南安市环保局、眉山乡政府联合现场检查。周礼刃养猪点生猪存栏量4头、周礼谦养猪点生猪存栏量9头,均属农村散养户,现场未发现废水外排,但存在一定异味。2017年5月15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眉山乡政府再次联合现场检查,2家养殖点均已自行完成清栏。 

不属实

南安市农业局、眉山乡政府加强日常巡查,防止该养殖点出现生猪复养行为。 

 

3

4146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仑苍镇高新村旁边高新工业园西区,统豪卫浴有限公司,无证经营,排放废气污水散发臭气,晚上噪音扰民,南安市环保局进行查处,查封该厂。该厂将机器移到安溪县玉田阀门工业区二期螺登卫浴旁边继续生产,污染环境。

泉州 

水、大气、噪声 

(一)关于“统豪卫浴有限公司,无证经营,排放废气污水散发臭气,晚上噪音扰民,南安市环保局进行查处,查封该厂”问题
2017年4月9日,南安市环保局已对福建统豪卫浴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市飞亚思水暖有限公司、肖过房水暖器材加工厂等3家企业下达责令停产通知书,并于2017年4月12日、4月28日两次会同仑苍镇政府、仑苍供电所等部门对3家企业进行停电。
2017年5月1日现场检查,3家企业均未生产。南安市环保局对福建统豪卫浴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未办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分别作出处罚决定,责令肖过房水暖器材加工厂停止生产并处罚款4.9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171号),责令福建泉州市飞亚思水暖有限公司停止生产并处罚款3.2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172号),责令福建统豪卫浴有限公司停止生产并处罚款12.3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173号)。南安市环保局、仑苍镇政府、仑苍供电所等部门对该区域电源再次进行强制停电停产,并查封该区域变电房、厂区大门,防止擅自恢复生产。
2017年5月9日,南安市环保局、仑苍镇政府现场检查,当事人厂区被查封的大门未发现封条有擅自拆除现象,封条上盖有“南安市环境保护局”公章;厂区内未发现有生产迹象;厂区内注塑机现场仍为14台,未发现注塑机有擅自搬迁迹象。
(二)关于“该厂将机器移到安溪县玉田阀门工业区二期螺登卫浴旁边继续生产,污染环境”问题
2017年5月10日,安溪县环保局、行政执法局、城厢镇人民政府现场检查,安溪县玉田阀门二期螺登卫浴旁边注塑加工点共7台注塑机,系业主王大伟于2017年3月购买,并非从福建统豪卫浴有限公司搬来。同年3月,王大伟向村民尤加兴租赁位于安溪县城厢镇玉田阀门二期的厂房,并安装设备。同年4月,正式投入生产,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该租赁厂房位于安溪县城厢镇玉田村(F15地块),在规划控制红线外,为2014年第七次省政府批复用地,不属于违章建设。
2017年5月12日,安溪县环保局对王大伟注塑加工点未经环评审批即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罚款1.1万元(安环罚告字〔2017〕11号),并下发责令停止生产决定书(安环改〔2017〕10号)。2017年5月13日、5月15日,安溪县环保局、行政执法局、城厢镇政府、玉田村委会对该加工点回访,该加工点已停止生产。 

部分属实

(一)南安市环保局、仑苍镇政府责令福建统豪卫浴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市飞亚思水暖有限公司、肖过房水暖器材加工厂等3家企业限期整改,通过审批并验收后方能投入生产,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二)安溪县环保局、城厢镇政府将加强巡查监管,防止王大伟注塑加工点擅自恢复生产。 

 

4

4147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安溪县城厢镇玉田村,福建省万家利洁具工贸有限公司24小时生产,噪声扰民,废水直排雨水沟,甲醛无组织排放,影响居民生活。 

泉州 

水、大气、噪声 

2017年5月13日、15、16日,安溪县环保局、城厢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
(一)关于“噪声扰民”问题
该公司噪声主要来源为塑料次品、边角料破碎过程产生的声音及冷却塔、试水(试压)机、一体化注塑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声音。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2017年5月13日(安环检〔2017〕监52号)、5月16日(安环检〔2017〕监58号)经安溪县环境监测站监测,该公司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未超标排放。
(二)关于“废水直排雨水沟”问题
根据该公司违规项目备案材料,该公司试水、试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注塑所需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该公司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现场检查未发现产生生产废水,雨水沟干净、清澈。
(三)关于“甲醛无组织排放,影响居民生活”问题
该公司主要原材料为PP塑料、ABS塑料、POM塑料和热转印膜。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未发现甲醛、废弃塑料及二氯甲烷等原料。该公司采用一体化注塑机进行注塑,形成塑料制品,其中部分水箱再采用热转印进行印花,经试水试压后形成产品,生产中存在废气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2017年2月28日(安环检〔2017〕监20号)、5月15日(安环检〔2017〕监54号)经安溪县环境监测站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未超标排放。

不属实 

安溪县环保局责令企业加强现场管理,并将持续强化巡查监管,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处理。

 

5

4149 

投诉人反映:晋江市磁灶镇上厝村张儒德养鸡场,晋江绿色保健蛋品有限公司,鸡粪露天堆放,靠近自来水厂,污染水源。周围臭气熏天,蚊蝇很多,影响邻村黄塘村小学学生身体健康。 

泉州 

水、大气 

2017年5月11日,针对该公司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行为,晋江市环保局对其立案处罚,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5千元(晋环罚告字〔2017〕第457号)。
(一) 关于“臭气熏天”问题
由于该公司目前存栏各类蛋鸡约10万羽,且现已进入夏季高温季节,因此该公司仍有一定的养殖异味。
(二)关于“污水直接排放”问题
该公司养殖场全场采用层叠式、自动化、智能化的养殖设施设备,实现自动喂料、自动拾蛋和自动清粪,养殖过程不会产生污水。每两年清栏一次并清洗鸡舍,清洗废水进入三化池自然蒸发,不外排。2017年5月11日、5月14日、5月15日现场检查时,现场均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 

部分属实

晋江市农业局责令该公司进一步做好养殖场环境保洁,于2018年5月31日转型退出(晋农〔2017〕107号),同时加强巡查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6

 4158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东田镇,生活垃圾、死猪死鸭排入南溪河,导致河水黑臭。 

泉州 

 水

2017年5月16日,南安市市政局、农业局、水利局、东田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未发现河道有乱扔垃圾、死猪死鸭现象。对于零星垃圾、溪河漂浮物,东田镇政府日常安排6名专职环卫保洁员进行保洁处理,设1名专职河道巡查员巡查河道,并聘请专门队伍、村级卫生员对各村病死畜禽进行及时收集,送至化尸池作无害化处理。

不属实 

(一)南安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局、东田镇政府、溪美街道办事处将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对非法倾倒垃圾、占用蓝溪流域河道的行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确保蓝溪流域水环境不被污染和破坏。
(二)南安市东田镇政府、溪美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教育群众自觉爱护保护蓝溪,并在原有镇级专门督查和保洁队伍基础上,指导督促各村成立专门环卫保洁队伍,提高蓝溪流域环卫保洁水平。

 

7

4168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惠安县辋川镇前洋村前炉自然村,蔡庆元养猪场(几十头),污水直排,臭气熏天。该村庄目前尚有5、6家养猪场,污染严重。

泉州

 水、大气

2017年5月15日,惠安县农林局、环保局、辋川镇政府现场检查,上述7家养猪场均正常饲养。这7家养猪场均靠近居民住宅,猪舍采用水冲洗清洗方式,猪粪、猪尿及猪舍冲洗水经沼气池处理后外排到村池塘或排污沟。

属实

因7家养猪场养殖规模小、设施简陋,且所处环境位置敏感,惠安县辋川镇政府责令7名业主于2017年5月30日前自行清栏关闭,整治周边环境,逾期将组织强制清栏关闭。 

 

8

4173 

投诉人反映:网站公布泉州市安溪县金谷镇河山村鹏盛建材厂生产红砖的处理结果:5月4号对该厂取缔拆除。实际相关部门没有拆除该厂任何生产设备、烧窑、厂房,只是用挖掘机砸坏毛坯红砖。该厂用地未经过国土资源局批准,属于违建。诉求:希望彻底拆除该厂。因为之前责令该厂停产时,该厂变更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后继续生产至今。

泉州

其他 

(一)关于“5月4号对该厂取缔拆除。实际相关部门没有拆除该厂任何生产设备、烧窑、厂房,只是用挖掘机砸坏毛坯红砖”问题
2017年5月4日,安溪县金谷镇政府对该建材厂的隧道窑拆除85米,114台轨道车、车间电脑主控室等设备已全部拆解,其中拆除脱硫设施(含23米隧道窑)存在安全隐患,需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方可拆除。目前,已经联系到专业技术人员安排另行拆除。厂房暂时由河山村委会管理,待招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后,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继续使用。拆卸后的设备已联系到买家,并收取定金,等待对方厂家运货。同时,已经对该厂进行断水断电处理,不再具备生产条件。
(二)关于“该厂用地未经过国土资源局批准,属于违建”问题
2014年12月23日,安溪县金谷镇国土资源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未经批准擅自利用原金谷镇河山村废弃的旧机砖厂的土地上改建新厂。金谷镇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制止时该厂正在建设,占地面积10.58亩,地类为村集体建设用地,金谷国土资源所当场向其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安国土金〔2014〕015号),责令其停止土地违法行为。2015年8月,安溪县国土资源局再次接到群众投诉其恢复建设,安溪县国土资源局根据现场调查证据,依法于2015年9月予以立案,并于2015年12月8日下发《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安国土资行罚〔2015〕13号)作出行政处罚: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于违法占用7054平方米土地每平方米人民币12元,合计人民币84648元的罚款,安溪县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12月15日依法将没收的财物移交金谷镇河山村委员会管理,处罚款项已于2016年1月20日缴交到位。
(三)关于“之前责令该厂停产时,该厂变更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后继续生产至今”问题
经查询安溪县供电公司用电数据,该厂2016年3月试生产用电量为51048度,当月安溪县环保局、电力公司依法联合切断该厂生产用电,该厂同时向电力公司申请停用变压器,2016年4月至2017年2月,该厂用电量为0,没有生产迹象。2017年2月,该厂因脱硫设施调试,申请变压器复用,2017年2月用电量为512度,2017年3月用电量为528度,经咨询电力部门,该用电量基本为变压器损耗,可视为没有用电量,没有生产。2017年3月28日,安溪县环保局、电力公司再次联合切断该厂生产用电,该厂再次申请停用变压器,2017年4月至今,该厂用电量为0,没有生产迹象。 

部分属实 

安溪县政府责令金谷镇政府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脱硫设施(含23米隧道窑)进行拆除,同时督促业主立即清理堆放的设备和建筑垃圾。 

 

9

4179 

投诉人反映:南安市官桥镇金莊街南面九头山附近的店铺,私人搭盖厕所,污水排放九溪 

泉州

水 

2017年5月16日,南安市行政执法局、官桥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铁皮搭盖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九十九溪。 

属实

(一)2017年5月16日,南安市官桥镇政府对该铁皮搭盖进行拆除。
(二)南安市行政执法局、官桥镇政府加强对九十九溪沿溪两岸的巡查监管,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立案一起、查处一起。 

 

10

 4186

投诉人反映:1.泉州市惠安县辋川镇华总财富小区附近普立优、合成树脂工厂,污水乱排路面、臭气扰民、垃圾乱倾倒;2.后建村欧昌树脂、永业科技,排放黑烟、臭气扰民、污水乱排路面 

泉州

水、大气、垃圾 

2017年5月15日,惠安县环保局、辋川镇政府、东桥镇政府、泉惠石化园区管委会现场检查。
(一)关于“污水乱排路面、垃圾乱倾倒”问题
1.普立优高分子(福建)有限公司正在生产,未发现污水外排路面迹象,未发现生活垃圾随意堆放情况,厂区周边无明显异味。
2.泉州市合成通用树脂有限公司正在生产,未发现污水外排路面迹象,未发现生活垃圾随意堆放情况,厂区周边无明显异味。
3.泉州瓯昌树脂化工有限公司正在生产,未发现污水外排路面迹象,未发现生活垃圾随意堆放情况,厂区周边无明显异味。
4.福建永悦科技有限公司正在生产,未发现污水外排路面迹象,未发现生活垃圾随意堆放情况,厂区周边无明显异味。
(二)关于“排放黑烟、臭气扰民”问题
因2017年5月15日至16日,惠安境内持续下雨,不具备锅炉废气和有机废气监测条件,无法对4家企业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5月17日,惠安县环保局对福建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锅炉废气进行监测,结果未超标(惠环监[2017]气第23号);同日,惠安县环保局委托福建省科瑞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开展监测,福建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组织废气经监测未超标(闽科瑞测(2017)第05160号),普立优高分子(福建)有限公司臭气浓度经监测未超标(闽科瑞测(2017)第05163号)。因当日泉州市合成通用树脂有限公司、泉州瓯昌树脂化工有限公司未生产,暂时无法监测。 

部分属实

惠安县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一旦泉州市合成通用树脂有限公司、泉州瓯昌树脂化工有限公司恢复生产,立即组织开展监测,并视监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11

4195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金淘镇莲坑村,晋峰机砖厂(负责人:林仁培),该厂在2012年申请生产新型环保空心砖,实际至今一直生产粘土砖、实心红砖.该厂至今仍处于营业状态,距离居民区200米,废气、噪声、粉尘扰民。之前镇政府责令该厂停电整顿,但该企业1小时后又自行恢复生产。 

泉州

大气、噪声、扬尘 

2017年5月15日,南安市环保局、金淘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
(一)关于“该厂至今仍处于营业状态”问题
该公司已于2017年4月10日停产至今,现场无生产迹象。
(二)关于“距离居民区200米”问题
该公司距离最近居民住宅约300米。
(三)关于“废气、噪声、粉尘扰民”问题
该公司干燥窑废气采用脱硫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6米排气筒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封闭式作业,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6米排气筒排放,因该公司已于2017年4月10日停产至今。
(四)关于“之前镇政府责令该厂停电整顿,但该企业1小时后又自行恢复生产”问题
2017年4月10日,金淘镇政府强制切断该公司生产用电,停产至今。 

部分属实

(一)南安市环保局、金淘镇政府责令该公司恢复生产后需加强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该公司恢复生产后,南安市环保局将立即对其废气、噪声进行监测,如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二)南安市国土局、金淘镇政府加强巡查监管,确保该公司不再生产粘土实心砖。

 

12

4203 

投诉人反映:晋江市青阳街道洪山路曾井一排7号夜间大排档,噪声、油烟扰民 

泉州 

噪声、油烟 

2017年5月11日,晋江市行政执法局、环保局、青阳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该餐饮店正在营业,店内厨房未配套油烟净化设施,餐饮油烟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油烟管道于顶楼高处排放。同时该餐饮店设置移动式烧烤炉,夜间营业时,在店门口露天摆放桌椅,将移动式烧烤炉放置在路边烤鱼,属占道经营行为,移动式烧烤炉未配套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废气无组织排放,路边露天就餐的消费者喧哗、吵闹声较大,存在噪声扰民现象。
晋江市行政执法局当场责令业主立即整改占地经营问题。2017年5月12日,晋江市行政执法局对该店现场检查,已没有占道经营现象。
2017年5月11日,晋江市环保局对该餐饮店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问题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经营,并处罚款1万元(晋环罚告字〔2017〕第452号)。
2017年5月15日,晋江市行政执法局、环保局、青阳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该餐饮店没有营业,厨房已配套建设油烟净化设施,餐饮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位于顶楼的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后高空排放,现场未再发现烤鱼店露天设置桌椅、占道经营行为。 

不属实

晋江市将加强跟踪检查,尤其是夜间巡查,督促其依法依规经营,一旦发现有占道经营问题,坚决予以查处,防止其再产生油烟、噪声扰民问题。

 

13

4211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青阳宝龙国际社区1号楼楼下许多餐饮店(牛师傅面馆、沙县小吃、木桶饭……),中午11-1点,下午4-6点油烟直接排放,严重扰民。 

泉州

 油烟

2017年5月15日,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青阳街道办事处现场进检查,晋江市青阳宝龙城市广场有配套设置专用的油烟排放管道,上述4家餐饮店产生的油烟通过宝龙城市广场专用油烟管道收集后排放,专用油烟收集排放口设置在1号楼和2号楼中间位置(二层楼的结构顶楼屋面),与最近1号住宅楼有一定距离。
执法人员会同晋江宝龙城市广场物业公司现场勘查,发现宝龙城市广场1号楼三楼住户私自改变住宅结构,违规将靠三楼公共场地的墙壁拆除,改装为出入门,并利用三楼公共场地建设花圃。三楼屋面与油烟专用管道处于同一楼层,原本无法出入活动的区域,经违规改建后,现在3楼住户可以随便出入,而出入过程受到设置在三楼楼面的专用油烟管道口排出油烟的影响。 

不属实 

针对这4家餐饮店违反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晋江市环保局已依法立案查处,责令改正,并各处罚款1万元(晋环罚告字〔2017〕478号、479号、480号、481号)。
晋江市青阳街道办事处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4家餐饮店跟踪检查,督促其依法依规经营。

 

14

 4213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眉山乡山后村大埕内周有几家养殖猪(还有鸡鸭),粪便直接排到水沟,臭气熏天,影响村民生活。 

泉州 

大气 

2017年5月15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眉山乡政府联合现场检查。3个养猪点均处于正常养殖状态,情况基本相同:均有猪舍1格(占地面积约3平方米),生猪存栏量各2头,配建有1口经水泥硬化的集水坑(容积约0.5立方米),收集养殖废水用于农田施肥,现场未发现废水溢出、外排现象。现场存在一定异味,出现蚊蝇。2017年5月16日,眉山乡政府再次现场检查,该4户养殖户均已将生猪清栏。

部分属实 

南安市农业局、眉山乡政府加强巡查监管,防止该4户生猪养殖户出现复养。 

 

15

4217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成功街种子公司楼下李记烤鱼店,油烟味扰民,污水直接排到水沟;对面供销社旁边的烧烤店,污水直接排到人行道,油烟、晚上经营噪声扰民。 

泉州 

水、噪声、油烟 

2017年5月15日,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局、柳城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李记烤鱼店已经安装油烟净化器,但仍存在“三防”设施不全、环境卫生较差等问题。南安柳城黄选民烧烤店有烤炉2个,其中一个烤炉配备安装有油烟净化器,但存在占道经营现象。

属实 

(一)2017年5月15日,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责令李记烤鱼店立即整改存在的问题,停止烧烤经营活动;责令南安柳城黄选民烧烤店在30日内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办理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南市监柳督办〔2017〕004号)。
(二)南安市行政执法局对南安柳城黄选民烧烤店占道经营和噪声扰民行为进行纠正,当场责令其关闭整改,并对店前污染地面进行清理。
(三)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局、柳城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巡查监管,确保2家餐饮店不再出现卫生、占道经营和噪音扰民问题。 

 

16

4223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四季大道旁晋江凤竹漂染有限公司,仍在使用燃煤锅炉,废气扰民。 

泉州 

大气 

2017年5月4日,晋江市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梅岭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每台锅炉均已配套烟气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静电除尘-湿法脱硫”,锅炉废气经设施处理后,于高度为50米烟囱高空排放。项目锅炉废气已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该系统于2014年通过在线监测验收(一期泉环监控验〔2014〕45-1号、二期泉环监控验〔2014〕45-2号),现委托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运维。现场调阅2017年5月1至4日在线监测数据,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因子均未超标,晋江市环境监测站现场对该公司锅炉废气进行监测,其中:一期烟尘折算浓度53.8-64.5mg/m3、二氧化硫折算浓度253-266mg/m3、氮氧化物折算浓度233-237mg/m3、烟气黑度<1,二期烟尘折算浓度40.4-50.9mg/m3、二氧化硫折算浓度366-375mg/m3、氮氧化物折算浓度155-157mg/m3、烟气黑度<1,一、二期监测结果均达标。
2017年5月15日,晋江市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梅岭街道办事处对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因锅炉蒸汽管道检修及年检,该公司2017年5月10日至14日停产。
该公司西侧为晋江梅庭片区三光天安置房项目,2016年底交付入住,由于厂居距离该安置房较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虽能够稳定达标排放,但对周边环境仍有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晋江市已在2016年12月14日下文明确凤竹公司在原址过渡性生产2年,2年后无条件搬迁或关停(晋政函〔2016〕272号)。晋江市将组织专门力量,协调推动凤竹公司加快搬迁进程。
过渡生产期间,晋江市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日常监管频次,利用节假日、夜间开展错时执法检查,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外排废气达标排放。 
 

 

17

4234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安溪县解放路百惠商场门口,一条美食街,油烟扰民 

泉州 

 油烟

2017年4月以来,安溪县行政执法局按照《城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安执〔2017〕9号)文件要求,在城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行动,解放路是重点整治路段。2017年5月2日,安溪县行政执法局人员到解放路进行调查摸底,逐户登记造册,并对摊贩进行口头通知,要求其整改。2017年5月3日至5月10日,经过一个星期的整治,目前已无油烟扰民现象。 

不属实

安溪县行政执法局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采取车辆巡查、摩托车巡查、人员徒步巡查等方式相结合,推行错时巡查的工作机制,实行定路段、定人员、定责任、定奖惩“四定”制度落实长效管理,全天候无缝隙巡查,重点加强夜间查处力度,对整改不到位的摊点逐步取缔,避免整治效果反弹。 

 

18

 4238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滨江小区452号楼一层有家巴蜀烤鱼,每天下午4点到半夜营业,有时通宵,噪声油烟扰民。 

泉州

 噪声、油烟

2017年5月15日晚,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局、柳城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该烤鱼店厨房由储藏间改造而成,未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部分属实

(一)2017年5月15日,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店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在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安装合格的油烟处理设施之前不得擅自从事经营活动(南市监柳责字〔2017〕第516号)。
(二)南安市市场监督局、行政执法局、柳城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监管,一旦发现该店擅自违法经营,及时依法严肃查处。

 

19

 4247

投诉人反映:前段时间投诉泉州市南安市南坑村红厝墓陈清景砖厂,非法占用山地、国林地、良田共计一百多亩,生产红土砖,前几天督查检查时只拆除厂房,但设备主窑没有拆除。 

泉州

其他 

2017年5月5日下午,南安市国土局、环保局、林业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东田镇政府联合对侨通公司生产厂区建筑物予以强制拆除。由于该公司建筑物面积较大,直至5月6日上午,该公司建筑物才全部拆除。在5月5日强制拆除行动中,三条核心生产工艺线均已拆除一部分,无法投入生产。 

部分属实

鉴于三条核心生产工艺线价值较高,且需由设备生产公司专业人员进行拆除,南安市东田镇政府责令该公司业主联系专业技术人员,于5月31日前自行拆除生产工艺线,否则将再次组织强制拆除。 

 

20

 4268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梅岭综合市场边福隆商业广场第三栋、第五栋楼下店面,活禽店,杀鸡鸭,鸡鸭粪便臭气扰民 

泉州

 大气

2017年 5月15日,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局、梅岭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上述3家活禽店均未营业,现场未发现流动活禽摊贩在该区域摆摊,未发现鸡鸭粪便。2017年5月16日,梅岭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同样未发现该区域现场杀鸡鸭现象,现场也未发现鸡鸭粪便。

不属实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局、梅岭街道办事处将持续加强对该区域的常态化跟踪监管,敦促该区域活禽店规范经营,并定期组织清理取缔该区域流动活禽摊贩,确保该区域环境卫生整洁。 

 

21

4269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台商舒华公对面1、华世科技,烧煤排放黑烟;2、文松彩印,烧柴排放黑烟 

泉州

大气 

2017年5月15日,台商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惠南工业园区联合现场检查。
(一)关于“华世科技,燃煤排放黑烟”问题
该公司未生产,锅炉正在检修(自5月8日开始),锅炉配套碱式水膜除尘,锅炉房内存放大量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房内未发现燃料煤。
(二)关于 “文松彩印,燃柴排放黑烟”问题
该公司正常生产,燃柴锅炉废气经旋风+脉冲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委托泉州科瑞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锅炉尾气进行监测,监测显示,颗粒物为61.5mg/Nm3,二氧化硫为<15 mg/Nm3 ,氮氧化物为 350 mg/Nm3,未超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排放标准(闽科瑞测(2017)第05147号)。 

 部分属实

惠南工业园区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22

4270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台商百崎朝盛西街,鑫星鞋业,排放刺鼻废气 

泉州

大气 

2017年5月15日,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百崎乡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硫化成型机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该公司硫化采用蒸汽加热,锅炉燃料为煤(因该公司租用福建隆盛轻工有限公司旧厂,锅炉沿用福建隆盛轻工有限公司的锅炉,原福建隆盛轻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审批意见:锅炉燃料为一台燃煤和一台燃轻柴油(目前停用);公司所处区域为禁燃区)。燃煤锅炉配套建设麻石水膜除尘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气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现场检查时恰逢雨天,未能对厂区废气进行监测。 

部分属实 

(一)2017年5月18日,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对该公司在禁燃区使用煤等高污染燃料及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等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改用天然气或其他清洁能源,2017年10月15日前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并处罚款5万元(泉台管环罚告字〔2017〕12号)。
(二)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百崎乡政府将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监管,督促其按时完成整改,同时深化有机废气治理,减少有机废气污染物排放,确保达标排放。 

诫勉教育1人

23

4271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台商投资区1、隆城盛世小区旁,鸿泰鞋厂一直冒黑烟;2、埕边村,科一超纤夜间偷排废气废水 

泉州 

大气、水 

2017年5月15日,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惠南工业园区对上述2家公司现场检查。
(一)关于“隆城盛世小区旁,鸿泰鞋厂一直冒黑烟”问题
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未超出环评和验收规模,生产车间未配套建设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该公司于2012年10月在未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2吨的燃煤导热油炉一台,配套建设“麻石水膜除尘+碱液脱硫”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该锅炉自投产至今未办理环评手续。反映问题属实。
(二)关于“埕边村,科一超纤夜间偷排废气废水”问题
该公司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1套,污水处理设施采用“UBF复合厌氧反应器-A/O-混凝沉淀”组合技术处理,设计处理水量500M3/d。锅炉废气采用水膜除尘+湿法脱硫,生产车间DMF废气采用水喷淋吸收塔进行回收利用。
2017年4月22日,该公司委托福建省劲安节能监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监测,监测报告(劲安〔2017〕第042209号)显示该公司锅炉废水和厂界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委托福建海峡检测有限公司对外排废水进行监测,pH值6.28、氨氮5mg/L 、COD 24mg/L、SS19mg/L,检测结果达标(闽海峡环检[2017]第05077号)。反映问题无法核实。 

部分属实 

(一)2017年5月16日,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对泉州鸿泰鞋材有限公司擅自建设的燃煤锅炉实施查封(泉台环查字〔2017〕9号),并对其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增加燃煤锅炉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使用锅炉,罚款1.25万元(泉台管环罚告字〔2017〕15号)。
(二)台商投资区惠南工业园区责令泉州鸿泰鞋材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1日前完成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并完善环评审批手续。
(三)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惠南工业园区将继续加强对两家公司的巡查监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约谈1人

24

4283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安溪县城厢镇玉田村非法开挖整座山体,设立一个碎石厂,噪声、粉尘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泉州 

噪声、扬尘 

2017年5月17日,安溪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城厢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
(一)关于“非法开挖整座山体,设立一个碎石厂”问题
该道路工程在距省道308线约260米至510米路段需经过一座山体,需对山体进行削坡降险、开挖山体以降至设计标高,目前工程正在施工中。施工过程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不存在非法开挖整座山体的行为。
(二)关于“噪声、粉尘污染严重”问题
现场检查时,该道路工程项目正在施工,该堆料场堆放有工程用部分碎石子,工地确实存在噪声、粉尘污染。 

 部分属实

安溪县政府加强对该道路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该道路工程按环评报告要求进行施工作业,避免扬尘、噪音扰民,该道路工程建设完工后,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25

 4284

 投诉人反映:位于泉州市安溪县城厢镇中标村德苑工业区的福建省泉州市味博食品有限公司环保手续不全,环境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泉州 

水、大气 

2017年5月9日、10日、16日,安溪县环保局、经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厢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
(一)关于“环保手续不全”问题
目前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正在筹备搬迁,公司计划搬迁至南翼新城塘垅片区WB-1地块,项目于2017年4月19日向安溪县环保局报批环评文件,目前处于公示期。
(二)关于“环境污染严重”问题
该公司废水配套建设一套日处理能力为250t/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格栅→沉淀池→沼气池→曝气池→沉淀池,废水经预处理后通过4.5km的自建管道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锅炉废气配套旋风脱硫塔及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35m高的烟囱高空排放。因公司停产。 

 部分属实

安溪县政府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确保该公司停产到位,防止搬迁前擅自恢复生产,同时督促企业加快搬迁进度,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26

4288 

投诉人反映:位于泉州市南安市溪美莲塘村的南安市溪美康洁洗涤服务部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泉州 

大气、噪声 

2017年5月10日,南安市环保局对该服务部下达《关于落实禁燃区高污染燃料锅炉改用清洁能源替代的函》(南环保函〔2017〕156号),要求在2017年5月底完成清洁能源替代工作,该服务部已于2017年4月17日与龙岩市环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购置安装4吨生物质锅炉配套SD-2000湿式电除尘设备。2017年5月13日、15日,南安市环保局、溪美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该服务部正常生产,建有一套日处理200吨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调节+絮凝沉淀+消毒”处理后排入厂边水沟,最终流入西溪;建有一套锅炉除尘设施,锅炉废气经“两道立式文丘里+麻石水膜除尘+水喷淋降尘室”后沿40米排气筒高空排放。现场检查时,该服务部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法定排污口正常排水;锅炉除尘水循环使用,现场未发现外排;锅炉废气正常排放,未见异常。5月13日,南安市环境监测站在法定排污口采样监测,COD浓度为88mg/L,NH3-N为6mg/L,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南环站督〔2017〕水180号);在锅炉处理设施出口采样监测,颗粒物排放浓度为75.4mg/m3、SO2排放浓度为381mg/m3、NOx排放浓度为118mg/m3,未超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标准(南环站督〔2017〕气17号)。5月18日21:30-22:30,南安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进行噪声监测,监测显示噪声未超标(南环站督〔2017〕声3号)。 

 不属实

南安市环保局、溪美街道办事处已责令南安市溪美康洁洗涤服务部于2017年5月底前完成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南安市环保局、溪美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巡查监管,确保该服务部污染防治设施规范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7

4296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德风村204号仓库夜间生产化肥,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泉州 

 大气、噪声

2017年5月15日,永春县农业局、市场监管局、桃城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还未取得省农业厅核发的肥料登记证,只有小批量试生产,根据环评批复,项目仅产生少量污染物,不需配套建设污染处理设施。2017年4月10日该公司向永春县环保局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由于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无法对其外排废气进行监测。 

部分属实 

永春县农业局、市场监管局、桃城镇政府将持续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责令该公司必须取得生产必需的所有证照才能投入生产,并严格落实各项环保规定。 

 

28

4297 

投诉人反映:位于泉州市石狮市锦尚工业区的石狮市鼎盛织造有限公司偷排工业污水,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泉州 

 水

2017年4月15日,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曾接到关于“锦尚镇锦尚村旁边沙场的水沟,有企业在偷排红色污水”的举报,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锦尚镇政府现场检查,因该公司污水管道堵塞,导致污水溢流至厂区雨水管道后流入外环境。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立即责令该公司停产整顿,并处罚款9万元(狮环罚字〔2017〕39号),同时组织力量封堵污水,紧急调派槽罐车抽取封堵在雨水管道内的污水运至绿源公司处理,并对已污染的滩涂沙滩进行清理,清理废物移送至绿源公司处置。该公司2017年1月委托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对厂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进行设计,2017年3月份开始进行雨污管道改造,2017年4月15日停产后进一步对雨污管道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2017年4月20日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复查时该公司己完成整改,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同意其恢复生产。
2017年5月15日,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该公司己建设包括管道式流量计、电动阀门、远程控制柜在内的排污总量控制系统,并完成雨污分流改造;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在污水收集池汇总后进入排污总量控制装置计量后汇入工业园区的污水管网,排入绿源公司集中处理。当日恰逢大雨,该公司雨水沟总排口未排水,初期雨水全部回抽至车间污水沟。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在全面排查雨污管道的基础上关闭污水排放口电动阀门,阀门前端污水收集池液位可见逐渐上涨,后端检查井未见出水,试验显示污水无偷排漏排。 

不属实 

 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将持续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监管,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29

4301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丰泽区田淮街毅达花苑小区5号、6号楼下共有12家小餐馆,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泉州

 噪声、油烟

2017年5月15日,丰泽区行政执法局、环保局、丰泽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毅达花苑小区12家餐饮店厨房均已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净化处理后从门前广告牌后外排。丰泽区环境监测站对“丰泽区清香源拉面馆”、“丰泽区伊轩餐饮店”、“丰泽区私味食光餐厅”、“丰泽区勤煌小吃店”、“丰泽区鑫手勺小吃店”等5家餐饮店油烟外排口进行现场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未超标。“丰泽区黛圣小吃店”、“丰泽区黄松柏饮食店”、“丰泽区福香小吃店”、“丰泽区世强小吃店”、“丰泽区田螺川餐饮店”、“丰泽区闽川阁餐饮店”、“丰泽区金得顺小吃店”等7家餐饮店油烟排放口设置不合理。 

部分属实 

丰泽区环保局责令毅达花苑小区上述7家油烟排放口设置不合理餐饮店停业整顿,待合理设置油烟排放口,经监测合格后方能继续营业。同时加强巡查监管,一旦发现擅自恢复营业,及时依法查处。 

 

30

 4314

投诉人反映:位于泉州市台商投资区的力建洗涤、鸿发鞋业两家企业环境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泉州

水、大气 

(一)关于“力建洗涤环境污染严重”问题
2017年4月29日,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惠南工业园区对泉州市力建洗涤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并委托福建省科瑞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污染物排放和生物质燃料锅炉排放情况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厂区污水总排放口外排废水pH值8.65、氨氮1.4mg/L、悬游物60 mg/L、COD147 mg/L,医疗洗涤污水排放口pH值6.52、氨氮3.33mg/L 、COD153 mg/L,废水水质未超标;外排废气中颗粒物(烟尘)实测平均浓度为13.8mg/Nm3,拆算浓度87.2mg/Nm3 ,氮氧化物85mg/Nm3,拆算浓度539mg/Nm3,林格曼黑度(烟气黑度)≤1,颗粒物和氮氧化物超标。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对该公司锅炉废气超标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处罚10万元(泉台管环罚告字〔2017〕9号),并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泉台管环责改字〔2017〕1号)。
2017年5月15日,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惠南工业园区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安装天然气锅炉和燃气管道,未在生产,无法对该公司废水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
(二)关于“鸿发鞋业环境污染严重”问题
2017年5月15日,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惠南工业园区对福建麦森儿童用品科技股份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委托福建海峡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进行监测,恰逢雨天,未能对锅炉废气和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只对排出的废水进行监测,结果未超标:pH值6.79、氨氮5.37mg/L、COD 80mg/L、SS 18mg/L。
该公司于2010年在未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250万大卡的燃煤导热油炉一台,配套建设“麻石水膜除尘+碱液脱硫”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气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该锅炉自投产至今尚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部分属实

(一)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将于近日对泉州市力建洗涤有限公司废水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处理。
(二)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5月15日对福建麦森儿童用品科技股份公司擅自建设的燃煤锅炉实施查封,并对其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增加燃煤锅炉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罚款1.25万元(泉台管环罚告字〔2017〕14号)。
(三)惠南工业园区已责令泉州市力建洗涤有限公司、福建麦森儿童用品科技股份公司于2017年10月1日前完成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完善有机废气治理设施。 

 约谈1人

31

 4315

投诉人反映:位于泉州市台商投资区星湖湾旁边的恒茂塑胶、德泰塑胶、华正轻工3家企业环境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泉州

 大气

2017年5月15日,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百崎乡人民政府现场检查。
(一)关于“恒茂塑胶环境污染严重”问题
泉州恒茂塑胶有限公司正在生产,燃煤锅炉配套麻石水膜除尘装置正在运行,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现场检查时恰逢雨天,未能对废气进行监测。
(二)关于“德泰塑胶环境污染严重”问题
惠安县德泰塑胶有限公司正在生产,贴合机和PU流水线等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燃煤锅炉配套建设麻石水膜除尘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气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现场检查时恰逢雨天,未能对废气进行监测。
(三)关于“华正轻工环境污染严重”问题
泉州华正轻工有限公司正在生产,EVA发泡机和二次成型机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燃煤锅炉配套建设麻石水膜除尘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气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现场检查时恰逢雨天,未能对废气进行监测。 

 部分属实

2017年5月18日,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对惠安县德泰塑胶有限公司燃煤锅炉等主要生产设备实施查封,其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废气未经处理直接外排等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2.5万元(泉台管环罚告字〔2017〕16号);对泉州华正轻工有限公司的燃煤锅炉等主要生产设备实施查封,对其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废气未经处理直接外排等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5万元(泉台管环罚告字〔2017〕13号)。
泉州台商投资区百崎乡政府责令惠安县德泰塑胶有限公司、泉州华正轻工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1日前完成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深化有机废气治理措施。
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将于近日对上述3家公司的锅炉废气和有机废气进行监测,视监测结果督促企业深化锅炉废气和有机废气治理措施,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诫勉教育2人

 32

 4333

 投诉人反映:位于泉州市南安市柳城街道杏莲村工业区的福建省南安市溪美电器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泉州

 水

2017年5月16日,南安市环保局、柳城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于2017年1月停产至今。

部分属实

南安市环保局、柳城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巡查监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33

 4334

 投诉人反映:位于泉州市南安市东田镇蔡坑自然村的简易病死动物处理厂,环境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泉州

大气、生态 

2017年4月1日,南安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11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106号),并会同供电公司、东田镇政府切断其生产用电。
2017年5月16日,南安市环保局、农业局、东田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自2017年4月1日停产至今,未发现生产迹象。该公司购置的处理机械经省农业厅农机推广认证,采用机械高温处理病死猪,配套有尾气、废水处理系统,处理系统无污水产生,处理过程为病死猪与添加物(一般为锯沫或米糠)经24小时机械高温处理,无害化处理后所产生的废料可作为有机肥原料。

 不属实

(一)南安市环保局已责令该公司进一步配套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后方可恢复生产。
(二)南安市环保局、东田镇政府将加强巡查监管,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34

4343 

投诉人反映:泉州安溪县城厢镇勤内村第十村民田地上的陈清林养猪场,养猪规模1000头,设备简陋,粪便污水直接排放,污染环境,影响村民的生活。 

泉州

 水、其他

2017年5月16日,安溪县环保局、农茶局、城厢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
(一)关于“养猪规模1000头”问题
该养猪场现有存栏约600头。
(二)关于“设备简陋,粪便污水直接排放,污染环境”问题
该养猪场的猪舍卫生比较干净,配套有一座容量约100m3的沼气池,养殖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后外排,对附近村民有一定的影响。 

 部分属实

2017年5月17日,安溪城厢镇政府、环保局、农茶局、勤内村联合对陈清林养猪场予以强制清栏拆除关闭,并将加强巡查监管,防止其复养。 

 

35

4346 

投诉人反映:南安市霞美镇的福安城市花园商品房未配套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直排霞美镇新建的公园水塘中,造成池塘水质变黑发臭。

泉州

 水

2017年5月16日,南安市住建局、市政局、霞美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项目污水通过化粪池简易处理后,错接到排洪管,进而排入霞美镇新建的公园水塘。 

 属实

(一)2017年5月17日,南安市市政局、霞美镇政府责令该项目业主于2017年6月17日前将污水管网接入镇区市政污水管网,做到雨污分流,补办城市排水许可证(南霞政〔2017〕76号)。该项目业主目前正在制作预算和整改计划。
(二)南安市市政局、住建局、霞美镇政府将加强巡查监管,确保该项目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并于6月20日前将整个情况向泉州市政府督查室报送专题报告。 

 约谈1人

36

4350 

投诉人反映:南安市洪濑镇坝田村光坑石子场,大量非法洗沙,造成水土流失,河道堵塞。

泉州

 水、噪声

(一)南安市洪濑镇关坑石子场
2015年11月,南安市国土局发现该石子场涉嫌越界开采行为,依法对其立案调查,2016年5月26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该石子场停止越界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没收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所得53406元,并处罚款8010.9元,共计61416.9元(南国土资〔2016〕行处41号,2016年6月1日全部缴清)。2017年4月8日,南安市水土办、洪濑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石子场的水土保持设施时发现,其部分水土保持设施落实不到位,存在水土流失隐患。2017年4月12日,南安市水土办要求该石子场进行整改(南水监督函〔2017〕20号)。同日,南安市国土局、洪濑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石子场未生产。2017年4月20日,南安市水土办、洪濑镇政府再次现场检查,该石子场部分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水土流失现象,泥沙淤积了旁边的沟道。2017年5月15日,南安市水土办对该石子场因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水土流失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对淤积沟道进行清淤,罚款23000元(南水保监〔2017〕告字第01号)。同日,南安市国土局、洪濑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石子场未生产。
(二)陈恩典机制砂加工厂
2017年4月12日,根据群众投诉,南安市国土局、环保局、洪濑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加工厂配套3个沉淀池和2个沉淀罐,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沉淀污泥抽取至沉淀罐后,通过PVC管道排向固液分离脱水筛,污泥经脱水筛产生的废水排入沉淀池循环使用;PVC输送管道中间部分设置一带有阀门的三通管道,现场该三通管道阀门处于关闭状态。执法人员当场打开该三通管道阀门,有部分废水排出,对外排废水进行现场采样监测。外排废水悬浮物浓度为228mg/L,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2一级排放标准(悬浮物排放浓度≤70mg/L)。2017年4月12日,南安市环保局责令该加工厂立即停止生产,对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罚款7.5万元,拟移送公安部门依法查处。2017年4月30日,南安市环保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未生产。同日,南安市环保局、洪濑镇政府、洪濑供电所联合对陈恩典机制砂加工厂查封,切断生产用电,并责令该加工厂在2017年5月5日前拆除全部生产设备(2017年5月5日晚上18:00,该厂生产设备已拆除完毕)。2017年5月1日,南安市国土局、洪濑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厂未生产。2017年5月15日,南安市国土局、洪濑镇政府再次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加工厂生产设备已拆除。 

属实 

(一)南安市国土部门已责令南安市洪濑镇关坑石子场不得越界开采,切实做好边开采边治理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矿区生态恢复治理任务,将矿山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程度。
(二)洪濑镇政府责令南安市洪濑镇关坑石子场立即清理排水沟内泥沙淤泥。
(三)南安市国土局、环保局、林业局、安监局、水保办、洪濑镇政府将加强巡查监管,确保陈恩典机制砂加工厂不“死灰复燃”。

 

37

4353 

 投诉人反映:惠安县城科山公园内尊湖酒店违反相关规定设立露天酒吧,晚间营业,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和学校学生的学习诉求:检查是否违法经营,整改为封闭式营业。

泉州

噪声 

2017年5月15日23:00,惠安县公安局、环保局、螺城镇政府现场检查,由于当晚下雨,该店暂停营业。2017年5月16日中午,惠安县公安局、环保局再次现场检查,该店营业场所土地为业主所有,分为两部分,北侧为餐厅,配有9个包厢,东侧采用简易搭盖作为大排档,大排档东北侧有一小舞台(所有者不明),该店在小舞台配套2台音箱,为顾客提供点唱服务。现场检查时餐厅营业正常,小舞台未开展点唱服务。餐厅厨房设有2个灶头,厨房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厨房西面排出,厨房废水经三化厕处理后排到市政管网。 

 属实

(一)惠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对该店经营者予以口头警告,要求不得从事点唱服务,同时营业期间降低高音喇叭音量,不得超出正常标准,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休息,若警告后拒不改正,将处以罚款。
(二)惠安县环保局对该店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依法立案查处,责令备案并处罚款 2万元(惠环保罚告字〔2017〕36号)。 

 

38

4368 

投诉人反映:南安市水头镇仁福东岺自然村南面的山头村民曾某某在农田上建设石材厂,请查处。 

泉州

其他 

2017年3月21日,南安市水头行政执法中队巡查时发现曾清凯无相关手续擅自进行地基建设,南安市水头执法中队对其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制止(南执(2017)停字第168号水)。后因其不听劝告依然强行施工,南安市水头执法中队多次对其违法占地建设行为进行制止、扣留施工工具、拆除模板,但其仍利用夜间进行抢建。2017年5月16日,南安市国土局、环保局、水头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曾清凯厂房正在建设,现状为已搭建钢结构厂房钢屋架。目前,该建筑已停止施工。 

部分属实 

(一)2017年5月16日,南安市国土局已责令曾清凯7日内自行改正违法行为(南国土资责停(2017)155号、南国土执字〔2017〕第17号)。
(二)南安市国土局、水头镇政府加强巡查监管,督促曾清凯于7日内自行改正非法占地建设行为,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从严查处。 
 

 

39

4378 

投诉人反映:晋江市磁灶镇井边村曾岭自然村旁的养猪场养殖规模上万头,无处理设施,污水直排小溪,造成环境污染。 

泉州

水 

2017年5月8日,晋江市环保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养猪场存在违反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问题,并于2017年5月9日立案查处,罚款6万元(晋环罚告字〔2017〕471号、472号)。
2017年5月15日,晋江市农业局、环保局、磁灶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养猪场现存栏生猪约5800头,污水主要为猪的排泄物和冲洗猪舍产生的废水,配套建设废水收集沉淀池,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绿化种树。 

部分属实 

2017年5月15日,晋江市农业局、环保局、电力公司、磁灶镇政府强制拆除该养猪场1幢约500平方米猪舍,责令业主在30天内清栏。待活体清理完毕,晋江市将进一步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剩余猪舍,确保该养猪场彻底关闭退出。 

 

40

4382 

投诉人反映:晋江市罗山街道苏内社区内塘村的废机油加工厂没有任何手续私自生产已两、三年,产出的废弃机油污染周边的农田。 

泉州

 其他

2017年5月15日,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环保局、罗山街道办事处、罗山内塘村对苏内社区内塘村区域进行全方位排查,未发现废弃机油污染农田痕迹,未发现废机油加工厂。 

不属实 

晋江市罗山街道办事处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处理。 

 

41

4391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惠安县,创冠环保(惠安)有限公司排放粉尘和恶臭气体,影响居民生活。 

泉州 

大气 

一)关于“排放粉尘”问题

2017年5月16日,惠安县环保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山霞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运营,调阅该公司2017年1月至今烟气在线监控装置数据,均未发现超标现象。厂区及周边环境未见明显粉尘排放情况。

(二)关于“恶臭气体”问题

现场检查时,无明显异味。因2017年5月15日-16日持续下雨,无法及时监测。5月21日,惠安县环保局委托福建省科瑞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颗粒物和臭气浓度进行监测,结果显示颗粒物、臭气浓度均未超标。

不属实

惠安县环保局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42

 4392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三乡大队吴坑村,吴顺筑石材泥浆压干厂,排放粉尘,污染地下水,强占耕地堆放石粉。 

泉州 

水、大气 

2017年5月15日,南安市环保局、国土局、农业局、石井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
(一)关于“排放粉尘”问题
该公司正在生产,未建围墙,生产线未配套建设除尘设施、喷淋设施,石粉堆场未采取密闭或喷淋等防抑尘措施。
(二)关于“污染地下水”问题
该公司压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作为周边石材厂的生产用水,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迹象。2017年5月16日,南安市卫计局在吴坑自然村距该厂排污口较近的3个位置(分别为排污口北侧180米,机井深21米处;排污口北侧190米,机井深8米处;排污口北侧250米,机井深35米处)各采集1份水样进行检验。3份采水样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常规指标中的浑浊度、总硬度、硝酸盐氮和非常规指标氨氮、参考指标中的亚硝酸盐氮进行检测,指标均不超过国家标准限值。
(三)关于“强占耕地堆放石粉”问题
该公司压滤后产生的干石粉堆放在厂区范围内,定期经有资质的清运公司运到加气砖厂进行综合利用,部分运到填埋场进行填埋。该公司出具了30户村民将自己园地(荒杂地)转让时签订的土地转让协议(面积合计37.963亩),以及一份三乡村吴坑自然村土地租赁协议(面积3.6亩)。上述地块一部分用于该厂建设,其余部分为空地。 

 部分属实

(一)2017年5月15日,南安市环保局、石井镇政府切断该公司生产用电,责令其停止生产,并进一步完善压泥车间密封设施、配套建设防尘喷淋设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石粉堆场扬尘污染,在整改完成并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后方能投入生产。
(二)2017年5月19日,南安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未通过 “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7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220号)。
(三)南安市国土局、经信局、农业局、石井镇政府将加强巡查监管,确保该公司不占用耕地进行生产,防止其在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前擅自恢复生产。 

 

43

 4393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石狮市,石狮皇宝污水处理厂数据造假,偷排污水,污泥随处堆放。 

泉州 

水、其他 

(一)关于“数据造假”问题
该公司废水排污口配套建设在线监控设施,2014年1月1日委托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公司)进行运营。在线监控设施通过比对验收,并通过设备强制检定,数据真实有效。2017年2月份该公司一期工程、扩建工程排污口进行“二合一”改造,2月23日改造完毕后两期污水充分混合后排放至总排口,自动监控采样点变更至总排口,原有两套自动监控设备保留一套。2017年4 月19 日,石狮市环境监测站对自动监控设备进行比对监测,监测结果合格,目前该公司已向泉州市环境保护局重新申请在线监控设施验收。该公司同时设有进水流量计,每年经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合格,数据真实有效。
2017年5月15日,石狮市生态环保局现场检查,该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检查自动监控设备运行联网情况、运行台账和比对验收等情况,未发现数据异常。
(二)关于“偷排污水”问题
该公司向外界排放的雨污管道共有3条,分别为尾水排放管、应急排放管和雨水排放管。第1条为尾水排放管,尾水经处理达标后经法定排污口(设有在线监控设施)排入尾水检查井,检查井东侧为尾水排放管,尾水流入后经厂内回用泵站抽送至市区内沟河进行生态补水;第2条为应急排放管,应急排放管在检查井西侧,总长约200米,通往雪上沟,应急管道口设置有较高位的挡水墙;第3条为雨水排放管,为该公司的雨水管道,雨水经收集后由厂区东侧排放至市政雨水管网。2017年5月15日,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处理后的尾水通过泵站抽送至市区内沟河进行生态补水,应急排放管道内水位低于挡水墙高度,厂区内及厂区外的应急排放管道检查口未见出水。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雨水管道进行排查,该公司厂区内及厂区外的雨水管道检查井未见排水。经核对该公司2016年以来进水水量数据与出水水量数据偏差在3%以内,属于正常误差范围。
(三)关于“污泥随处堆放”问题
该公司配套有3台污泥带式压滤机,并建设有污泥贮存场所。该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每天产生量为50-60吨,每日由污泥处置单位派车运送,日产日清。目前该公司与晋江源泰新型建材发展有限公司、漳州源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污泥处置合同,均设有相应贮存及转运台账,抽查该公司2016年以来污泥台账与转运联单相符。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污泥带式压滤机正在运行,压滤后的污泥均贮存于厂内污泥贮存场所内,未发现污泥随意堆放现象。 

 不属实

石狮市生态环保局责令皇宝(福建)环保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加强运行管理,确保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规范处置污泥;并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44

 4408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张坂镇黄岭村西雪自然村内的美联合塑胶工艺有限公司,距离居民区不足30米,污水废气污染严重。 

泉州 

水、大气 

(一)关于“废水污染严重”问题
2017年5月15日,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惠南工业园区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道排入惠南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关于“废气污染严重”问题
该公司因环评验收要求,2017年4月停产至今进行“煤改气”。现场检查时,燃气锅炉正在安装调试,燃煤锅炉停止使用。该公司附近未有居民点。 

 不属实

泉州台商投资区惠南工业园区已责令该公司于2017年7月1日前完成煤改气,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同时加强巡查监管,如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擅自恢复生产,及时依法查处。

 

45

 4419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惠安县辋川镇居仁村,附近的惠泉啤酒北厂有一烟囱排放黑烟。

泉州 

大气 

2017年5月16日,惠安县环保局、螺城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生产正常。惠安县环保局对该公司锅炉外排废气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SO2排放浓度为33mg/m3 、烟尘排放浓度为27.6 mg/m3 、NOX排放浓度为247 mg/m3,均未超标(惠环监〔2017〕气第22号)。调阅该公司2017年1月至今烟气自动监控数据,均未发现烟气自动监控数据超标。 

 不属实

惠安县环保局、螺城镇政府将持续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46

 4420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台商投资区隆盛轻工的烟囱排放黑烟,塑料味臭味扰民。福隆花园小区的路对面正盛做皮革的烟囱朝小区方向吹,小区居民备受困扰。 

泉州 

 大气

(一)关于“泉州市台商投资区隆盛轻工的烟囱排放黑烟,塑料味臭味扰民”问题
2017年5月15日,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惠南工业园区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使用6蒸吨燃煤锅炉,配套水膜除尘设施(碱式),现场未发现冒黑烟。该公司已拆除一台备用燃煤锅炉,正在进行天然气锅炉改造,天然气锅炉已经完成安装,天然气管道正在铺设,2017年5月12日签订燃气建设合同。由于受雨天影响,无法进行锅炉废气和有机废气监测。
(二)关于“福隆花园小区的路对面正盛做皮革的烟囱朝小区方向吹,小区居民备受困扰”问题
2017年5月15日,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惠南工业园区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使用4蒸吨燃煤锅炉,配套水膜除尘设施(碱式),锅炉烟囱距离福隆花园小区约360米。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委托泉州市科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燃煤锅炉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颗粒物为61.7mg/Nm3,二氧化硫为234 mg/Nm3 ,氮氧化物为 156 mg/Nm3,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排放标准,达标排放。 

 部分属实

(一)待天气符合监测条件后,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将对福建隆盛轻工有限公司的锅炉废气和有机废气进行监测,视监测结果督促企业深化锅炉废气和有机废气治理措施,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处理。
(二)泉州台商投资区惠南工业园区将加强对两家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企业规范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 

 

47

4427 

投诉人反映:永春县达埔镇洪步村一养猪场(负责人为:林炳全、林瑞通),污水排放溪中 

泉州 

水 

2017年5月15日,永春县环保局、农业局、达埔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场正在经营,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养殖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抽水泵引至附近林地灌溉。现场检查未发现暗管及废水排放口,也未发现养殖废水排入溪中迹象。

不属实 

永春县将持续加强对该养殖场的日常监管,确保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48

4434 

泉州市南安市金淘镇时潮村丁林洋恒顺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污水设施无法正常运行,大部分污水直排山体。

泉州

水、其他 

2017年5月15日,南安市环保局、农业局、金淘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养殖,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该公司引进天然有机酸处理粪污集成新技术,建设一套处理能力为40t/d的污水处理设施,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管道统一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80%回用于猪舍清洗,其余抽取用于周边山林灌溉(约3000亩)。现场检查未发现污水直排山体现象。 

 不属实

(一)南安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加强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或回用零排放。
(二)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金淘镇政府将加强巡查监管,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49

4435 

泉州市南安市霞美镇埔当村田边后自然村兴建黑峰混凝土搅拌站,距离居民区20米,废水排入河流,污染水源。还搅拌站没有任何环保手续。 

泉州

水、其他 

2017年5月15日,南安市环保局、霞美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因雨天停止施工建设,未发现废水外排迹象。该公司办公楼边围墙离居民住宅约20米,混凝土搅拌站离居民住宅约60米,编制环评报告表有公众参与意见,同意该公司建设。 

不属实 

(一)南安市环保局已责令该公司加强施工期间污染防治管理,防止粉尘、噪声、废水污染扰民。
(二)南安市环保局、霞美镇政府将加强巡查监管,督促该公司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成通过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 

 

50

4437 

 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三乡大队吴坑村,石材泥浆压干厂(负责人:吴顺筑)污水直排,污染地下水,粉尘扰民,强占村民耕地露天堆放石粉。

泉州

水、扬尘 

2017年5月15日,南安市环保局、国土局、农业局、石井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
(一)关于“排放粉尘”问题
该公司正在生产,未建围墙,生产线未配套建设除尘设施、喷淋设施,石粉堆场未采取密闭或喷淋等防抑尘措施。
(二)关于“污染地下水”问题
该公司压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作为周边石材厂的生产用水,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迹象。2017年5月16日,南安市卫计局在吴坑自然村距该厂排污口较近的3个位置(分别为排污口北侧180米,机井深21米处;排污口北侧190米,机井深8米处;排污口北侧250米,机井深35米处)各采集1份水样进行检验。3份采水样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常规指标中的浑浊度、总硬度、硝酸盐氮和非常规指标氨氮、参考指标中的亚硝酸盐氮进行检测,指标均不超过国家标准限值。
(三)关于“强占耕地堆放石粉”问题
该公司压滤后产生的干石粉堆放在厂区范围内,定期经有资质的清运公司运到加气砖厂进行综合利用,部分运到填埋场进行填埋。该公司出具了30户村民将自己园地(荒杂地)转让时签订的土地转让协议(面积合计37.963亩),以及一份三乡村吴坑自然村土地租赁协议(面积3.6亩)。上述地块一部分用于该厂建设,其余部分为空地。 

部分属实 

(一)2017年5月15日,南安市环保局、石井镇政府切断该公司生产用电,责令其停止生产,并进一步完善压泥车间密封设施、配套建设防尘喷淋设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石粉堆场扬尘污染,在整改完成并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后方能投入生产。
(二)2017年5月19日,南安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未通过 “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7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220号)。
(三)南安市国土局、经信局、农业局、石井镇政府将加强巡查监管,确保该公司不占用耕地进行生产,防止其在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前擅自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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