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十八批50件均已办结)
来源:市环保局 2017-05-20 17:57 阅读人数:1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3205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陈埭镇庵上村,星泉鞋业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排放黑烟,粉尘影响居民生活。 

泉州

大气 

2017年5月12日,晋江市环保局、陈埭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锅炉正在运行,晋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结果(晋环监测气〔2017〕第037号)显示烟尘折算浓度31.4mg/L、SO2折算浓度87mg/L、NOx折算浓度294mg/L、烟气黑度<1,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但企业存在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未办理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问题。

部分属实

2017年5月12日,晋江市环保局对该公司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立案查处,罚款2万元(晋环罚告字〔2017〕447、448号)。2017年5月15日,晋江市环保局、电力公司、陈埭镇政府联合对该公司予以切断生产用电,确保其停产整改到位,防止擅自恢复生产。 

 

 3210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码头镇内柯村,属于禁养区,南安市天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没有环评手续,没有环保设施,废水直排,臭气熏天,影响居民生活。

泉州 

 水、大气、其他

2017年5月12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金淘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
1.关于“属于禁养区”问题。该公司是南安市拟保留的173家生猪规模养殖场之一(南政办〔2017〕19号),所在地金淘镇晨光村牛肚岭属于可养区。
2.关于“没有环评手续”问题。该公司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3.关于“没有环保设施,废水直排,臭气熏天”问题。该公司配套建设沼气池5座(共约800立方)及沼液收集池1个(约100立方),养殖废水统一收集进行固液分离后进入沼气池处理,处理后的沼液进入沼液收集池,最后抽取用于周边山林灌溉(约1000亩)。该公司目前引进天然有机酸处理粪污新技术,正在建设有机酸粪污处理设施。 

部分属实 

1.2017年5月12日,南安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停止养殖,罚款18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202号)。
2.南安市农业局、金淘镇政府督促该公司加快改造进度,2017年7月底前完成标准化改造。若该公司到期无法完成标准化改造、达标排放,将坚决给予关闭、拆除。
3.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和金淘镇政府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监管,一旦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排放污染物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3

3222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大盈村振华食品厂,烟囱排黑烟并伴随有刺激性气味,货车载煤产生煤味的同时伴有扬尘。 

泉州 

 大气、扬尘

2017年5月12日,南安市环保局、水头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
1.关于“烟囱排黑烟并伴随有刺激性气味”问题。该公司现场检查时未生产,无刺激性气味,锅炉燃料为无烟煤,锅炉尾气采用麻石水膜除尘处理经烟囱排放。南安市环保局、水头镇政府要求振华公司正常启动锅炉,配合进行尾气监测。检测显示,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65.4mg/m3(排放标准值≤80mg/m3)、SO2排放浓度312mg/m3(排放标准值≤400mg/m3)、NOx排放浓度65mg/m3(排放标准值≤400mg/m3)(南环站督〔2017〕气15号),各项指标均未超标。
2.关于“货车载煤产生煤味的同时伴有扬尘”问题。该公司厂区门口及厂房车间清洁,无煤粉滴洒漏痕迹;运输车装载的煤不超过车身高度且运输过程用篷布全部遮盖,运输过程不存在扬尘污染,卸煤作业设在室内。 

不属实 

(一)南安市市环保局、水头镇政府责令该公司加强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加强巡查监管,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二)南安市行政执法局加强巡查监管,一旦发现载煤时产生扬尘现象,及时依法查处。 

 

 4

3236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鲤城区江南高新园紫新路9号,通成机械发展有限公司,没有环保设施,金属磷化处理废水直接排入雨水沟,废气无组织排放,气味刺鼻,影响居民生活,多次举报,问题没有解决。 

泉州 

水、大气 

1.关于“没有环保设施,金属磷化处理废水直接排入雨水沟”问题。2017年5月12日,鲤城区环保局、常泰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该公司安装1套酸洗磷化废水治理设施,酸洗磷化废水集中收集,经酸洗磷化废水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高新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鲤城区环境监测站在酸洗磷化废水治理设施规范化排放口采取水样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为ph无纲量8.13、悬浮物11mg/L、化学需氧量19 mg/L、氨氮0.064 mg/L、石油类0.62 mg/L,均达标排放(泉鲤环站监[2017]水8号)。
2.关于“废气无组织排放,气味刺鼻,影响居民生活”问题。该公司新增设的酸洗磷化工艺采用磷酸进行酸洗操作,酸洗过程无酸雾等废气产生;热处理生产线安装集气罩对废气进行统一收集并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2017年5月12日,鲤城区环保局现场检查,该公司酸洗磷化工艺未生产,现场未闻到刺鼻气味。
3.关于“多次举报,问题没有解决”问题。2016年以来,鲤城区环保局未通过电话、“12369”环保热线、上级转办等各渠道收到关于对该公司环境影响问题的举报。 

部分属实

在该公司生产工况恢复正常后,鲤城区环保局将对该公司的生产废水和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全面监测,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5

 3250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清濛开发区三宏化纤有限公司(善丰路23号对面),废气直排,产生刺激性气味,废水去向不明。

泉州 

 大气

1.信访反映的泉州三宏化纤有限公司已搬迁,被投诉对象实为租用闲置厂房的泉州市锦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机械配件加工生产,于2016年9月通过环评审批,目前正在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2.2017年5月11日,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现场没有发现化学镀镍工艺。2017年5月15日,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监测,待监测结果出来后再认定是否存在环境污染问题。
 

部分属实 

1.5月11日,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责令立即停止排污,直至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待监测结果出具后,如存在超标排放行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将依法查处。
2.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将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监管,防止其在整改完成前擅自恢复生产。
 

 

 6

3255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轮苍镇高新工业区,福建省南安市统豪卫浴,执法人员查封该企业的封条是无任何单位盖章。该企业在执法人员检查后,该企业搬走7台机子到安溪县东坂村玉田阀门二期好运来超市后面厂房偷偷生产。 

泉州 

 其他

1.关于“执法人员查封该企业的封条是无任何单位盖章”问题。
2017年4月9日,南安市环保局已对福建统豪卫浴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市飞亚思水暖有限公司、肖过房水暖器材加工厂等3家企业下达责令停产通知书,并于2017年4月12日、4月28日两次会同仑苍镇政府、仑苍供电所等部门对3家企业进行停电。
2017年5月1日现场检查,3家企业均未生产。南安市环保局对福建统豪卫浴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未办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分别作出处罚决定,责令肖过房水暖器材加工厂停止生产并处罚款4.9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171号),责令福建泉州市飞亚思水暖有限公司停止生产并处罚款3.2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172号),责令福建统豪卫浴有限公司停止生产并处罚款12.3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173号)。南安市环保局、仑苍镇政府、仑苍供电所等部门对该区域电源再次进行强制停电停产,并查封该区域变电房、厂区大门,防止擅自恢复生产。
2017年5月9日,南安市环保局、仑苍镇政府现场检查,当事人厂区被查封的大门未发现封条有擅自拆除现象,封条上盖有“南安市环境保护局”公章;厂区内未发现有生产迹象;厂区内注塑机现场仍为14台,未发现注塑机有擅自搬迁迹象。
2.关于“该企业在执法人员检查后,该企业搬走7台机子到安溪县东坂村玉田阀门二期好运来超市后面厂房偷偷生产”问题
2017年5月10日,安溪县环保局、行政执法局、城厢镇人民政府现场检查,安溪县玉田阀门二期好运来超市后面注塑加工点7台注塑机,系业主王大伟于2017年3月购买,并非从福建统豪卫浴有限公司搬来。同年3月,王大伟向村民尤加兴租赁位于安溪县城厢镇玉田阀门二期的厂房,并安装设备。同年4月,正式投入生产,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该租赁厂房位于安溪县城厢镇玉田村(F15地块),在规划控制红线外,为2014年第七次省政府批复用地,不属于违章建设。
2017年5月12日,安溪县环保局对王大伟注塑加工点未经环评审批即投入生产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罚款1.1万元(安环罚告字〔2017〕11号),并下发责令停止生产决定书(安环改〔2017〕10号)。2017年5月13日,安溪县环保局、城厢镇政府、玉田村委会对该加工点回访,该加工点已停止生产。

部分属实

1.南安市政府责成南安市环保局、仑苍镇政府加强巡查监管,督促福建统豪卫浴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市飞亚思水暖有限公司、肖过房水暖器材加工厂等3家企业限期整改,通过审批并验收后方能投入生产,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2.安溪县政府责成环保局、城厢镇政府加强巡查监管,防止该加工点回潮反弹。 

诫勉教育1人

7

 3259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安海镇坑边村,联兴养猪场、紫滨畜牧场,这2家养猪场共2万多头猪,污水未处理排入达群水库,空地晒猪粪,臭气扰民。 

泉州 

水、大气 

1.关于“污水未处理排入达群水库”问题。达群水库位于晋江市东石镇许西坑村,是一座以农田灌溉为主,结合防洪等综合利用的小(1)型水库,管理单位为东石镇政府。
2017年5月12日,晋江市农业局、环保局、水利局、安海镇政府、东石镇政府现场检查,未发现上游有猪粪便污水排入水库现象。2家养殖场共用的污水治理设施正在运行,新建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调试,经排查周边环境,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反映问题不属实。
2.关于“空地晒猪粪,臭气扰民”问题。2家养殖场共用一个粪污处理区,该区域系一块经过地面硬化且周边已建有围墙的地块,用于发酵猪粪生产有机肥,会产生一定的异味。 

部分属实 

晋江市农业局、环保局、水利局、安海镇政府要求2家养殖场进一步做好粪污处理区环境卫生保洁以及围墙加固,确保粪污不外排。
2家养殖场已针对粪污臭气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将于2017年5月31日之前各采购一套粪便发酵处理设备,每台设备预计日均可处理猪粪10吨,设备到位后将有效解决粪污治理问题。
晋江市农业局、安海镇政府将指导督促2家养殖场公司制定技术升级方案,完善污染防治设施,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污染。晋江市环保局将加强日常监管,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敦促业主落实整改。 

约谈1人 

 

 

8

3261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官桥镇洪邦村福建捷晖包装有限公司,排放黑烟、臭气扰民、粉尘扰民。 

泉州 

 大气、扬尘

2017年5月12日,南安市环保局、官桥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锅炉产生的废气经麻石水膜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2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未见排气筒排放黑烟现象。南安市环境监测站对锅炉废气进行监测,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76mg/m3(排放标准值≤80mg/m3)、SO2排放浓度51mg/m3(排放标准值≤400mg/m3)、NOx排放浓度313mg/m3(排放标准值≤400mg/m3)(南环站督〔2017〕气16号),各项指标均未超标。 

不属实 

南安市环保局、官桥镇政府责令该公司加强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加强巡查监管,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处理。 

 

3267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东田镇南坑村洪祖墓的陈*景机砖厂,前几天市政府已经拆除该企业厂房。镇政府派挖掘机拆除企业烧砖的3条核心工艺线时,该企业负责人陈*景阻挠镇政府的执法人员并辱骂执法人员、挖掘机受阻扰后没有拆除成功。诉求:希望市政府督促镇政府按原计划拆除该厂3条核心工艺线。 

泉州 

其他 

2017年5月5日下午,南安市国土局、环保局、林业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东田镇政府联合对侨通公司生产厂区建筑物予以强制拆除。由于该公司建筑物面积较大,直至5月6日上午,该公司建筑物才全部拆除。群众反映的三条核心生产工艺线,在5月5日强制拆除行动中已拆除每条生产工艺线的一部分,生产工艺线均已被破坏,不能再投入生产。 

部分属实 

鉴于三条核心生产工艺线价值较高,且需由设备生产公司专业人员进行拆除,南安市东田镇政府责令该公司业主从速联系专业技术人员,于5月31日前自行拆除生产工艺线,否则将再次组织强制拆除 

 

10 

 3273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眉山乡山后村大埕内,周*谦、周*刃养猪场猪粪便污水未处理直排排入河内,蚊蝇滋生,臭气熏天。

泉州 

水 

2017年5月11日、12日,南安市环保局、眉山乡政府联合现场检查。周礼刃养猪点生猪存栏量4头、周礼谦养猪点共生猪存栏量9头,均属农村散养户,现场未发现废水外排,但存在一定异味。 

部分属实 

(一)南安市农业局、眉山乡政府责令两家生猪养殖户于2017年5月17日前完成清栏,逾期将组织强制清栏关闭。两家生猪养殖户已自行清栏。
(二)南安市农业局、眉山乡政府加强巡查巡查,防止其出现生猪复养行为。 

 

 11

3282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英都镇仕林村角潭众多养猪场,粪便排放入溪。 

泉州 

水 

2017年5月12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英都镇政府现场检查,许界养殖户废水经人工湿地处理,目前已经空栏;其余7家养殖户均配套沼气池,养殖废水经沼气处理后进入储液池,用于浇灌种植,现场未发现废水溢出外排。现场查看周边水田、小溪,未发现养殖户粪便排放入溪。 

不属实 

鉴于南安市英都镇仕林村属于重点扶贫村,但存在部分养殖户猪舍距离民房较近、对附近村民造成一定的影响的问题,南安市政府责成英都镇政府督促各养殖户逐步减少养殖量,完善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2

3290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池店镇塘厝村新志成混凝土公司,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经营,粉尘、噪声扰民。 

泉州 

 噪声、扬尘

1.关于“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经营”问题。晋江市环保局在2016年9月日常巡查中已发现该项目存在未批先建,擅自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于2016年9月18日立案查处,罚款7万元(晋环罚字〔2016〕第433号、434号),于2017年1月24日移送法院强制执行。2017年4月13日依法对该公司进行强制断电、查封生产电源(晋环强决字〔2017〕030号)。
2.关于“粉尘、噪声扰民”问题。2017年5月12日,晋江市住建局、行政执法局、环保局、池店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现场变压器处于断电状态,封条未损坏,搅拌站未生产,但有车辆出入。2017年5月12日晚,晋江市环保局利用夜间进行暗查,发现该公司利用夜间启动部分搅拌器隐蔽作业。2017年5月14日,晋江市环保局对该公司全面排查,发现业主私自从其他公司变压器接电到厂里使用。 

属实

2017年5月14日,晋江市环保局、行政执法局、电力公司、池店镇政府对被借用公司的变压器进行强制断电、查封电源。
晋江市将持续加强该公司监督检查,如发现其有违法生产行为,及时采取强力措施予以坚决取缔。 
 

 

13 

 3291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美林街道洋美村聚力泡沫厂,堆煤臭气,生产排放臭味气体。 

泉州

大气 

(一)关于“堆煤臭气”问题。2017年5月12日,南安市环保局、美林街道工作人员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正在生产,厂区内有约2立方米的煤堆,因长期堆放变质,散发难闻气味。
(二)关于“生产排放臭味气体”问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公司生产废气外排现象。2017年5月12日,南安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锅炉废气进行监测,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76.2mg/m3(排放标准值≤80mg/m3)、SO2排放浓度342mg/m3(排放标准值≤400mg/m3)、NOx排放浓度314mg/m3(排放标准值≤400mg/m3)(南环站督〔2017〕气14号),各项指标均未超标。 

部分属实 

南安市环保局、美林街道办事处责令该公司立即对厂区环境进行清理,煤堆已于2017年5月12日下午清理完毕;责令该公司加强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督促该公司尽快完成天然气锅炉建设并投入使用。 

 

14 

3294 

泉州晋江市龙湖镇隆英再生造纸厂,烟囱冒黑烟,废气超标排放,夜间污水偷排,暗管在污水处理设施卫生间后面,废塑料纸乱堆,废液直排雨水沟且气味恶臭。 

泉州

水、大气、其他 

1.关于“烟囱冒黑烟,废气超标排放”问题。2017年5月12日,晋江市环保局、龙湖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燃煤锅炉正在运行,晋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显示烟尘69.7mg/m3、SO2382mg/m3、NOx:170mg/m3、烟气黑度<1,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晋环监督监测气〔2017〕第036号)。
2.关于“夜间污水偷排,暗管在污水处理设施卫生间后面”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晋江市环保局对周边环境进行详细排查,未发现污水偷排迹象。在投诉人反映的暗管所在位置进行破挖,发现该卫生间下面有一条排水沟,该排水沟主要用来收集生活污水和车间“跑、冒、滴、漏”的废水,在该排水沟的旁边有设置一个污水收集池,收集池内置放两台抽水泵,并设置自动抽水系统,污水抽到六号集水池回用于废纸打浆。经现场对收集池旁边进行破挖,发现该排水沟未通往车间外部环境。
3.关于“废塑料纸乱堆,废液直排雨水沟且气味恶臭”问题。该公司废塑料纸主要来自于废纸打浆产生的边角废料,厂区内设有固定的堆放场所,场地已采取“三防”措施,并设置渗滤液导流沟,废液流入六号集水池和卫生间旁边的污水收集池,污水抽到六号集水池后回用于废纸打浆。该区域位于厂区中间,车间外未有明显的恶臭。 

不属实

针对该公司存在污水管道多、标识不清、废弃管道未全部拆除等问题,晋江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对污水管道进行明确标识,并全部拆除废弃管道。
晋江市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强该公司日常监管,结合夜间、节假日开展错时执法,加大检查频次,一旦发现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立即对其进行依法查处。

 

 15

3295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台商投资区洛阳镇万安村,原惠安石雕厂废弃厂房内。1.村民开设养殖场,经常焚烧畜禽粪便,恶臭影响村民生活;2.垃圾处理厂,机器噪声巨大,垃圾堆积臭味弥漫,焚烧垃圾产生黑烟。

泉州 

 大气、噪声

(一)关于“村民开设养殖场,经常焚烧畜禽粪便,恶臭影响村民生活”问题。2017年5月12日,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民生保障局、洛阳镇政府现场检查,惠安石雕厂停产后,厂区内被石雕厂的职工和当地群众,私自占用搭盖临时禽舍饲养家禽,约有20余户占地圈养家禽,存栏约有1000多羽鸡鸭。
2.关于“垃圾处理厂,机器噪声巨大,垃圾堆积臭味弥漫,焚烧垃圾产生黑烟”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厂被原职工私自出租给废品收购站,造成废品随意堆放,脏乱差现象严重,周边群众肆意往厂内丢弃垃圾,无人清理。因历史遗留问题,原厂职工不同意厂区卫生纳入万安村村委会统一管理,导致垃圾陈年积累。 

属实 

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政府下发限期退养清栏通告,责令各养殖户于2017年5月底自行清栏关闭、拆除禽舍、清理养殖废弃物,逾期将组织强制清栏关闭、拆除禽舍。洛阳镇政府责令厂区废品收购站于2017年5月底自行清理关闭,逾期将组织强制清理关闭。 

 

 16

 3301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惠安县紫山镇美仁工业区,佳凤民纸箱包装有限公司,污水直接排放,夜间烧锅炉排放废气。 

泉州

水、大气 

2017年5月13日上午,惠安县环保局、紫山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生产。当日夜间,惠安县环保局再次检查,该公司仍处于停产状态。据了解,公司自5月1日起停产至今。
1.关于“污水直接排放”问题。该公司车间生产废水配套建设一套1t/d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后通过厂区外的工业区污水管网纳入芳源环保(惠安)有限公司处理。
2.关于“夜间烧锅炉排放废气”问题。该公司锅炉配套1套麻石水膜除尘+水喷淋处理设施和35米高的烟囱。 

不属实 

惠安县环保局、紫山镇政府将加强巡查监管,一旦该公司恢复生产,立即组织对其生产废水及锅炉废气进行监测,如存在超标排放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17

3324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洛江区洛溪镇三合村巷子头下街戏台后面有家黑工厂,老板叫赖清*,生产铁丝,没有环评,粉尘污染,污水带油花。 

泉州

水、扬尘、其他 

2017年5月12日,洛江区环保局、罗溪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厂未生产。该厂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无粉尘。拉丝工序中加入皂化液、肥皂水于机器中,起到防锈润滑作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西北面的肥皂水池旁的墙壁有渗透清洗地面废水的迹象。 

不属实 

洛江区环保局将继续加强对该厂的巡查监管,督促其修补肥皂水池,确保肥皂水不渗漏外排。

 

 18

3325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眉山乡山后村大埕内周有一个养殖户,两间猪舍,猪粪乱排在旁边的水沟,臭气熏天,影响村民生活。 

泉州 

水 

2017年5月11日、12日,南安市环保局、眉山乡政府联合现场检查。周礼刃养猪点生猪存栏量4头、周礼谦养猪点共生猪存栏量9头,均属农村散养户,现场未发现废水外排,但存在一定异味。 

部分属实 

1.南安市农业局、眉山乡政府已责令两家生猪养殖户于2017年5月17日前完成清栏,逾期将组织强制清栏关闭。现两家生猪养殖户已自行清栏。
2.南安市农业局、眉山乡政府已加强巡查,防止其出现生猪复养行为。 

 

 19

 3327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安海镇成功东路60-100号路段,多家沿街烧烤摊,每天晚上营业至凌晨,油烟、客人喧哗噪声影响附近居民。

泉州

 油烟、噪声

2017年5月12日晚,晋江市行政执法局、公安局、安海镇政府现场检查,3家烧烤摊正在营业,属于露天烧烤占地经营,未配套油烟处理设施,油烟直排,客人喧哗产生噪声。 

属实 

晋江市行政执法局当场向业主分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业主于2017年5月12日22:00前进行整改。2017年5月12日22:00,晋江市行政执法局现场检查,上述3家烧烤摊已从现场撤离,现场无占道经营行为。晋江市行政执法局、安海镇政府将加强夜间巡查,严厉查处该区域内露天烧烤及违章占道行为。

 

 20

3329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陈埭镇梧埭村,泰山石材,每天晚上生产排放废气。 

 泉州

 大气

2017年5月12日,晋江市环保局、陈埭镇政府现场检查,该石材加工点未生产,最近生产时间为5月9日。生产废气主要来自磨光工序产生的粉尘,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排放的粉尘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该石材加工点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 

属实 

2017年5月12日,晋江市环保局对该石材加工点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7万元(晋环罚告字〔2017〕449号、450号)。晋江市环保局、电力公司、陈埭镇政府依法强制切断该石材加工点生产用电,确保停产到位。2017年5月12日下午回访检查时,业主已自行拆除生产设备。 

 

21 

 3331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省新镇保福岭隧道口,回收炼铝厂,排放刺鼻废气 

泉州 

大气 

2016年9月19日,南安市环保局、省新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尚未通过“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南安市环保局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停产整改并处罚款1万元(南环保罚字〔2016〕83号)。该公司整改完成后,于2016年11月17日通过南安市环保局“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南环违验〔2016〕3号),并已依法办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该公司从2017年4月中旬开始停产,2017年5月2日、5月3日、5月10日晚上、5月12日晚上,南安市环保局、省新镇政府联合对该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均未在生产,无法监测废气排放程度。 

 部分属实

南安市环保局已责令南安吉达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恢复生产后要加强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一旦该公司恢复生产,南安市环保局将立即组织对其废气进行监测,如存在超标排放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22 

3339 

投诉人反映:一周前投诉泉州市南安市柳城办事处施坪村李*座碎石厂,噪音粉尘扰民。现在停产未拆除,等督察组离开恢复生产。诉求:拆除石子厂。

 泉州

噪声、扬尘 

2017年5月3日,南安市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柳城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现场未生产,现场现存大破碎机1台、小破碎机2台、圆锥机1台、输送带4条,其中圆锥机正在拆除中,输送带胶带已割断。5月7日,南安市国土局、环保局、行政执法局、柳城街道办事处联合依法对其未自行拆除的洗砂设备进行强制拆除。南安市环保局对南安南造建材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建设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6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178号)。5月8日、9日、13日,南安市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柳城街道办事处先后跟踪回访,未发现洗砂行为,未发现废水直排迹象。5月14日,南安市国土局、环保局、行政执法局、柳城街道办事处再次对该采石场现场遗留的设施设备予以彻底拆除。 

 不属实

南安市国土局、柳城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监管,防止其非法洗砂行为“死灰复燃”。 

 

23 

3350 

投诉人反映:之前投诉泉州台商投资区三期2号路华丰纸业工厂内有个无证化工厂,现在改成晚上生产,排放臭气扰民。 

泉州 

大气 

2015年7月16日,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发现该公司超标排污,立即责令企业对存在的问题按要求从快落实整改措施,并处罚金4297元(泉台管罚〔2015〕2号)。2015年10月13日,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发现该公司清洗原料桶的废水未经任何处理,通过暗管排入惠南工业区雨水管网,该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涉事管理员朱芳茂进行拘留5日处理。
2017年4月28日,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安监局、消防部门、惠南工业区现场检查,发现公司部分危废空桶露天堆放。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局立即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并于5月1日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罚款15000元;泉州台商投资区安监局和消防部门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改(泉台安监管责改〔2017〕3号、泉台公消函〔2017〕第6号)。同时,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委托福建省科瑞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外排生活废水、噪声、外排废气进行监测,噪声、外排生活废水、氨氮、COD均未超标。外排废气因该公司被责令停产整改无法监测。
2017年5月2日,泉州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郑新聪率相关市领导、市直部门现场督办,要求责令停产,待环保、安全、消防通过验收后才能恢复生产,同时对责任人进行问责。5月3日,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惠南工业园区现场检查,该公司已于5月1日停产,正进行消防、安全生产整治,整改存在的厂房简陋,厂区布局混乱等问题。5月10日晚、5月11日晚22:00、5月12日晚、5月13日晚,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惠南工业园区进行突击现场检查,该公司未在生产。5月15日,泉州市环保局、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未在生产,正在拆除生产设备。

不属实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已责成惠南工业园区、消防、安监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督促该公司停产整改安全隐患,如整改无望,要予以关闭取缔;责成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举一反三,在全区开展出租厂房排查,严格规范企业准入门槛,防止类似不规范企业进驻;责成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督促该企业增加降噪设备,进一步减少噪声影响。

 

 24

3351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金枝村有家联德石材厂,原来日夜生产,这几天改成晚上生产,噪声扰民。 

泉州 

噪声 

因该厂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2017年4月5日,南安市环保局、美林街道办事处对该厂切断电源、强制停产。2017年5月12日,南安市经信局、环保局、美林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该厂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废水外排。 

部分属实 

2017年5月12日,南安市环保局对该厂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立案查处,罚款1.45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204号)。南安市经信局、环保局、美林街道办事处责令该厂不得恢复生产,并于2017年5月20日前自行拆除生产设备,逾期将组织强制拆除。 

 

 25

3360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溪美街道后桥水库旁边的通盛建材,长期排放污水,盗挖红土耕地,排放刺激性气体,污染后桥水库。 

泉州

 水、大气

1.关于“长期排放污水,污染后桥水库”问题。2017年5月13日,南安市环保局、国土局、水利局、溪美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未发现设有将生产污水排入后桥水库的排放口。该公司生产时产生的废浆、废水以及冷却、冷凝水汇入废浆搅拌池后泵入废浆罐作为制浆用水回收利用;建有沉淀池3格,燃煤锅炉除尘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2.关于“盗挖红土耕地”问题。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使用红土,未发现盗挖耕地红土行为。
3.关于“排放刺激性气体”问题。该公司燃煤锅炉废气经水膜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破碎工艺配套袋式除尘器,破碎时产生粉尘经除尘收集后排放;隧道窑未配套除尘设施,隧道窑废气经引风机抽取后排放。由于该公司停产,未能确定是否排放刺激性气体。

部分属实 

2017年5月13日,南安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配套完善污染防治设施,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后方能恢复生产,并处罚款5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203号)。南安市政府已责成南安市环保局、溪美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监管,防止该公司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前擅自恢复生产;责成南安市国土局、溪美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监管,一旦发现盗挖耕地红土行为,及时依法从严查处。 

 

 26

3361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德化县瓷都大道旁边的德华润发建材,做加气砖跟发泡泡沫厂,长期排放污水、粉尘,异味、噪声严重扰民,该厂距离德化鹏翔中学很近,影响师生。

泉州

水、大气 

2017年5月12日,德化县国土局、环保局、经信局和龙浔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
1.关于“长期排放污水”问题。该公司正在生产,生产废水经废水治理设施处理后循环回用,现场未发现有生产废水外排。
2.关于“粉尘,异味”问题。该公司燃煤锅炉未启用,处于停用状态,现场未发现有废气排放现象。根据《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化县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2017〕32号)文件,明确要求该公司燃煤锅炉于2017年8月31日前淘汰或改用电、天然气、石油液化气等清洁能源。目前,该公司已与无锡中正锅炉有限公司南安柳城龙瑞水暖配件经销部签订了42.2万元的天然气锅炉采购合同。
3.关于“噪声严重扰民”问题。德化县环境监测站现场对该公司的厂界环境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噪声未超标。 

不属实

德化县环保局当场责令德化县润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加强日常监管,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落实好相关环保措施。 

 

27 

 3362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永春县下洋镇上南湖省道S203旁边的城坤建材,长期排放污水、粉尘,异味扰民。

泉州

 水、大气

2016年3月31日,永春县环保局组织对该项目进行验收时,永春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的厂界无组织粉尘、锅炉废气等项目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该公司的烟囱高度当时未达到环评批复高于35米的要求,永春县环保局要求该公司整改。2017年5月初,该公司完成整改,重新申请竣工环保验收。
1.关于“长期排放污水”问题。2017年5月12日,永春县环保局、国土局、下洋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生产,未发现企业设置暗管和废水排放口。
2.关于“粉尘,异味扰民”问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厂区粉尘外泄及异味的现象。因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无法对该公司的粉尘、异味进行监测。 

部分属实

永春县环保局将依法组织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如该公司未能通过验收,将依法予以查处。 

 

28 

 3364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石狮市鸿山镇邱下村祥华漂染厂废水、废气严重污染环境,漂染厂离居民区很近。 

泉州 

 水、大气

2017年5月12日,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鸿山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
1.关于“废水严重污染环境”问题。该公司生产、生活废水经收集后,通过一条专用污水管道接入伍堡集控区污水管网,排入石狮市海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该公司按要求建设包括管道式流量计、电动阀门、远程控制柜在内的排污总量控制系统,用以控制每日排水量。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染色等产生废水工序未生产,流量计表显示为流量零,未发现流量计后端的污水管道内有污水排放现象。该公司按要求开展雨污分流工作,于2017年2月27日与福建省海陆勘有限公司石狮市分公司签订《石狮市新祥华染整发展有限公司现状地形测量及设计协议》。5月12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污水管道按设计平面图改造完成,正组织工人对雨水管道进行改造。
2.关于“废气严重污染环境”问题该公司先后于2013年5月、2016年2月使用鸿山热电厂低压、中压蒸汽作为生产热源,替代并拆除原有的燃煤蒸汽锅炉、燃煤导热油锅炉,目前该公司生产废气主要为毛絮粉尘、定型机工艺废气。该公司共有开幅定型机15台,圆筒定型机4台。2017年3月11日,该公司与福建聚旺高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定型机废气热能回收及净化处理系统购销合同,目前共有8台定型机安装完成,并委托福建省劲安节能监测技术有限公司于4月29日对已安装经处理设施的定型机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污染物达到石狮市地方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劲安〔2017〕第042914号)。
2017年5月12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7台开幅定型机、4台圆筒定型机正在生产,7台正在运行的开幅定型机均已配套尾气净化处理设施且正在运行,4台圆筒定型机及其余的开幅定型机正在安装尾气净化处理设施。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委托福建省劲安节能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达标,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敏感点乌山脚、邱下村达标(劲安〔2017〕第051204号)。
3.关于“漂染厂离居民区很近”问题该公司位于鸿山镇邱下工业区,其东北面厂界距离邱下村20m,西南面距离莲厝村500m,东面距离乌山脚村1000m,东南面距离草柄村1200m。根据环评报告书中选址合理性分析,该公司选址与鸿山镇总体规划相符,且与周边环境相适应,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选址合理。 

部分属实

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将继续加强巡查监管,督促该公司完成所有定型机尾气净化处理设施的安装,并正常运行。 

 

29 

3369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惠安县紫山镇龙石村顶厝村民陈*水养猪场,废水、臭气扰民,污染严重。 

泉州 

水、大气 

2017年5月13日,惠安县环保局、农林局、紫山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养猪场未办理设施农用地、环保、动物防疫等审批手续,养殖生猪80多头,建有1个30m3左右的沼气池,粪水经沼气池处理后外排,现场有臭味。

属实 

2017年5月13日,因该养猪场未办理相关手续,惠安县紫山镇政府责令该养猪场立即清理存栏。5月14日,惠安县紫山镇政府对该养猪场回访,该养猪场存栏已全部清理,猪舍设施基本拆除。惠安县紫山镇政府将继续加强巡查监管,防止返栏复养行为。 

 

30 

 3372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安溪县城厢镇玉田村村民李*龙在玉田村庵前旧厂房内非法开设炼铜厂,生产期间附近气味非常难闻,空气污染严重时段为凌晨4点至7点。

泉州

 大气、其他

2017年5月12日,安溪县环保局、城镇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加工点正在生产。该加工点于2017年3月中旬投产至今,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配套的布袋水雾除尘器未经环保竣工验收,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粉尘通过配套的布袋水雾除尘器处理后引至厂房周边排放。

属实

2017年5月12日,安溪县环保局依法对该加工点切断生产用电,并对其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10790元(安环罚告字〔2017〕12号)。 

 

 31

3373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金淘镇东门村谢*强,在金淘镇后坑埔原金淘卫生院后坑埔门诊部靠溪岸回填土地违章搭盖大型猪栏,并违法建设屠宰场,污水直排入溪,臭味扰民。

泉州

水、大气 

2017年5月12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行政执法局、金淘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养猪场猪舍已清栏,未发现污水直排,未发现屠宰生猪的设备和生猪屠宰场迹象,原猪舍现为该农户存放农具等杂物的场所。

不属实 

南安市人民政府责成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金淘镇政府加强巡查监管,杜绝该养殖点“死灰复燃”。 

 

 32

3374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内坑镇的祥泰鞋业内环境恶劣,臭气熏天,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距离该厂较近的一处幼儿园,深受其扰。

泉州 

大气、其他 

2017年5月12日,晋江市环保局、内坑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生产废气主要产生于EVA拖鞋注射成型和恒温定型工序,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通过对该公司周边环境进行踏勘,该公司附近有居民居住,距该公司约1公里处有一家育斌幼儿园。
晋江市环保局委托福建省科瑞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区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监测,检测报告(闽科瑞测(2017)第05126号)显示该公司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2.5mg/m3,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 

不属实 

晋江市相关部门已督促该公司加强内部管理,采取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确保达标排放。晋江市环保局、内坑镇政府对其跟踪监管,利用夜间、节假日加强错时执法频次,一旦发现其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将立即依法从严查处。 

 

33 

 3390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东田镇蓝溪村福建闽发铝厂存在严重污染环境问题:1.工厂的污水直排村庄,直排农田,破坏山泉水,影响居民用水安全;2.两三天排放出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 

泉州 

水、大气 

2017年5月3日,南安市环保局、东田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生产废水主要是酸碱综合废水、含氟废水、含镍废水。该公司建有3套废水处理系统,酸碱综合废水、含氟废水经酸碱中和+混凝沉淀+固液分离+压渣处理后排放,含镍废水经超滤+反渗透处理后回用。熔炼过程中产生的熔炼废气经二级串联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未配套炉渣烟气收集设施,清理炉渣时产生的烟气直接无组织排放;氟碳车间喷漆产生的废气采用水帘处理系统和活性炭吸附+微生物分解装置技术处理,部分有机废气未收集到位,现场有闻到味道;喷涂废气经旋风除尘器+滤芯除尘处理后排放;氧化车间产生酸(碱)雾经酸碱中和+喷淋处理后排放。现场采集监测厂区内生产用水取水口、井水和总排污口水样(南环站督〔2017〕水139号),镍、铬均未检出。2017年5月4日,南安市环保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南环保〔2017〕125号),责令闽发公司6月4日前配套完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并与南安市环保局监控中心联网。同日,南安市环境监测站在该公司总排污口采集水样监测(南环站督〔2017〕水144号),镍浓度为0.177mg/L,与环评批复要求含重金属废水零排放不符。5月6日,南安市环保局责令闽发公司氧化车间停产整改(南环保〔2017〕126号),查清外排废水含镍原因,问题未查清、整改未到位之前,不得投入生产。5月8日,南安市环保局对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未配套炉渣烟气收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作出“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南环保罚告字〔2017〕175号)。2017年5月10日,南安市环保局、东田镇政府再次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氧化车间已停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南安市环境监测站再次在该公司总排污口采集水样监测(南环站督〔2017〕水164号),镍、铬均未检出。5月12日,南安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总排污口采集水样1份,监测报告(南环站督〔2017〕水172号)显示镍、铬均未检出。 

部分属实 

(一)南安市环保局将继续每两天对该公司外排废水采样监测1次,若发现违法排放,将进一步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二)南安市东田镇政府正加快该村自来水管道的安装,尽快通水,让群众用上自来水。 

 

 34

 3391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安溪县城厢镇员宅村龙窟采石场擅自无证开采,造成以下几个问题:1.一下大雨靠近采石场的农田被冲刷下来的石粉和石子全部覆盖;2.开山采石开始后,本地的泉源断水,地表水被污染后渗到地下,井水也无法饮用;3.采石场24小时作业产生的粉尘和噪音严重扰民;4.堆放在现场的沙石子被雨水一冲,整个下游变成牛奶河;5.采石场将土随意堆放在山脚下,一旦大水把泥土冲下来,巨大的泥石流存在安全隐患。 

泉州 

水、噪声、扬尘 

2017年5月13日,安溪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安监局、城厢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采石场未生产。
(一)关于反映“一下大雨靠近采石场的农田被冲刷下来的石粉和石子全部覆盖”问题
通过对该采石场下游进行全面的调查核实,小溪流水质干净,农田完好,未发现农田被冲刷及砂石覆盖的迹象。
(二)关于反映“开山采石开始后,本地的泉源断水,地表水被污染后渗到地下,井水也无法饮用”问题
通过调查走访员宅村群众,饮用水来自该采石场外上游山泉水,该采石场已在矿区左侧设置两个封闭式的饮用水蓄水池,水源充沛,能够正常供水。经排查,无发现地表水被污染后渗透到地下而造成的水质污染问题。在工房边另有一小水池,由于在施工时井盖沾染油污,导致水质有轻微油污和异味,与地表水渗透无关。
(三)关于反映“采石场24小时作业产生的粉尘和噪音严重扰民”问题
该采石场已停产,矿山远离居民区,根据实地估测,与最近民房距离超过700米,现场检查人员查看,周边树木未发现粉尘污染。
(四)关于反映“堆放在现场的沙石子被雨水一冲,整个下游变成牛奶河”问题
该采石场下游的小溪流水质干净清澈,溪底砾石清晰可见,未见石粉淤积的痕迹。
(五)关于反映“采石场将土随意堆放在山脚下,一旦大水把泥土冲下来,巨大的泥石流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该采石场南西侧设有一排土场,矿山已停止使用,并对边坡、平台进行绿化,边坡稳定,坡脚下游植被完好,无滑坡、泥石流的迹象。

不属实 

安溪县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加强巡查监管,责令该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之前完成排土场挡土墙筑砌,加大植被种植密度等措施,及时办理采矿许可证、环评审批、环保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在手续完善之前,不得组织施工开采;正常生产期间,按照国土、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开采作为,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确保不造成粉尘、噪音等环境污染问题,防止水土流失。 

 

 35

3403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街(刺桐路至坪山路段)有一宰猪场,由泉州食品公司肉联厂经营,经常是晚上下半夜进行生猪屠宰,臭气熏天,噪声严重扰民。

泉州 

 大气、噪声

2017年5月10日,丰泽区农林水局、环保局、泉秀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该厂装卸、屠宰生猪过程中产生臭气、猪叫声,影响周边环境。丰泽区农林水局、环保局、泉秀街道办事处责令该厂对生猪屠宰猪叫声扰民的行为进行整改:一是改变原来市场24小时开放和场外检疫进场的做法,活猪检验的时间改为较灵活的整车先进场后检疫,杜绝午间及夜间赶猪卸猪噪音;二是改变抓猪屠宰形式,将原来徒手抓猪改为铁钩钩住猪口腔部位的方法等多项措施,把宰猪噪声降到最低程度;三是对屠宰车间加装降噪隔音围栏板,最大限度降低噪音对周边的影响;四是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增加冲洗频次,减轻臭味;五是认真做好群众工作,积极理顺周边关系,尽量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017年5月12日,丰泽区农林水局、环保局及泉秀街道办事处再次联合现场检查,该厂已对噪音扰民的情况整改落实,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屠宰车间使用降噪隔音围栏进行封闭维护,同时对赶猪、卸猪及屠宰方式进行改进,有效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属实

丰泽区政府将继续加强对该厂的跟踪督查,同时对辖区其它肉品加工点进行摸排,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卫生管理,避免环境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36

 3411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池店镇赤塘村奔乐鞋底有限公司,生产中产生的气体长期影响周边群众的生活。 

泉州 

大气 

2017年5月12日,晋江市环保局、池店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未配套废气污染防治设施。 

属实 

2017年5月12日,晋江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问题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和限期改正,并处罚款6万元(晋环罚告字〔2017〕453号、454号)。同日,晋江市环保局、电力公司、池店镇政府对该公司强制切断生产用电,确保停产到位。 

 

 37

 3412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洪濑镇大洋村岭兜组王*彬无证砍伐洋山脚、草山脚的生态林上百亩,毁林挖山洗沙。

泉州 

生态 

1.关于“无证砍伐洋山脚、草山脚的生态林上百亩”问题。2015年5月2日,南安市洪濑镇大洋金彬茶果综合场向南安市林业局申请采伐洪濑镇大洋村“洋隔岭脚”山场林木,并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南集采字〔2015〕62号)。2016年,王亚彬在该采伐基地种植卷荚相思树复绿,并通过南安市林业局验收。。
2.关于“毁林挖山洗沙”问题。2011年,王亚彬将“草山脚”山场部分山地租给王连兴用于建养鸡场。因该地含砂量高,王连兴在未经王亚彬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改建成洗砂场。2013年8月18日,南安市林业局对王连兴在洪濑镇大洋村“草山脚”山场进行非法挖山洗砂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南林罚〔2013〕61号)。2017年5月12日,南安市林业局、国土局、洪濑镇政府现场检查,该采砂场未再作业,现场已经种植卷荚相思树复绿。 

部分属实 

南安市政府责成南安市林业局、国土局、洪濑镇政府加强巡查监管,防止出现无证采伐林木、毁林挖砂等现象。 

 

 38

3429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眉山乡观山村五组李*旺、李*波开办的养猪场,污染饮用水源,破坏生态。诉求:请查处。 

 泉州

 水、生态

2017年5月7日,南安市环保局、农业局、眉山乡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养猪场一场建有2个沼气池,养殖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后排入一小集水池(未采取硬化、防渗透、防溢流措施);二场建有1个沼气池,养殖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并排入一集水坑(未采取硬化、防渗透、防溢流措施)后,通过管道用于浇灌蔬菜,现场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现场对一场沼气池外排废水进行采取水样,经监测,废水COD浓度为2100mg/L、NH3-N浓度为506mg/L,未能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排放标准(COD≤400 mg/ L,NH3-N≤80 mg/ L)。2017年5月8日,南安市环保局对该养猪场私设排污口的违法行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南环保环告字(2017)189号),拟按照“四个配套”办法将相关责任人移送公安部门。同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眉山乡政府对该养殖场下达整改通知,责令业主于2017年5月19日前完成清栏关闭,若逾期未清栏关闭,将组织强制关闭。5月11日,南安市眉山乡政府、环保局再次联合检查,该养猪场已出售生猪12头。5月13日,该养猪场再次出售生猪29头。
2017年5月13日,南安市卫计局、眉山乡政府到该养猪场周边进行采样监测,在养殖场下方选择2-3个点,并与另外一个山头的水源作为对照点,共5份样品,检测结果为:所有样品的耗氧量、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均未超过标准限值。 

部分属实 

南安市眉山乡政府、农业局加强巡查监管,确保该养猪场5月19日前清栏关闭到位,不出现复养。

诫勉教育1人 

 39

3436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石井前坂宏昌养猪场、森鑫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这两家养猪场十多年来污水直排水库,如今为应付环保检查,向水库投入几十吨漂白粉、石灰和不明物质,造成更严重污染。诉求:请查处。 

泉州 

水 

(一)关于“这两家养猪场十多年来污水直排水库”问题
1.南安科牧华养殖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0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石井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正常养殖状态,猪舍12栋(约6000平方米),生猪存栏数2408头(母猪300头、公猪8头、商品猪2100头),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调试运行中,未发现养殖废水外排现象,该公司未通过“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2017年5月10日,南安市环保局对南安科牧华养殖有限公司超规模养殖及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等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停止养殖并处罚款11.19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201号)。同时,南安市环保局、农业局、石井镇政府责令该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前清栏,待验收合格后方能再次投入生猪养殖。5月12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石井镇政府再次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进行清栏,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调试运行中,未发现养殖废水外排现象。
2.南安市森鑫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0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石井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正常养殖状态,猪舍18栋,生猪存栏数1600头(母猪450头、猪苗1150头),生化设施未正常运行,养殖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后流入生化池,然后排至自行挖掘的开放式沉淀池。南安市环境监测站现场对该公司外排废水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COD浓度为2970mg/l,NH3-N浓度为398mg/l(南环站督〔2017〕163号),超标排放(排放标准COD≤400mg/L、NH3-N≤80mg/L)。2017年5月10日,南安市环保局对南安市森鑫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超规模养殖,以及设施未正常运行废水超标外排等行为立案查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8.231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200号),并依法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同时,南安市环保局、农业局、石井镇政府责令该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前清栏,待验收合格后方能再次投入生猪养殖。5月12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石井镇政府再次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进行清栏及标准化改造升级。
(二)关于“向水库投入几十吨漂白粉、石灰和不明物质,造成更严重污染”问题
群众反映的“水库”实际上是前坂村顶坑山围塘,面积约20亩,水深3米。前坂村民张火木在此私自放养胡子鲶,该水域长期积存不流通,水体浑浊。2017年4月19日,南安市石井镇政府驻前坂村工作队和前坂村两委在巡查中发现顶坑山围塘水体变红。2017年4月21日,石井镇政府研究制定《石井镇前坂村顶坑山围塘水体浑浊治理方案》,并邀请泉州市江河湖库水质监测中心实验室到顶坑山围塘采水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池塘水中氮、磷超标,水体富营养化,导致水体呈血红色的是红藻类。同时,为防止污染扩大,石井镇前坂村委会向该水塘投放3吨漂白粉,及时对水体进行消毒处理。个别群众对该消毒措施不了解,产生了会“造成更严重污染”的误解。2017年4月22日,石井镇政府联系华侨大学环保研究所、福建省美丽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厦门玉凰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到现场进行勘察和采样、监测,拟定治理方案。石井镇政府通过方案对比分析,决定采纳厦门玉凰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治理方案。2017年4月27日,前坂村委会与厦门玉凰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就水体治理达成协议、签订合同。2017年5月5日,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开始组织治理。2017年5月11日,泉州市、南安市水利局、石井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顶坑山围塘治理有序推进。至5月14日,山围塘水体透明度增加,臭味已经消除,水质也由原来的粘稠状恢复到正常水体的流动性,水质得到明显改善。 

 部分属实

1.南安市环保局责令2家公司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养殖废水经处理后全部用于果林浇灌,不得外排。
2.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石井镇政府加强巡查监管,督促2家公司按时清栏,若逾期未清栏,将组织强制清栏关闭。
3.石井镇政府计划待顶坑山围塘水体治理完成,经检测达标后,组织专业人员抽空塘内池水,彻底清淤,将清理出的淤泥运往有资质的机砖厂进行处理利用,再重新注入清水,恢复山围塘原有功能。 

 

 40

3461 

投诉人反映:位于泉州市石狮市东园村锦虹路和永祥路交叉路口水泥搅拌站旁边的一家化工品生产厂,环境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泉州 

 水、大气

2017年5月12日,石狮市生态环保局、鸿山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生产,未发现明显粉尘、酸雾影响。生产废水循环回用,职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区域污水管网,最终汇入海中。反应釜产生的硫酸雾废气共用1套“水雾喷淋”吸收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铝土矿粉搅拌溶解池上方采取加盖措施,铝土矿破碎磨粉时产生的粉尘经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
该公司产生的矿渣为一般固废,厂区内设置矿渣堆场,堆场己硬化,并设置围堰,防止矿渣扬散和流失。该公司与石狮市鸿辉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漳州源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定矿渣处置合同,并设有台账,台帐与转移联单相符。自2017年4月30日起矿渣分两次转运至漳州源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场矿渣堆场己清空。
现场勘查,该公司因东面道路规划拓宽,厂区车间需进行拆除改造。其西侧新车间正在建设,旧车间拟拆除。2017年5月13日复查时,该公司正在拆除旧车间设备,反应釜上物料管道、压滤机己拆除。由于该公司先拆除屋顶盖,后拆除生产设备,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恰逢暴雨,导致车间冲洗水汇至化粪池,最终从化粪池出口排入市政管网,石狮市环境监测站采样监测显示pH超标(狮环站监〔2017〕水JDQ082号)。 

 部分属实

1.2017年5月17日,石狮市生态环保局对该公司化粪池出水pH超标、涉嫌废水超标排放行为立案查处,罚款8815元(狮环罚告字〔2017〕52号)。
2.石狮市生态环保局将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监管,督促其规范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41 

3487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安溪县剑斗镇湖上村,几家砖厂噪声、粉尘污染。 

 泉州

 噪声、大气

2017年5月13日,安溪县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湖上乡政府、剑斗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2家建材厂均于2017年5月12日停止生产。该两家厂区离居民区较远,生产过程中不存在噪音和粉尘扰民问题,无生产废水产生,生产产生的废砖有回收处理。 

 部分属实

2017年5月6日,安溪县湖上乡政府对该两家建材厂切断生产用电,5月13日起依法强制拆除。安溪县政府责成湖上乡政府彻底拆除生产设备和厂房,加强巡查监管,防止回潮反弹。 

 

42 

 3488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内坑镇白安村、深圳村,三民中心小学旁多家工厂,排放恶臭废气、排放黑烟。

泉州 

大气 

1.2017年4月11日,晋江市环保局对晋江市内坑深圳建辉纸箱厂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2万元(晋环罚告字〔2017〕213号、214号)。2017年5月10日,内坑镇政府予以强制断电。
2.2017年3月24日,晋江市环保局对福建省晋江市内坑白安宏安纸箱厂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等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2万元(晋环罚告字〔2017〕121号、122号)。
3.2016年4月25日,晋江市环保局对陈育树机砖加工点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6万元(晋环罚字〔2016〕218号、219号)。2017年5月10日,晋江市内坑镇政府予以强制断电。
2017年5月12日,晋江市环保局、内坑镇政府现场检查,三家加工厂均未生产,福建省晋江市内坑白安宏安纸箱厂有生产迹象,燃煤锅炉尚有余温;晋江市内坑深圳建辉纸箱厂、陈育树机砖加工点此前已被强制断电,不具备生产条件、无生产迹象。 

部分属实 

1.2017年5月12日,晋江市环保局、电力公司、内坑镇政府对晋江市内坑白安宏安纸箱厂强制断电,确保停产到位。
2.晋江市内坑镇政府督促引导晋江市内坑深圳建辉纸箱厂、晋江市内坑白安宏安纸箱厂两家加工厂完成清洁能源替代,完善环保相关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3.晋江市内坑镇政府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陈育树机砖加工点坚决予以打击取缔,拆除生产设备,防止死灰复燃。
4.晋江市环保局、内坑镇政府将进一步强化区域环境整治,严厉打击污染环境非法加工点,引导企业完善相关手续,实现依法守法经营。

 

 43

 3489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用过的有毒有害试剂和药品未进行无害化处理,直接排入后门下水道。

泉州 

 其他

2017年5月12日,丰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东海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5月13日泉州市卫计委、泉州市卫生计生执法大队、丰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东海街道办事处再次联合现场检查。
2016年9月30日,该单位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实验室废水处理系统出现漏液故障后,立即采取相应的临时处置措施,对实验室有毒有害试剂进行无害化处理。主要包括:一是理化实验室于2016年10月起对实验废液分类收集,暂存实验室;二是微生物实验室在原有处置的基础上,对废水进行含氯消毒(84消毒液)处理;三是理化实验室废水进入处理设施后采用人工加药进行中和处理,经市政污水管网汇入宝洲污水厂处理。该两个实验室废水及废弃物,均严格按照实验室相关规定处置,没有发现未经无害化处理的试剂直接排放。 

 不属实

1.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实验室污水处置设施出现故障后,及时采取相关处置措施,做好实验室有毒有害试剂的无害化处理,但存在设备更新改造工作进展缓慢的情况,市卫计委、丰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已要求该单位必须在2017年5月底完成招投标,确保6月份完成实验室废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工作。
2.丰泽区人民政府将对辖区内涉及有毒有害试剂、药品的单位企业进行安全排查,进一步加强有毒有害药品、试剂等的监管,做好管理台账,落实安全设施,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44

3513 

投诉人反映:泉州石狮市邱下村祥华集团正对面一家非法生产化工药剂的企业,废酸气乱排,污水乱排,污泥偷运海边倾倒。 

 泉州

水、大气、其他 

2017年5月12日,石狮市环保局、鸿山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
1.关于“废酸气乱排,污水乱排”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公司的主要废气为搅拌池铝土矿粉尘和反应釜硫酸雾废气,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外排,酸雾废气排入“水雾喷淋”吸收桶后通过排气筒外排;该公司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和车间清洗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区域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海中。石狮市环保局委托福建省劲安节能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搅拌池铝土矿粉尘和反应釜硫酸雾废气进行采样,结果显示数据达标(劲安〔2017〕第051201号)。
2.关于“污泥偷运海边倾倒”问题。该公司的主要固体废物为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压滤机产生的矿渣,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矿渣为一般固废。该公司与石狮市鸿辉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签定矿渣处置合同,并设有台账,台帐与转移联单相符。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矿渣露天堆放,未按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未分类存放。石狮市环保局当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狮环保责改字〔2017〕32号),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按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5月13日复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矿渣露天堆放问题尚未整改,当天大雨导致流失液被冲入生活污水排放口及西侧水池,石狮市环境监测站采样监测呈酸性(狮环站监[2017]水JDQ083号)。 

 部分属实

1.2017年5月17日,石狮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未按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行为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设置规范化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对厂区雨污管道进一步完善改造,确保雨污分流,并处罚款5万元(狮环罚告字〔2017〕51号)。
2.石狮市环保局将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监管,确保其于5月27日之前完成整改,防止其在整改完成之前擅自恢复生产。

 

45 

 3514

投诉人反映:泉州安溪县城厢镇玉田村旁边阀门二期内有一家塑料厂,名为福建省万家利洁具工贸有限公司,长期使用甲醛和废弃塑料生产,还使用有毒化学品二氯甲烷,废气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的身体健康;总厂对面还有万家利的分厂,两个厂生产的噪声扰民严重。 

泉州 

大气、噪声 

2017年5月13日,安溪县环保局、安监局、城厢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
(一)关于“泉州安溪县城厢镇玉田村旁边阀门二期内有一家塑料厂,名为福建省万家利洁具工贸有限公司,长期使用甲醛和废弃塑料生产,还使用有毒化学品二氯甲烷,废气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的身体健康”问题
该公司主要原材料为PP塑料、ABS塑料、POM塑料和热转印膜。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未发现甲醛、废弃塑料及二氯甲烷等原料。该公司采用一体化注塑机进行注塑,形成塑料制品,其中部分水箱再采用热转印进行印花,经试水试压后形成产品,生产中存在废气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2017年2月28日经安溪县环境监测站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未超标排放。
(二)关于“总厂对面还有万家利的分厂,两个厂生产的噪声扰民严重”问题
该公司噪声来源于塑料次品、边角料破碎过程产生的声音及空压机、冷却塔、试水(试压)机、一体化注塑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声音。2017年2月28日、5月13日,经安溪县环境监测站监测,该公司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未超标排放。 

不属实 

安溪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进一步完善冷却塔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尽量减少噪音影响,同时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安溪县环保局将加强巡查监管,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46 

3516 

投诉人反映:南安市翔云镇大坑头鸿昌农牧有限公司养猪场不断扩大养殖规模,污水处理设施不配套,经常在雨天偷排,严重污染了农田和下游的饮用水源地。 

泉州 

 水、生态

2017年4月27日,南安市环保局、农业局、翔云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生猪存栏量7206头,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但氧化沟污水抽取处(排放口)未设置排污口标志。氧化沟末端污水抽取处采取的水样经监测,COD浓度为826 mg/L,超过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表1旱作COD≤200mg/L)。南安市环保局对该公司存在的氧化沟污水超标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南环保责改〔2017〕32号)和限期整改通知(南环保〔2017〕103号),同时对涉嫌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未规范设置排污口等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5220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153号)。同日,泉州市农业局现场检查,该公司最后一道4000m3贮液池只进水近一半,没有发现外排现象。泉州市农业局责令该公司进一步改进养殖设施和粪污处理设施,新建设4格固液分离柜,增加贮液池容量,提高处理效果和保险系数。5月11日,南安市环保局、翔云镇政府再次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生猪存栏量7308头,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氧化沟污水抽取处(排放口)已设置排污口标志,氧化沟末端污水抽取处水样COD浓度为191mg/L,未超过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表1旱作COD≤200mg/L)。该公司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山林浇灌,未发现外排,该公司下游英都镇秋芦桥周边未发现有废水排入英溪现象。5月13日,南安市卫计局、翔云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并采集7份水样。经检测,所有样品的耗氧量、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均未超过标准限值。 

部分属实 

南安市环保局、农业局、翔云镇政府对该公司加强巡查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用于山林浇灌。

 

47 

 3519

投诉人反映:晋江市内坑镇三民中心对面的煤厂内有一家非法收取酸性危险废物生产化工药剂的工厂,废气污染环境,污泥乱倒。 

泉州 

 其他

2017年5月12日,晋江市环保局、安监局、内坑镇政府现场检查,该经营点未生产,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现有设备为水池7个、活性炭沉淀池2个、搅拌池1个、压泥机1台。生产工艺为化学溶液(氯化钙、硫酸铝)→活性炭脱色→压泥→滤液→成品。该经营点的活性炭沉淀池存在滴漏现象,生产车间内存在渗坑,渗坑内存在废水。晋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经营点氯化钙水池、硫酸铝水池、活性炭沉淀池外排口、车间内渗坑采取水样监测,监测结果(晋环监督监测水〔2017〕第242号)显示车间内渗坑废水中检出铜、锌、镍等因子。
该经营点车间内有轻微酸性气味,晋江市环保局调阅其进货单及生产记录,涉嫌私自倒买倒卖废酸行为,活性炭污泥放置于车间外空地。 

属实 

2017年5月12日,晋江市环保局、电力公司、内坑镇政府对该经营点强制切断生产用电,确保其停产到位。该经营点涉嫌污染环境罪、非法经营罪,晋江市环保局对其查封扣押,移交晋江市公安局进一步侦办。因公安机关办案需要,现场遗留废物暂时留存原地,待公安机关完成调查后,晋江市政府将组织开展清理、处置,确保遗留废物不对周边造成影响。 

 

 48

3535 

投诉人反映:泉州丰泽区林*治小吃店位于丰泽区浦西街三江公寓12号店面,常将烧烤炉直接架设在店门口烤制食物,油烟扰民。现将营业时间改在夜间23点后,噪声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

泉州 

噪声、油烟 

2017年5月12日,丰泽区行政执法局、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泉秀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丰泽区林紧治小吃店将烧烤炉直接架设于店面口露天烤制食物,餐桌椅置于店外占道经营,油烟、噪声等影响周边环境。 

 属实

(一)丰泽区行政执法局对“丰泽区林紧治小吃店”经营者发出“门前三包”行政指导意见书,指导商家应履行维护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做好“门前三包”,并暂扣该店置于店外的餐桌椅。
(二)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通知该店经营者林紧治至派出所接受询问,要求其正常、规范经营,严禁噪声扰民。
(三)丰泽区人民政府将持续开展中心市区餐饮服务业油烟、噪声污染及占道经营等综合整治行动,有效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 

约谈2人 

49 

3541 

投诉人反映: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田中村山下,有一石子场,占地250亩,开山炸石破坏了环境,泥石流破坏了河道、农田,扬尘污染了村庄。 

泉州 

扬尘、生态 

1.关于“开山炸石破坏了环境”问题。2017年5月12日,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科技经济发展局、张坂镇人民政府现场检查,该石子场于2017年5月4日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石材行业加工集中取缔行动中,已被切断生产用电,停产至今。该石子场石料的主要来源为群众拆迁的废弃石料、石材加工厂的边角料,未发现开山炸石现象。
2.关于“泥石流破坏了河道、农田”问题。该石子场堆场及破碎机总占地约5亩,未占用耕地,未发现主要河道经过。
3.关于“扬尘污染了村庄”问题。该石子场破碎石子的过程中有扬尘。 

 部分属实

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政府督促苏培强石子场立即拆除生产设备,业主已自行开展拆除。张坂镇政府将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业主彻底拆除生产设备,否则将予以强制拆除。

 

 50

 3550

投诉人反映:晋江市闽南水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晋江市龙湖镇坑边村,该公司的鱼粉生产线产生的气味影响居民生活环境;厂内二台大型燃煤锅炉产生的烟尘污染严重。 

泉州 

 大气、其他

2017年4月8日,晋江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未经环保部门“三同时”验收、主体工程擅自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晋环改字〔2017〕龙0408号),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尽快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
2017年5月12日,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龙湖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第二车间鱼粉生产线产生的气味主要来自于项目鱼粉蒸煮、烘干和杂鱼、鱿鱼下脚料在高温蒸煮、烘干过程中产生恶臭废气,配套一套除臭系统(二级水喷淋+UV高效光解净化设备)。锅炉废气采用“麻石水膜除尘器+碱式脱硫”进行除尘脱硫,处理后通过一根35米高烟囱排放。该公司于2017年4月中旬停产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改造。 

 部分属实

晋江市环保局、龙湖镇政府督促该公司抓紧整改,加快污染治理设施改造进度。
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完成改造后,晋江市环保局将对该公司车间废气、锅炉废气进行监测,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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