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十七批44件均已办结)
来源:市环保局 2017-05-19 19:03 阅读人数:1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2851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泰禾工地,半夜施工扰民,城管到现场处理,但问题没有解决。

泉州-丰泽

噪声

2017年5月10日,丰泽区开展建筑工地夜间超时施工行为整治行动,发现泉州泰禾广场项目工地施工方中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未经相关行政部门审批,于2017年5月11日凌晨1:00进行夜间超时施工作业,造成噪音扰民(超时作业时段:午间12:00-14:00,夜间22:00-6:00)。丰泽区行政执法局、华大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当场暂扣一辆用于施工的水泥罐车,并约谈施工方管理人员,严禁夜间超时施工作业。 属实 1.丰泽区行政执法局依法责令项目施工方中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停止一切超时施工作业的行为,罚款3000元(泉丰执〔2017〕罚字4002号)。
2.丰泽区政府将加强对该建设项目工地施工时间的监管,同时加大中心市区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污染整治力度,坚决遏制违规超时施工噪音扰民现象。
约谈2人

2

2854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惠安县凤凰城到广海中学段的小溪,河水黑臭,影响居民生活。

泉州-惠安

2017年5月11日,惠安县环保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螺阳镇政府现场检查,未发现工业污染源排入。经核实,2017年5月8日,惠安县供电公司在该区域拉管施工时不慎破坏溪滨公园污水管道,导致污水直接排入溪滨公园造成水质变差。

部分属实

惠安县供电公司于2017年5月10日18时完成破损管道修复。惠安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已对溪滨公园水体进行更换,2017年5月12日回访检查,水质已恢复正常。  

3

2855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惠安县君悦华亭小区垃圾中转站没有及时清理,臭气熏天,影响居民生活。诉求:搬到小区外。

泉州-惠安

垃圾

2017年5月11日,惠安县住建局、螺城镇政府、北关社区居委会现场检查,君悦华庭小区物业公司对垃圾收集屋定期清理转运,不存在臭气熏天的现象。

不属实

由于目前君悦华庭小区仍有一些业主在装修,仍需对装修产生的土头、建筑垃圾进行归集处置,且该垃圾收集屋为小区配套建设,为全体业主所有。如需改变规划进行移除,需由小区全体业主共同决定。惠安县住建局、螺城镇政府、北关社区居委会将加强巡查监管,督促君悦华庭小区物业公司加强管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4

2861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罗东镇振兴村,黄*定采石场霸占林地采石采砂,破坏林地200多亩,破坏生态,洗砂废水直排河流。长期反映,问题没有解决。

泉州-南安

水、生态

2017年5月12日,南安市国土局、林业局、水利局、罗东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采石场处于正常生产状态,现场未发现洗砂设备和生产废水排污口,不存在越界开采行为,“边开采边治理”按要求落实到位。该采石场于2013年取得采矿许可证后,未获当地村委会同意,无法继续办理相关林地使用审核手续,涉嫌未批先占林地违法行为。

部分属实

1.南安市国土局现场责令该采石场立即停止生产,待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恢复生产。
2.南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依法对该采石场涉嫌未批先占林地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如有涉及违法将立案查处。
3.南安市国土局、林业局、安监局、水利局、罗东镇政府将加强巡查监管,防止该采石场擅自恢复生产。
 

5

2872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安溪县城乡镇墩坂村十七组吴*烟铸造厂排放废水、废气,影响居民生活。

泉州-安溪

水、大气

2016年5月13日,安溪县环保局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发现该加工点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依法对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罚款2万元(安环罚字〔2016〕10号);2016年5月31日,安溪县环保局再次检查,发现该加工点未停止生产,安溪县环保局依法将该加工点负责人吴国阳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017年3月,有群众反映该加工点有恢复生产迹象,安溪县环保局函告供电公司对该加工点拆除供电设备,停止供电,2017年4月17日,安溪县环保局联合供电公司、参内乡供电所、城厢镇政府及墩坂村委会对其供电设备进行拆除。2017年5月12日,安溪县环保局、城厢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加工点主要生产设备均已拆除,处于停电停产状态,没有发现生产迹象。

部分属实

安溪县环保局、城厢镇政府责令该加工点在取得合法审批手续之前,不得擅自恢复建设。  

6

2877

投诉人反映:晋江市磁灶镇上厝村张*德养鸡场,晋江绿色保健蛋品有限公司,鸡粪露天堆放,靠近自来水厂,污染水源。周围臭气熏天,影响邻村黄塘村小学学生身体健康。

泉州-晋江

 水、大气

2017年5月11日,晋江市农业局、环保局、磁灶镇政府现场检查。项目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未办理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
1.关于“鸡粪露天堆放”问题。该公司产生的鸡粪一部分存放在厂房内,一部分在其鸡舍后面的空地露天堆放。
2.关于“靠近自来水厂,污染水源”问题。该公司毗邻晋江市内坑自来水厂、内坑黄塘小学,每两年清栏一次并清洗鸡舍,清洗废水进入三化池自然蒸发,不外排。
3.关于“周围臭气熏天,影响邻村黄塘村小学学生身体健康”问题。该公司露天堆放的鸡粪发酵会产生异味。
部分属实 1.2017年5月11日,晋江市农业局、磁灶镇政府责令该公司当天必须把堆放的鸡粪全部清理,并使用消毒剂全面消毒;责令将鸡粪集中收集送有机肥厂处理,不得再出现露天堆放鸡粪行为。2017年5月12日,该公司晒场鸡粪已全部清除,并进行消毒。
2.2017年5月14日,针对该公司违法环保“三同时”及排污许可证制度的行为,晋江市环保局对其立案处罚,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5千元(晋环罚告字〔2017〕第457号)。
3.晋江市农业局、磁灶镇政府将加大指导和督促力度,指导该公司实施技术升级,督促加快整改进度,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污染;同时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一旦发现问题,将及时责成业主立即整改。
 

7

2880

投诉人反映:南安市祥云镇大坑头村,泉州市鸿昌农贸开发有限公司(养猪场)违规扩建,向水沟排放废水,污染水源,臭气熏天,影响居民生活。

泉州-南安

水、大气

2017年4月27日,南安市环保局、农业局、翔云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生猪存栏量7206头,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但氧化沟污水抽取处(排放口)未设置排污口标志。氧化沟末端污水抽取处采取的水样经监测,COD浓度为826 mg/L,超过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表1旱作COD≤200mg/L)。同日,泉州市农业局现场检查,该公司最后一道4000m3贮液池只进水近一半,未发现外排现象。2017年4月28日,南安市环保局对该公司存在的氧化沟污水超标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南环保责改〔2017〕32号)和限期整改通知(南环保〔2017〕103号),同时对该公司涉嫌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未规范设置排污口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5220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153号)。
2017年5月11日,南安市环保局、翔云镇政府再次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生猪存栏量7308头,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氧化沟污水抽取处(排放口)已设置排污口标志,氧化沟末端污水抽取处水样COD浓度为191mg/L,未超过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表1旱作COD≤200mg/L)。该公司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山林浇灌,未发现外排,该公司下游英都镇秋芦桥周边未发现有废水排入英溪现象。

不属实

1.泉州市农业局责令该公司进一步改进养殖设施和粪污处理设施,新建设4格固液分离柜,增加贮液池容量提高处理效果和保险系数,经常检查污水管道是否破损渗漏或雨天污水外溢,杜绝外排水体,通过种养结合实现达标处理“零排放“。
2.南安市环保局、农业局、翔云镇政府对该公司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废水稳定达标全部用于山林浇灌。
 

8

2888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外坵村,福建阳成禽畜养殖有限公司,未验收先投产,大量污水直接排放到晋江支流湖洋溪。

泉州-永春

水、大气

1.关于 “未验收先投产”的问题。该公司已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2.关于“大量污水直接排放到晋江支流湖洋溪”问题。2017年5月4日,永春县环保局、农业局、桃城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养殖,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目前养殖规模为:生猪存栏数1400头,母猪存栏180头,主要废水治理设施有固液分离器、沼气池、污水处理站(CASS生化系统)、贮水池。养殖废水处理工艺:猪粪水经格栅、集水池→固液分离机→沼气池→污水处理站→贮水池→果茶园灌溉。现场未发现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问题。对该公司附近溪流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附近溪流的干流洋上溪和支流山涵溪,均未发现有受该公司污染的迹象。永春县环境监测站在山涵溪口(阳成公司上游,洋上溪支流),阳成公司上游(洋上溪)、阳成公司溪段(洋上溪)和阳成公司下游(洋上溪)采取水样监测,结果显示上述4处采样点地表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类标准(永环站监〔2017〕水05号)。5月7日、5月11日,再次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养殖,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未发现该公司有污水外排的现象。对该公司附近溪流进行现场勘查,该公司附近溪流的干流洋上溪和支流山涵溪,均未发现有受该公司废水污染的迹象。
根据2017年5月12日永春县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单(永环站监〔2017〕水12号),洋上溪(与山涵溪交汇前)地表水水质:高锰酸盐指数2.27mg/L(≤6 mg/L),氨氮0.153mg/L(≤1mg/L),pH7.51(6~9),溶解氧7.6mg/L(≥5mg/L),总磷0.142mg/L(≤0.2mg/L);阳成猪场下游(水电站旁)地表水水质:高锰酸盐指数1.33mg/L(≤6 mg/L),氨氮0.161mg/L(≤1mg/L),pH7.44(6~9),溶解氧7.6mg/L(≥5mg/L),总磷0.159mg/L(≤0.2mg/L)。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类标准。
2017年5月14日,泉州市、永春县两级环保部门联合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存在环境违法问题。

不属实

永春县政府已责成县环保局、农业局、桃城镇政府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督促该公司落实各项环保制度,如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从严查处。  

9

2894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安溪县长坑乡月眉村山仔,陈*金石子厂(陈*金:136****1666),噪声、扬尘扰民、污水排入村内小溪,炸药的烟气臭气刺鼻。

泉州-安溪

水、噪声、扬尘

2017年5月12日,安溪县国土局、环保局、长坑乡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采石场未生产。
1.关于“噪声”问题。该采石场作业时间为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根据环评验收报告书和现场查看,该矿场界外200m范围内无民居。
2.关于“扬尘扰民”问题该采石场生产线各处安装水雾喷头进行除尘,均能正常使用,运输车辆出场时进行清洗,外运道路进行水泥硬化处理,周边环境基本保持整洁,周边树木未发现粉尘污染。
3.关于“污水排入村内小溪”问题。该采石场设有初期雨水沉淀池和废水沉淀池,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未发现有外排情况。
4.关于“炸药的烟气臭气刺鼻”问题。该采石场规定每月23号下午3点至4点为爆破时间,爆破时间对外公示,爆破作业避开村民休息时间,爆破时会产生一定异味。

部分属实

安溪县政府责成国土局、环保局、长坑乡政府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规范开采,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强化内部管理,杜绝环境污染行为。  

10

2897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洛江区万鸿路室仔前附近的泉州市垃圾处理场,恶臭扰民。

泉州-洛江

垃圾

泉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在该填埋场恶臭治理上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大硬件设施投入
一是实施填埋场库区场地平整、场内临时道路硬化、1.0mmHDPE防渗膜覆盖、雨污分流、截洪沟修缮、渗滤液调节池2.0mmHDPE膜覆盖等一系列重启修缮提升工作。目前,室仔前填埋场除日常作业平台外已实现全场覆盖,雨污分流效果明显,极大减少渗滤液产生量并有效减少全场填埋气体的无组织排放量。二是采购安装填埋气收集火炬燃烧处理系统,聘请专业维护巡查队伍将产气量大的作业区域填埋气收集到火炬燃烧处理,从源头上控制恶臭的排放。三是采购移动式风炮车、移动喷药车、拖车式大功率风炮各一辆以及固定式除臭风炮四台对作业平台进行除臭,并适时更换更新除臭药剂,将恶臭的影响降到最低。四是安装气象站实施监控、记录降雨量、风向、环境温湿度、气压等气象指标,科学指导除臭工作。
(二)加强日常管理
一是按规范规划设置填埋作业区,引进专业队伍负责规范化垃圾推平、压实、堆体整形工作,以及道路清扫、库区非作业面清扫保洁、张拉设置防垃圾飞散网及污水盲管疏通巡查工作。二是在库区建设专用洗车台,要求转运车每次倾卸完毕后都必须清理干净才能驶出填埋场。三是安排专用道路清洗车每天对进场道路进行清洗,确保进场道路的干净整洁,每天清洗3-6次;每天晚上填埋作业完成后,安排人员对作业面进行临时覆盖,实现全覆盖,并使用各类风炮及喷药车对进场道路、库区下风口及填埋作业面等处进行喷洒植物除臭液,恶劣气象条件下及时延长除臭时间,减少填埋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四是严格控制作业平台面积,新旧平台转换后及时对旧平台进行覆盖,并将填埋气收集燃烧。五是加强巡查,每天安排场内人员及考评科对库区、进场道路、垃圾转运车清洗情况等进行全面巡查,严查滴洒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检查填埋气收集火炬燃烧系统的运行情况,确保稳定运行;在作业平台及库区活动房等重点区域用便携式气体检测仪检测可燃气、硫化氢气体浓度。六是建立灵敏反应机制,除安排人员对周边区域进行巡查外,充分利用填埋场办公楼在填埋场山口下,处于受填埋场影响最敏感区域的条件,一旦有恶臭产生,立即组织人员加大力度除臭,直至恶臭消除为止。
(三)定期开展臭气监测
2016年10月6日、10月24日,该填埋场委托厦门科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场填埋作业区、厂界无组织废气以及位于该场夏季主导风向下风向距该场作业库区300m的果林进行恶臭污染物及臭气浓度监测,监测结果达标。2017年5月11日,该场再次委托厦门科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与填埋场距离最近、影响最敏感的阳光美尔奇小区进行敏感点场界臭气浓度监测,监测结果达标(KYJCJB201700511G)。

不属实 

泉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将进一步加强与填埋场周边群众的沟通交流工作,通过电话、微信群、组织座谈会等多种方式悉心听取周边群众呼声和诉求;组织周边居民到场内参观,建言献策,积极改善提高填埋场的管理水平,通过真诚的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争取得到周边广大群众的支持和理解。  

11

2914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惠安县黄塘镇台商创业基地,银盾斯金的门业企业,废水臭味刺鼻。惠安县涂寨镇惠东工业区,顺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圆通机械,这2家企业的烟囱冒黑烟,废气刺鼻。

泉州-惠安

水、大气

1.关于“银盾斯金的门业企业,废水臭味刺鼻”问题2017年5月12日,惠安县环保局、黄塘镇政府现场检查,泉州银盾斯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正常生产,厂区四周及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均未闻到明显刺鼻气味。惠安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外排废水取样监测,监测结果:化学需氧量浓度为48mg/L,氨氮浓度为0.444 mg/L、悬浮物浓度为38mg/L、pH为7.39,均未超标(惠环监〔2017〕水第40号)。
2.关于“顺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烟囱冒黑烟,废气刺鼻”问题。2017年5月2日,中央环保督察组曾交办同一信访事项(第八批0871号)。5月2日,惠安县环保局、惠东工业园区管委会现场检查,发现泉州市顺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存在未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部分生产设备(大部分是闲置设施)超环评审批规模问题。惠安县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惠环责改字〔2017〕22号),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拆除新增设备,同时要求该公司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惠安县环保局、泉州市环境监测站分别对该公司的锅炉废气、有机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烟尘超标。5月6日,惠安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烟尘超标环境违法行为(惠环责改字〔2017〕25号)并立案查处,罚款10万元(惠环保罚告字〔2017〕16号)。
2017年5月11日,惠安县环保局、惠东工业园区管委会现场检查,该公司有机热载体锅炉已停止使用,公司已订购1套布袋除尘设施,因下雨无法按计划在5月15日完成安装。
3.关于“圆通机械烟囱冒黑烟,废气刺鼻”问题。2017年5月11日,惠安县环保局、惠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对福建圆通机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检查,因该公司空压机损坏,锅炉停止使用,全厂处于停产状态,惠安县环境监测站原定2017年5月12日对该公司锅炉废气进行的监测无法进行。预计5月19日之前该公司完成空压机修复并恢复生产。反映问题无法核实。

部分属实

惠安县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督促泉州市顺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在气候条件允许时,立即安装布袋除尘设施,规范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一旦福建圆通机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恢复正常使用,立即对该公司锅炉废气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督促3家企业规范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12

2924

投诉人反映:南安市东田镇汤井村建阳机砖厂建在一级水源保护区。

泉州-南安

水、生态

2017年5月7日,南安市国土局、水利局、东田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于2012年8月擅自占用东田镇汤井村土地建机砖厂,2014年再次扩建,两次占地总面积共24.4亩,不符合东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构成非法占地事实。南安市国土局已立案查处并作出处罚决定(南国土资〔2013〕行处(卫)236号和南国土资〔2015〕行处(卫)974号),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新建建筑物,并处罚款。2013年7月29日和2016年3月17日移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公司已于2017年4月8日停产至今。该公司距离后桥水库水域约110米,不在一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2017年5月7日,南安市国土局、东田镇政府责令该公司于2017年5月10日前自行拆除建筑物。该公司于5月7日开始自行拆除,但未按时完成拆除。2017年5月9日,南安市国土局、行政执法局、水利局、环保局、东田镇政府联合组织强制拆除,除用于保护生产设备的小部分建筑物之外,其他建筑物均已拆除。

不属实 

南安市国土局、东田镇政府责令该公司于2017年6月2日前自行拆除生产设备和剩余的小部分建筑物,否则将再次组织强制拆除;同时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防止该公司“死灰复燃”。 诫勉教育1人

13

2933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洪山路曾井1排7号烤鱼店,夜间经营产生的油烟、噪声扰民。

泉州-晋江

噪声、油烟

2017年5月11日,晋江市行政执法局、环保局、青阳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该餐饮店正在营业,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店内厨房未配套油烟净化设施,餐饮油烟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油烟管道于顶楼高处排放。同时该餐饮店设置移动式烧烤炉,夜间营业时,在店门口露天摆放桌椅,将移动式烧烤炉放置在路边烤鱼,属占道经营行为,移动式烧烤炉未配套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废气无组织排放,路边露天就餐的消费者喧哗、吵闹声较大,存在噪声扰民现象。

属实

1.2017年5月14日,晋江市环保局对该餐饮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超标排放油烟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经营,并处罚款1万元(晋环罚告字〔2017〕第452号)。
2.针对该店涉嫌占道经营问题,晋江市行政执法局已通知其接受调查询问。2017年5月12日,晋江市行政执法局对该店现场检查,已没有占道经营现象。
晋江市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该餐饮店的跟踪检查,督促其整改到位,防止其再产生油烟、噪声扰民问题。
 

14

2934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惠安县辋川镇坑南村第一生产队有4家养猪专业户,基本是200-300头,都在村民住宅旁边,粪便污水直接排到沟里,臭气熏天,蚊蝇丛生,污染井水,曾向环保部门反映。

泉州-惠安 

水、大气

1.关于“养猪专业户,基本是200-300头,都在村民住宅旁边”问题。2017年5月9日,惠安县农林局、环保局、辋川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林聪波等7家养猪场养殖规模小,都在250头以下,猪舍周边是居民住宅(或自家住宅)和田地。
2.关于“粪便污水直接排到沟里”问题。7家养猪场设施简陋,猪舍均采用水冲洗清洗方式,猪粪、猪尿及猪舍冲洗水,经沼气池处理后排至村排污沟或者田边水沟。
3.关于“臭气熏天,蚊蝇丛生,污染井水”问题。7家养猪场现场存在异味。

属实

2017年5月9日,惠安县辋川镇政府责令林聪波等7家养猪场于2017年5月30日前自行清栏并拆除猪舍及相关设施,逾期惠安县政府将组织联合执法拆除关闭。
2017年5月11日,惠安县农林局、环保局、辋川镇政府、辋川镇坑南村委会组成工作组,再次与7家养猪场经营者见面,要求业主在规定时限内清理存栏生猪并自行拆除猪舍等相关设施。
惠安县农林局、环保局、辋川镇政府将加强巡查监管,督促7家养猪场于2017年5月30日前自行关闭,防止回潮复养。
 

15

2936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东田镇蓝溪村丰田自然村,附近有家洪*选养猪场,规模四五百头,旁边是住宅,臭味扰民,粪便污水直接排放到蓝溪(蓝溪的水最终流向市区饮用水源),村里其他养猪场都已拆除,这家镇里只通知停止未要求拆除,几十头猪养在附近停用的猪舍里。

泉州-南安

水、大气

2017年4月,南安市东田镇政府、行政执法局、供电公司对该养猪场下发责令关闭拆除通知书,该养猪场已于2017年4月20日清栏关闭。2017年5月12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东田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养猪场已清栏关闭,部分猪舍已拆除,未发现有擅自恢复养殖现象。经现场走访和询问附近村民,并未发现其有生猪养殖行为。

不属实

南安市东田镇人民政府、农业局、环保局加强巡查检查,防止其擅自恢复生猪养殖。  

16

2955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台商投资区三期二号路华丰纸业厂里面化工厂,投诉后变成夜间生产(重复)。

泉州-台商

其他

2015年7月16日,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发现该公司超标排污,立即责令企业从快落实整改措施,并处罚金4297元(泉台管罚〔2015〕2号)。2015年10月13日,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发现该公司清洗原料桶的废水未经任何处理,通过暗管排入惠南工业区雨水管网,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涉事管理员朱芳茂进行拘留5日处理。
2017年4月28日,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安监局、消防部门、惠南工业区现场检查,发现公司部分危废空桶露天堆放。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局进行立案查处,并于5月1日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罚款15000元;泉州台商投资区安监局和消防部门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改(泉台安监管责改〔2017〕3号、泉台公消函〔2017〕第6号)。同时,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委托福建省科瑞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外排生活废水、噪声、外排废气进行监测,噪声、外排生活废水、氨氮、COD均未超标,外排废气因该公司被责令停产整改无法监测。
2017年5月2日,泉州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郑新聪率相关市领导、市直部门现场督办,要求责令停产,待环保、安全、消防通过验收后才能恢复生产,同时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2017年5月3日,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惠南工业园区现场检查,该公司已于5月1日停产,正进行消防、安全生产整治,整改存在的厂房简陋,厂区布局混乱等问题。
2017年5月10日晚、5月11日晚10点、5月12日晚,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惠南工业园区进行突击现场检查,该公司停产,正进行消防、安全生产整改。

不属实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责成惠南工业园区、消防、安监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督促该公司停产整改安全隐患,如整改无望,要予以关闭取缔;责成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举一反三,在全区开展出租厂房排查,严格规范企业准入门槛,防止类似不规范企业进驻;责成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督促该企业增加降噪设备,进一步减少噪声影响。  

17

2970

投诉人反映:南安市眉山乡山后村大埕内周有一个养殖户(户主村里人称“赖”),两间猪舍,猪粪乱排在旁边的水沟,臭气熏天,影响村民生活。

泉州-南安

大气

2017年5月11日,南安市环保局、眉山乡政府联合现场检查,周礼刃养猪点生猪存栏量4头、周礼谦养猪点生猪存栏量9头,均属农村散养户,现场未发现废水外排,但存在一定异味。

部分属实

南安市农业局、眉山乡政府责令两家生猪养殖户于2017年5月17日前完成清栏关闭、拆除猪舍,逾期将组织强制清栏拆除关闭。  

18

2972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金井镇政府旁滨海新城4期景祥苑3号楼3层业主违章搭盖,经营私人健身会所,影响采光,噪声扰民。

泉州-晋江

噪声、其他

1.关于“违章搭盖”问题。2017年5月11日,晋江市行政执法局、公安局、环保局、金井镇政府现场检查,发现该业主利用套房装修非法占用套房两侧(两层商铺楼顶)平台搭盖钢架钢结构房,违规搭盖面积161平方米。
2.关于“经营私人健身会所,影响采光,噪声扰民”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套房内施工队正在装修,现场未见任何经营设备、健身器材,业主装修目的尚未明确,未投入任何实际性经营,不存在影响采光、噪声扰民问题。

部分属实

晋江市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向业主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业主于2017年5月18日前自行拆除违章搭盖,并督促业主严格遵守装修施工规定,不得噪音扰民,逾期未彻底拆除的,将强制拆除;如要从事经营活动的,应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否则相关部门将依法查处。  

19

2980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丰泽区温陵路汉唐天下小区楼下,怡香海鲜馆,夜间客人喧哗噪声。

泉州-丰泽

噪声

2017年5月11日,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东湖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该餐饮店营业时间为晚18:00-22:30,营业期间该餐饮店一楼大厅和二楼包厢均有客人在喝酒划拳,存在喧哗噪声的情况。

属实

1.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对有喝酒划拳的客人进行劝导教育,同时告知该餐饮店经营者应主动负起监督管理责任,若发现客人大声喧哗,应立即进行引导制止。
2.丰泽区东湖街道办事处要求该餐饮店整改隔音设施。
3.丰泽区政府将加强对该餐饮店的巡查监管,并加大对中心市区餐饮服务业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整治力度,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影响,改善中心市区居民生活环境。
约谈1人

20

2988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安溪县蓬莱镇鹤厅村,河道内违规挖沙。

泉州-安溪

其他

2017年5月11日、5月12日,安溪县国土资源局、水利局、蓬莱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未发现存在违规挖沙行为,也未发现挖沙机具设备。蓬莱镇鹤厅村在日常巡查中,未发现违规挖沙现象,安溪县水利局也未接到任何关于在鹤厅村河道内违规挖沙的举报。

不属实

安溪县人民政府将督促相关部门及镇、村两级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上报调查处理,严防河道违规挖沙的现象发生。  

21

2994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诗山镇垃圾转运站(被举报人:陈*猴、吴*意)自2015年1月以来违规处置垃圾,私自收取垃圾处理费后将垃圾全部倾倒在省道公路边,就地违规填埋。

泉州-南安 

垃圾

2017年5月11日,南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诗山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发现该垃圾中转站旁(省道307公路边)堆有生活垃圾、工业边角料及建筑垃圾,现场有一台挖掘机正在清理该堆积的垃圾。经查,被举报人为该垃圾中转站工作人员,确有存在违规处置垃圾、私自收取垃圾处理费,并将垃圾堆放在省道公路边违规填埋的行为。其中,对运载工业边角料的进站车辆,按照垃圾量每部违规收取5-50元不等的费用。

属实

1.南安市诗山镇政府责令福建南安市诗山聚化环保服务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前将堆积的垃圾全部清理完毕。鉴于该公司存在的问题,南安市诗山镇政府决定扣除2017年5月应划拨的垃圾处理服务费,责令该公司开除违规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运行监管,坚决杜绝此类现象。
2.南安市政府责令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举一反三,组织对全市垃圾中转站是否存在类似问题进行排查,加大对乡镇环境卫生及垃圾中转站的巡查力度,督促垃圾中转站及时收集转运,日产日清,对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处理。
诫勉教育1人

22

3008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溪美镇新美路第二市场内的南安市第二市场鸡鸭屠宰点污水横流,废弃物随意丢弃。

泉州-南安 

水、垃圾

2017年5月11日,南安市商务局、市政局、市监局、溪美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市场管辖范围内的活禽经营区配有独立的通风和排水设施、清洗水池、操作台以及垃圾收集设施,不存在污水横流、废弃物随意丢弃现象。但市场旁4家私人活禽经营户在经营过程中未规范排水、未及时清洗、未及时将废弃物扔入垃圾收集点。

部分属实

1.2017年5月12日,南安市商务局、溪美街道办事处及时在市场内整理安排4个活禽摊位,让流动商户进驻市场经营。
2.2017年5月13日,南安市商务局组织对市场内活禽摊位进行一次全面清洗和消毒,在新整理出的摊位布设水管,排查更换部分位于市场通道私人店面破损的排水管,对地下排污管道进行清理,确保排水排污畅通。
3.南安市商务局、市监局、市政局、溪美街道办事处将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规范市场经营,确保市场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23

3014

投诉人反映:石狮市废旧矿区生态修复示范项目(一期)存在环境问题:1.该项目不符合要求,超过一半的填充物为垃圾焚烧飞灰。2.项目选址和《危险废物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矛盾。3.该项目污染地下水,项目西南侧500米为青年水库,西南侧300米为石狮宝盖山风景名胜区。4.项目环评报告书地下水评价深度不够。

泉州-石狮

其他

1.关于“该项目不符合要求,超过一半的填充物为垃圾焚烧飞灰”问题。2016年8月,《石狮市废旧矿区生态修复示范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石狮市经济局审批;2017年1月,《石狮市废旧矿区生态修复示范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审批。在两份报告的编制、审批过程中,建设单位和审批单位均分别聘请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或专家,组织认证、评审,认为石狮市垃圾综合处理厂产生的固化飞灰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6.3条要求,可作为填充材料进行废旧矿区生态修复。依据该项目矿区修复计划,项目修复场区库容为49.7万m3,拟填充无机建筑垃圾和渣土约28.05万m3,填充固化飞灰约21.65万m3,填充固化飞灰未超过填充物的一半。
2.关于“项目选址和《危险废物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矛盾”问题。《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附录的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明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的6.3条要求且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填埋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石狮市垃圾综合处理厂产生的固化飞灰满足上述条件,且项目选址满足规划、环保、地下水、防洪及地质条件等要求,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选址条件,不参照《危险废物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3.关于“该项目污染地下水,项目西南侧500米为青年水库,西南侧300m为石狮宝盖山风景名胜区”问题。该项目已按照《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相关要求,设计中对库底及岩壁采用裂缝高压灌浆、2.0mmHDPE膜防渗、500mm粗砂层、铺设土工布等防渗措施,并设置截洪沟、环库区混凝土挡墙、防雨帆布等措施遮挡场区雨水,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正常工况下不会对地下水产生污染。经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对该项目地质水文地质基础调查,项目处于相对独立的水文地质单元内部,流经项目区的地下水径流往东南方向排泄,且与西南侧青年水库及景区间的致密花岗岩形成的地下分水岭相隔离。通过水文地质调查评价,该项目在做好防渗措施和防止大气降水进入填埋库区的情况下,对地下水潜水含水层几乎没有影响,不会危及村庄居民的健康,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不构成威胁。
4.关于“项目环评报告书地下水评价深度不够”问题。根据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水文地质调查评价,该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为Ⅰ类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评价;评价范围充分考虑当地地下水的分布及系统特点,确定调查评价面积约18平方公里。项目环评报告书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二级要求进行评价,并已通过专家技术审查。

不属实

石狮市政府责成项目主管部门严格按《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关于石狮市废旧矿区生态修复示范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狮环保审〔2017〕1号)要求,做好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各项工作符合环保要求。
在下一步施工过程中,石狮市政府将加强工程建设监管,严格按照环评、设计要求建设,确保工程建设各环节不发生损害环境的问题,并严密组织环保验收。
 

24

3016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石狮市锦尚镇有个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收集不到位,污染严重,前几年曾经有相关部门把垃圾挖出来送到焚烧厂焚烧,但是仅挖了一段时间就停了,目前垃圾填埋场污染依然严重。

泉州-石狮 

垃圾

2017年5月11日,石狮市城市管理局现场检查。
1.关于“石狮市锦尚镇有个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收集不到位,污染严重”问题。该生活垃圾填埋场是石狮市2005年前处置生活垃圾的简易填埋场,于90年代初建设,当时未配套建设防渗漏和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渗滤液收集处置不到位,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2.关于“前几年曾经有相关部门把垃圾挖出来送到焚烧厂焚烧,但是仅挖了一段时间就停了”问题。针对填埋场存在的影响环境问题,2009年以来采取挖掘焚烧处理方式,陆续处理约8.6万多吨,其中2015年4月-2017年3月共挖掘焚烧处理垃圾1.4万吨。但受焚烧厂处理能力限制,加之垃圾焚烧后产生新飞灰的处置压力,挖掘焚烧进度缓慢。
3.关于“目前垃圾填埋场污染依然严重”问题。2017年1月,石狮市政府委托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对垃圾填埋场进行风险评估,编制《石狮市锦尚镇将军山原垃圾填埋场边坡处理方案》。2017年2月,委托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总院有限公司编制《石狮市旧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方案设计》,主要采取对垃圾山降坡整形,防止山体滑坡,使用土工膜对山体进行覆盖,在山体四周设置截洪沟和渗滤液导排盲沟,做到雨污水分流,并设置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对渗滤液进行规范处理、达标排放。
垃圾填埋场整治工程主要分为垃圾山封场土建工程和渗滤液处理设备安装两部分。2017年4月项目招标,由福建省中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封场覆膜等土建工程,5月5日已完成渗滤液收集池施工建设;垃圾山覆膜已完成约90%,计划5月20日前完成全部封场覆膜;山体四周设置截洪沟和渗滤液导排盲沟正在施工中,计划5月底完工;全部土建工程计划5月底完成。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已招标,由泉州市特尔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渗滤液处理设备供货及安装,目前正在安装加工相关罐体、水箱、铺设水管等,计划6月底完成渗滤液处理设备安装及调试,并投入使用。
石狮市政府主要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对填埋场的后续日常监管:一是2017年4月27日委托重庆科技学院对垃圾填埋场旧垃圾进行成分、热值分析,将根据分析结果,制定完善旧垃圾挖掘焚烧处理方案,彻底消除填埋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二是委托泉州市登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垃圾填埋场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待方案确定后,组织专家评审,并报环保部门审批实施。三是指派专人加强对垃圾填埋场封场后的日常管理,做好各项监测数据的收集、整理、归档。四是督促石狮市垃圾焚烧场运营企业制订旧垃圾处置计划,加快垃圾填埋场旧垃圾的开挖焚烧处理进度,同时做好旧垃圾处理的相关台账、内业资料。

部分属实

(一)石狮市政府督促垃圾焚烧厂运营企业制定填埋场生活垃圾处置计划,加强焚烧厂日常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加快挖掘焚烧处理进度。
(二)石狮市政府将根据《石狮市锦尚镇将军山原垃圾填埋场边坡处理方案》《石狮市旧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方案设计》要求,抓紧施工,确保工程尽早建成投用。
 

25

3018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陈埭镇仙石村村民许*,在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滩涂非法围垦400余亩,并建有管理用房。

泉州-晋江

生态

2017年5月11日,晋江市农业局、水利局、海洋与渔业局、陈埭镇政府现场检查,围垦养殖行为已停止,临时搭盖已全部拆除。

不属实

1.晋江市将会同泉州市水利局继续加强晋江大桥下游段巡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2.鉴于该围垦养殖场位于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内,泉州市林业局将湿地保护区内退垦、恢复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牵头做好违规占用湿地和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
 

26

3024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盛达铝合金有限公司无任何手续违法生产,目前停工。

泉州-南安

其他

该公司自2017年2月以来处于停产状态。2017年3月3日,南安市环保局、美林街道办事处对该公司擅自增加的熔炼炉进行强制拆除,福建省电视台新闻频道曾对此作了现场采访报道。2017年3月28日,南安市美林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擅自修复被强制拆除的熔炼炉,企业负责人称该熔炼炉属可移动设备,准备修复后对外出售。
2017年5月4日,中央环保督察组曾交办同一信访事项(第十批1282号、1332号),诉求基本一致。2017年5月4日,福建省环保厅、泉州市环保局、南安市环保局和美林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在未重新办理环评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增加熔炼炉1台。2017年5月4日,南安市环保局对福建南安市盛达铝合金有限公司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熔炼炉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作出“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7500元”的处罚决定(南环保罚告字〔2017〕182号)。美林街道办事处分别于2017年4月5日夜间、4月11日凌晨、4月17日、4月25日、4月28日夜间,南安市环保局分别于2017年4月7日凌晨、4月15日上午、4月29日夜间、5月11日夜间,对该公司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均未发现擅自生产迹象。

部分属实

南安市环保局、美林街道办事处责令福建南安市盛达铝合金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前自行拆除擅自增加的超环评生产设备,到期如未自行拆除,将组织强制拆除捣毁。  

27

3025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南山公园附近的体育馆旁,黑水黑臭,周边绿化地变菜地,水沟养鸭。

泉州-南安

2017年5月11日,南安市市政局、农业局、柳城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
1.关于“黑水黑臭”问题。体育馆旁内沟河水体发黑,水面有漂浮物,并有轻微臭味,初步判定主要是上游污水未完全收集导致。
2.关于“周边绿化地变菜地”问题。体育馆旁许多绿地被附近居民开垦,用于种植蔬菜,主要受去年台风灾害和人为破坏屡禁不止等影响。
3.关于“水沟养鸭”问题。体育馆对面金街柑山新村内有村民在村庄水沟旁养鸭(1家,5只鸭),该水沟汇入内沟河。

属实

(一)2017年4月17日,南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委托福建水立方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彭美内沟河水质提升方案,待方案制定后,制定内沟河整治年度计划。5月12日,组织打捞水体漂浮物、整理体育馆旁绿化场地,计划5月20日前完成该区域绿地整改提升工程。
(二)南安市行政执法局、柳城街道办事处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破坏绿化用地、私占绿地开荒等行为严肃查处,杜绝类似现象。
(三)2017年5月12日,南安市柳城街道组织清理水沟旁养鸭点。南安市农业局、柳城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巡查,对该处养殖鸡鸭等行为严肃查处,杜绝污染源直排内沟河。
 

28

3047

投诉人反映:位于泉州市安溪县参内乡祜水村东湖里参林林场的兴泉铁路安溪段八标项目部永久性危险品储存库,是违法建筑,没有手续,对周边污染很大。诉求:请拆除。

泉州-安溪

生态

2017年5月11日,安溪县公安局、兴泉铁指办、经信局、行政执法局、参内乡政府联合现场检查。
1.关于“永久性危险品储存库,对周边污染很大”问题。该库为新建临时仓库,计划用于储存兴泉铁路大岭隧道工程建设所需炸药、雷管的临时仓库,非永久性危险品储存库。该库仍在建,尚未投入使用,现没有储存民爆等危险品,对周边没有污染。
2.关于“违法建筑,没有手续”的问题。该地块属参内乡祜水村1组村民集体土地,但乡、村两级均未组织征地。根据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兴泉铁路宁泉段8标项目经理部提供的“关于申请炸药库征地的报告”部征办〔2017〕01号文件中提到“根据3月17日泉州市兴泉铁路推进会精神,大临用地采取先用后报批的办法要求,结合兴泉铁路大临设施节点目标…”。因此该标段项目部在征得村民小组同意后采取了先用后征的办法。该仓库的临时用地及相关用途的手续正在办理中。

部分属实

安溪县参内乡政府要求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兴泉铁路宁泉段8标项目经理部立即停止施工,并根据法律规定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将组织拆除相关设施。  

29

3052

投诉人反映:位于泉州市清濛开发区的三宏化纤公司(做化学镀镍磷化,位于仙公山公园周边),环境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泉州-开发区 

水、大气

1.信访反映的泉州三宏化纤有限公司已搬迁,被投诉对象实为租用闲置厂房的泉州市锦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机械配件加工生产,于2016年9月通过环评审批,目前正在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2.2017年5月11日,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现场没有发现化学镀镍工艺。2017年5月15日,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监测,待监测结果出来后再认定是否存在环境污染问题。

部分属实 

1.5月11日,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责令立即停止排污,直至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待监测结果出具后,如存在超标排放行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将依法查处。
2.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将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监管,防止其在整改完成前擅自恢复生产。
 

30

3053

投诉人反映:在泉州市丰泽区生态路隐蔽的山上有一家黑电镀厂(黑厂货车车牌号:闽CD510U),环境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泉州-丰泽

水、大气

2017年4月24日,泉州市环保局、丰泽区环保局、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城东街道办事处联合检查,现场未发现任何生产人员和群众反映的车辆(闽CD510U),现场查获已加工好的镀件(螺丝、螺帽)130包。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对该加工点依法予以取缔,并查扣镀件,将镀液交有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理。2017年5月11日,丰泽区环保局、城东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回访,未发现回潮迹象。

属实

丰泽区政府将加强对辖区内小电镀加工点的摸排工作,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坚决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31

3063

投诉人反映:火车经漳泉肖铁路穿越泉州市中心区,特别是在泉州西站附近,不分日夜地鸣笛,严重扰民。诉求:请查处。

泉州

噪声

泉州市区段机车运营管理隶属南昌铁路局福州机务段。福州机务段反馈,漳泉肖铁路泉州市区段情况复杂,该段穿过中心市区居民区,沿线居民、车辆横穿铁路的现象时有发生,出于安全考虑和铁路行车规定要求,火车经过该路段须鸣笛;火车经过噪声较大,不可避免会对周边群众产生影响。

属实

1.泉州市发改委与南昌铁路局多次沟通,南昌铁路局表示将尽量完善泉州市区段货运火车鸣笛管理办法,减少夜间作业及鸣笛,减少扰民。
2.泉州市发改委将继续配合铁路部门加快兴泉铁路的建设(项目已于2017年3月16日全线开工,建设工期4.5年),将漳泉肖铁路经过市区段置换到清源山外围,彻底解决市区段货运火车噪音问题。
3.泉州市发改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铁路经过市区段进行污染因子监测,将依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处理。
 

32

3069

投诉人反映:位于泉州市鲤城区江南街道乌石社区的乌石山,最近在毁山挖土,生态环境破坏严重。诉求:请查处。

泉州-鲤城

生态

2017年5月11日,鲤城区环保局、泉州市国土资源局鲤城分局、江南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该地块地类属林地和果园地,道路施工段全长约200米,正进行木栈道基础施工(订制木制模板),周边杂草已清除但未进行花木种植补绿。施工造成砂石土路两侧(约1米范围)绿地杂草的损伤。

部分属实

1.2017年5月11日,鲤城区政府、泉州市国土资源局鲤城分局责令乌石社区主导该木栈道建设的当事居民立即停止施工,要求施工业主于5月12日上午前将订制的木栈道模板全部拆除,恢复道路原状,并以种植补绿方式提升山体生态(在1.5米宽的登山道路两侧种植树木,道路两侧树木之间种植低矮灌木或进行绿化)。至5月12日18时,乌石山登山木栈道订制模板已全部拆除,周边已种植树木花草,道路恢复原状。
2.鲤城区政府引导当事居民依法依规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木栈道建设,在程序合规后再启动建设,真正把惠民实事办好。
 

33

3111

投诉人反映:泉州惠安崇武镇溪底村碎石场、水泥混凝土加工厂没有任何手续,粉尘污染严重,影响村民生活。

泉州-惠安

扬尘

2017年5月11日,惠安县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崇武镇政府联合检查。该加工场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现场正在加工生产水泥混凝土,石子破碎加工工序未生产。该加工场露天作业,堆场未遮盖,粉尘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1.惠安县环保局对惠安县海码建材加工场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违法行动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1 万元(惠环保罚告字〔2017〕31号)。
2.惠安县国土资源局对惠安县海码建材加工场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惠国土资字〔2017〕0002478号),并要求崇武镇溪底村村委会收回出租土地。
3.惠安县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崇武镇政府将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34

3119

泉州市鲤城区老城区南段八卦沟,居民生活污水、垃圾排入水沟,恶臭扰民。

泉州-鲤城

1998年至今,鲤城区政府先后投入5000多万元资金对中心市区内沟河(包括八卦沟、东环城河、南环城河、笋浯溪、七中沟等)进行全面整治改造,整治内容包括岸墙修砌、截污管道埋设、局部段裁弯取直和拓宽复建、沟渠清淤、两侧道路修建、绿化等工程。通过系列改造,提升了中心城区的排水防涝能力和景观风貌。
2017年5月11日,鲤城区交通市政局、鲤中街道办事处、海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联合现场检查。八卦沟沿线截污挂管出现部分管道脱落、脱节、裂缝等现象,两侧少数居民、商铺污水未经处理擅自排入沟渠,沟渠水面有零星垃圾出现。

属实

(一)2017年5月11日,鲤城区交通市政局针对八卦沟沿线截污挂管出现渗漏问题,立即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抢修修复,目前修复已经完成。今后还将加大截污管道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马整改。同时,协调有关部门开启晋江外江水闸,定期进行补水、冲换沟渠水体,净化八卦沟水体质量。
(二)鲤城区鲤中、海滨等街道办事处加强对八卦沟全线的排查,对居民、商铺污水擅自排入沟渠问题进行整治。加大水面卫生保洁力度,增加保洁频次,落实保洁责任人。同时,相关街道、社区加大对居民的宣传,提升居民素质,共同维护八卦沟的卫生环境。
 

35

3124

泉州市永春县蓬壶镇壶南村、孔里村的泉州永鹏纸业有限公司,污水设施从不运行,废气、废水污染环境,臭气扰民。

泉州-永春

水、大气

2017年5月11日,永春县环保局、蓬壶镇政府现场检查,两家公司均处于停产状态。其中源福祥(永春)纸业有限公司已自行关闭,生产设备已拆除;源福祥(永春)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停产至今。

不属实

永春县环保局、蓬壶镇政府将加强对两家公司的巡查监管,一旦发现恢复生产,及时组织进驻检查。如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36

3134

泉州市晋江市灵源街道大山后村经济开发区的化纤纺织厂,永和镇菌边、仑后等多家塑料加工厂,废气扰民。

泉州-晋江

大气

(一)关于“泉州市晋江市灵源街道大山后村经济开发区的化纤纺织厂,废气扰民”问题
2017年5月11日,晋江市环保局、灵源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现场检查。
1.晋江市南光纤棉制品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4年因经营问题已自行停产,目前处于停产状态,燃煤锅炉已拆除,生产设备部分已清空。
2.晋江市焕辉服饰织造有限公司。该公司正在生产,生产车间恒温密闭,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气产生,车间内无明显异味,主要污染物为机器噪声。
3.信泰(福建)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正在生产,生产车间恒温密闭,生产过程中未产生废气,车间内无明显异味,主要污染物为机器噪声。
(二)关于“永和镇菌边、仑后等多家塑料加工厂,废气扰民”问题
2017年5月11日,晋江市环保局、永和镇政府现场检查。
1.陈昌菁塑料加工厂。2016年3月,晋江市环保局对其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并罚款11万元(晋环罚字〔2016〕第126号)。2017年5月11日现场检查时厂房已拆除。
2.陈兴建塑料加工厂。该厂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2017年4月25日现场检查时未生产。2017年5月11日现场检查时未生产,供热管道已拆除,不具备生产条件。
3.张贵进塑料加工厂。2013年4月,晋江市环保局对其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晋环罚字〔2015〕第90号),责令停止生产并罚款4万元。2017年5月11日现场检查时生产设备已拆除。
4.陈水快塑料加工厂。2016年10月现场检查时未生产。2017年5月11日现场检查时生产设备已拆除。
5.张伟塑料加工厂。2016年12月检查时未生产。2017年5月11日现场检查时生产设备已拆除。
上述5家塑料加工厂生产时,塑料加温融化会产生有机废气,且未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废气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一)晋江市环保局、灵源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永和镇政府将加强对辖区内化纤纺织厂、塑料加工厂的巡查监管,督促化纤纺织厂规范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
(二)晋江市环保局责令五家塑料加工厂自行拆除剩余的生产设备。一旦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将依法从严查处。
 

37

3136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盘龙村土楼自然村,张金土花岗岩采石场无证开采,没有环评手续,侵占农田,林地,破坏生态。矿渣随意堆放,影响居民生活。

泉州-惠安

生态 

2017年5月11日,惠安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螺阳镇政府现场检查。
1.关于“无证开采,没有环评手续”问题。该采石场已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2002〕806)和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手续(惠环验〔2010〕109号),已办理采矿权延续手续(采矿许可证号:C3505002011057120111548,有效期至2015年5月)。2015年5月采矿权届满后,该采石场已停止生产,未发现继续开采行为。
2.关于“侵占农田,林地,破坏生态。矿渣随意堆放,影响居民生活”问题。该采石场范围内没有农田,不存在侵占农田现象。在之前生产期间实施“边开采,边治理”。目前,矿区被列为兴泉铁路项目弃土场。该采石场入矿通道已安装铁门上锁紧闭,矿区下山坡一侧堆放土石残渣,已长满杂草、小灌木,矿区周边已进行植被恢复治理。

不属实

惠安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螺阳镇政府将加强对该采石场的巡查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开采,确保修复治理到位。  

38

3140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安溪县凤城镇鸿业嘉辉1号楼下,重庆陈老三烧烤店将油烟排入下水道,油烟扰民。诉求:搬离居民区。

泉州-安溪

油烟

2017年5月3日,安溪县环保局、行政执法局、供电公司、凤城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店厨房配套建设的油烟处理设施不符合规范,未设置专用油烟管道,凤城镇政府当场对该店采取停电停业措施。2017年5月11日,安溪县环保局、行政执法局再次联合现场检查,该店未营业。

属实

安溪县行政执法局、环保局、凤城镇政府将加大巡查监管,督促业主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或擅自恢复营业将予以关闭取缔。  

39

3161

投诉人反映:泉州晋江市东石镇金泽区,晋江润泽建材公司无证经营,排放粉尘,影响居民身体健康。曾被政府取缔,但又死灰复燃。诉求:依法查处,彻底取缔。

泉州-晋江

大气

2013年3月29日,因该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晋江市环保局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5万元(晋环罚字〔2013〕第36号)。2015年8月21日,晋江市住建局、环保局、电力公司、东石镇政府对该公司依法取缔,切断生产用电,拆除自备电机。2016年1月5日回访检查时,该公司无生产迹象。
2017年5月11日,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环保局、东石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生产,输送带、供电变压器均已拆除,厂区出入口已封堵。调阅用电记录,该公司被拆除的供电变压器2017年1-5月未产生电费。

不属实

晋江市东石镇政府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巡查,确保该公司彻底停产,一旦发现擅自恢复生产,将依法取缔。  

40

3163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鲤城区新华北路三远华园大门左侧,金鑫烧烤休闲吧,1.客人喧哗噪声影响住户休息;2.油烟直排影响楼上居民;3.污水乱排,垃圾乱堆放。要求:取缔金鑫烧烤休闲吧。

泉州-鲤城

噪声、油烟、垃圾

2017年4月7日,鲤城区开元街道办事处对金鑫烧烤休闲吧店外烧烤行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业主整改。4月8日、9日、11日、12日、13日、14日、15日、16日、17日、5月2日、7日、9日、10日,鲤城区行政执法局开元中队、开元街道城管办连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对各类店外烧烤行为进行纠正、劝导、查处。

属实

2017年5月11日晚上20:00时,鲤城区行政执法局、工商局、食药监局、卫计局、环保局、开元街道办事处联合对金鑫烧烤休闲吧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取缔该休闲吧店外烧烤经营行为,暂扣帐篷1顶、烧烤架1副、桌子4张、椅子7把。5月12日晚,鲤城区行政执法局、开元街道办事处联合回访检查,金鑫烧烤休闲吧已停止违规经营行为。  

41

3165

投诉人反映:1.南安市石井镇苏内村,成源石材有限公司、中泰叠兴石材公司、辉祺石材公司等多家石材加工厂,粉尘污染、机器噪声、污水直排,每次执法部门关停第二天就从村中买电。2.汇中大理石厂建在居民区,粉尘污染、机器噪声、排放刺激性废气。

泉州-南安 

大气、噪声、水

(一)关于“南安市石井镇苏内村成源石材有限公司、中泰叠兴石材公司、辉祺石材公司等多家石材加工厂,粉尘污染、机器噪声、污水直排,每次执法部门关停第二天就从村中买电”问题。2017年5月11日,南安市环保局、石井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福建省南安市成源石材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均正常生产,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回用,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迹象;生产车间配套喷雾除尘设施、石粉吸尘器,粉尘污染防治措施较为完善;生产车间隔音防护墙密闭性较好。近年来,南安市环保局、石井镇政府未对3家公司关停过,不存在“每次执法部门关停第二天就从村中买电”问题。
(二)关于“汇中大理石厂建在居民区,粉尘污染、机器噪声、排放刺激性废气”问题。2017年5月11日,南安市环保局、石井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生产过程有补胶、刷胶工序,在上胶后自然晾干的过程中会挥发出少量有机废气,属无组织排放;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回用,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迹象;生产车间配套水淋喷雾除尘设施;生产车间隔音防护墙密闭性不够完善。

部分属实

1.2017年5月11日,南安市环保局、石井镇政府责令福建省南安市成源石材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进一步完善生产车间喷雾除尘和隔音防护设施,及时清扫厂区地面粉尘,保持厂区干净整洁,同时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各种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2017年5月11日,南安市环保局、石井镇政府责令南安汇中石业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在2017年5月18日前对补胶刷胶加工区进行密封,确保废气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对主要生产车间进行封闭处理并配套建设防震降噪设施,整改完成并达标排放后方能恢复生产。
3.南安市经信局、环保局、石井镇政府加强巡查监管,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依法查处。
 

42

3166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宝山社区山后自然村,砍伐树木近三亩,占地养鸡鸭,经常焚烧垃圾,臭气熏天。

泉州-丰泽

其他、大气

2017年5月11日,丰泽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农林水局、东海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
1.关于“砍伐树木近三亩”问题。群众反映的砍伐树木近三亩地点,实为原废弃石窟。2017年4月上旬,承包人徐木龙在原废弃石窟上填土平整拟进行农业开发,种植火龙果、木瓜等经济作物。
2.关于“占地养鸡鸭”问题。该农庄内养殖鸡鸭共200余羽。
3.关于“经常焚烧垃圾,臭气熏天”问题。现场未发现垃圾焚烧迹象。经了解,为提供生态肥料,该农庄有焚烧杂草、树叶作为种植肥料的行为,但未发现焚烧垃圾。

部分属实

1.丰泽区行政执法局、东海街道办事处责令丰泽区木龙农庄对饲养的鸡鸭自行清栏,严禁焚烧杂草和树叶。该农庄当场运走80多只鸡鸭,并承诺于3日内清理完毕,不再饲养。
2.丰泽区政府将加强跟踪督查,并对辖区内畜禽养殖、焚烧垃圾等行为加大巡查力度,严禁在禁养区内养殖畜禽,及时制止焚烧垃圾行为。

约谈4人(科级2人)

43

3173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在苍霞村-北蔗村一带开山炸石,大面积砍伐森林,破坏生态。

泉州-台商

生态

2017年5月3日、5月12日,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国土部门、林业部门)、张坂镇政府现场检查,广华公司竞得的苍霞矿区处于筹建状态,并未正式投产。
苍霞村-北蔗村所属苦堤山,发现有较大被破坏的林地5处,一处系广华矿业公司平整用于放置机械的场地,另4处系当地群众私自毁坏。5处均未向林业主管部门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和林木采伐证,涉及总面积约40亩。

属实

(一)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林业部门)正在对破坏林地行为立案调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责成全区各乡镇开展全面排查,加强对辖区内的山地林地巡查,及时制止毁林开山现象。
 

44

3175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东田镇兰溪村兰溪河,1.河道严重淤塞;2.兰溪村下游100米左右,有人在河畔建成沙石堆场,占用河道;3.村民在河道淤土上开荒种菜。要求:尽快清理河道,退耕还溪,清理非法占溪行为。

泉州-南安

 其他

2017年5月12日,南安市水利局、东田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
1.关于“河道严重淤塞”问题。兰溪流域历史悠久,贯穿东田山区农业乡镇,三面环山,山坡陡、地质灾害多,水土流失较重,由于长年没有清淤,导致河床抬高、河道严重淤塞。
2.关于“兰溪村下游100米左右,有人在河畔建成沙石堆场,占用河道”“村民在河道淤土上开荒种菜”问题。兰溪村是兰溪流域东田段的一个行政村,2003年南同公路建设时,在兰溪段新旧公路的交叉处形成一小段空地,附近村民在空地上种植蔬菜、堆放沙石。

属实

(一)2017年4月13号,南安市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河长制2017年-2019年三年行动方案》,计划分三年时间对全市12条主要河流进行综合治理。按照东田镇河长制工作安排,计划分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兰溪流域东田段的清淤工作,同时对堆放沙石、荒地种菜进行清理整治,2017年计划完成兰溪流域东田段15.14公里范围内4.5公里的清淤任务。
(二)南安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局、溪美街道办事处、东田镇政府加强对兰溪流域的巡查监管,对非法倾倒垃圾、占用兰溪流域河道的行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决不手软。
(三)南安市溪美街道办事处、东田镇政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大宣传引导,教育群众自觉爱护保护兰溪。同时,在原有镇级专门督查和保洁队伍的基础上,指导督促各村成立专门的保洁队伍,提高兰溪流域保洁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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