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十五批35件均已办结)
来源:市环保局 2017-05-17 18:22 阅读人数:1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2370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惠安县紫山镇美仁工业区,洗涤厂(租于仁和石材厂厂房内),夜间生产排放废气、机器噪声、污水乱排

泉州-惠安

大气、噪声、水

2017年5月10日,惠安县环保局、紫山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洗涤服务部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现场未在生产,其生产时间一般从晚上7点至凌晨3点。厂区锅炉炉体有余温,锅炉废气经水膜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8米高的烟囱外排,洗涤废水通过三级沉淀池后纳入美仁工业区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县城污水处理厂。

部分属实

2017年5月11日,惠安县环保局依法对该厂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2 万元(惠环保罚告字〔2017〕29号)。  

2

2373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东田镇水洋美2号,科迪卫浴有限公司,废气、废水未处理直接排放。

泉州-南安

大气、水

2016年11月,该公司擅自改扩建氧化车间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私设排污管道行为等违法行为被泉州市环保局立案处罚(泉环保罚字〔2016〕21号),罚款11.55万元,并根据私设排污管道环境违法行为移送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2017年5月10日,南安市环保局、东田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机加工生产工序、冲压车间、组装车间等车间正常生产,第一氧化车间、第二氧化车间(擅自扩建)及抛光车间处于停产状态,私设的排污管道已拆除,无生产废水、废气产生,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行,现场排污口未排水,第二氧化车间酸雾塔正在提升改造。

属实

1.南安市环保局、东田镇政府责令该公司在第二氧化车间扩建项目环评手续未通过审批及验收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2.南安市环保局、东田镇政府将加强巡查监管,督促该公司规范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

2380

投诉人反映:泉港区洋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旧仓库在泉港区拘留所对面(倒桥),半夜倾倒废酸(100吨左右)到河里,仓库2015停用。附近村民都知道。有条铁皮船,专门运危险废物到海上倾倒。

泉州-泉港

水、其他

1.关于“洋屿公司旧仓库倾倒废酸”问题。2017年5月10日,泉港区环保局对洋屿公司位于泉港区南埔镇天竺村(倒桥)原有厂房现场检查,该公司已在2014年10月份左右搬离,该厂房现为威豪轻工(泉州)有限公司所有,于2016年3月租赁给泉州泉港华祥餐具有限公司,从事仿瓷餐具加工,生产过程无废酸产生。南埔镇政府和天竺村未曾在该地发现倾倒废酸行为;泉港区农林水局、泉港海事处在海域、岸线、河道巡查过程中未曾发现倾倒危险品行为,也未接到有船舶在海上倾倒危废品的举报;泉港区公安分局未曾接到关于倾倒危险化学品的警情。
2.关于“洋屿公司在海上倾倒危险废物”问题。2017年5月10日,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海监执法支队、泉港区海监执法大队现场检查,在泉州泉港华祥餐具有限公司车间及仓库均未发现废酸等危险废物。走访周边村庄,未发现洋屿公司曾拥有铁皮船和在海上倾倒危险废物证据。

不属实

 泉港区人民政府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  

4

2385

投诉人反映:对泉州市南安市轮昌镇高新工业园统豪卫浴处理结果不满意:1.无证经营、违章建设,只断电。2.搬了7台注塑机到安溪县玉田阀门二期罗登卫浴旁边好运来超市后面生产。

泉州-南安、安溪

其他

1.关于“统豪卫浴无证经营、违章建设,只断电”问题。2017年4月9日,南安市环保局已对福建统豪卫浴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市飞亚思水暖有限公司、肖过房水暖器材加工厂等3家企业下达责令停产通知书,并于2017年4月12日、4月28日两次会同仑苍镇政府、仑苍供电所等部门对3家企业进行停电。2017年5月1日现场检查,3家企业均未生产。2017年5月9日,南安市环保局、仑苍镇政府现场检查,当事人厂区被查封的大门未发现封条有擅自拆除现象,厂区内未发现有生产迹象;厂区内注塑机现场仍为14台,未发现注塑机有擅自搬迁迹象。
2.关于“搬了7台注塑机到安溪县玉田阀门二期罗登卫浴旁边好运来超市后面生产”问题。2017年5月10日,安溪县环保局现场检查,安溪县玉田阀门二期好运来超市后面注塑加工点7台注塑机,系业主王大伟于2017年3月购买,并非从福建统豪卫浴有限公司搬来。同年3月,王大伟向村民尤加兴租赁位于安溪县城厢镇玉田阀门二期的厂房,并安装设备。同年4月,正式投入生产,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该租赁厂房位于安溪县城厢镇玉田村(F15地块),在规划控制红线外,为2014年第七次省政府批复用地,不属于违章建设。

部分属实

1.2017年5月1日,南安市环保局对福建统豪卫浴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未办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分别作出处罚决定,责令肖过房水暖器材加工厂停止生产并处罚款4.914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171号),责令福建泉州市飞亚思水暖有限公司停止生产并处罚款3.246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172号),责令福建统豪卫浴有限公司停止生产并处罚款12.34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173号)。
2.2017年5月1日,南安市环保局、仑苍镇政府、仑苍供电所等部门对该区域电源再次进行强制停电停产,并查封该区域变电房、厂区大门,防止擅自恢复生产。
3.2017年5月12日,安溪县环保局对王大伟注塑加工点未经环评审批即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罚款1.106万元(安环罚告字〔2017〕11号),并下发责令停止生产决定书(安环改〔2017〕10号)。
诫勉教育1人

5

2393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罗山街华泰小区3栋楼下,咖啡之翼,油烟直排小区,抽油烟机噪声很大

泉州-晋江

油烟、噪声

1.关于“油烟直排小区”问题。2017年5月9日,晋江市环保局、行政执法局、罗山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营业,餐饮油烟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油烟静电净化设施处理后,于该店二楼厨房排出,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2.关于“抽油烟机噪声很大”问题。该公司抽油烟机及油烟静电净化设施启动后,因油烟静电设备运行,间歇性发出电流除油声及抽油烟机轻微共振声,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

属实

1.2017年5月10日,晋江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问题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停业整改,并处罚款5000元(晋环罚告字〔2017〕434号)。
2.2017年5月9日,该公司停业整改,待整改完成恢复营业后,晋江市环保局将对该公司噪声进行监测,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3.晋江市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督促该公司整改到位,防止其在办理环评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手续之前擅自恢复营业。
 

6

2394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永春县东平镇东山村,沥青搅拌站,无环评,沥青臭味难闻

泉州-永春

其他、大气

2017年5月9日,永春县环保局、行政执法局、东平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
1.关于“泉州市永春县东平镇东山村,沥青搅拌站,无环评”问题。2016年12月23日,永春县环保局按照违规项目备案要求,对该公司年产3.37万吨沥青混凝土项目实行环保有条件备案(永环保备〔2016〕21号),允许该公司在现址生产。但因该公司厂房用地手续不齐全问题,备案文件要求该公司在厂房用地因规划变更等原因需要回收土地时,必须无条件停产拆除。
2.关于“沥青臭味难闻”问题。该公司现场未生产,导热油锅炉没有余温,部分生产设备生锈,现场没有沥青气味。

部分属实

永春县环保局、行政执法局、东平镇政府将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监管,督促该公司规范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7

2400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惠安县辋川坑南大队头坑村,多家养猪场,臭味难闻

泉州-惠安

大气

2017年5月9日,惠安县农林局、环保局、辋川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林聪波等7家养猪场养殖规模小、设施简陋,猪舍均采用水冲洗清洗方式,猪粪、猪尿及猪舍冲洗水,经沼气池处理后排至村排污沟或者田边水沟,现场存在异味。

属实

2017年5月9日,惠安县辋川镇政府责令林聪波等7家养猪场于2017年5月30日前自行清栏并拆除猪舍及相关设施,逾期未完成的,惠安县政府将组织联合执法并予关闭。  

8

2403

投诉人反映:4月28日反映泉州市惠安县福璟花园一期闽潮元饭店油烟(排到下水道后冒出)噪声问题,现在仍未解决。诉求:彻底解决油烟噪声问题

泉州-惠安

油烟

1.关于“油烟”问题。惠安县环保局曾在2016年9月初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店油烟扰民问题。9月5日,惠安县环保局对该店进行检查,检查时该店正常营业,经营场所楼上楼下均设有厨房,一楼厨房有3个灶头,二楼厨房有1个灶头,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厨房油烟由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分别排至店外南侧的地下管网和店外北侧该楼的漏水管,厨房清洗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县城污水处理厂。由于群众反映该店油烟扰民,惠安县环保局当场要求该店进行整改,按规范调整油烟排放口,减少餐饮油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随后,惠安县环保局多次对该店回访,发现该店已对存在油烟问题进行整改,二楼厨房不再用于中餐炒、煮,主要用于蒸面点,同时拆除二楼厨房连接漏水管的排油烟管道并封堵排烟口。2017年5月10日,惠安县环保局、螺城镇政府再次联合现场复查,一楼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但靠近道路的检查井有部分油烟冒出。
2.关于“噪声”问题。2017年2月,惠安县环保局接到群众反映该店送菜电梯噪声扰民的信访件。2017年2月14日,惠安县环保局对该店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店正常营业,该店北侧的送菜电梯(该电梯设置在室外,属违章搭盖)运行时产生一定的噪声。惠安县环保局责令该店立即对送菜电梯进行整改,重新购买低噪电机,同时调整电机的位置。2017年4月29日晚19:00,惠安县环保局联合螺城镇政府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店正常营业,送菜电梯运行时仍产生一定的噪声。惠安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店进行噪声监测,边界外1米监测结果为75分贝,超过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功能区类别2昼间标准。2017年5月10日,惠安县环保局、螺城镇政府再次联合现场复查,该店送菜电梯已停止使用。

属实

1.2017年5月1日,惠安县环保局对该店噪声排放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8万元(惠环保罚告字〔2017〕9号)。
2.2017年5月11日,该店自行将送菜电梯拆除。
3.2017年5月11日,惠安县环保局现场责令该店于5月16日前对油烟排放口设置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加强油烟净化设备日常维护清洗工作。
4.惠安县环保局将加强巡查监管,督促该店规范运行污染处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9

2404

投诉人反映:4月27日反映泉州台商投资区3期2号路不知名化工厂,白天粉尘严重,排出的废气有硫酸臭味。仍未解决。

泉州-台商

大气、扬尘

2015年7月16日,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发现该公司超标排污,立即责令企业从快落实整改措施,并处罚金4297元(泉台管罚〔2015〕2号)。2015年10月13日,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发现该公司清洗原料桶的废水未经任何处理,通过暗管排入惠南工业区雨水管网,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涉事管理员朱芳茂进行拘留5日处理。
2017年4月28日,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安监局、消防部门、惠南工业区现场检查,发现公司部分危废空桶露天堆放。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局进行立案查处,并于5月1日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罚款15000元;泉州台商投资区安监局和消防部门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改(泉台安监管责改〔2017〕3号、泉台公消函〔2017〕第6号)。同时,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委托福建省科瑞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外排生活废水、噪声、外排废气进行监测,噪声、外排生活废水、氨氮、COD均未超标,外排废气因该公司被责令停产整改无法监测。
2017年5月2日,泉州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郑新聪率相关市领导、市直部门现场督办,要求责令停产,待环保、安全、消防通过验收后才能恢复生产,同时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2017年5月3日,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惠南工业园区现场检查,该公司已于5月1日停产,正进行消防、安全生产整治,整改存在的厂房简陋,厂区布局混乱等问题。
2017年5月10日,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惠南工业园区进行突击现场检查,该公司停产,正进行消防、安全生产整改。

部分属实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责成惠南工业园区、消防、安监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督促该公司停产整改安全隐患,如整改无望,要予以关闭取缔;责成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举一反三,在全区开展出租厂房排查,严格规范企业准入门槛,防止类似不规范企业进驻;责成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督促该企业增加降噪设备,进一步减少噪声影响。  

10

2416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池灶镇车厝村,高建混泥土搅拌站,排放粉尘,影响居民生活。多次反映,问题没有解决

泉州-晋江

大气

1.关于“排放粉尘,影响居民生活”问题。2017年5月9日,晋江市环保局、住建局、西园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生产。该生产项目东西南三面50米范围内均无居民住宅,北面属厂房,离居民距离较近。项目现场主要生产设备与环评办理材料登记生产设备一致,同时配套建设有污水沉淀池,搅拌机、运输车清洗水以及混凝土作业地面冲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作为生产工艺用水。该项目粉尘问题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生产线搅拌楼、骨料仓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导致投料、计量、搅拌过程中产生粉尘。二是该公司建设项目外围空地砌有围墙,但仍存在少量渣土,且地面未硬化。三是露天堆放骨料(砂、石子)未覆盖,运输车辆进出可能引起扬尘。现场检查时,由于没有运输车辆进出,渣土堆放也较少,现场无明显扬尘现象。
2.关于“多次反映,问题没有解决”问题。2017年3月20日,曾有群众投诉该公司粉尘问题,晋江市环保局、西园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晋江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渣土露天堆放问题立案查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万元(晋环罚〔2016〕第135号)。2017年5月9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未发现明显扬尘现象,渣土已大部分清完。

部分属实

晋江市住建局责令该公司按照《福建省绿色搅拌站建设示范图集》要求,落实绿色搅拌站建设各项工作,切实加强防尘降尘措施,强化生产过程水泥、粉煤灰贮存罐以及输送设备管理,杜绝发生跑、冒、漏现象;组织整改堆放砂石料场,实施喷水防尘措施,同时对渣土堆放场采取封闭、地面硬化等“三防”措施,减少扬尘产生,
晋江市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该公司一旦恢复生产,立即组织对其粉尘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如存在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从重查处。
 

11

2421

投诉人反映:晋江市安海镇山兜村华联彩印,臭气扰民。

泉州-晋江

大气

2015年至2016年期间,陆续有周边村民反映华联公司生产废气扰民问题,晋江市环保局多次到该公司进行调查处理,并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015年罚款1万、晋环罚字〔2015〕第75号,2016年罚款3万、晋环罚字〔2016〕第195号)。2017年,晋江市环保局加大对该公司检查频次,多次调阅其废气处理设备RTO中控系统,废气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废气焚烧温度均在800℃,符合设计要求。2017年4月7日,晋江市环保局又接到群众反映该公司周边有异味投诉,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对厂区周边情况进行走访,没有发现异常情况。2017年4月8日,晋江市环保局、安海镇人民政府共同委托福建省科瑞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废气进行全面监测,检测报告(闽科瑞测〔2017〕第0462号)显示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因子排放浓度未超出执行排放标准限值,均达标排放。
2017年5月3日,晋江市环保局、安海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4条印铁生产线、5条涂布线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晋江市环保局、安海镇政府再次委托福建省科瑞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检测报告(闽科瑞测〔2017〕第0516号)显示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因子排放浓度未超出执行排放标准限值,均达标排放。
2017年5月4日,福建省环保厅、泉州市环保局、晋江市环保局、安海镇政府联合对该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现场未生产,联合调查组查阅该公司备案材料、检测报告等资料并检查废气治理设施。同时对厂区周边村落进行走访,发现该公司存在管理不到位,2号车间大门未完全封闭,部分废气通过大门溢散,6号、7号彩印线车间未密闭,废气未有效收集处理等问题。2017年5月6日,晋江市环保局、安海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生产。2017年5月7日至9日,晋江市环保局对该公司回访检查,该公司均未在生产,无生产废气排放。
根据福建省科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2017年5月6日出具的晋江市华联印铁制罐有限公司2017年5月3日生产废气检测报告(闽科瑞测〔2017〕第0516号),该公司废气污染因子排放浓度未超出执行排放标准限值,均达标排放。

不属实

晋江市环保局督促该公司制定并组织实施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由专人担任公司环保专员,专职负责环保工作,并定期组织对员工进行规范化培训;督促企业对6号、7号彩印线进行封闭处理,生产废气经收集后引入RTO废气处理设施处理,确保生产线在密闭空间内运行;同时每季度定期组织对废气进行监测,并及时公开监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晋江市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强该公司日常监管,结合夜间、节假日开展错时执法,加大检查、监测频次,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12

2436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炉田村银合国际后面有一采砂厂,当地国土资源局有下来检查但是没有处置结果。该采砂厂非法占用农民的庄稼地,产生的粉尘、噪音严重扰民。

泉州-洛江

噪声、扬尘

2017年4月9日,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在巡查中发现,福建省广润建筑发展有限公司包工头王文天利用平整道路开挖的废土渣进行非法洗沙,4月10日依据《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江区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泉洛政办〔2015〕126号)要求,函告泉州市电业局洛江客户服务中心,要求电业部门配合区国土分局对该处非法洗沙点给予切除供电。4月12日,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会同供电部门、河市镇国土资源所对该处洗沙点进行断电处理。停止供电至5月5日,期间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数次对该非法洗沙点进行执法巡查,均未发现生产行为;5月5日,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河市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拆除部分洗沙设备;5月10日再次检查时,仍未发现生产行为。

不属实

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河市镇政府将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巡查,防止采沙场复产。  

13

2440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安溪县龙门镇破寨村,属于禁养区,多家养猪场(不知道名字)没有环保设施,臭气熏天,废水直排,污染水源,影响村民用水。

泉州-安溪

水、大气

(一)关于“泉州市安溪县龙门镇破寨村,属于禁养区”问题
根据《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溪县畜群养殖禁养区禁建区可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安政综〔2015〕96号)文件规定,龙山村全村属于禁建区,不属于禁养区。
(二)关于“多家养猪场(不知道名字)没有环保设施,臭气熏天,废水直排,污染水源,影响村民用水”的问题
2017年5月6日、9日,安溪县环保局、农茶局、龙门镇政府两次联合现场检查。
1.全村19家散养户位于安溪县龙门镇龙山村,均没有办理环评等其他相关手续。生猪存栏30-200头,距离居民房、小溪流较近,选址不符合环保要求,部分建有沼气池,但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消纳地不足,污水外流,臭味较明显,存在较大程度的污染。
2.安溪县龙门龙山强兴畜牧养殖有限公司。项目环评报告表于2013年7月2日通过泉州市环保局审批(泉环评审〔2013〕表26号),2014年12月3日经安溪县环保局环评竣工验收(安环验报〔2014〕032号),设计生猪存栏2800头,现生猪存栏1600头。占地面积约为3500㎡。建设沼气池2个容量610 m3,铺设施肥管道2000米,灌溉面积约720亩。猪粪收集后晒干销售,养殖污水经沼气池厌氧发酵处理,产生的沼液及沼渣作为周围果林的有机肥,没有发现污水外排现象。
3.安溪县宗盛畜牧养殖有限公司。项目环评登记表于2015年11月20日通过安溪县环保局审批(安环审登〔2015〕68号),2016年2月4日经安溪县环保局环评竣工验收(安环验审登〔2016〕1号),设计存栏生猪800头,现生猪存栏750头。占地面积约为6000㎡。建设2个沼气池(60 m3)、1个固液分离池(60 m3)、2个沉淀池(112 m3)、1个沼液贮存池(1320m3)、200㎡粪便晒场。猪粪收集后晒干销售,养殖污水经沼气池厌氧发酵处理,产生的沼液及沼渣作为周围茶园、果林的有机肥,没有发现污水外排现象。

部分属实

(一)2017年5月7日,安溪县农茶局、环保局、龙门镇政府联合检查并责令19家养殖户于5月底前分批次实施清栏拆除,并对建筑垃圾和废弃沼气池进行规范清理和填埋,消除二次污染和安全隐患。5月9日以来,安溪县环保局、农茶局、行政执法局、龙门镇政府联合检查,对部分养殖户关闭拆除,截至5月11日已拆除13家(林成佳、林火土、林勇金、林连青、林文地、曾木温、林友文、曾华坤、林火顺、向贤文、丽琴、林海南、曾金财),剩余6家(曾金沟、曾火金、曾炳树、曾明贵、泗仁、林清国)将于5月18日完成拆除。
(二)安溪县环保局牵头对通过环保验收的2家规模养殖场加强环境监管,督促按环评要求进一步完善处理设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科学养殖,实行雨污分流、干湿分离,杜绝外排水体。通过种养结合实现废弃物“零排放”,养殖废弃物全部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
(三)安溪县龙门镇政府、龙山村委会建立网格化巡查等长效机制,加强巡查举报力度,杜绝违建复养现象。开展全镇禁养区内违建复养问题的查处,加快非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户的达标改造,如改造后仍未能符合环保要求,坚决予以关闭拆除。
 

14

2443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霞美镇四黄村下厝168号对面,某厂夜晚排放黑烟和恶臭气体,多次反映,问题没有解决。

泉州-南安

大气

1.关于“夜晚排放黑烟和恶臭气体”问题。2017年5月10日,南安市环保局、霞美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厂未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粉尘无组织排放。
2.关于“多次反映,问题没有解决”问题。南安市环保局2017年4月26日曾接到群众投诉,于2017年5月2日联合霞美镇政府、供电局依法对该厂进行停电停产。2017年5月10日,南安市环保局、霞美镇政府再次联合现场检查时,该厂仍处于停产状态。

部分属实

1.2017年5月2日,南安市环保局已对该厂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行为立案查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75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195号)。
2.2017年5月10日,南安市环保局、霞美镇政府、供电局依法对该厂2座中频炉等主要生产设备进行强制拆除。
3.南安市环保局、霞美镇政府将加强巡查监管,确保该厂停产关闭到位。
约谈1人

15

2450

投诉人反映:南安市金陶镇时潮村,污水处理厂距离居民区太近,没有进行环评公参。

泉州-南安

其他

2017年4月15日,在南安市林荣忠市长接访时,金淘镇时潮村村民3人即提出近似内容的信访事项(反映“金淘镇时潮村与晨光村共50亩农田被镇政府强行征用建污水处理厂,认为厂址距离居住区太近,影响正常生活,要求镇政府重新选址建厂”)。当天,南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金淘镇政府邀请黄田胜等3名信访人到市区污水处理厂、仑苍镇污水处理厂参观,实地了解污水处理厂。参观后3人均当场表示支持金淘镇污水处理厂选址工作,回去后将协助镇、村两级做通群众工作,必要时组织当地群众到仑苍镇、洪濑镇等污水处理厂参观。
(一)关于“金淘镇拟建污水处理厂,未经环评公参”问题
2017年5月3日,南安市金淘镇政府、环保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联合现场检查。该污水处理厂尚未开工建设,正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尚未报送环保部门审批。
(二)关于“距居民区太近”问题
根据污水处理厂平面布局方案,污水处理设施距离居民区实际距离为50.7米,符合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处理工艺拟采用膜处理技术。信访人“距居民区太近”
由于信访人连续5次重复投诉,2017年5月5日,福建省环保厅赶赴南安市金淘镇污水处理厂选址现场实地调查核实和指导工作。要求南安市根据项目建设有关规定,责成项目业主抓紧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工作,待环保部门批准后再行开工建设;如未能通过环保部门审批,金淘镇政府应另行选址建设。
2017年5月6日,泉州市政府张永宁常务副市长带领泉州市直有关部门到现场督办,要求南安市依法依规开展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如项目不符合环评要求,应另行选址建设,同时做好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
2017年5月6日上午,南安市政府党组成员王端峰随即召集市政局、金淘镇政府及群众代表在时潮村委会召开现场办公会,现场研究解决群众提出的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土地征迁等问题。

部分属实

(一)南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责令项目业主单位依法依规办理开工前的各项前期手续,抓紧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前期手续报批工作,待各项相关手续获批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未能通过环保部门审批,南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将督促项目业主单位重新选址建设。
(三)继续做好群众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南安市政府要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在召开金淘镇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审会时,应邀请项目所在地的时潮村、晨光村群众代表参加,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消除群众疑虑,引导群众理解支持该项目建设。
(四)南安市政府要求金淘镇政府妥善处理项目用地征迁等问题。
 

16

2455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惠安县黄塘镇虎窟村有一红砖厂,粉尘扰民,空气污染严重。

泉州-惠安

大气、扬尘

2017年5月9日,惠安县环保局、黄塘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生产车间堆放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泥、建筑垃圾、废弃土、炉渣、石粉等,生产车间采用顶棚搭盖,原料堆场定期喷淋,隧道窑采用电加热,焙烧窑产生的烟气经高约80米的烟囱排放,生产过程无产生废水,生活污水经三化厕处理后外排至周边山沟。2017年5月9日,惠安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焙烧窑产生的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63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36 mg/ m3,烟尘排放浓度为97.4 mg/ m3,烟气黑度<1.0,均未超过《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排放标准(惠环监〔2017〕气第17号)。

不属实

惠安县环保局、黄塘镇政府将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监管,督促其加强原料堆场防尘措施,规范运行污染处理设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17

2466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鲤城区湖心街西段湖景花园小区,东南侧的天地仁生餐饮店油烟直排。

泉州-鲤城

油烟

2017年5月9日,鲤城区环保局现场检查,该餐馆厨房作业时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至店面东侧绿化带,现场对该餐馆进行油烟监测,监测报告(泉鲤环站监〔2017〕气1号)显示油烟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

属实

2017年5月10日,鲤城区环保局该餐馆存在的违法行为立案处罚,责令该餐馆停止处罚运营,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整改,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并处罚款5万元(泉鲤环罚告字〔2017〕10号)。
2017年5月11日,鲤城区环保局现场检查,该餐馆已停止营业。
 

18

2468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眉山乡观山村靠眉峰茶厂的李照旺养猪场,养猪数至少500头以上,含猪粪便的污水未经处理外排污染水源地。污水外排导致田里的水稻无收成。该场环境差苍蝇较多,污染环境。

泉州-南安

水、其他

2017年5月7日,南安市环保局、农业局、眉山乡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养猪场一场建有2个沼气池,养殖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后排入一小集水池(未采取硬化、防渗透、防溢流措施);二场建有1个沼气池,养殖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后排入一集水坑(未采取硬化、防渗透、防溢流措施)后通过管道用于浇灌蔬菜,现场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现场对一场沼气池外排废水进行现场采取水样,经监测,废水COD浓度为2100mg/L、NH3-N浓度为506mg/L,未能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排放标准(COD≤400 mg/ L,NH3-N≤80 mg/ L)。5月11日,南安市眉山乡政府、环保局再次联合检查,该养猪场已开始出售一批猪仔。

部分属实

1.2017年5月8日,南安市环保局已对该养猪场私设排污口的违法行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南环保环告字(2017)189号),拟按照“四个配套”办法将相关责任人移送公安部门。
2.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眉山乡政府责令该养猪场于2017年5月19日前完成清栏关闭(现已出售猪仔12头),若逾期未清栏关闭,将组织强制拆除关闭。
3.南安市眉山乡政府加强巡查监管,确保该养猪场清栏关闭到位,不出现复养。
诫勉教育1人 

19

2494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时代新城小区相差50米的奎峰路永辉超市旁边未知名石材厂(小区27号楼旁边大概50米,该厂无厂牌)24小时营业,噪声、灰尘扰民。

泉州-南安

噪声、扬尘

2017年5月9日,南安市环保局、水头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因市场因素及夜间电价较便宜情况,近阶段均为夜间生产,白天未生产。该公司无精加工或干磨工艺,生产过程均通过水喷淋的方式除尘,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5月11日,南安市环保局委托福建省本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11日时,该公司已改为白天生产)粉尘、噪声排放进行监测(RP1702-0036),监测结果均未超标,但噪声检测值偏大(白天未超标),如果该公司夜间生产,会对周边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鉴于该公司夜间生产时噪声产生的影响较为明显,南安市环保局、水头镇政府责令该公司将生产时间改为白天,并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监管,确保其整改到位。  

20

2500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永和镇西坑村冠兴公司内外租的无证牛骨厂,刺鼻臭气扰民

泉州-晋江

大气

1.关于“冠兴公司内外租的无证牛骨厂”问题。2017年5月9日,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永和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厂区内牛骨项目未投建,无生产设备,无生产迹象。
2.关于“刺鼻臭气扰民”问题。2017年5月9日现场检查,未发现刺鼻性气味。

不属实

晋江市永和镇政府将进一步加强该区域日常巡查,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21

2503

投诉人反映:对泉州市南安市罗东镇蔡厝村裕元养猪场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污水排放不达标,导致村里水井水体、东坑溪流超标。该养猪场与居民区距离90米,空气恶臭这个问题未解决。

泉州-南安

1.关于“污水排放不达标”问题。
2017年4月27日,南安市环保局、农业局、罗东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生化处理设施未运行,沼气池正在运行,养殖废水经干清粪分离处理进入沼气池处理后,排入回用蓄水池,回用蓄水池中污水抽至山地用于果树浇灌。现场对回用蓄水池中污水采集水样,经监测,污水COD浓度为587mg/L,超过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表1旱作COD≤200mg/L)。
2017年5月10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罗东镇政府再次联合组织现场检查。该公司沼气池、生化处理设施均有运行,养殖废水经干清粪分离处理进入沼气池处理后进入生化处理设施处理,然后抽至山上用于果林浇灌施肥,但该公司生化处理设施出水口连接至果林灌溉的管道破裂,部分废水渗出排入外环境。经采样监测,渗出废水COD浓度为831mg/L、NH3-N浓度为104 mg/L,超标排放(排放标准COD≤400mg/L、NH3-N≤浓度80 mg/L)标准。
2.关于“村里水井水体、东坑溪流超标”问题。2017年5月10日,南安市卫计局、罗东镇政府到现场进行采样监测。采样以养殖场平面到沟渠平面分为高、中、低三个层面,每个层面选择两口井,覆盖机井水、浅井水等饮用水类型,并对距离养殖场1公里外的其他村进行对照采样,共采样井水7份,检测结果显示所有样品的耗氧量、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均未超过标准限值。
3.关于“该养猪场与居民区距离90米,空气恶臭这个问题未解决”问题。据现场测量,该公司距离该村最近的居民约100米,产生的异味对群众造成一定的影响。

属实

1.2017年4月28日,南安市环保局针对该养猪场生化设施未运行等行为,责令立即停止污水超标排放(南环保责改〔2017〕33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南环保〔2017〕104号),并立案查处,罚款1.12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141号),将其法定代表人黄清江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2.2017年5月10日,南安市环保局对该公司部分废水超标排放的行为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立即对生化处理设施破裂的管道进行更换修补,罚款5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194号)。
3.2017年5月10日,南安市环保局、农业局、罗东镇政府责令该公司于2017年5月24日前清栏,若逾期未清栏,将组织强制清栏关闭;待标准化改造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方能再次投入生猪养殖。
4.南安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养殖废水经处理后全部用于果林浇灌,不得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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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7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康美镇福铁村的草铺,有一个不知名铸造厂(省道307线草铺街),已经办了二十多年,污染严重,今年又扩大了生产规模。

泉州-南安

大气

2017年5月9日,南安市环保局、康美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厂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今年未投入资金扩大生产规模,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近期有生产迹象。

部分属实

1.2017年5月9日下午,南安市环保局、康美镇政府对该厂的主要生产设备和部分厂房进行强制拆除,对未拆除的设备进行查封。
2.南安市环保局、康美镇政府将加强巡查监管,确保该厂停产关闭到位。
 

23

2512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陈埭镇桂林村村委会后面有一家鞋厂,经常性排放出臭塑料废气。

泉州-晋江

大气

2017年5月9日,晋江市环保局、陈埭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鞋材厂正在生产,热压成型时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废气有塑料味道,靠近桂林村委会一侧墙面装有排气扇。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相关环保手续。排放废气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1.晋江市环保局对该厂未执行“三同时”制度和未办理排污许可证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罚款6万元(晋环罚告字〔2017〕438号、439号)。
2.2017年5月10日,晋江市环保局、公安局、电力公司、陈埭镇政府联合执法,依法对该厂切断生产用电、强制停产。
3.晋江市环保局、陈埭镇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督促该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防止其在环评审批及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完成之前擅自恢复生产。
 

24

2515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存在以下问题:1、亭头村丰收水库上游的引水渠有一个鸡鸭养殖户,养殖量3000只,粪便直排水库;2、古县村社仔自然村中的养猪场,养猪100头,污水直接排入溪水中,臭气扰民;3、古县村东庄自然村大象农业办公地上游,有一户畜禽养殖,养殖量5000只,臭气和污水污染严重。

泉州-泉港

水、大气 2017年5月9日,泉港区农林水局、区环保局、前黄镇政府现场检查。
1.泉州忠山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鸡鸭采取散养方式,鸡鸭养殖的干清粪约每周清理一次,装袋外卖。畜禽养殖污水未经处理排入外环境。
2.郑国平养猪场根据《泉港区农林水局关于印发泉港区2016年度生猪养殖场标准化改造方案的通知》(泉港农〔2016〕牧26号)进行改造,配有沼气池80余立方米,四化池50余立方米,实行干清粪分离,粪便经人工收集晒干,尿液进入沼气池后提供给大象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种植用地消纳处理。现场有异味,未发现有违法排放污水现象。
3.泉港区尖山养殖场配有两个沼气池合约80余立方米,一个四化池约50余立方米。养殖产生的鸭粪、污水通过沼气池收集沼化后引至四化池处理,经四化池处理后的水引至该养殖场下方一亩多大的池塘。现场有异味,未见水外排现象。

部分属实

1.2017年5月11日,泉港区行政执法局、农林水局、环保局、前黄镇政府联合执法,对泉港区尖山养殖场进行拆除取缔。
2.2017年5月12日,泉港区前黄镇政府责令泉州忠山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郑国平养猪场10天内完成清栏关闭,逾期将强制拆除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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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4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向阳乡卓厝村恒盛生态园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该公司扩大养殖规模,污水偷排,污水池底没做防漏设施,只是上面用黑色塑料盖一盖,土坑里的污水严重渗漏,影响地下水。2.该公司违规占用林地来扩大养殖面积,破坏生态环境。诉求:实地调查,还村里一个美好环境。

泉州-南安

水、生态

2017年5月9日,南安市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卫计局、向阳乡、罗东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
(一)关于“扩大养殖规模”问题
该公司环评审批存栏规模为1500头,现存栏生猪约15000头(其中猪苗约5000头、中猪约5000头、母猪2200头、大猪约2800头),擅自扩大养殖规模。
(二)关于“污水偷排”问题
该公司养殖场实行雨污分离,猪舍大多为半漏缝地面,配套建设有大型黑膜沼气池1座(容积约3万立方米),固液分离机1套,生化处理设施1套、去浮机1套、挤压机1台、氧化塘2座(1座约12万立方米、1座约1.5万立方米)。处理工艺为养殖废水→沉淀池→固液分离→沼气处理→沉淀池→生化处理→气浮机→曝气→抽至氧化塘→冲洗猪圈。2017年5月9日现场检查时,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运行,养殖废水处理后抽至氧化塘,用于冲洗猪舍,未发现有污水外排现象。南安市环境监测站当天对该公司氧化塘废水进行采样监测,经监测,氧化塘废水COD浓度为148mg/L,达标灌溉(灌溉标准COD≤200mg/L)。
(三)关于“污水池底没做防漏设施,只是上面用黑色塑料盖一盖,土坑里的污水严重渗漏,影响地下水”问题
2017年5月9日,南安市卫计局在该公司厂区(井深约145米)、宿舍区(井深约120米)共采井水2份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耗氧量、硝酸盐氮、氨氮、亚硝酸盐指标均合格。
(四)关于“该公司违规占用林地来扩大养殖面积,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南安市林业局2013年8月19日对该公司非法占用林地予以行政处罚,责令恢复原状,罚款25454元。2017年5月9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在林地上扩建养猪场情况。

部分属实

1.2017年5月9日,南安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擅自扩大养殖规模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1.5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196号)。
2.南安市环保局、农业局、向阳乡政府责令该公司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严控养殖规模,严防污水未经处理或超标排放。
3.南安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组织对养殖场的粪污处理进行综合评估、优化,进一步提升粪污处理水平,完善相关手续。
4.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向阳乡政府加强巡查监管,督促该公司2017年7月底之前完成超规模养殖生猪清栏。
 

26

2526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闽亿五金电镀厂,位于居民区里,污染严重。(信访材料内附照片及视频,废水污染农田,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

泉州-南安

重金属

1.关于“居民区污染严重,废水污染农田”问题。2017年4月30日,南安市环保局、康美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水洗工序的清洗水抽至酸洗槽循环使用,水冷却工序的水循环使用,未外排;废酸抽存、回用设置防渗漏专用管道;镀锌、钝化、废酸池均有进行防渗漏处理并定期检查,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迹象,但生产车间滴洒漏现象较严重。同日,南安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大门前农田水沟进行水质监测,结果如下:pH值6.21、锰6.87mg/L、锌0.210 mg/L(南环站督〔2017〕水133号)。2017年5月1日,南安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大门前农田水沟、大门前水沟进行水样采集,大门前农田水沟水质监测结果显示:pH值6.13、锰7.11mg/L、锌0.119mg/L,大门前水沟水质监测显示:pH值6.19、锰3.68mg/L、锌0.143mg/L(南环站督〔2017〕水134号)。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废水存在跑冒滴现象。
2017年5月5日,南安市环保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锌灰、锌渣、镀助渣、钝化渣、煤焦油、废酸等危险废物未建成危险废物储存场所,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这些危险废物中只有废酸有按规定转移过,其余的有的暂存于车间,有的露天堆放。
2017年5月9日,泉州市农业局、南安市农业局、康美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旁边隔有一条水泥路,路下有一较大落差干砌石挡护墙,墙下受影响农田约20多亩,其中有近4亩种植水稻,其它已经抛荒多年未种植。稻田的灌溉水是干砌石挡护墙渗出的水。挡土墙渗水处附近及农田里的水呈锈红色,部分稻田水稻叶片黄化、植株矮小,根部出现烂根、败根,新生根稀少,生长停滞等现象。
2.关于“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问题
该公司热浸锌工序中通过集尘罩和降尘室对锌灰进行收集,经20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水煤气炉运行产生的烟气经过5道水浴除尘后经43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酸洗工序产生的酸雾废气只经简易的集气通道和一套酸雾废气净化塔(2座)后通过15米的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产生的酸雾不能完全收集处理,车间内有明显的酸雾味道,车间外无明显的酸雾味道。公司于2017年5月5日被责令停产,无法对废气进行监测。

属实

1.2017年5月5日,南安市环保局对该公司酸洗工序、热浸锌工序及钝化工序未通过项目“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未建成危险废物储存场所、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11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187号)。同时,下达整改通知(南环保〔2017〕132号),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规范建设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及完善管理台帐,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建成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2.南安市康美镇政府为受影响的农田另觅灌溉水源,同时隔离挡土墙渗出的泉水以免影响农田耕作。
3.南安市环保局、康美镇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监管,采取错时执法、夜间执法突击检查方式,防止其擅自恢复生产。
 

27

2536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安溪县多家企业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污染大气。包括:泉州市味博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省中挪化肥有限公司、富华工艺品有限公司及周边数十家藤铁企业等多家企业。

泉州-安溪

大气

2017年5月9日、10日,安溪县环保局、经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厢镇政府、龙门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
(一)福建省泉州市味博食品有限公司
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涉及使用燃料的设备共有2台锅炉,均已停用,未发现煤等高污染燃料。
(二)福建省中挪化肥有限公司
该公司涉及使用燃料的设备为一台有机热载体锅炉,使用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锅炉废气配套“除尘室+水膜除尘+碱法脱硫”处理设施,处理后经烟囱高空排放,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2017年5月4日经安溪县环境监测站监测显示,污染物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限值。
(三)富华工艺品有限公司及周边数十家藤铁企业
富华工艺品有限公司及周边7家藤铁企业使用燃料的设备为热风炉,均以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现场检查未发现煤等高污染燃料。

不属实

(一)安溪县经信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巡查监管,确保禁燃区范围内燃煤锅炉不再恢复使用。
(二)安溪县环保局将加强环境执法、监测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8

2541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罗山街道晋江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长期排放有毒有害气体。

泉州-晋江

大气

2017年5月6日、5月9日,晋江市环保局、市政园林局、罗山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
(一)垃圾焚烧炉排炉产生烟气处理方面,已配套烟气净化系统6套,处理工艺为“SNCR脱硝-半干法脱硫-布袋除尘-活性炭喷射吸附”,烟气经处理设施处理后,于90米高烟囱高空排放,项目烟气排放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该系统已通过在线监测验收(晋环监控验〔2017〕3号),现委托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运维。现场调阅2017年5月1日至5日烟气在线监测数据显示,该公司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二氧化碳等污染物因子小时均值均未超标。晋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现场对该公司烟气进行监测(晋环监督监测气〔2017〕第034号),其中:烟尘折算浓度20.6-25.3 mg/m3、二氧化硫实测浓度小于15 mg/m3、氮氧化物折算浓度140-147 mg/m3、烟气黑度<1,监测结果均达标。晋江市市政园林局在创冠垃圾焚烧厂入厂门口设立LED屏,实时显示烟气在线监测数据和锅炉温度参数,全天候接受群众监督。
(二)厂界无组织废气处理方面,晋江市市政园林局要求创冠垃圾焚烧厂应每月自行检测1次,每年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4次。根据厦门鉴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3月14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JAT160530E-ZL01-49c):氨浓度0.08-0.16mg/m3、硫化氢浓度0.001-0.002mg/m3、臭气浓度15-18(无量纲),均符合验收批复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三)二噁英方面,委托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检测(报告编号:CIA20160066):二噁英类检测值均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中二噁英类排放限值。

不属实

晋江市环保局将进一步全面加强创冠环保(晋江)有限公司日常监管,结合夜间、节假日开展错时执法,加大检查、监测频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29

2552

投诉人反映:南安市溪美镇的福南轴承铸造有限公司,长期严重污染环境。

泉州-南安

水、大气、噪声、扬尘

2017年5月10日,南安市环保局、溪美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从事轴承机加工,5月7日停产至今,建有集水池1座(约6立方米),磨加工配套使用后的废切削液经管道收集后排入集水池后抽取至厂房楼顶进行循环利用,现场未发现外排现象;磨加工工艺产生的磨渣(成分主要是铁屑、砂轮灰)经收集后外售。该公司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未配备任何污染防治设施。

属实

1.2017年5月10日,南安市环保局现场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于6月1日前配套完善污染防治设施,通过“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后方能投入生产。
2.南安市环保局、溪美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巡查监管,督促该公司落实整改措施,防止其违法投入生产。
 

30

2566

投诉人反映:位于泉州市泉港区的泉州建华管桩有限公司经常冒白烟,污染环境。诉求:请查处。

泉州-泉港

大气

2017年5月9日,泉港区环保局、山腰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锅炉房正在运行,麻石水膜除尘器和钠钙双碱法脱硫正常投入运行,锅炉废气处理后通过50米高烟囱排放。泉港区环境监测站现场对该公司锅炉废气进行监测,结果显示烟尘排放浓度为41.6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7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244 mg/m3,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标准,未发现锅炉超标排放问题(泉港环站执〔2017〕测第17号)。

不属实

泉港区政府已责成区环保局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  

31

2577

投诉人反映:位于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东段盛世天骄小区的泉州市丰泽东南海鲜馆,油烟、噪声扰民严重。诉求:请查处,取缔该店彻底解决噪声油烟问题。

泉州-丰泽

噪声、油烟

2017年5月9日,丰泽区环保局、东海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泉州市丰泽东南海鲜馆仍在停业,对油烟净化设施及其排放口进行更新改造。

部分属实

丰泽区政府将发挥街道、社区的三、四级环保监管网格化作用,加强对泉州市丰泽东南海鲜馆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达标排放,并经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同时组织持续开展油烟、噪声污染等综合整治行动,改善中心城区居民生活环境。  

32

2593

投诉人反映:泉港区南埔镇先锋村的东鑫石化公司异味很重,请现场核实是否污染环境。

泉州-泉港

其他

2017年5月10日,泉港区环保局现场检查,该厂正在生产,厂区内导热油炉、8t/h废碱液焚烧装置、工艺废气吸收塔正在运行(注:制氢装置未投用已经报停,无转化炉燃烧废气外排)。其中,吸收塔尾气经深冷粗酮吸收液吸收后由83米高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燃料为天然气)废气由2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碱液焚烧废气经静电除尘后由80米高烟囱排放。
现场检查,厂区内未发现有异味现象。泉州市环境监测站及泉港区环境监测站现场对该厂的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泉港区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显示,福建省东鑫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导热油炉烟囱SO2 平均排放浓度2 mg/m3、NOX 平均排放浓度63 mg/m3、烟尘平均排放浓度1.8 mg/m3,废碱焚烧炉烟囱SO2 平均排放浓度3mg/m3、NOX 平均排放浓度65 mg/m3、烟尘平均排放浓度8.6mg/m3,导热油炉和废碱焚烧炉外排废气符合环评批复规定的排放标准值要求(泉港环站执〔2017〕测第18号)。泉州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三苯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环评批复规定的排放标准值要求(泉环站督〔2017〕气33号)。

不属实

泉港区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督促该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强各项污染防治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3

2601

投诉人反映:南安市梅山镇灯埔村大岭山上游一家出栏万头猪的养猪场,粪水直排、严重污染环境。

泉州-南安

2017年5月9日,南安市环保局、农业局、梅山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
1.关于“出栏万头猪的养猪场”问题。该公司环评审批存栏规模为生猪存栏450头,现存栏生猪约4600头(其中猪苗约2000头、中猪约1000头、母猪800头、大猪约800头),存在超审批规模养殖问题,并非投诉人反映的“出栏万头猪”。
2.关于“粪水直排、严重污染环境”问题。该公司配套建设有大型黑膜沼气池2座(1座容积约1.1万立方米、1座容积约6000立方米),固液分离机1套,生化处理设施2套(1套日处理能力150吨、1套日处理能力60吨)、氧化塘3座(共约6300立方米)、人工湿地2座(面积120平方米1座、面积220平方米1座),处理工艺:养殖废水→固液分离→沼气处理→氧化塘→生化处理→人工湿地→果林浇灌。5月9日现场检查,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养殖污水经处理后用于林地、果园(面积共约3800亩)灌溉,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南安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2套生化出水口分别采样监测,经监测,60吨/日生化池COD浓度为130mg/L、150吨/日生化池COD浓度为176mg/L,均达标灌溉(灌溉标准COD≤200mg/L)。

部分属实

1.2017年5月9日,南安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擅自扩大养殖规模行为立案查处,责令扩建项目停止养殖,罚款10.4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198号)。
2.南安市环保局已责令该公司于6月底完成超规模生猪清栏,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养殖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林地、果林灌溉,不得外排。
3.南安市环保局、梅山镇政府将加强巡查监管,一旦发现违法排污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34

2604

投诉人反映:晋江永和镇岐山村有家钢材厂经常夜间生产,噪声、粉尘污染环境,影响村民生活。

泉州-晋江

大气

该厂噪音主要来自锻压成型工序,粉尘主要来自加热工序,有配套建设废气、噪声污染处理设施,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晋环保〔2003〕1384补),但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未办理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针对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问题,晋江市环保局于2016年9月22日对该企业立案查处(晋环罚〔2016〕第435号),责令停止生产直至验收合格,并处罚款1万元。
2017年5月9日,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永和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已无生产迹象。

不属实

晋江市环保局、永和镇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防止该厂在完成竣工环保验收之前擅自恢复生产。  

35

2611

投诉人反映:南安市柳城杏莲工业区,南安市通达铸造厂排放恶臭气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泉州-南安

大气

2017年5月10日,南安市环保局、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该公司自2017年5月8日起自行停产。

部分属实

南安市环保局、柳城街道办事处将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该公司一旦恢复生产,立即对该公司废气及恶臭进行监测,如存在违法行为,将及时依法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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