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十四批28件均已办结)
来源:市环保局 2017-05-16 16:55 阅读人数:1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2123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东田镇南坑村蔡坑自然村,一养猪场(负责人:吕*军)臭气熏天,污水直排。

泉州-南安

大气

2017年5月7日、8日,南安市环保局、农业局、东田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养猪场粪污经沼气池处理后存储于储液池用于农作物浇灌,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但气味较重。

部分属实

1.2017年5月7日,南安市东田镇政府责令该养猪场于2017年5月15日前完成清栏关闭,该养猪场于2017年5月9日上午完成清栏。
2.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东田镇政府加强巡查监管,防止复养。
 

2

2138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东田镇汤井村,后桥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后边有个建阳机砖厂,做粘土实心砖,无证,未被取缔,造成粉尘污染,晚上生产噪声扰民。

泉州-南安

噪声、粉尘、其他

2017年5月7日,南安市国土局、水利局、东田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于2012年8月擅自占用东田镇汤井村土地建机砖厂,2014年再次扩建,两次占地总面积共24.4亩,不符合东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构成非法占地事实。南安市国土局已立案查处并作出处罚决定(南国土资〔2013〕行处(卫)236号和南国土资〔2015〕行处(卫)974号),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新建建筑物,并处罚款。2013年7月29日和2016年3月17日移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公司已于2017年4月8日停产至今。该公司距离后桥水库水域约110米,不在一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机砖厂生产时会产生一定粉尘。
2017年5月7日,南安市国土局、东田镇政府责令该公司于2017年5月10日前自行拆除建筑物。该公司于5月7日开始自行拆除,但未按时完成拆除。

部分属实

1.2017年5月9日,南安市国土局、行政执法局、水利局、环保局、东田镇政府联合组织强制拆除,除用于保护生产设备的小部分建筑物之外,其他建筑物均已拆除。
2.南安市政府责成国土局、东田镇政府督促该公司于6月2日前自行拆除生产设备和剩余的小部分建筑物,否则将再次组织强制拆除。
3.南安市国土局、东田镇政府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防止该公司“死灰复燃”。
诫勉教育1人

3

2142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眉山乡观山村6组李*望、李*波养猪2000多头,猪粪污水直接排放,污染小溪,噪声严重影响村民生活。

泉州-南安

水、噪声

2017年5月7日,南安市环保局、农业局、眉山乡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养猪场一场建有2个沼气池,养殖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后排入一小集水池(未采取硬化、防渗透、防溢流措施);二场建有1个沼气池,养殖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后排入一集水坑(未采取硬化、防渗透、防溢流措施)后,通过管道用于浇灌蔬菜,现场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现场对一场沼气池外排沼液进行现场采取水样,经监测,废水COD浓度为2100mg/L、NH3-N浓度为506mg/L,未能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表5排放标准(COD≤400 mg/ L,NH3-N≤80 mg/ L)要求。该养猪场会产生一定噪声(猪叫声)。

部分属实

1.2017年5月8日,南安市环保局已对该养猪场私设排污口的违法行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南环保环告字〔2017〕189号),拟按照“四个配套”办法将相关责任人移送公安部门。
2.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眉山乡政府责令该养猪场于2017年5月19日前完成清栏关闭,若逾期未清栏关闭,将组织强制关闭。
3.南安市眉山乡政府加强巡查监管,确保该养猪场清栏关闭到位,不出现复养。
诫勉教育1人

4

2147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柳城办事处施坪村李*坐石子厂,夜间洗砂,污水直接排放到小溪内,曾向南安市环保局反映过,无处理。

泉州-南安

2014年12月,南安市国土局接到群众举报,南安柳城汇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实际生产者为南安南造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占地从事石子破碎加工生产。2014年12月10日,南安市国土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南国土执字〔2014〕第15号),当事人在期限内拒不整改。2015年2月10日,南安市国土局依法对其立案查处,责令其退还土地,并处罚款243906元(南国土资〔2015〕行处39号)。2015年6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17年5月3日,南安市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柳城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现场未生产,现场现存大破碎机1台、小破碎机2台、圆锥机1台、输送带4条,其中圆锥机正在拆除中,输送带胶带已割断。5月7日,南安市国土局、环保局、行政执法局、柳城街道办事处联合依法对其未自行拆除的洗砂设备进行强制拆除。5月8日、9日,南安市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柳城街道办事处先后跟踪回访,未发现洗砂行为,未发现废水直排迹象。

部分属实

1.2017年5月3日,南安市国土局责令南安南造建材有限公司在5月6日前拆除一切生产设备,并将车辆、机械等迁移出场地。5月8日已拆除清理完毕。
2.2017年5月7日,南安市环保局对南安南造建材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建设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6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178号)。
诫勉教育1人

5

2155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溪东村,民政化工厂,货车卸货时粉尘、噪声影响周围村民,生产时粉尘污染严重。

泉州-惠安

大气、噪声

2017年5月8日,惠安县环保局、螺阳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未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生产车间基本封闭,车间、成品仓库、原料仓库合为一体,厂房内无生产设备,但有堆放部分生产原料和产品(该公司2017年2月底已拆除全部生产设备,此处仅用于储存腻子粉和原有部分生产原料)。现场检查时未见进出货装卸车,但厂房内外地面上残有因装卸时撒、漏遗留下来的腻子粉。

部分属实

1.惠安县环保局当场责令该公司将车辆装卸点设在厂房内,装卸后及时对车辆及地面进行喷淋,减少扬尘对周边的影响,同时装卸时间避开居民休息时间。
2.惠安县环保局将会同螺阳镇政府对该公司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6

2164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五洲苑小区一楼9个车库,4个改成餐饮,第4、6间做外卖,第8间小食堂、第9间面线糊,不知油烟往哪里排,有油烟味。

泉州-丰泽

油烟

2017年5月8日,丰泽区行政执法局、住建局、环保局、丰泽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丰泽区兰波万餐饮店”主要厨房设备为水煮锅1台,主要简单加热菜品、装盘和调配饮料,加热食物会产生气味;“丰泽区耳山私厨餐饮店”主要厨房设备有水煮锅1台,主要经营沙拉等食品,加热食物会产生气味;“艾伦数码印刷有限公司”员工就餐点,有电磁炉、电饭煲各一个,为自用厨房,为其3名员工提供午餐,未对外从事餐饮服务。

部分属实

丰泽区环保局当场责令丰泽区兰波万餐饮店、丰泽区耳山私厨餐饮店、艾伦数码印刷有限公司立即整改存在的气味问题。丰泽区兰波万餐饮店、丰泽区耳山私厨餐饮店当场撤除其加热食品设备。丰泽区环保局将发挥街道、社区的三、四级环保监管网格化作用,对上述3家企业加强跟踪督察,并持续开展中心市区餐饮服务业油烟、噪声污染等综合整治行动,进一步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  

7

2171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石狮市锦尚镇工业园内石狮市创冠漂洗整理公司,有工厂租该公司厂房,24小时生产,灰尘很大,晚上噪声扰民。

泉州-石狮

噪声、扬尘

1.关于“有工厂租该公司厂房”问题。2017年3月16日,石狮市环保局现场检查,石狮市创冠漂洗整理有限公司共设4个车间,第一、四车间为水洗车间(其中第一车间己停产),第二车间为仓库,第三车间外租给石狮市锦耀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外租经营的项目未经环保审批擅自设立衬纸加工项目。该项目生产设备为无纺衬纸加工流水线一条,主要原料为废碎棉花及玉米淀粉,混棉及梳理工序配套有布袋除尘器一套,烘干工序所需蒸汽由石狮市鸿峰生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石狮市环保局对外租经营项目未经环保审批的违规行为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狮环监限改字〔2017〕0003131号),责令石狮市锦耀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停止生产,2017年4月7日立案查处, 4月24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停止生产,罚款3.5万元(狮环罚告字〔2017〕41号)。石狮市锦耀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4月10日报批。
2017年5月8日,石狮市环保局现场检查,第三车间己停产,现场有生产设备,无生产迹象。调阅核对创冠公司2017年3月份以来各车间能耗统计表,第三车间(外租车间)3月份用电量为3660度,蒸汽量220吨;4月份用电量为60度,蒸汽量0吨;5月1日至9日用电量为0度,蒸汽量为0吨,显示第三车间4月份以来无生产迹象。
2.关于“24小时生产,灰尘很大,晚上噪声扰民”问题.2017年5月8日,石狮市环保局现场检查,石狮市创冠漂洗整理有限公司只有第四车间(水洗车间)少量生产。石狮市环境监测站和福建省劲安节能监测技术有限公司(中介公司)对粉尘及噪声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粉尘均达标(劲安〔2017〕第050803号、狮环站监〔2017〕声JD005号)。当日夜间,石狮市环保局突击检查,所有车间均未生产。

部分属实

石狮市环保局责成石狮市创冠漂洗整理有限公司督促石狮市锦耀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抓紧办理相关环评手续,并要求在外租经营项目环评手续未批准前不得恢复生产。石狮市环保局及其他责任单位将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  

8

2184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美林街道西美村柳美北路盈众汽车4s店往碧桂园方向100米处,露天水泥袋回收站点,无证经营,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扬尘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泉州-南安

扬尘

2017年5月8日,南安市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美林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该回收站点无证经营、扬尘严重、涉嫌占道堆放行为。占道堆放的水泥袋堆垛长26.6米,宽6.9米,平均高度3米,共550立方米左右。

属实

1.2017年5月8日,南安市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美林街道办事处责令该回收点于7日内自行清除露天堆放的水泥袋,并做好防范扬尘措施。5月9日,该回收点开始对水泥袋进行装车外运,主要运往广东浙江等地,目前已清理一半。
2.2017年5月9日,南安市行政执法局对该回收点占道堆放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纠正违法行为,罚款200元(南执〔2017〕罚字第265号)。
3.南安市美林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巡查,防止再次发生类似现象。
 

9

2187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曾庄村汇集精加工厂,白天和夜间都是紧闭着门生产,无环评手续,粉尘严重扰民。

泉州-南安

扬尘

2017年5月8日,南安市环保局、水头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生产车间配套建设的3套粉尘收集设施正常运行。2017年5月11日,黄嗣延委托福建省本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无组织粉尘排放达标(RP1702-0036)。

不属实

1.南安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加强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南安市环保局、水头镇政府将加强巡查监管,确保该公司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到位,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10

2188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眉山乡观山村有一养猪场(眉峰农场旁边),该养猪场污水直排下游,影响下游的村民饮水安全,大量农田被污染无法耕种。

泉州-南安

2017年5月7日,南安市环保局、农业局、眉山乡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养猪场一场建有2个沼气池,养殖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后排入一小集水池(未采取硬化、防渗透、防溢流措施);二场建有1个沼气池,养殖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后排入一集水坑(未采取硬化、防渗透、防溢流措施)后,通过管道用于浇灌蔬菜,现场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现场对一场沼气池外排沼液进行现场采取水样,经监测,废水COD浓度为2100mg/L、NH3-N浓度为506mg/L,未能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表5排放标准(COD≤400 mg/ L,NH3-N≤80 mg/ L)要求。该养猪场会产生一定噪声(猪叫声)。

部分属实

1.2017年5月8日,南安市环保局已对该养猪场私设排污口的违法行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南环保环告字〔2017〕189号),拟按照“四个配套”办法将相关责任人移送公安部门。
2.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眉山乡政府责令该养猪场于2017年5月19日前完成清栏关闭,若逾期未清栏关闭,将组织强制关闭。
3.南安市眉山乡政府加强巡查监管,确保该养猪场清栏关闭到位,不出现复养。
诫勉教育1人

11

2196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丰泽区通源街750号有一饭店叫兄弟饭庄,噪音扰民,油烟扰民。

泉州-丰泽

噪声、油烟

1.关于“油烟扰民”问题。2017年5月8日,丰泽区行政执法局、环保局、华大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该店厨房配套安装静电式油烟净化器1台,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经管道从门口广告牌后排出,油烟排放口设置不合理。
2.关于“噪音扰民”问题。2017年5月9日,丰泽区环境监测站对丰泽区渭华饮食店边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时该店厨房设备均已开启,噪声未超标(泉丰环监〔2017〕声8号)。

部分属实

丰泽区环保局责令该店合理设置油烟排放口,在整改完成并经监测达标之前,不得擅自恢复营业。丰泽区环保局将发挥街道、社区三、四级环保监管网格化作用,对该店加强跟踪督察,并持续开展中心市区餐饮服务业油烟、噪声污染等综合整治行动,进一步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  

12

2203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安溪县龙湾盛世小区附近富华工艺厂排放恶臭气体,影响居民生活。

泉州-安溪

大气

2017年5月8日,安溪县环保局、城厢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刷金彩绘、喷粉、烘干等车间都进行封闭式生产,在厂区边界、龙湾盛世小区没有感觉到恶臭气体。5月8日夜间,安溪县环保局突击检查,该公司彩绘、烘干、木作车间部分生产线正在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执法人员在龙湾盛世小区周边没有感觉恶臭气体排放。2016年12月21日该公司委托厦门建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废水、废气、噪声监测,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生物颗粒烘干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烤漆、喷漆废气苯、甲苯、非甲烷总烃、VOCs排放浓度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不属实

1.安溪县环保局加强日常监管监测,开展夜间执法、错时执法检查,督促该公司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同时加强车间内部管理,确保彩绘车间、喷粉、烘干车间全封闭生产,防止无组织废气逸散。
2.安溪县城厢镇严格落实环保网格化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发现环保违法行为,及时报告环保部门给予查处,妥善化解群众环保信访问题。
约谈1人

13

2204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尾透村,张*龙焊条厂排放黑烟,粉尘影响居民生活,废水排入灌溉用的池塘,影响农作物生长。

泉州-惠安

水、大气

2017年5月8日,惠安县环保局、螺阳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
1.关于“排放黑烟,粉尘影响居民生活”问题。该公司未生产,生产用煤、原材料等均堆放在密闭的车间内。环评批复生产设备为1座燃煤还原炉、2台破碎机,现场主要生产设备有4座燃煤还原炉(2座废弃)、3台破碎机,由于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无法核实粉尘对周边的影响。
2.关于“废水排入灌溉用的池塘,影响农作物生长”问题。该公司生产过程无产生废水,厂区四周无生产废水外排痕迹。反映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2017年5月9日,惠安县环保局对泉州市美光焊接辅料有限公司超环评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责令违法行为决定书》(惠环责改字〔2017〕29号),责令超环评部分停止使用,同时依法立案查处,罚款1万元(惠环罚告字〔2017〕28号)。  

14

2244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罗山街古塘189号海珠园食品有限公司,废水排放到农田、沟渠内。

泉州-晋江

2016年9月,晋江市环保局接到反映该公司环境问题的信访事项,对海珠园公司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未办理排污许可证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罚款6万元(晋环罚字〔2016〕第523、524号)。2016年11月1日,晋江市环保局、电力公司、罗山街道办事处联合对该公司切断生产用电、强制停产。从2016年9月起,晋江市环保局按月对该公司进行巡查,均未发现生产行为。2017年5月8日,晋江市环保局、罗山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生产。查阅用电记录(户名:晋江市海珠园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用户号:5600234058),该公司自2016年11月起未用电;该公司厂区东北方向是低洼地带,该区域林木茂盛杂草丛生,临近厂区地方没有耕种的农作物,沟渠内未发现废水。

不属实

晋江市环保局将继续强化对该公司巡查频次,密集监控该公司用电情况,督促业主按要求抓紧整改,确保该公司在未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15

2252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安海镇溪边村,金龙大道往前走,到中通快递然后往右边拐,路口挂着“批发电动门”的招牌,门牌号敖溪路52号,该企业在自家住房内生产电动门,在门口喷漆气味扰民,切割铁片时气味、噪声扰民。

泉州-晋江

大气、噪声

2017年5月8日,晋江市环保局、安海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加工点未生产,现场未发现机械喷漆设备,但有发现小油漆桶和漆印,业主表示焊接点有用手工进行上漆,但用量很少,切割工序会产生一定的气味和噪音。该加工点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

属实

2017年5月8日,晋江市环保局、电力公司、安海镇政府联合依法对该加工点切断生产用电、强制停产。当天,业主主动拆除生产设备,清空原材料。2017年5月9日,晋江市环保局回访检查,该加工点设备、原材料已清空完毕。 约谈1人

16

2296

投诉人反映:福州富利来洗涤有限公司关闭后将全部业务转移到租在位于泉州的泉州力建洗涤有限公司内的泉州晶彩洗涤有限公司和泉州万佳有限公司,导致上述几家公司超量排放污水。

泉州-台商

2017年5月9日,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惠南工业园区管理机构联合现场检查,经检查,泉州市力建洗涤有限公司内设医院布草洗涤车间、酒店洗涤车间。医院布草洗涤车间由力建公司自行经营,酒店洗涤车间由泉州市万佳洗涤有限公司和泉州晶彩洗涤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酒店布草洗涤车间主要生产设备未超出环评批复的生产规模。调阅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流量记录表,月均流量约7435吨;查阅水费缴款记录、加上洗涤行业进水与排水折算系数和流量计比对,日排水约247吨,外排污水未超量。

不属实

1.惠南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加大对泉州市力建洗涤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确保其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2.鉴于该企业天然气设备已购买到位,由惠南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督促其加快燃气锅炉设备安装,尽快投入使用。
 

17

2298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梅山镇蓉溪村在禁养区内有较多的养猪场(无详细地址),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泉州

水、大气

2017年5月8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梅山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李金土、李溪服2个养猪点均未配套建设沼气池等废水处理设施,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周边环境。

属实

1.2017年5月8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梅山镇政府责令李金土、李溪服等2个养猪点立即对存栏生猪进行清栏出售。2017年5月9日跟踪回访,李金土、李溪服等2个养猪点已将生猪全部清栏出售。
2.南安市梅山镇政府将加强巡查监管,防止李金土、李溪服等2个养猪点出现复养。
约谈1人

18

2307

投诉人反映:位于泉州市晋江市深沪镇工业区内的超鸿电镀厂、福兴电镀厂、宝利电镀厂长期乱排偷排电镀污水,严重污染环境。诉求:请查处。

泉州-晋江

水、重金属

2017年5月8日,晋江市环保局、深沪镇政府对上述3家电镀厂现场检查,3家电镀企业均在正常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3家电镀企业均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废水总排口和一类污染物设施出口均按要求安装总铜、总镍、六价铬和流量计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监控中心联网,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监控数据以历史数据的形式保留在平台,可以随时进行查阅。企业均配备重金属检测实验室,安排有专职实验员每日采样自行检测。
2017年5月8日,晋江市环境监测站对3家电镀企业镍、铬单独处理设施出口和废水总排放口分别采样送检,经监测,3家企业外排废水镍、铬、铜等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晋环监督监测水[2017]第230号、231号、232号)。
晋江市环保局历次现场检查及2017年5月8日现场检查均未发现乱排偷排电镀污水问题。

不属实

晋江市环保局将继续强化上述3家电镀企业日常环境监管力度,提高夜间和节假日错时执法检查频次,实现监管常态化、全面化,一旦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19

2309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仙景村村民(土名小番仔)占用村民土地建养猪场,无证无照养猪养鸡鸭,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泉州-南安

水、大气

2017年5月8日,南安市环保局、农业局、石井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养殖户未能及时清理畜禽养殖粪便,未配套沼气池等污水处理设施,养殖废水直接排入家门口的小池塘,现场有异味产生。

属实

1.2017年5月8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石井镇政府责令该养殖户清栏猪羊、转移畜禽,目前8头生猪已出售。
2.南安市农业局、石井镇政府积极帮助联系羊只买主,加强跟踪,确保清栏。
3.鉴于该养殖户为残疾聋哑人,家中母亲长期卧病在床,今后南安市将加大对其帮扶,并引导帮助其利用其它方式创收,确保其不在原地复养。
 

20

2313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安海镇梧山村、浦边村、庵前村、西畲村有很多小冶炼铸造厂,使用劣质焦炭,环境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整治。

泉州-晋江

大气、噪声、扬尘

晋江市坚持对安海铸造行业保持勤查重罚态势,2013-2017年期间,共立案查处20家次,罚款75万元。2017年4月27日,晋江市安海西畲铸造机械文化发展协会召开业主会议,明确西畲村26家使用焦炭的铸造厂于2017年4月30日全部停产整顿。
2017年5月8日,安海镇政府现场检查,梧山村未发现使用焦炭的铸造厂,庵前村、浦边村、西畲村29家铸造企业使用焦炭进行铸造。

属实

1.2017年5月11日,晋江市环保局、经信局、公安局、电力公司、安海镇政府对29家使用焦炭的铸造厂切断生产用电,确保全面停产到位。
2.晋江市人民政府已制定安海镇铸造行业提升工作方案,引导梧山、浦边、庵前、西畲等村铸造企业整合重组、改造升级、集聚集控,并全力推动企业使用清洁能源,切实消除铸造行业环境污染隐患,引领铸造行业步入健康发展良性轨道。对整合重组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将全力支持其完善环保手续,对超过安海镇铸造行业提升工作方案既定时限未达到整治要求的企业,一律予以强制关闭。
诫勉1人,通报批评2个单位

21

2318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安溪县,福建省泉州市味博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省安溪龙门中泉制釉有限公司、福建省中挪化肥有限公司、安溪新安宝利隆有限公司、福建安溪鑫盛晖工贸有限公司、福建安溪佳胜针织服装有限公司使用高污染燃料,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泉州-安溪

大气

2017年5月9日,安溪县环保局、经信局、市监局、城厢镇政府、龙门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
1.福建省泉州市味博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在禁燃区内,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大豆多糖项目(二期工程)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属于建成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未通过环保违规项目备案,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涉及使用燃料的设备共有2台锅炉,均已停用,未发现煤等高污染燃料。该公司正在筹备搬迁,计划搬迁至南翼新城塘垅片区WB-1地块,福建味博生物科技产业基地项目于2017年4月19日向安溪县环保局报批环评文件,目前处于公示期。
2.福建省中挪化肥有限公司。该公司在禁燃区内,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涉及使用燃料的设备为一台有机热载体锅炉,使用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锅炉废气配套“除尘室+水膜除尘+碱法脱硫”处理设施,处理后经烟囱高空排放,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2017年5月4日,经安溪县环境监测站监测显示,污染物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限值(安环检〔2017〕监47号)。
3.福建安溪佳胜针织服装有限公司。该公司在禁燃区内。涉及使用燃料的设备为1台小型燃煤锅炉已停用,改用电蒸汽发生器。锅炉技改项目(燃煤锅炉改用燃生物质颗粒炉)正在申请竣工环保验收。
4.福建省安溪龙门中泉制釉有限公司。该公司不在禁燃区内,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涉及使用燃料的设备为4台燃煤热风炉(3用1备),两台热风炉正在使用,一台热风炉因故障正在检修中,使用煤作为燃料;废气分别配套三套“除尘室+水膜除尘+碱法脱硫”处理设施,处理后经烟囱高空排放,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2016年12月28日经安溪县环境监测站监测显示,污染物排放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5.安溪县新安宝利隆包装有限公司。该公司不在禁燃区内,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涉及使用燃料的设备现场检查有1台锅炉,使用燃料为生物质颗粒,锅炉废气采用“水膜除尘+双碱脱硫”处理后通过烟囱高空排放,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2017年3月30日经安溪县环境监测站监测显示,污染物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标准限值(安环检〔2017〕委10号)。
6.福建安溪鑫盛晖工贸有限公司。该公司不在禁燃区内。涉及使用燃料的设备共有2台锅炉,其中1台已停用(烟囱已切断),使用煤作燃料,燃煤锅炉废气采用“水膜除尘+双碱法脱硫”处理后通过烟囱高空排放,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2017年5月9日经安溪县环境监测站监测显示,锅炉废气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标准限值(安环检〔2017〕监50号)。

部分属实

安溪县经信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巡查监管,确保禁燃区范围内燃煤锅炉全部停用、拆除。同时,督促企业规范运行污染治理设施,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22

2320

投诉人反映:南安市东田镇蓝溪村东和卫浴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排放污染环境。

泉州-南安

2017年5月8日,南安市环保局、东田镇人民政府联合现场检查。
(一)南安市东和卫浴有限公司
该公司正在基础设施建设,已建成2幢宿舍楼,4幢厂房正在施工建设中,尚未投产。
(二)泉州市广泛阀门有限公司
该公司目前只购买部分生产设备,并未投入生产。主要生产设备:喷粉房2间、烤箱2个、试水机1台、钻孔机2台、数控车床2台。

不属实

1.2017年5月8日,南安市环保局责令东和公司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通过环保部门“三同时”竣工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责令广泛公司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配套完善污染防治设施,通过审批并验收后方能投入生产。
2.南安市环保局、东田镇政府加强巡查监管,若发现上述2家公司违法投入生产,将依法从严查处。
 

23

2323

投诉人反映:晋江市国星陶瓷有限公司位于晋江市内坑镇,公司的原料堆场无防护设施,尘土飞扬,雨天污水横流。

泉州-晋江

水、扬尘

2017年5月8日,晋江市环保局、内坑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一厂、二厂的原料堆场全部采取密闭搭盖建设,三厂原料堆场靠近疏解公路,因堆场中有两个高压输电铁塔,无法建设全封闭搭盖。两个高压输电铁塔已完成新的基座建设,即将迁移。该公司待高压输电铁塔迁移后,将立即投建三厂区原料堆场封闭钢架搭盖。在高压输电铁塔迁移施工过渡期,该公司对现存露天堆场采取防尘网布覆盖及喷淋措施,并保持每天喷淋不少于2次。
该公司大部分原料堆场已密闭搭盖,其余露天堆场采用防尘网布覆盖,晴天防扬尘、雨天抗雨水冲刷,同时建设喷淋设施实行常态化喷淋,堆场靠近沟渠侧建有围墙拦截雨天产生的泥水、防止外流。
部分属实 针对该公司三厂区有防护设施、但尚未进行搭盖的原料堆场,晋江市环保局、内坑镇政府责令其在高压输电铁塔迁移后,30日内完成封闭搭盖,并配套建设导流沟和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水回用于喷淋;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监管,如发现该公司防尘设施闲置等违法行为,将从严从重查处。  

24

2335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丰泽区六灌路迎津新村13栋楼下南昌特色小吃店、十九都小吃店、东池便当、北大荒饺子馆油烟污染环境,排烟机噪声扰民。

泉州-丰泽

噪声、油烟

丰泽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丰泽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近年来对环境卫生问题进行持续整治。
2017年5月5日,丰泽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保局、丰泽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4家餐馆有乱排污水、乱倒垃圾现象。上述4家餐饮店厨房已配套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油烟经设施净化后排入小区污水管道。上述4家餐饮店经营时间为8:00至23:00,存在经营到深夜噪声影响周边环境的情况。
2017年5月8日,丰泽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保局、丰泽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上述4家餐饮店自2017年5月5日起停业整改。

部分属实

丰泽区环保局将发挥街道、社区三、四级环保监管网格化作用,对上述4家餐饮店加强跟踪督察,并持续开展中心市区餐饮服务业油烟、噪声污染等综合整治行动,进一步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  

25

2339

投诉人反映:晋江市池店镇旧埔村村委会边有家彩绘加工厂,散发出刺鼻的有害气体,影响居民生活。

泉州-晋江

大气

2家手工彩绘加工点主要从事纯手工彩绘,未配套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其中,温小冬手工彩绘加工点于2016年10月9日被晋江市环保局立案处罚,高伟手工彩绘加工点于2017年3月份建设投产。
2017年5月8日,晋江市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池店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2家彩绘加工点均在生产,均未配套建设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生产过程中彩绘颜料散发的工艺废气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属实

2017年5月8日,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两家彩绘加工点无证经营问题现场送达责令停止经营活动通知书(晋市监责字〔2017〕11-050802号、11-050801号)。针对两家彩绘加工点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问题,晋江市环保局对高伟手工彩绘加工点立案查处,罚款6万元;鉴于温小冬手工彩绘加工点此前已立案查处,将按程序移交晋江法院强制执行。
2017年5月8日,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电力公司、池店镇政府对上述两家加工点切断生产用电、强制停产。2017年5月9日,晋江市相关单位组织对两个加工点进行回访检查,现场已清空。
约谈2人

26

2340

投诉人反映:泉州晋江英林镇陈山村书记开办无证采石厂,噪音、粉尘严重扰民,废料到处堆放污染环境。

泉州-晋江

噪声、粉尘、垃圾

2017年5月8日,晋江市国土局、经信局、环保局、英林镇政府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生产迹象,该石窟积水约30米深,无条件实施盗采。调取英林镇矿管站巡查记录,该采石场从2011年采矿证废止以来完全关闭。为防止石窟盗采行为,晋江市于2014年2月21日在该矿区安装监控设备,该采石场处于监控系统覆盖范围内,未发现有盗采现象。该采石场地处偏僻,周边无民宅,未发现废料到处堆放问题。

不属实

2017年5月8日,晋江市国土局约谈该采石场业主,告诫业主不得进行盗采,同时督促业主对该矿区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清理。
晋江市将加强该矿区监管巡查力度,确保不出现“回潮”盗采现象。
 

27

2342

投诉人反映:南安市石井镇菊江香江造纸厂废气排放、垃圾到处堆放,严重污染居民的生活环境。

泉州-南安

大气、垃圾

2017年3月28日,南安市环保局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建设技改扩建项目。南安市环保局现场下达《环境监察通知书》,要求技改扩建项目应通过“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后方能投入生产。2017年4月9日、4月17日,南安市环保局现场检查,该公司均处于停产状态。
2017年5月8日,南安市环保局、石井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自2017年3月26日起停止生产,正在建设年产12万吨高强瓦楞纸技改扩建项目,并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未发现废气排放现象。
2017年5月9日,南安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考评中心、石井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厂区内污水沉淀池空置,厂区围墙外一条排水沟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存在卫生死角,厂区外道路两侧无垃圾收集设施,保洁不到位。石井镇政府当天组织人员清理整治。

部分属实

2017年5月8日,南安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扩建项目建成后应通过“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方可投入生产。企业投产后,南安市环保局将加强废气监测,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南安市人民政府责成石井镇政府对香江造纸厂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并纳入日常保洁,配备垃圾收集设施,方便周边群众投放垃圾;责成南安市环保局、石井镇政府加强巡查监管,一旦发现该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责成南安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考评中心进一步完善乡镇环境卫生管理考评办法,努力从根本上消除卫生死角。
 

28

2343

投诉人反映:泉州航运川菜馆在泉州鲤城区南俊路安置房C4楼靠曾处埕一带,排出的油烟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生活。

泉州-鲤城

油烟

2017年5月6日,鲤城区环保局现场检查,该菜馆主要从事中餐饮食,有煎、炒、炸等作业工序;一楼厨房主要设备有炉灶3个,油烟净化器2套,两套油烟净化器串联使用,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鲤城区环保局现场依法下达《关于要求鲤城区航运川菜馆提供油烟监测报告的通知》,要求该菜馆对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监测。2017年5月6日,在鲤城区环境监测站现场监督下,福建省科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进行油烟监测。根据福建省科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2017年5月7日提供的检测报告显示:该菜馆油烟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的标准。据分析,原因可能是该菜馆油烟净化器安装使用时间较长,设备存在老化问题,导致油烟处理效果不理想。2017年5月7日,鲤城区环保局责令鲤城区航运川菜馆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整改,在油烟未能达标排放前,停止厨房运营,并处罚款5万元(泉鲤环罚告字〔2017〕08号)。2017年5月8日、10日,鲤城区环保局跟踪回访,该菜馆已停止营业。

部分属实

鲤城区环保局、开元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巡查监管,防止该菜馆在油烟未能达标排放前擅自恢复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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