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十二批22件均已办结)
来源:市环保局 2017-05-14 17:20 阅读人数:1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1603

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东星社区北渠(市里饮用水从此流过)边,有人开大排档,经营到半夜,噪声扰民。

泉州-丰泽

水、噪声

1.信访反映的大排档为“毓才大排档”,位于丰泽区城东街道北渠东星段毓才花苑小区北侧空地,经营人为蔡锦文,为露天大排档。
2.2017年4月29日该大排档私自调装集装箱到现场装修,5月1日开始营业。2017年5月6日,丰泽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东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该排挡排污、排气均通过下水管道排进污水管网,未发现往北渠排污的情况。该大排档经营时段为夜间,存在经营噪声扰民的情况。

属实

2017年5月6日,丰泽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东街道办事处责令“毓才大排档”停业,督促业主自行清理该处的经营物品;并于5月7日组织移除“毓才大排档”集装箱及相关设施。目前该大排档已被拆除。 约谈3人

2

1605

泉州市南安市仑苍镇园美村园美街53号住宅,门面挂着香港马老爹膏药,在后院加工铜件,日夜生产,产生刺鼻呛人味道,影响邻居生活。曾向环保局投诉,没有解决。

泉州-南安

大气

信访放映的铜件加工点名为李普照快开阀芯加工厂,位于南安市仑苍镇园美街,主要从事快开阀芯组装机加工,未办理营业执照,2017年5月6日,南安市环保局会同仑苍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厂处于停产状态,现场以螺丝牙口加工的小型设备为主,无打磨加工、喷涂、酸洗等工序,未配套噪声防治设施,作业时可能会存在噪声扰民的问题。经查,南安市环保局未曾接到过对该厂的投诉。

部分属实

2017年5月6日,南安市仑苍镇政府联合南安市有关部门对该厂强制断电、停产。仑苍镇政府将加强对该厂的巡查监管,防止其擅自恢复生产。  

3

1608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安海镇蓠柄村古塔路46号,爱勤KTV,噪声影响周围居民生活,曾向晋江市市长热线反映,整改效果不佳。

泉州-晋江

噪声

群众反映的“爱勤KTV”实为晋江市新爱群KTV娱乐厅,位于安海镇菌柄村古塔路46号。该KTV娱乐厅没有办理环保相关手续。
1.2017年5月6日,晋江市公安局、环保局、文体新局、电力公司、安海镇政府等部门联合现场检查,福建省晋江市新爱群KTV娱乐厅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夜间经营产生噪音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2.2017年4月14日,晋江市环保局接到晋江市市长专线交办针对群众反映的该KTV噪声污染问题,4月18日,晋江市环保局现场检查,该KTV正在营业,晋江市环保局责令该KTV停止营业。2017年4月20日、22日夜间,晋江市环保局现场检查,该KTV没有营业。

部分属实

1.5月6日,晋江市安海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关停该KTV电源,责令停业整顿。经核查,该KTV自5月6日起停业整顿至今。
2.5月8日,晋江市环保局对该KTV娱乐厅违反环保“三同时”问题立案查处,罚款5万元(晋环罚告字〔2017〕399号)。
3.晋江市公安局约谈KTV法人代表,责令场所务必规范管理、合法经营,杜绝噪声扰民,营业时间不能超过凌晨2时。
约谈2人

4

1611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福山工业区,大华大理石厂,拉锯时产生剧烈震动,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泉州-南安

其他

群众反映的大华大理石厂名为南安大华石材有限公司,位于南安市水头镇福山工业区,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石板材。
2017年5月6日,南安市环保局、水头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拉锯及自动磨机处于停产状态,刷胶车间正常生产。企业于2017年5月9日自行委托厦门恺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其拉锯作业产生的振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振动未超标。

不属实

南安市环保局、水头镇政府已责令该公司停止夜间生产,并督促该公司进一步采取减振措施,减少拉锯作业产生的振动影响。  

5

1634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第二中学20米远处(324国道旁),无名石雕厂,粉尘污染严重,污水直接排入溪中。

泉州-惠安

大气、水

经排查,信访反映的石材厂应为福建惠安县照阳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惠安县螺阳镇下埔村廖厝前自然村,厂区北面距离惠安二中约100余米,主要从事墓碑石加工。2017年5月5日,惠安县环保局、螺阳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企业的厂房已采取封闭措施,雕刻车间北侧和东侧共设置10个排气扇和吸尘罩,但现场检查时有部分粉尘从排气扇排出外面。同时,该公司因旧厂房翻建,将原有污水沉淀池填平,导致切割及水磨工序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部分排至厂区东面的花圃内,部分排至厂区北侧水沟内。

属实

5月5日,惠安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5月7日,惠安县环保局复查时,该公司已自行拆除手拉切机生产设备。 约谈1人

6

1642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瓷灶镇下官路村富康小区内靠溪边,瓷砖加工厂,污水直接排入溪中,切割瓷砖噪声影响附近居民。

泉州-晋江

水、噪声

信访反映的瓷砖加工厂名为吴智勇瓷砖切割加工点,位于晋江市磁灶镇下官路村富康小区,主要从事瓷砖切割,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2017年5月6日,晋江市环保局、磁灶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加工点未在生产,现场没有工人,未发现 “污水直接排入溪中、切割瓷砖时产生噪声”情况。但该加工点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

属实

1.2017年5月6日,晋江市环保局对该加工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拟处罚款11万元(晋环罚告字〔2017〕397号、398号)。晋江市磁灶镇政府会同晋江市环保、行政执法、电力等部门,依法对该加工点采取强制断电措施,并拆除生产设备。
2.2017年5月7日,晋江市环保局、磁灶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加工点已拆除相关生产设备。
约谈1人

7

1648

投诉人反映:晋江市英林镇新宇拉链厂烟囱冒黑烟,排放恶臭气体。

泉州-晋江

大气

1.2017年5月1日,中央环保督察组曾交办同一信访事项(第七批0670号)。2017年5月1日,晋江市环保局、英林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锅炉正在运行。晋江市环境监测站对新宇公司的锅炉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烟尘超标,烟气黑度、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均达标。
2.2017年5月3日,该公司自行停产,并委托专门机构检修锅炉。2017年5月6日,晋江市环保局、英林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锅炉已检修完毕投入运行,现场锅炉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没有发现排放黑烟及恶臭气体的问题。2017年5月9日,晋江市环保局现场检查,该公司已自行停产。

部分属实

2017年5月2日,晋江市环保局对该企业废气烟尘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责令限制生产,罚款10万元(晋环罚告字〔2017〕332号)。晋江市环保局将对该公司锅炉废气排放情况进行复查监测,如公司锅炉废气仍存在超标排放问题,将实施按日连续计罚。  

8

1654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丰泽区霞美村利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排放恶臭气体,影响居民生活。

泉州-南安

大气

信访反映的丰泽区霞美村利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为福建利豪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南安市霞美镇八尺岭308省道边,主要从事生产纸基覆铜板。
1.此件为重复信访件。2017年2月24日和3月28日,三级环保部门根据群众投诉,对利豪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扩建部分未验先投;废气治理设施不完善;导热油炉废气超标排放等问题。南安市环保局分别于2017年2月24日和4月8日对该公司违法环保“三同时”制度及导热油炉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总计处罚款23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94号、南环保罚告字〔2017〕124号),并于2017年4月8日联合霞美镇政府责令其停产。
2.5月7日,南安市环保局会同霞美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自4月9日以来均处于停产状态。

属实

2017年5月7日,南安市环保局责令利豪公司做好废气治理整改工作,待整改完成通过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南安市霞美镇政府、环保局将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监管,防止其擅自恢复生产。  

9

1655

投诉人反映:晋江市安海镇山兜村华联彩印公司,臭气扰民,对部门处理结果不满意。

泉州-晋江

大气

信访反映的“华联公司”名为晋江市华联印铁制罐有限公司,位于安海镇山兜工业区,主要从事印铁加工。
1.此件为重复信访件。此前,陆续有周边村民反映该公司生产废气扰民问题,晋江市环保局多次现场调查,并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017年4月7日,晋江市环保局再次接到群众反映该公司周边有异味的投诉,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经对厂区周边走访,未发现异常情况。2017年4月8日,晋江市环保局、安海镇人民政府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公司废气进行全面监测,结果显示达标排放。
2.2017年5月3日-4日,晋江市环保局、安海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4条印铁生产线、5条涂布线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经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该公司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结果显示达标。检查发现该公司管理不到位,车间门窗未及时关闭,2号车间大门未完全封闭,部分废气通过大门溢散,6号、7号彩印线车间未密闭,废气存在无组织排放情况。

部分属实

晋江市环保局督促该公司制定并组织实施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由专人担任公司环保专员,专职负责环保工作,并定期组织对员工进行规范化培训;督促企业对6号、7号彩印线进行封闭处理,生产废气经收集后引入RTO废气处理设施处理,确保生产线在密闭空间内运行;同时每季度定期组织对废气进行监测,并及时公开监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晋江市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结合夜间、节假日开展错时执法,加大检查、监测频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10

1663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街道燕前村,明达塑机厂靠近居民区,粉尘和臭气影响居民生活,多次反映,问题没有彻底解决。

泉州-洛江

大气

信访反映的明达塑机厂名为泉州市洛江区明达水球工艺厂,位于泉州市洛江区万安院前社区,该厂主要从事水球工艺品生产。
1.此件为重复投诉件。2017年3月10日,洛江区环保局根据群众投诉到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该厂彩绘车间未按环评审批要求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废漆桶未规范贮存及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等问题。洛江区环保局责令该厂停产整改(泉洛政环责改字〔2017〕5号)。
2.2017年3月20日,洛江区环保局后督查,该厂未生产。2017年5月6日,洛江区环保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把原生产车间内的彩绘、包装车间搬到办公楼里生产,彩绘生产环节未安装集气罩对彩绘废气进行收集。

属实

1.2017年5月6日,洛江区环保局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泉洛政环责改字〔2017〕11号),同时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监管,防止其整改完成之前擅自恢复生产。
2.2017年5月7日,洛江区环保局对该厂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等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4万元(泉洛政环罚告字〔2017〕11号)。
 

11

1665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安溪县龙门镇美顶村,安溪县衡生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养猪场,场区周围臭气熏天,多次反映,冲洗车辆废水没有收集,直接外排。

泉州-安溪

水、大气

信访反映的养猪场实为安溪县恒生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官桥镇莲兜美村石鸡湖,在可养区内。
1.2017年5月6日-7日,安溪县环保局、官桥镇政府;泉州市农业局、安溪县畜牧站、官桥镇政府分别现场检查。该公司建设3300 m3阳光塑料大棚贮粪间1间、5000 m3沼气池1个、150 m3沼气池8个,卫生填埋井3个(每个容积50m3),81 m3的事故应急池2个。养殖场附近无黑臭水体,门口及其附近公路路面较整洁,农场大门外围无明显恶臭。2016年5月9日-10日,该公司委托泉州市环境监测站进行臭气浓度监测,结果显示符合标准限值要求。2017年5月7日,泉州市配合中央督察信访工作组对该公司养殖场及龙门镇美顶村石竹角落农户居住地现场检查,未发现臭气、废水污染扰民问题。
2.该养殖场入口建有1个消毒池,水不外排,消耗到一定程度后补充。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农场冲洗车辆痕迹,没有冲洗车辆废水外排。2017年3月10日,群众反映“该农场冲洗车辆污水往村公路上直流”,安溪县环保局现场检查未发现冲洗车辆痕迹,未发现公路上冲洗车辆的现象,场区产生的废水全部通过封闭管道收集至沼气池处理。

不属实

安溪县环保局、农业与茶果局、官桥镇政府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该公司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固体废物及时清理外运,废水不得外排。同时,加强生猪运输车辆管理,禁止在公司周边及公路上冲洗车辆,严格执行病死猪无害化卫生填埋,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12

1676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安溪县龙门镇龙山村破寨自然村属于禁养区和禁建区,目前村中还有十几家猪场没有拆除,污染环境。

泉州-安溪

水、大气、其他

龙山镇龙山村现有破寨、寨前、案山、埔顶、山头等5个自然村落,目前全村存栏10头以上的生猪养猪场(户)21家,其中规模以上的有2家,分别是安溪县龙门龙山强兴畜牧养殖有限公司(现状存栏量1600头)和安溪县宗盛畜牧养殖有限公司(现状存栏量750头),其他19家为散养户。
1.根据安溪县政府的划定,龙山村全村属于禁建区。
2.龙门镇政府于2017年4月10日下发生猪养殖整治方案(龙政〔2017〕35号),组织对龙山村生猪养殖进行摸排。4月24日,除2家散养户签订关闭协议外,对剩余的17散养户家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按批次分别于今年5月、7月、8月底前自行关闭拆除,逾期将强制拆除。
3.(1)全村19家散养户位于安溪县龙门镇龙山村,均未办理环评等相关手续,多数属违建项目。距离居民房、小溪流较近,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污水外流,存在较大污染。(2)安溪县龙门龙山强兴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已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设计生猪存栏2800头,现存栏1600头。建有2个沼气池(610 m3),铺设施肥管道2000米,灌溉面积约720亩。(3)安溪县宗盛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已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设计存栏生猪800头,现存栏750头。建有2个沼气池(60 m3)、1个固液分离池(60 m3)、2个沉淀池(112 m3)、1个沼液贮存池(1320m3)、粪便晒场(200㎡)。上述两家规模化养殖场的猪粪收集后晒干销售,养殖污水经沼气池厌氧发酵处理,产生的沼液及沼渣作为周围果林的有机肥,现场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

部分属实

1.2017年5月7日,安溪县农茶局、环保局、龙门镇政府联合检查,责令19家养殖户于5月底前分批次实施清栏拆除,并对建筑垃圾和废弃沼气池进行规范清理和填埋,消除二次污染和安全隐患。目前,已拆除13家,剩余6家于18日前拆除到位
2.安溪县环保局牵头对通过环保验收的2家规模养殖场加强环境监管,督促按环评要求完善处理设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实行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养殖废弃物全部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通过种养结合实现废弃物“零排放”,杜绝水体外排。
3.安溪县龙门镇政府建立网格化巡查等机制,认真受理举报,组织查处禁养区违建复养现象。加快非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户的达标改造,如改造后仍未符合环保要求,坚决关闭拆除。
约谈2人

13

1678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奎峰开发区,恒盛纸箱厂靠近居民区排放恶臭气体,黑烟滚滚,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

泉州-南安

大气

1.2017年5月6日,南安市环保局、水头镇政府联合检查。该厂正常生产,锅炉(未批先建)正在使用,燃料为木材,锅炉废气经水膜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南安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厂锅炉废气排放口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厂锅炉废气各项指标均达标(南环站〔2017〕气12号)。
2.2016年以来,南安市环保局未接到对该厂的投诉。

部分属实

1.2017年5月6日,南安市环保局责令南安市水头恒盛纸箱厂在15日内自行拆除未批先建的锅炉,否则将依法强制拆除。目前该厂已着手自行拆除。
2.2017年5月9日,南安市环保局对该纸箱厂存在的违法行为,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3万元。
 

14

1702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内坑镇尖仔山村正德混凝土厂(高铁路旁边)噪声、扬尘扰民。混泥土车没有防漏措施,造成村内道路灰尘扰民。

泉州-晋江

噪声、扬尘

信访反映的正德混凝土厂名为福建正德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内坑镇山头村,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2017年5月6日,晋江市行政执法局、住建局、环保局联合现场检查。
1.晋江市环保局通过类比确定该公司噪声值,该公司生产设备中,搅拌站声强最大(85-90dB(A)),其他生产设备声强为70-75dB(A)。因实行封闭作业,上述复合噪声经建筑物墙壁吸收、屏蔽、阻挡,声源强度有效减低。实地勘察,该生产项目200米范围内没有居民住宅。
2.该项目筒仓、料仓建有除尘器,搅拌站和输送带均封闭作业,厂区空地配有风炮除雾设施及日常地面洒水,一定程度上降低粉尘对周边影响。但2016年9月受强台风“莫兰蒂”影响,部分原料堆场顶棚被吹倒,至今未修复。现场核查,该原料堆场总面积1900㎡,其中400㎡建有封闭设施,200㎡露天堆放但有临时遮盖处理,另有约1300㎡露天堆放,存在扬尘产生源。
3.该生产项目使用的混泥土车辆均安装防漏装置,但个别防漏装置老化,有物料滴漏现象。

部分属实

1.2017年5月6日,晋江市行政执法局现场检查,依法扣留福建正德建材有限公司防漏装置老化的混凝土搅拌车1辆,责令更新所有12辆混凝土搅拌车防漏装置,并处罚款1000元。截至5月8日,该公司已完成所有12辆混凝土搅拌车防漏装置的更新。
2.2017年5月7日,晋江市环保局针对该公司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的问题,责令停止生产直至验收合格并处罚款7万元(晋环罚告字〔2017〕383号、384号)。
3.2017年5月6日,晋江市内坑镇政府会同环保、电力等部门,依法对该公司强制断电,责令其停产整改,完善除尘设施,修复原料堆场顶棚,配置水喷淋系统;在1个月内完善筒仓、料仓的除尘器,并对高噪设备增加减震垫。
 诫勉1人

15

1719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街道杏宅社区100多米,航空旅游城隔壁的未知名油漆喷漆厂(村书记郭清华朋友的喷漆厂),臭气扰民。

泉州-洛江

大气

信访反映的油漆喷漆厂名为泉州绿光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泉州市洛江区杏宅社区开发区24号,租用南茂厂房第四层,主要从事树脂工艺品的喷漆、彩绘,于2017年3月投产。2017年5月6日,洛江区环保局现场检查。该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配套废气治理设施,喷漆产生的废漆桶堆放在喷漆房内,没有设置危废储藏室。

属实

1.2017年5月6日,洛江区环保局、万安街道办事处对泉州绿光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查封。洛江区环保局、万安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监管,防止其擅自恢复生产。
2.2017年5月7日,洛江区环保局立案查处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5万元(泉洛政环罚告字〔2017〕10号)。
 

16

1723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马甲北街,马甲中心小学对面的未知名屠宰场,猪内脏、猪粪便等垃圾、污水排入马甲溪,最后流到仰恩湖、惠女(乌潭)水库,恶臭扰民。凌晨屠杀,噪声扰民。

泉州-洛江

水、垃圾

信访反映的屠宰场为泉州市洛江区副食品有限公司马甲屠宰点,位于马甲中心小学对面,面积约500平方米,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1.2017年5月6日,洛江区农业水务局、商务局、环保局、马甲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屠宰点建有一座化粪池,但屠宰污水(含少量粪便、猪毛和血渍)未通过化粪池处理,直接排向东面公路边的外水沟,污水最终汇入惠女水库。
2.检查时,该屠宰点已基本完成当日生猪屠宰,但在作业时确会产生屠宰噪音。

属实

1.2017年5月6日,洛江区环保局责令屠宰点立即停止生产,并清理该屠宰点长期积滞在周边的屠宰废弃物。
2.2017年5月8日,洛江区环保局对该屠宰点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污水直排等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5万元(泉洛政环罚告字〔2017〕12号)。
3.洛江区马甲镇政府及区直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该屠宰点的巡查监管,防止其整改完成之前擅自恢复生产。
 

17

1748

投诉人对转办件处理情况不满:1、力建公司排水适用标准错误,力建公司排放应依据《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2、质疑环保局对该公司排污量的核算,不认同依据惠南污水处理厂COD浓度60为基础的核算量;3、认为该公司污水排放具有明显的间歇性、波动性,应依据用水量对排放量进行核算。

泉州-台商投资区

信访反映的力建公司名为泉州市力建洗涤有限公司,位于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惠南工业区,主要从事医用布草、服装和床上用品及其他布草洗涤,年洗涤布草1200万件。
1.根据力建公司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意见,该公司排水适用《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2017年4月29日,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医疗洗涤污水排放口、总排口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达标。
2.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一般是企业污水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排放量。力建公司污水经自建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厂集中处理达标后再排入外环境,故按污水处理COD浓度60为基础核算量。根据《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闽环发〔2014〕12号)第十四条“废水进入工业集中式水污染治理单位的现有工业排污单位可交易排污权=减排措施完成前的允许排放总量-减排措施实施后企业正常运行可稳定达到的污染物最大排放量(即减排措施实施后企业正常运行最大排水量×集中式水污染治理单位执行的标准浓度限值)”,原泉州台商投资区环保安监局依据惠南污水处理厂COD浓度为基础的核算量问题符合规定。
3.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总排污口已安装流量计。调阅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流量记录表,月均流量约7435吨;查阅水费缴款记录,月均使用量约13410吨。该公司利用后山一废弃矿坑配套一备用水源使用2000吨,使用10吨锅炉每日蒸发量60吨水,加上洗涤行业进水与排水折算系数,经与流量计比对,日排水约247吨,低于环评批复日均排放300吨的总量控制要求。

不属实

1.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责成惠南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加大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督促其加强管理,确保其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2.鉴于该公司天然气设备已购买到位,惠南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督促加快燃气锅炉设备安装进度,预计今年6月初投入使用。
 

18

1750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鲤城区南俊新街曾厝埕南俊安置小区楼下航运川菜馆开张后,油烟直接对外排放。

泉州-鲤城

大气

2017年5月6日,鲤城区环保局现场检查。该菜馆主要从事中餐饮食,有煎、炒、炸等作业工序,一楼厨房主要设备有炉灶3个、油烟净化器2套,两套油烟净化器串联使用,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经第三方机构对该菜馆油烟排放情况监测,结果显示超标。

属实

2017年5月7日,鲤城区环保局责令鲤城区航运川菜馆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整改,在油烟达标排放前,停止厨房运营,并处罚款5万元(泉鲤环罚告字〔2017〕08号)。5月8日,鲤城区环保局现场检查时,该菜馆已停止营业。  

19

1761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永春县福建省美岭集团水泥厂建在镇区,生产时闲置废气治理设施,废气污染严重,特别是晚上。

泉州-永春

大气

2017年5月6日晚,永春县环保局、坑仔口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针对环保方面存在的问题,先后投入7000多万元逐一进行整改,并完成了卫生防护距离内8幢11户居民住宅的搬迁安置。
1.该公司建设地点位于永春县坑仔口镇玉西村,根据项目环评批复,公司卫生防护距离是以石灰石露天堆场西南角为圆心、半径600米的范围(《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68-2000》规定,项目年产水泥≥500000t,厂址所在地近5年平均风速小于2m/s,卫生防护距离为600m)。企业已于2013年12月完成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住宅的搬迁安置,2014年3月经福建省国土测绘院测量,卫生防护距离内未发现居民住宅。企业选址符合相关规定。
2.现场检查,该公司1号生产线、2号生产线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调阅该公司在线监测系统的历史数据,1号、2号生产线均按照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稳定达标排放,未发现超标排放现象。永春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的有组织外排废气进行夜间监测,监测结果:1号生产线和2号生产线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三项指标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不属实

永春县环保局、坑仔口镇政府将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确保其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20

1787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垃圾焚烧厂和磁灶镇多家陶瓷厂环境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泉州-晋江

水、大气

信访反映的垃圾焚烧厂名为创冠环保(晋江)有限公司,位于晋江市罗山街道永兴路,主要从事垃圾焚烧发电,是BOT环保项目。
1.2017年5月6日,晋江市环保局、市政园林局、罗山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
(1)垃圾焚烧炉排炉产生烟气处理方面。已配套烟气净化系统6套,处理后的烟气经90米高烟囱高空排放,安装的在线监测系统已通过验收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晋江市市政园林局在企业门口设立LED屏,实时显示烟气在线监测数据和锅炉温度参数,全天候接受群众监督。经晋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现场监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均达标。(2)垃圾渗滤液处理方面。已配套180吨/天污水处理设施一套,垃圾渗滤液经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2014字第001号),最终进入仙石污水处理厂处理。企业已自行安装渗滤液处理自动监测系统。晋江市环保局对渗滤液处理设施法定排放口取水检测,COD、氨氮、pH均达标。(3)厂界无组织废气处理方面,晋江市市政园林局要求创冠垃圾焚烧厂应每月自行检测1次,每年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4次。根据第三方机构检测报告氨、硫化氢浓度、臭气浓度,均达标。 (4)焚烧炉飞灰和炉渣处理方面,已配套飞灰螯合固化设备,固化后飞灰按技术规范要求于厂区内暂存库暂存,并按规定转移处置。企业已配套炉渣密封收集池,收集后按技术规范要求转运处置。
2.磁灶镇陶瓷企业已于2013年底全部淘汰煤气发生炉,替代使用天然气;除12家停产外,其他陶瓷企业已于2016年底全部完成干燥塔二级除尘设施(不含旋风除尘)建设、改造。同时,晋江积极推动陶瓷企业完善车间污水收集系统,并开展露天物料堆场整治(整改时限2017年6月30日)。晋江市环保局也加大了监管力度,2016年至今,已先后查处陶瓷企业环境违法行为7件,行政拘留6人。

部分属实

1.晋江市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创冠环保(晋江)有限公司日常监管,开展夜间、节假日错时执法,加大检查监测频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2.晋江市磁灶镇政府将根据《晋江市陶瓷企业物料露天堆场规范管理方案》(晋政办〔2017〕60号),督促磁灶镇陶瓷企业加快物料露天堆场扬尘污染防治,确保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如无法按期完成整改,将依法予以查处。
 

21

1826

投诉人反映:泉州南安市梅山镇格内村(山仔尾)戴建辉在旧村部建了一铁件加作坊,无证照、无消防、无环评手续,喷漆、噪声严重污染环境。

泉州-南安

生态

戴建辉铁件加工厂位于南安市梅山镇格内村自建的8层楼房1层,经营者戴建飞,主要从事铝合金门窗加工,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环保审批手续。
1.2017年4月11日,南安市环保局、梅山镇政府曾联合对该加工厂现场检查,未发现其从事喷漆加工的设备和车间,但作业过程会产生一定的噪声,生产车间配有灭火器。
2.2017年5月5日,南安市环保局会同梅山镇政府再次联合检查,该加工厂已于4月12日停产,但是车间部分剩余铁皮和生产产生的部分铝合金边角料堆放在该加工厂旁边农田(部分为戴建飞自家农田,其余为他人农田)。

属实

1.2017年4月12日,南安市环保局会同梅山镇政府、供电所对该加工厂停止供电。
2.南安市梅山镇政府责令戴建辉铁件加工厂立即停产,限于2017年5月10日前对堆放在厂房边农田里的边角料进行清理,恢复原貌。现已完成清理。梅山镇政府将加强巡查监管,防止其擅自恢复生产。
 

22

1830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金淘镇镇拟建污水处理厂,未经环保部门审批,且拟建地址离居民区仅30多米。

泉州-南安

大气

信访反映的“金淘镇拟建污水处理厂”实为南安市金淘镇污水处理厂,是南安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设施PPP项目工程包子项目之一,按照金淘镇控制性详细规划选址于金淘镇晨光村,于2015年9月取得用地预审意见书,同年10月通过立项批复。因建设内容和规模变更,该项目于2017年3月重新立项。
1.2017年5月3日,南安市金淘镇政府、环保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联合现场检查。该污水处理厂尚未开工建设,正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尚未报送环保部门审批。根据污水处理厂平面布局方案,污水处理设施距离居民区实际距离为50.7米(污水厂防护距离依据环评测算,项目尚未环评,防护距离标准尚未确定),处理工艺拟采用膜处理技术。
2.2017年5月6日上午,泉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张永宁带领泉州市直有关部门到现场督办,要求南安市依法依规开展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如项目不符合环评要求,应另行选址建设,同时做好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
3.此件为重复信访件。2017年4月,南安市领导接访时,金淘镇时潮村3名群众有提出类似信访事项。南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金淘镇政府即邀请信访人到南安市区污水处理厂、仑苍镇污水处理厂参观,实地了解污水处理厂。参观后3人均当场表示支持金淘镇污水处理厂选址工作。根据污水处理厂平面布局方案,污水处理设施距离居民区实际距离为50.7米,处理工艺拟采用膜处理技术。

部分属实

1.南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责令项目业主单位依法依规办理开工前的各项前期手续,抓紧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前期手续报批工作,待各项相关手续获批后方可开工建设。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未能通过环保部门审批,南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将督促项目业主单位重新选址建设。
2.继续做好群众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南安市政府要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在召开金淘镇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审会时,应邀请项目所在地的时潮村、晨光村群众代表参加,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消除群众疑虑,引导群众理解支持该项目建设。
3.南安市政府已要求金淘镇政府妥善处理项目用地征迁等问题。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