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一批3件均已办结)
来源:市环保局 2017-05-05 10:16 阅读人数:1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0013

投诉人反映:泉州南安市美林街道西美村成发包装厂,生产泡沫,用木材烧锅炉,烟气影响村民生活,该企业装有天然气管道,但仅在环保检查时使用天然气。

泉州

大气

该公司使用生物质颗粒做燃料,未使用木材作燃料,天然气管道5月10日前完成设备调试。 部分属实 泉州市将责成南安市加强跟踪巡查,督促该公司尽快完成天然气锅炉建设并投入使用。  

2

0016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永春县坑仔口镇玉西村美岭水泥集团废气污染严重,在去年环保检查组检查过后报复村民,导致举报人腿骨折,环保局每次检查时企业都停产。

泉州

大气

该企业的烟尘排放浓度、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三项指标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不属实 永春县环保局将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确保其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信访人受伤的案件永春县公安机关正在侦办中。  

3

0018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安溪县金谷镇河山村鹏盛建材厂,建在村中安置地,距离居民区较近,烧煤生产红砖,废气影响居民生活,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为生产空心砖,实际生产红砖,2014年底开始生产,村民多次向各级环保部门投诉其污染问题,该厂多次被关停,又多次私自恢复生产。诉求:该砖窑屡禁不止,并且非法用地,要求彻底拆除。

泉州

大气

1.该企业未建设在村中安置地,2014年12月其在原金谷镇河山村废弃的旧机砖厂扩建的厂房被安溪县国土资源局制止、没收并处罚84648元。2.2016年3月,该企业利用废旧厂房擅自恢复生产,安溪县环保局依法立案处罚,并协调供电部门强制断电;2016年3月至2017年2月停电未生产;2017年2月企业申请脱硫设施调试,恢复供电,2017年3月28日,再次被安溪县环保局停电。 部分属实 安溪县政府已指定由金谷镇政府和住建局取样送检,10个工作日内出鉴定结果。若该产品鉴定为粘土砖,将根据《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粘土机砖厂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0〕38号)文件要求依法给予取缔、拆除;若该产品属于非粘土砖,将责令该厂严格遵守《环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并执行《福建省新型墙体材料目录》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规定要求。县环保局根据有关规定,责令该厂在未取得环保有关手续之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通报批评3个单位,效能告诫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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