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建设的意见
2021-04-28 09:56 阅读人数:1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有关部署要求,加快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构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和大保护工作格局,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知识产权支撑保障。

  二、主要目标

  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协同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构建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等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为市场主体提供多元便捷的维权渠道和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

  三、职责分工

  (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织开展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专用权保护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和纠纷调处,负责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推广利用调解方式快速处理简易案件,发挥行政执法快处快结优势。推动建立行政处理与人民调解衔接联动机制,根据案情需要,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行政调解,或委托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推动行政裁决、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相互衔接、优势互补。

  (二)市中级人民法院

  依法管辖和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优化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模式与审判资源配置,推行专家陪审员及调解员制度,强化创新成果保护,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效。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衔接机制。鼓励当事人采取非诉方式解决纠纷,降低维权成本,提升解纷效率。加强与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专业组织协作对接,推进完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诉前、诉中委托调解制度和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

  (三)市人民检察院

  立足法律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领域的综合职能作用:统一履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三项检察职能,承担对全市知识产权案件办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职能。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交涉嫌犯罪线索的监督、协调与指导。继续发挥检察机关牵头打造的“泉州市知名企业品牌保护联盟”(1.0版)“泉州商标品牌网络保护系统”(2.0版)“泉州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协作机制”(3.0版)和“泉州国际品牌评估与研究中心”(4.0版)等工作机制的作用,强化全市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助力创新驱动发展。

  (四)市公安局

  严厉打击惩治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动配合,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畅通信息交流、线索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全力推动源头治理。加强与检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规格等问题。

  (五)市版权局

  进一步实施版权严格保护,加大保护力度,突出保护重点,拓展保护范围,提升保护效能。深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版权管理体制机制,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版权治理,不断培育尊重创作、抵制盗版、诚信守法的版权文化,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版权的意识。

  (六)市司法局

  指导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专业调解组织建设,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定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调解能力。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指导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等开展会员间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统筹对外知识产权维权行动,提升行业自律管理水平。

  (七)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发挥中国(泉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加强知识产权源头保护,打造“一站式”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平台。设立泉州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受法院、行政执法部门及有关组织、个人的委托、邀请或请求,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组织开展专利等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咨询工作,为高效办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提供支持。负责泉州市知识产权专家库建设与管理工作。

  (八)泉州仲裁委员会

  加强泉州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仲裁院建设,制定和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规则,提高仲裁质量和效率。发挥仲裁一裁终局、保密性强、无地域限制等优势,引导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财产权争议通过仲裁方式解决。鼓励和引导律师、专利代理师等专业人士积极参与仲裁工作,培育具有专业背景和实践能力的专业仲裁员队伍。

  四、工作内容

  (一)建立诉调对接和调处对接机制

  各方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在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方面的资源优势,共同推动诉调和调处工作有机衔接、有效对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且可以调解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在征求当事人意见后,可于立案前先行委托,或立案后委托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对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且可以调解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在征求当事人意见后,可委托或移送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行政执法部门或市中级人民法院应依法及时处理或审理。

  (二)建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

  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执法部门主持的行政调解、人民法院委托的调解,以及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自行受理的调解并经当事人同意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并经依法审查后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三)建立定期联络和业务研讨机制

  建立工作联络小组,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定期通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适时召开联席工作会议,沟通和交流合作进展情况,研究探讨、协调解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执法、仲裁、调解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针对知识产权纠纷矛盾化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联合调研,共同研究疑难案件、总结工作经验,着力解决多元化解工作中的痛点、难点。

  (四)完善证据规则和统一裁判标准

  规范和完善司法审判、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不同渠道的证据规则,制定证据指引,完善案件移送要求和证据标准,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立案标准协调衔接。研究制定专利侵权纠纷等知识产权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与裁判尺度,促进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的统一。

  (五)探索“互联网+调解”模式

  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知识产权审查和保护领域的应用,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指导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在线委派或委托调解、调解协议在线司法确认、电子送达等工作,进一步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充分利用中国(泉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多媒体审理庭,积极开展远程审理、巡回审理,有效减轻当事人负担。

  (六)加强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加强涉知识产权案件信息共享,将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的当事人纳入知识产权失信名单,及时通报各单位。行政执法部门在申报奖励、技术审核、行政处罚等工作中可向法院查询涉法涉诉情况。推进泉州市知识产权专家库共建共享,为项目评审鉴定、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教育培训等提供智力支持。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大数据资源向各方免费开放。

  (七)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

  结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宣传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通过典型案例、普法教育、新媒体等多种形式,联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展会、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和公益培训,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 泉州市公安局

  泉州市版权局 泉州市司法局

  泉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泉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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