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开管办〔2021〕36号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泉州开发区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区直各部门、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
现将《泉州开发区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行动方案》(泉政办〔2021〕37 号)和党工委、管委会关于营商环境优化等重点专题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盯“全面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目标,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巩固 2021 年攻坚行动成效,对标全国最优水平,补齐短板,提升既有优势,推动营商环境评价 18 项指标在2020 年基础上实现较大突破,全区营商环境整体走在全市前列。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高标定位,对标对表。按照省委、省政府“全力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便利福建’”的要求,坚持高点定标、自我加压,全面对标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对标上海、苏州等国内先进城市做法,对表本领域国内最优水平和最佳实践,明确措施,提升标准,全力攻坚。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评促改。结合全国、全省营商环境评价,直面市场主体、群众和社会各界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诉求,瞄准企业全生命周期涉及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坚持靶向攻坚、精准发力,倒逼营商环境提升,促进我区营商环境优化。
(三)坚持改革创新,落实突破。注重数字赋能,有序推进数据共享应用,聚焦市县联动,不断激发改革创新动力。坚持以改革优环境,从牵一发动全身的重大改革和解决群众关注问题的重点改革着手,推动各项改革相得益彰、集成催化,全力打造营商环境和安商服务的开发区品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围绕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水用气、登记财产、纳税、跨境贸易、办理破产等衡量企业全生命周期的 8 个一级指标,立足开发区实际,重点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增便利”等方面攻坚,力争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破产案件处置效率等方面,实现更大突破。
(二)全面提升企业投资贸易便利度和吸引力。围绕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劳动力市场监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反映投资便利度和吸引力的 6 个一级指标,重点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绩效评价、纠纷化解、权益保护等工作机制方面攻坚,力争在强化要素支持保障、健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优化就业服务、保障公平竞争等方面,实现更大突破。
(三)全面提升政府监管服务能力。围绕政务服务、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等反映政府监管与服务水平的 4 个一级指标,重点在提升服务能力、健全监管体系、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等方面攻坚,力争在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行“跨省通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科技创新、优化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实现更大突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 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强力推动改革,形成“领导小组全面统筹、专项小组协调推进、工作专班坚决落实、相关单位全力配合”的工作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指标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 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协调调度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统筹推进本领域创新突破改革。各指标责任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并主动承接省市探索性的工作任务,积极打造出创新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三)强化督导考评。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定期调度通报。综合运用自我评估、专家论证等多种方式对创新突破改革进行跟踪问效。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
(四)抓好落实反馈。各部门要加强工作落实反馈,及时总结复制推广优化营商环境好经验好做法。每季度末 20日前向区营商办书面反馈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专项行动任务清单的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五)注重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 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解读,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泉州开发区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专项行动任务清单
附件:
泉州开发区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专项行动任务清单
序号 |
改革事项 |
目标任务 |
具体措施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限 |
1 |
一、开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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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 1个工作日。 |
1.企业开办环节精简为企业登记、刻制公章、申领发票 3 个环节,并进一步压缩。推行自主申报的名称和设立登记一并办理,实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 2.依托“闽政通”APP,实行网上自助刻章,由公章制作服务单位向公安部门备案。 3.推行网上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推行电子发票,实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 4.企业办理设立登记,可自主选择商业银行网点预约银行开户。 5.设立登记和公章刻制从 1.5 个工作日压缩至 6 个工作时(其中公章刻制 2 个工作时),税务首次申领发票时限压缩由 0.5 个工作日压缩至 2 个工作时。 |
市场监管分局 |
公安分局、税务局、社会事业局 |
2021年9月底 |
2 |
提高企业设立登记便利化。 |
1.协助市市场监管局做好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的需求认证工作。 2.在平台优化后,依托省里建成的企业开办全流程“一网通办”平台,逐步实现全区企业开办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申领税控设备等事项“一网通办、一次采集、一套材料、一口领取”。 |
公安分局、税务局、社会事业局 |
2022年6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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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进一步拓展企业开办预约服务事项的范围。 |
在全区范围内将预约用电、用水、用气、广电网络接入、互联网服务接入等纳入企业开办的套餐服务事项,各服务单位主动对接企业,提供靠前服务。 |
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清濛供电服务中心,电信清濛分局、移动公司清濛分公司 |
2021年12 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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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开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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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其中取消审批, 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超过100 项。 |
推行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审批改备案工作,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
市场监管分局 |
科经局、办公室等相关部门 |
2021 年 12 月底 |
5 |
二、办理建筑许可 |
社会投资小型仓储项目办理手续从18个减至15 个。 |
1.清理不合理审批前置事项和特殊环节,公布保留清单。 2.对社会投资小型仓储项目,施工图审查不再作为办理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改由设计单位和设计项目负责人作出设计质量书面承诺,主管部门事中事后抽查监管。 3.不强制要求工程监理,鼓励有条件的建设单位实行自管模式。 4.规划、土地、人防、消防、档案实行联合竣工验收。 |
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资规局 |
科经局、资规局等工改各成员单位 |
2021 年 12 月底 |
6 |
社会投资小型仓储项目审批时间减至50 个工作日内。 |
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提前审查、并联审批。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工程。一是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承诺时限压缩至 3 个工作日;二是进一步优化地质勘察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效率,对小微型低风险项目地质勘查时限压缩至 10 天。三是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与用水报装(含受理签约)合并后,承诺时限压缩至 7 个工作日。 |
资规局、城管分局等工改各成员单位 |
2021 年 9 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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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二、办理建筑许可
二、办理建筑许可 |
减免费用,降低市场主体办理成本。 |
1.对社会投资小型仓储项目,取消施工图审查,住建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施工图设计质量进行检查。 2.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一是免收工程建设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费;二是“多测合一”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3.在我区特定区域内,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工作,提前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有关前置性评估评审工作,形成整体性、区域化评估结果,并全部免费提供给工程建设项目共享使用。 |
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资规局 |
资规局、财政局、科经局 |
2021 年 12 月底 |
8 |
推行工程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 |
1.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电子档案管理,制定审批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办法。 2.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审批、备案、评估评审、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纳入线上平台,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的全流程审批信息汇聚,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时限压缩至 90 个工作日内的目标。 |
科经局(数字办),办公室,工改各成员单位 |
2021 年 12 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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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介网上交易, 强化审批服务中介超市管理。 |
1.进一步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在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公布、公开办理指南,明确适用范围、服务标准、办事流程、服务收费和承诺时限;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介服务进入网上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纳入工程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2.健全完善线上服务全过程监督机制,实现“线上不见面交易”,对 中介项目“全程留痕”监管,打造优质高效的“零跑腿”中介服务。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推行中介服务示范文件、中介服务惩戒机制,同时运用信用评价结果联合推行“红黑榜”制度。 |
工改各成员单位,科经局 |
2021 年 9 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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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二、办理建筑许可
二、办理建筑许可 |
实现用地、规划、施工、验收等环节测绘成果共享互认。 |
1.推行竣工阶段“多测合一”。由建设单位委托同一家或多家测绘单位承担,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2.配合市里,将“多测合一”信息系统建设纳入泉州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规划实施监督系统同步开展建设,以实现测绘成果互认共享。 |
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资规局
, |
资规局 |
2021 年 12 月底 |
11 |
实施工建项目审批五张清单管理。 |
加大审批信息数据共享,让企业减少纸质材料提供频次;实施“取消审批事项清单”“豁免办理事项清单”“合并办理事项清单”“保留审批事项清单”“告知承诺事项清单”。 |
工改各成员单位 |
2021 年 9 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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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推进水、电、气等一窗联审。 |
全面实现规划许可、绿化许可、掘路许可、占路许可等通过网上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提高办事效率。 |
城管分局,清濛供电服务中心,交警大队 |
2021 年 9 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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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社会投资的工业类新建项目,实现工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 |
依托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全面落实集成服务模式,对社会投资的工业类新建项目,由政府部门发布统一的企业开工条件,企业取得用地、满足开工条件后作出相关承诺,部门直接发放相关证书实现工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 |
资规局、科经局 |
2021 年 9 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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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三、获得电力 |
将高压用户用电报装环节压减至 3 个, 全面实现用电报装业务线上办理。 |
1.推动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提速。优化规划路由、项目核准、掘路施工等涉电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明确审批时限,推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提高办理效率。 2.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提速,低压、20 千伏及以下高压破路行政审批分别压缩至 3 个、5 个工作日内。 3.探索告知承诺、审批改备案或取消审批等破路审批方式。 |
清濛供电服务中心 |
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资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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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10 月底 |
15 |
进一步缩减报装时间。 |
高压单电源用户、高压双电源用户的合计办理时间分别压减至22 个、32 个工作日内送电;居民用户、低压非居民用户从报装申请到装表接电的全过程办电时间分别压减至 5 个、13 个工作日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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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9 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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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拓展新型服务模式, 切实降低用户办电成本。 |
1.探索出台关于客户红线外电力外部连接工程由政府出资或政府与企业分摊出资建设的相关政策,降低用户办电成本。 2.对小微企业用户,进一步优化 160 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低压接入全覆盖的“三零”服务。 3.推动受电工程建设标准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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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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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三、获得电力 |
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分别减至 1 个、2 个、5 个、11 个小时内。 |
1. 做好“十四五”规划与配网需求衔接,逐步消除供电半径超 15 公里长线路,完成异常台区改造,有效解决城乡台区过重载、低电压、三相不平衡等问题,主动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工程。 2.加强薄弱地区配电网规划建设,实施设备精益管理,强化抢修工单分析研判,开展配电网建设改造。 |
清濛供电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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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12 月底 |
18 |
提高电费透明度。 |
提升电价、政策、时限等公开性。提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布,提高电费透明度;及时公开并更新服务流程、办理环节及时限、申请资料、收费项目与标准等;积极拓展“网上国网” 手机 APP、95598 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等信息公开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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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9 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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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用户线上办电率达90% 以上。 |
1.配合国网泉州供电公司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的供电手续线上推送,开展先导办电,用户免申请,工建系统线上联合审查、线上答复电力供电方案等。 2.配合国网泉州供电公司完成与电子证照库对接工作,实现供电企业在线获取验证营业执照、身份证件、不动产登记等用电报装信息。 |
科经局(数字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公安分局、资规局 |
2021 年 12 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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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推广网上办、就近办。 |
1.推广“网上国网”福建端,提供报装、查询、缴费等“一网通办”服务。 2.将“网上国网”对外开放的业务功能全面入驻政务自助终端,实现24 小时自助办电业务“就近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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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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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四、获得用水用气 |
办理手续不超过报装申请、现场踏勘审核两个手续,申请材料不超过 2 份。 |
1.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在工程规划审批阶段将建设单位相关申请信息自动推送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施工用水手续在用地预审或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即可办理。 2.供水企业报装服务全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 |
城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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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9 月底 |
22 |
五、纳税 |
2021 年 12 月底前纳税缴费时间减至 110 小时以内,2022 年12 月底前减至 100小时。 |
落实即时办理税务注销容缺制,实现税务注销规范化办理。 |
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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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税务局工作进度安排,按序时进度推进 |
23 |
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实现发票状态及时告知和发票信息批量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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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2 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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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优化纳税缴费流程。 |
1.推行税费项目办理流程标准化,扩展网上办税事项范围,动态更新业务操作规范和办税指南。 2.精简纳税申报流程,实现主税、附加税(费)合并申报和 10 个财产行为税一体化申报。 3.推行 6 项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4.推广智能咨询“税事远程帮”,开展线上方式辅助办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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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2 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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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五、纳税 |
提升纳税便利度。 |
1.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 UKey,并依托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等系统,提供免费的电子专票开具、发票状态查询和信息批量下载服务。 2.取消增值税发票验旧。根据总局工作安排和相关软件升级进度, 除了特定纳税人及特殊情形外,取消增值税发票抄报税。 |
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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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2 月底 |
26 |
拓展“ 非接触式” 办税缴费服务,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可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可掌上办理。 |
1.引导纳税人和缴费人优先选择“非接触式”办税方式,实现网上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2.符合简易程序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的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行为,可在线处理。 3.开展智能云书柜试点,实现涉税证明开具、涉税文书打印、涉税表单打印等输出业务就近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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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2 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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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六、跨境贸易 |
服务跨境贸易。 |
积极沟通衔接上级业务部门,服务企业开展跨境贸易。 |
科经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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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2 月底 |
28 |
七、融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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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
1.摸排企业融资需求,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推动银企精准对接。 2.推动银行业机构对接省“金服云”平台服务企业融资,做好纾困政策实施和接续。 3.推动银行机构做好延期还本息等政策的落实与衔接。 4.完善企业金融顾问制度,启动新一轮金融服务企业小分队现场服务活动 |
财政局 |
创业服务中心、科经局等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 |
持续推进 |
29 |
拓宽股权、债权融资渠道。 |
1.推动后备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推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规范发展,支持各类股权投资基金集聚发展。 2.鼓励企业充分运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债券融资工具筹集资金。 3.指导初创期、成长期企业制定资本运作规划。通过专家上门指导、问题清单责任制、证交所“一对一”辅导、“一企一策”协调等服务措施,推进企业加快改制上市步伐。 |
创业服务中心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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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缓解小微企业融资贵问题。 |
1.推动银行机构加大无还本续贷、银税互动等产品推广力度,提高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信用贷款的余额。 2.运用区应急周转资金帮助企业“过桥”转续贷降低企业财务成本 |
财政局 |
创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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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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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提高线上融资对接效率。 |
鼓励金融机构通过“信易贷”“金服云”“产融云”“银税互动”等金融服务平台,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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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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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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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八、执行合同
八、执行合同 |
提升案件审理效率。 |
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制定完善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标准的相关规定,建立简案快审示范判决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推行企业送达监管信息共享机制,文书送达地址先行确认及承诺制度,提升司法送达法律文书效率。 |
开发区巡回法庭 |
市场监管分局 |
2021 年 12 月底 |
33 |
优化网上诉讼服务体验。 |
1.完善推广电子诉讼平台,开发建设跨域平台、手机法院 APP,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线上服务;完善跨域远程查阅功能,实现当事人在提出上诉、申请再审、申请执行时无需提供裁判文书及其生效证明。 2.完善诉讼服务智能引导和咨询;探索建立民营企业合同纠纷案件或特殊时期商事案件快速立案绿色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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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2 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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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实现多元化纠纷化解。 |
1.持续深化大调解格局建设,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积极推动中小企业纠纷非诉讼解决;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息平台运用及完善。 2.引入公证人员、鉴定人员等作为法院调解人员;加强房地产、金融、医疗等专业调解组织的对接,探索类型化专业化调解平台的建设与运用。 3.充分运用司法大数据技术对矛盾风险态势发展的评估和预警作用,引导纠纷有效化解。 |
办公室、基层治理服务中心 |
2021 年 12 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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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政策宣传。 |
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列入每年度普法责任清单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清单,推动执法与普法深度融合、良性互动将诉讼知识咨询、宣传与 12368 热线服务、微公号结合起来,为企业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法律咨询服务. |
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2021 年 12 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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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推进集约化送达工作。 |
推进基层法院送达工作集约化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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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2 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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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八、执行合同 |
推进司法有效公开。 |
严格裁判文书上传、庭审直播等司法公开率的管理,除一些不宜公开的特殊情形外,做到“件件生效,件件公开”。 |
开发区巡回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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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2 月底 |
38 |
推动完善审判管理。 |
严格案件审限管理,进一步提高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加强对延期开庭案件的管理,并建立规范延期开庭和规范二次开庭等指导意见 推进庭审方式改革,规范庭前会议操作规程,推广庭前会议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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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2 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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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九、办理破产 |
提升执行移送破产效率。 |
1.善“执破直通”机制,推进执行移送破产的受理审查与破产程序衔接,提升“执转破”质效,有效缩短“执转破”案件审理周期。 2.对接破产审判系统与执行网络查控系统,通过对接两套系统,实现破产案件审判人员查询破产企业财产信息;建立企业破产信息户籍信息,企业工商登记信息、税务信息等共享互通通道。 |
资规局、数字办、市场监管分局、公安分局、税务局 |
2021 年 12 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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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简化破产程序。 |
探索企业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模式,对事实清楚、债券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符合破产财产可能不足以支付全部破产费用、债务人没有提供账册或账册严重不齐等条件之一的企业破产案件实行简易破产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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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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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简易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控制在 180 天内。 |
1.建立智慧破产审理系统,实现破产案件全流程线上办理。 2.由破产管理人协会向管理人颁发《管理人执业证》,并制定《管理人执业证管理办法》,推动管理人身份认同、执业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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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12 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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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化解破产处置难题。 |
1.加快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协调解决破产处置工作中的税收政策适用、核销、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破产财产处置、建立破产援助资金等破产处置瓶颈问题。 2.借助第三方平台推广破产财产拍卖信息,提高破产处置效率。 |
科经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分局等相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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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优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 |
1.扩大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压缩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时间至 20天。 2.探索建立企业简易注销容错机制。打通企业注销登记需要的各类政务数据。 |
市市场监管局、税务局、数字办、人社局等相关部门 |
2021 年 12 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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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九、办理破产 |
规范破产处置专项资金使用,推动破产财产处置进程。 |
1.修订、完善破产处置专项资金使用办法,适当提高报酬比例,并将“少产可破”破产案件纳入专项资金使用范围,规范资金预借,充分调动管理人履职积极性。 2.协同推动破产财产处置进程,对企业经审查符合技术规范的项目依法依规补办相关手续,允许大宗资产、特殊资产分割处置。 |
开发区巡回法庭
, |
科经局等相关部门 |
2021 年 12 月底 |
45 |
进一步加强打击“逃废债”工作。 |
重点打击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实际控制人、经营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会人员等违反法律规定涉嫌犯罪的行为,若有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等行为的犯罪线索,随时移送公安部门。 |
财政局、创业服务中心、公安分局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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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十、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
健全完善第三方专业机构辅助机制和专家证人制度。 |
根据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委托专业机构调取与证券期货纠纷有关的证据材料,进行专业分析或损失核算等辅助工作,或者通知具有证券期货领域专业知识的专家证人出庭,就案件涉及的专业性问题发表客观、独立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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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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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健全完善涉众型纠纷示范性判决机制。 |
选取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上具有代表性的若干个案作为示范案件优先送达文书材料、调查取证、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形成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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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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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十一、就业保障 |
降低部分行业从业要求,简化相关手续。 |
1.配合市里完善台湾地区医师、导游等 9 类职业资格直接采认工作,直接开展相应业务,享受对应职业资格同等待遇。 2.配合市里对非公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探索取消由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的环节。 |
社会事业局 |
社会事业局、资规局 |
根据省人社厅工作进度安排,按序时进度推进 |
49 |
促进灵活就业。 |
1.加强用工余缺信息归集与共享,引导企业开展“共享用工”。 2.合理设定流动摊贩经营场所,明确“摊规点”准入要求,引导从业人员进摊入点、规范经营。 |
资规局、市场监管分局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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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健全劳动力市场调解与仲裁衔接机制。 |
1.借鉴德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合作经验,破解仲裁文书送达难问题。 2.积极对接邮政速递,探索仲裁文书、一次性告知集约化送达。 3.积极落实“智慧调解仲裁”信息系统建设,探索网上接受仲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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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社厅工作进度安排,按序时进度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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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十一、就业保障 |
建立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预警处置机制。 |
推广应用福建省劳动监测预警和智慧就业大数据平台,通过大数据预警,精准提示欠薪隐患。 |
社会事业局 |
资规局、财政局、税务局 |
2021 年 12 月底 |
52 |
建设泉州市互联网+ 就业服务系统。 |
配合市里初步实现失业保险待遇、就业困难群体的社保补贴线上申领、发放以及就业失业登记,就业招聘、就业创业政策宣传等线上、线下无缝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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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2 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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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十二、政府采购 |
公开政府采购意向。 |
推动各部门、单位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启动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实现在电子化平台开展采购意向公开。 |
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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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12月底 |
54 |
进一步优化交易规则,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 |
根据市级修订完善后的《泉州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简化资格证明材料,逐步取消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继续优化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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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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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推进“政采贷”工作。 |
1.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2.持续推进“政采贷”工作,做好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宣传。 |
财政局、创业服务中心 |
2021 年 12 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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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十三、招标投标 |
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 |
依托省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在住建、工业、信息化等领域项目实施招投标交易在线监管。 |
科经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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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2 月底 |
57 |
十四、政务服务 |
实现全省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同一审批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
1.依照“五级十五同”标准,调整更新办事指南。 2.对部分暂未统一标准的共性事项规范统一事项办理的引领标准。 3.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五级十五同”有关涉企行政许可事项的对应关系,进一步规范市场准入。 4.按标准调整规范权责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 5.进一步细化优化“五级十五同”审查要点标准,提升审查要点实际应用成效。 |
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科经局等相关部门 |
2021 年 9 月底 |
58 |
推行“告知承诺制”。 |
1.在全区范围内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等 。 2.对具备条件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管理。 3.梳理可实现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的事项清单,编制针对不同事项的信用承诺模板,配合“互联网+政务一体化”系统进行改造,增加信用承诺监管模块,通过信用承诺约束推动审批提速。 |
办公室、科经局、资规局等相关部门 |
2021 年 12 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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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十四、政务服务 |
推广“省内通办”。 |
1.推行政务服务“异地代收”省内通办服务模式。建立省网上办事大厅“异地通办模块”和“异地通办”专窗,围绕异地办事频率高、群众获得感强、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市场监管等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公布一批事项,采取异地代收方式,建立“省内通办”合作机制。 2.2021 年底前实现户口迁移等项事项跨省办理。 |
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科经局等相关部门 |
2021 年 9 月底 |
60 |
持续开展“ 减证便民”。 |
进一步精简证明事项,对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
办公室 |
2021 年 12 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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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强化审批服务中介超市管理。 |
1.督促中介机构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能。 2.对政府性投资项目运用中介服务的要求对中介组织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价,提高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公开、透明、高效的服务水平, 形成“全链条”的监管模式。 |
科经局等相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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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进一步深化热线整合。 |
持续推进政务热线整合,扩大整合范围,拓展服务内容统一标准规范,加强运行管理,不断提升热线服务能力,确保实现群众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
办公室 |
2021 年 12 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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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十四、政务服务 |
提升行政服务大厅服务水平。 |
1.进驻各部门窗口对外公布咨询电话,提供业务办理咨询解答服务及延时服务。 2.衔接市级开通网络咨询服务,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泉州政务服务旗舰店、微信公众号、泉州政务服务 APP、泉州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进行咨询与投诉。 3.推行窗口值班长负责制,协调落实延时服务机制;同时,推行节假日不停休制(法定假日除外),设置节假日服务专窗,实行人员轮值。 |
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数字办 |
2021 年 12 月底 |
64 |
十四、政务服务
十四、政务服务 |
提升自助办、掌上办的便利化水平。 |
提升自助服务事项覆盖面,推动公安、市场监管、税务、医疗卫生、教育等高频、重点领域的政务服务事项入驻自助一体机,实现自助办理。 |
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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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2 月底 |
65 |
建立外商投资“一站式”服务体系。 |
实现外资企业一次登录、一次认证、一次提交材料,即可办理企业注册预约开户、外汇登记等高频事项。 |
科经局、市场监管分局等相关部门 |
2021 年 12 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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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落实。 |
1.完善帮办代办机制,在政务服务大厅开设惠企“政策兑现”代 办服务窗口,为企业提供政策兑现“一门式”办理服务。探索“上门办”主动服务。 2.搭建线上和掌上惠企政策发布及兑现平台,各涉企单位定期向平台推送涉企政策、相关政务信息,启动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试点工作。 3.推进便民惠企平台建设。按照集约化建设思路, 规划制定统一建设方案,快速推进便民惠企平台建设,并搭载高频服务专栏和特色服务。 |
科经局、财政局、社会事业局 |
2021 年 12 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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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提高“ 一趟不用跑” 事项比例至 70%以上。 |
推出多渠道“网上办”“掌上办”“邮递办”“就近办”等“不见面”审批服务举措,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泉州政务服务旗舰店、政务服务自助一体机,以及泉州政务服务 APP、泉州政务服务小程序、“闽政通”APP、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在线申办、查询进度、咨询投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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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9 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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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集成优化政务网络和政务网站。 |
1.在省电子政务网络体系下,推进政务信息网、政务外网、无线政务专网、政务内网的整合优化,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务外网和政务内网“两张网”。 2.配合建设政务服务“一张网”总门户,实现“对外好办事,对内能办公”。 |
数字办 |
2021 年 12 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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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十四、政务服务 |
拓展“ 互联网 +” 应用。 |
1.整合民生服务资源,构建“福建码”在体育场馆运动健身、景区预 约购票、医院就医、酒店住宿、图书借阅、交通出行和养老服务等高频场景应用。 2.推动教育、养老、托育、家政等社会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 3.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4.利用泉州市互联网+系统。实现掌上可办失业登记、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企业用工信息查询等功能。 |
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数字办、社会事业局、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 |
2021 年 12 月底 |
70 |
提升网上办事便利度。 |
1.规范完善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功能,建立审批可信电子文件库。 2.依托“闽政通”APP 建设“泉服务”政务服务便民服务掌上应用。 3.按照“梳理一批、实施一批、滚动推出、动态管理”的工作要求, 持续深入开展“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事项清单梳理,争取在 2021年 12 月底前基本实现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全覆盖。 |
数字办等有关部门 |
2021 年 12 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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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完善“好差评”制度。 |
1.在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办事大厅每个办事窗口设置“好差评”评价装置,方便申请人自主评价。 2.丰富线上评价渠道。利用省网上办事大厅泉州政务服务旗舰店、泉州政务服务 APP、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以及自助服务终端——泉州政务服务自助一体机等,开通办事评价功能,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的线上评价入口。 |
科经局 |
2021 年 12 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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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加强政务服务体验。 |
采用“线上平台数据、群众体验、横向比较” 等方式,线上线下开展政务服务体验,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
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 |
2021 年 12 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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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十四、政务服务 |
加快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汇聚数据的有效性和全面性。 |
1.人口户籍、身份证等数据及时向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公安分节点汇聚更新,并回流到市政务数据汇聚与共享应用平台。 2.配合市税务局将个人和企业纳税明细数据向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汇聚,再回流到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应用平台。 3.配合市级建立政务数据汇聚保障机制和基础数据更新联动机制。 |
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
数字办、公安分局、税务局、资规局、社会事业局等相关部门 |
2021 年 12 月底 |
74 |
加快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建设。 |
配合市级启动政务数据汇聚平台(二期)建设。完善建设一体化数据中台技术与服务框架,完善公共基础数据库建设、开发政务服务总线,开展平台信创应用。持续梳理数据资产、实施政务数据汇聚、深化政务数据治理服务、提供高质量的数据接口服务和业务协同服务。 |
数字办 |
2021 年 12 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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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政务服务全面共享应用电子证照和政务数据。 |
1.依托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为各部门提供政务数据共享服务。 2.各有关部门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所需共享证照类型和数据,在事项办理过程中按规定流程共享数据。 3.加快存量证照和新增纸质证照的电子化转化,实现电子证照掌上委托用证、存证、纠错、共享等功能;探索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扩大电子证照的共享范围,提高电子证照在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使用频次,逐步将电子证照应用覆盖到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及水、电、气等公共服务领域。 |
数字办等相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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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十五、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
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集聚资源要素,增强产业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 |
1.落实省产业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提升领航计划,通过实施专利导航项目和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引导重点行业及龙头企业加大创新资源投入,提高专利特别是发明专利、PCT 专利国际申请的产出数量与质量,优化企业产品结构、提升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 2.推广“最多跑一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创新范式。 |
市场监管分局 |
|
2021 年 12 月底 |
77 |
十六、市场监管 |
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效力。 |
1.建立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准确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2.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完善知识产权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3.探索建设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 |
市场监管分局 |
公安分局、巡回法庭等相关部门 |
2021 年 12 月底 |
78 |
提升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能力。 |
发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金杠杆和风险保障作用,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力争 2021 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达到8800万元。
|
财政局、创业服务中心 |
2021 年 12 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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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 |
1.注重源头防范,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 2.强化药品安全全程监管和医疗器械监管,提高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和追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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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业局等执法监管部门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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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
1.衔接市里出台的包容审慎监管指导意见,针对新产业新业态的性质、特点, 分类实施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 2.探索开展“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包容审慎监管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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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科经局、公安分局、社会事业局等执法监管部门 |
2021 年 12 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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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依法界定失信信息纳入范围、认定严重失信名单,按国家统一的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
1. 全面清理规范各级各类失信约束措施,缺乏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文件依据的一律停止执行。 2. 严格审定各单位信用制度文件,纠正和防止失信惩戒措施泛化滥用。 |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2021 年 11 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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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十六、市场监管 |
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推行非现场监管。 |
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政府履职过程中形成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与司法判决、违法失信、抽查抽检等信息关联整合,加强风险跟踪预警。 |
市场监管分局
。 |
数字办、办公室 |
2021 年 12 月底 |
83 |
加强互联网监管。 |
加强互联网监管,将平台录入和运用情况纳入年度电子政务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不定期抽查、通报各部门推进情况。 |
数字办、办公室 |
2021 年 12 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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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 |
1. 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 2. 制定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推进全流程电子化运行,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
“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
2021 年 12 月底 |
||
85 |
打造统一行政执法平台。 |
落实行政处罚等权力事项上网运行,推动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活动网上监督。 |
办公室 |
2021 年 12 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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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集中行使监管、执法职权,提高工作质效。 |
1. 配合市级建立健全跨地域、跨层级、跨部门的执法联动相响应和协作机制, 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2. 将针对同一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合并或者纳入跨部门联合检查范围。 |
各执法监管部门 |
2021 年 12 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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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集中行使监管、执法职权,提高工作质效。 |
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相关行政执法机构和职能,提高基层执法能力。 |
涉及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五大执法领域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负责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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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加强信用监管。 |
1.推进信用承诺制,将信用承诺嵌入行政服务中心一体化平台,建立对信用承诺履约的约束机制。 2.结合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及行业监管数据,在各监管领域全面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
科经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行业监管部门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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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配合推动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公务员、事业人员、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数据库,推进政府部门、公务人员数字化信用档案全覆盖建立政务诚信指标体系。 |
科经局、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 |
2021 年 9 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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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十六、市场监管 |
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 |
以两年未年报的市场主体为主要对象,开展无正当理由长期未经营的市场主体清理工作。 |
市场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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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2 月底 |
91 |
十七、包容普惠创新
十七、包容普惠创新
十七、包容普惠创新 |
提升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等载体功能,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氛围。 |
1.培育创新创业生态、建设创新创业支撑平台、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成长链条。 2.建立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后备库和梯度培育机制,支持引导现有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提质增效”。 |
科经局 |
社会事业局、数字办 |
2021 年 10 月底 |
92 |
1.开展“提质增量”三年行动,设定培育目标和规模,积极引导整合产业优势资源,加大对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的高企培育工作。 2.对规上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成长型企业中未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进行分类动态统计,建立高企培育库,加快建立高企后备梯队。力争 2021 年全区新增10 家国家高企,保有量超61家。 |
|
2021 年 12 月底 |
|||
93 |
各项人才政策落地见效,确保高质量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上。 |
1. 制定实施海外优秀青年来闽学术交流计划,吸引海外优秀人才来闽创新创业。 2. 加强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后备人才培育,通过日常业务指导和强化自身能力建设,积极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
党群工作部(人才办) |
办公室、社会事业局、科经局、财政局、创业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 |
根据省人社厅工作进度安排,按序时进度推进 |
|
94 |
积极配合省上推进“全程网办”,优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接续跨省网上办理流程,不再邮寄纸质表单。 |
|
根据省人社厅工作进度安排,按序时进度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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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继续落实鼓励产业急需高校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政策,力争全年引进产业急需高校毕业生 180人以上。 |
|
2021 年 12 月底 |
|||
96 |
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提升市场开放度。 |
1. 贯彻落实国家最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 2. 执行新修订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范围。 |
科经局 |
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
|
97 |
1.完善服务贸易进出口统计制度。 2.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 |
|
2021 年 12 月底 |
|||
98 |
提升公共教育基本服务供给水平。 |
1.新增公办学前学位90个; 2.新增公办初中学位50个。 |
社会事业局 |
|
2022年 12 月底 |
|
99 |
提升养老服务供给水平。 |
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
社会事业局 |
社会事业局、市场监管分局、资规局 |
持续推进 |
|
100 |
提升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供给水平。 |
公共图书馆数量、建筑面积、藏书、购置费、借阅量等指标持续发展 |
社会事业局 |
|
持续推进 |
|
101 |
持续推进文艺重点作品、经费创作与人才培育;发展文化产业、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经营单位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激发文化消费;推进文化志愿服务发展;优化公共文化云平台功能。 |
|
持续推进 |
|||
102 |
1.落实中央、省级补助资金下达和各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情况。 2.继续实施省、市全民健身设施为民办实事建设项目,新建或改扩建若干个体育公园。 |
社会事业局、财政局 |
2021 年 12 月底 |
|||
103 |
推进生态环境建设。 |
1.深化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整治。实施一批大气减排精准治理项目,巩固清洁能源替代成果,防止死灰复燃。 2.推进大气污染专项整治。深化7个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减少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继续组织开展“长空亮剑”强化监督帮扶整治行动,加快推动解决沿海区域大气环境问题。 3.加强移动源污染治理。提升机动车监管能力,不断强化机动车污染整治。加强高排放车辆禁行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监督管理。 4.强化污染天气应对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强化污染天气预测预警,提升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成效。 |
资规局 |
科经局、资规局、公安分局、城管分局 |
2021 年 12 月底 |
|
104 |
推进生态环境建设。 |
11111111.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强巡查,禁止污水直排南高干渠。 2.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着力解决断头管、管道空白区、错接、漏接等各类管道病害问题,减少污水直排。继续推动城镇黑臭水体排查整治。 |
资规局 |
城管分局、科经局、资规局、社会事业局 |
2021 年 12 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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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1.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 2.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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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2 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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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抓好本辖区内相关事项落实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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