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关于推行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1-01-29 18:05 阅读人数:1

泉行政管〔2021〕7号

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税务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自然资发〔202083号)和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税务局《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税收征缴“一窗受理”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8406),持续提高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水平,提升社会满意度,现就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行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 成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1 6月底前,完成全市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流程再造、信息共享,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 成服务”,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获得感。

  二、工作措施

  (一)流程再造,优化“一窗受理”

  流程再造,优化“一窗受理”。将不动产登记涉及资源规划局  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交易登记档案馆,住建局房屋交易中心、 税务局耕契税征收中心,以及相关测量测绘和银行等单位整合成 一窗综合受理。根据“一件事”集成套餐规则,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申请人只需实名获取排队号,凭一号即可办事、缴费、领证。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不动产登记中心配合将多份申报材料整合为1份申报材料、1份申请表格,改变不动产登记、房产交易、档案查询、契税征收、测量测绘各走各网、多头分审为互联互通、多方共享,变多部门层层审核为一 个窗口一次审核、同步办理,变"外循环”为“内循环”,进一步提 升群众办事效率,切实让企业群众少跑路。

  信息共享,加快互联互通                         

   1.推广不动产登记”主题一窗应用延伸。依托泉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行政服务平台的“不动产登记”主题一窗,实现现有资源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住建局房地产交易备案系统和不动产交易登记档案馆系统与“不动产登记”主题一窗进行深度对接,同时根据省上共同制定的信息共享数据格式和互联互通接口标准,开发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与税务业务系统的接口软件,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与税务业务系统共享登记信息以及涉税相关信息。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和税务局窗口工作人员在“不动产登记”主题一窗进行共同受理,整合双方登记信息以及材料等数   据,通过系统自动分发至资源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住建局房地产交易备案系统、不动产交易登记档案馆系统。

  2.加强登记(交易)纳税情况衔接。税务部门进行税款征收后,税务办理人员将权属转移涉税相关信息回传至资源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完成办理后,将办结信息连带涉税相关信息推送至“不动产登记”主题一窗。不动产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和涉及的相关税收等全部作为“一件事”实现 “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要大力推进网上受理审核,推广使用电子证照和电子资料,受理部门只收一套纸质资料,其它部门通过平台调取资料,不再收取纸质资料。

  3.加强部门协同。各地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作为“一窗受理”工作的牵头和协调部门,负责牵头建立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税务、测绘等部门的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信息互联互通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不动产登记机构接收税务业务系统推送的权属转移涉税信息,据以登簿、缮证。税务部门接收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相关登记及交易信息,据以计算和征收相关税收。对未进行权籍调查的,测绘部门及时通过共享系统推送权籍数据。

  4.推行"二手房交易登记+水电气广电"联动过户便民服务新模式,实现不动产交易登记和水电气广电过户一次办理。在进行二手房过户业务发起时,根据业主的需要同时登记水、电、气、 广电过户业务,待二手房过户完成后,“一窗受理”平台自动发起 水、电、气、广电过户业务至各个部门进行办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税务部门及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落实经费保障,保障信息安全,扎实推进,积极协调解决工作开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深化协作配合。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要积极协调入驻大厅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工作。各县(市、区)自 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税务等部门要在现有 “一窗受理”便捷服务的基础上,密切沟通配合,确保流程与人员集成,做好共享数据字段的比对和上线前测试工作,争取早日实 现互联互通信息集成办理,实现全市各地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再 提速,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加强咨询服务,有效引导企业和群众办事。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 广泛宣传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模式,正确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良好办事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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