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监管机制的通知
2022-08-28 14:48 阅读人数:1

市工改办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工改办:

  为进一步健全了我市建设项目审批信用核查、联合惩戒和告知承诺制等信用监管机制,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着力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着力加强信用核查,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根据对象信用状况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以违法失信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可以考虑减少手续或给予“绿色通道”资格、减少事中事后监管频次;对信用状况不良的企业,要谨慎审批、增加事中事后监管检查频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不再像以前的传统监管方式,对所有的企业平均用力,而是实现精准监管、高效监管。

  二、开展信用联合奖惩,限制失信主体办理工程项目审批

  通过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对于列入失信黑名单位的主体,根据国家建立的联合惩戒备忘录,限制失信主体办理对应事项的审批,如果不执行需说明理由。以往由于失信成本低,部分市场主体对维护自身良好信用重视不够,只有实施严格监管,加大联合惩戒力度,让违法失信者处处受限,市场主体才会越来越重视维护自身良好信用,市场才能健康发展,社会才能和谐进步。

  三、有序推进告知承诺制审批,开展告知承诺制不诚信名单认定及惩戒工作

  对于申请人、被审批人选择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以及审批部门在审查、核查、后续监管中发现申请人作出不实承诺或者违反承诺的,审批部门应当将不诚信行为记入不诚信名单,二年内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项目有关审批手续。由于工程建设领域事前审批事项较为集中,告知承诺制审批已成为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的重要手段,不诚信名单认定及惩戒工作将促使承诺主体认真履行承诺内容,不敢无故拖延、违背承诺。

  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代章)

  2022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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