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出台七条措施保障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复工复产
来源:泉州市发改委 2022-04-16 10:01 阅读人数:1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贯彻落实《泉州市全力抗疫助企保民生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市公管办依托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招投标与创新远程异地开评标举措,制定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复工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快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复工复产。

  具体措施如下

  01

  统筹全市交易场所

  资源创新异地开标评标 

  针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开标评标或复工后重点项目排期拥挤的地区,统筹我市十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开评标场地资源。受影响项目的招标人提出申请,由市交易中心协调,将其安排至可正常开展工作的交易中心(分中心)进行开评标。

  02

  加大跨地市远程

  异地评标推广力度  

  按照《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规程》要求,积极与厦门、福州等专家资源丰富的省内其他地市沟通联动,对需要抽取省内其他地市评标专家的项目,在符合副场所在地市防疫要求的前提下,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派驻至少一名工作人员到达副场进行远程异地评标,解决受疫情影响我省评标专家进出泉州受限的难题。

  03

  提高交易中心场地

  使用率与服务水平    

  为提高我市各交易中心(分中心)开标评标场地使用率,针对受疫情影响的重点项目,交易中心应按照所在地防疫要求,科学规划、精准部署,合理安排开标评标场次,并提供全面周到的服务,做到“一次性告知”、“手帮手服务”,重点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登记、公告、开评标、公示等各项招标投标流程。

  04

  强化投标保证金管理

  松绑企业资金 

  与各行政监督部门联合推广电子投标保函,扩展电子保函使用场景,进一步提高电子保函使用率;各交易中心(分中心)应加强保证金管理,应退尽退,及时受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业务,松绑投标企业资金,纾解投标企业困难。

  05

  持续推行

  “招标最多跑一趟”举措    

  市交易中心应持续推行“招标最多跑一趟、窗口一趟不用跑”改革,并逐步向其他分中心推广,减少招标人、招标代理到场次数,降低人员流动与聚集,依靠“CA掌上证书”与人脸识别等技术实现招标投标业务“线上办”。

  06

  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

  在线签订电子合同    

  大力推广在线电子合同平台,对于受应疫情影响的重点项目,市交易中心应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助力其不见面签署工程建设项目电子合同,切实减轻疫情对我市工程建设项目进度的影响。

  07

  激励招标代理机构

  服务重点项目

      号召招标代理机构切实做好我市重点项目招标投标服务,对服务质量好、有效推进我市重点项目复工复产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泉州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进场交易行为规范与评价管理规定》进行正向评价并加分激励。

  泉州市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

  配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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