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医保局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笔谈丨践行“晋江经验” 推动全面深化医疗保障改革实现新突破
发布时间:2020-10-28 15:55 来源: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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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市医保局从带动系统学、岗位深入思、平台交流比三方面着手,兴起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热潮,将学习实效转化为工作成效,以发挥医保基金杠杆作用为切入口,以医药、价格、医保改革为重点,在巩固扩大改革成效上下功夫,织密织牢全民医疗保障网,实现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致力于基本医保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聚焦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围绕“五个医保”工作目标,持续优化基本医保制度,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工作,优化生育保险政策,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推进医保支持养老工作,织牢医保“五重保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目前,我市参保人数已达706.98万人,其中职工医保参保101.71万人,居民医保参保605.27万人,位居全省第一;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含特殊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平均报销比例分别为92.71%、67.87%,平均实际报销比例分别为77.18%、56.34%,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平均实际报销比例由2017年的45%左右提高到56.34%,医疗救助对象的医疗救助比例由原来8%左右提高到14%左右,精准扶贫对象医疗费用平均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4.11%。 

  致力于药品耗材采购改革,不断降低药品耗材价格

    积极推进药品采购改革,发挥我市药品阳光采购联盟作用,巩固带量采购议价成果,降低药品价格。及时跟进国家和省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落实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政策,将114种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组织医疗机构跟进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试点工作及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省级集中采购,持续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结果全省共享。在药品货款统一结算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开展医用耗材货款统一结算工作,降低药品耗材企业财务成本,降低药品耗材价格。 

     致力于医保收付费方式改革,不断优化医院收入结构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重点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降低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不断优化医院收入结构。我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住院病人医疗服务、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的收入占比为34:41:25,与医保制度改革前的23:59:18相比,医院收入结构明显得到优化。开展以按病种收付费为主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先后分4批推出363个病种,改变传统的按项目收费向按病种收费的转变,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激发医院控制成本内生动力。开展按床日收付费改革。扎实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医保基金总额包干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开展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收付费方式改革。 

  致力于医保服务方式改革,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

    不断深化医保“放管服”改革,在全省率先实施医保“全城通办”和 “全城代办”服务,群众可就近到全市13个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医保业务。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通过对医保信息系统改造提升,群众在医院就可实现医保报销服务。截止目前,全市医保业务全城通(代)办服务事项占比达到90%以上, “一趟不用跑”服务事项占比达到92%,“一趟不用跑”服务量占比由65%提高到9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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