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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审计局关于202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公告
2021-07-15 10:45 阅读人数:1

(在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泉州市审计局局长  骆振军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审计机关依法对各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开展审计。市审计局始终坚持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聚焦党中央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为目标,以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为抓手,更加关注财政资源统筹和财政支出标准化;更加关注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程中的新发展、新情况;更加关注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运行落实情况,在促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维护财经纪律等方面发挥作用。审计实施中,坚持“一中心”强服务促保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融入我市改革发展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全面、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年、营商环境提升年、城乡品质提升年”和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任务,提供坚强的审计服务和保障。坚持“一条线”贯穿资金流向,沿着预算资金流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施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全过程审计监督,促进有限的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坚持“一盘棋”整合审计资源,积极拓展“1+N”模式,做好审计项目和组织方式“两统筹”,实施“三融合”、“四结合”,实现“五大功效”,提升审计绩效。坚持“一张网”推进全覆盖,以大数据为支撑,实施流程化的工作方式,“全景扫描”与“定点探查”相结合,构建立体化的监督网络,有序推进全覆盖。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财政及各部门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冲击、叠加减税降费政策等财政减收增支压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建立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财政政策体系,严控支出保民生保重点,确保财政安全平稳运行。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及审计评价

2020年,市财政等部门抓紧收支管理,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实施提质增效财政政策,加大要素保障强度,提高预算执行质量。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开源节流提升保障能力。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清单化落实收入,找准找实财源支撑,全力挖潜补缺。在疫情影响上半年财政收入大幅下降的不利局面下,下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增长11.4%、13.2%。全市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06.06亿元,市本级多渠道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资金31.71亿元,收回使用部门结余结转资金4.29亿元,全市一般性支出比上年压缩11.5%。

——强化政策和资金保障,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财政保障机制,开通资金拨付“绿色通道”,简化办拨程序,全市下达疫情防控经费14.57亿元,累计兑现各类惠企扶持资金48.22亿元,国有经营性房产减免租金1.95亿元,新增减税降费91.13亿元。返还失业稳岗补贴11.59亿元、惠及3.24万家企业;减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4.2亿元,惠及6.1万家企业、64.6万名职工;减免各类企业养老保险费27.71亿元,帮助企业获得上级专项再贷款贴息资金0.38亿元,促进经济社会循环发展。

——聚焦“两新一重”,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支持扩大有效投资,综合采用政府专项债券、PPP、国有企业市场化融资等方式,筹措资金139.55亿元保障“两新一重”等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支持13个新基建新经济基地建设,市级财政投入资金上亿元,奖补产业集群配套,扩张消费需求,支持扩内需稳外贸。

——坚持兜底线补短板,全力保基本民生。市本级民生支出96.4亿元,比上年增长9.1%。市级财政投入1.64亿元保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投入扶贫资金1.83亿元,争取上级扶贫资金1.23亿元,统筹8.9亿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扎实推进改革,促进财政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好预算编制,2020年市本级年初预算批复率92.6%,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制定预算绩效事前评估、运行监控管理《操作规程》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做好535个项目93.29亿元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聘请第三方机构参与11个专项11.23亿元重点绩效评价及3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市本级全年完成政府投资项目预结(决)算评审119个39.62亿元,核减造价3.04亿元、核减率7.8%。首次将可预计提前批地方政府债券74.55亿元依法编入2020年度预算。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坚持“大预算执行审计”模式,创新“智慧审计”方式,以省级财政一体化系统为基础,归集市本级444家预算单位200多万条财政财务数据,搭建43个数字化分析模型,“地毯式”审查,现场核实42个单位212条涉及5.14亿元的疑点数据。重点对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国资委、市体育局、市侨联5个市直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和绩效管理,养老、医疗等重点专项资金,以及地方政府债务、乡村振兴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对市一级预算单位财务数据进行多维度、多层级、跨年度的分析比对,揭露财政运行中的风险隐患和体制机制性问题。

1.预算编制方面

(1)对以前年度已有结余的项目继续安排预算,形成新的结转结余。市本级21个预算单位25个专项、台商投资区3个预算单位3个项目分别继续安排资金931.8万元、653.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803.7万元、977.6万元,合计1781.3万元。经大数据比对,此类问题金额较去年已下降70.7%。

(2)盘活的存量资金二次沉淀。市本级清理收回部门存量资金统筹安排使用,有7个预算单位7个项目年终仍结余资金1202万元。经大数据比对,此类问题金额较去年已下降81.5%。

(3)追加预算资金使用不及时。市本级24个预算单位30个项目在第三季度追加预算后未执行,形成结转结余资金1720.8万元。经大数据比对,此类问题金额较去年已下降29.6%。

2.预算执行方面

(1)专项资金执行进度慢。一是因项目建设周期等原因,2019年及以前年度的9个省级专项资金执行进度偏慢,结转5501.4万元;市本级21个预算单位38个项目受疫情及实施条件变更影响,执行率为零,结转结余资金8741.5万元。二是2020年度,市水利局所有专项资金整体执行率为49.2%,年底形成结转结余资金2056.2万元;市侨联的寻根谒祖平台项目执行率为15.6%,年底形成结转结余1025.4万元。

(2)挤占专项经费。市本级11个预算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在专项资金中列支工会、办公经费240.6万元。

(3)资金未及时上缴。市本级11个预算单位、台商投资区应缴未缴财政款分别为1347.8万元、221.3万元,合计1569.1万元。

3.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个别项目预算失准,内部调剂多。如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专项的13个子项目合计1.94亿元,其中,12个子项目的资金4543.6万元内部调剂,绩效目标与实际执行情况偏差大。

(2)部分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一是市公共文化中心PPP项目2019、2020年度预算资金分别1.36亿元、1.25亿元,山线绿道工程精品示范段PPP和二期(景观提升)项目各安排2000万元,合计3.01亿元均未能申请使用。二是桃源水库扩蓄市区应急水源输水线路管道工程3km管线只完成1.5km,防汛抗旱抢险救援与水利工程技术服务专项资金、河务中心经费资金支付时效性绩效目标分别仅完成83%、60%。

科技专项资金兑付不及时,覆盖面不广。一是市科技局2020年度分配使用科技类专项资金4.25亿元中,由于部分省级指标下达较迟、个别专项需经评估认定后再予以补助等原因,有1.7亿元资金年底才下达,占比40%。二是石狮、永春、泉港分段补助2019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的对象分别仅占当地研发企业总数的15.5%、17.5%、26.4%。

(4)绩效管理不健全。个别单位存在未定期分析、未实质性开展、自评不够真实准确等情况。

4.部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近年来,随着审计监督、审计整改的有力推进,各级各单位财经法纪意识不断增强,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情况总体较好,违法违规问题逐步减少,“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持续压减,公务接待、用车管理基本规范,问题主要发生在下属单位,涉及的数量、金额也大大降低,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1)预算执行方面,发现29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1个单位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等问题。

(2)财务管理方面,发现市本级9个预算单位、台商区往来款项合计1.24亿元长期挂账未清理、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过程不规范等问题。

(3)资产管理方面,发现4个单位未计提固定资产折旧、1个单位无形资产未按资产核算等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市本级收缴入库1012万元,台商区财政局收回结转结余资金663.1万元统筹使用,收缴入库163.4万元,清理财政专户往来款1489.2万元。

(二)积极财政政策专题审计

为推进财政资源统筹,推动重大战略任务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开展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及土地出让收益使用情况3个专项审计。

1.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面

(1)部分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较慢。一是第四季度下达的市级一般转移支付资金3.76亿元,占全年总资金26.15亿元的14.4%。二是市级超30日未分配的省级一般转移支付资金9.87亿元,占全年总资金185.59亿元的5.3%。

(2)部分转移支付资金结转较大。2020年省级分配下达的一般转移支付资金,年终市本级财政结转6350.7万元,卫健、教育、文旅等部门结转资金合计1.34亿元。

2.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方面

(1)全口径债务率高,市本级(含台商区)全口径债务率达299%,紧逼风险警戒线。未来年度偿债压力大,2021、2022年债券到期应归还本金分别有49.42亿元、92.88亿元。

(2)部分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慢。市社会福利中心新址(一期)项目债券资金尚有1851万元闲置1年以上,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桥园区再生水厂等4个项目的债券资金使用率不高。

3.土地出让收益使用情况调查

    (1)土地收储计划和储备土地供应计划执行不到位。市本级(含台商区)2018年至2020年土地储备计划面积29536.1亩,累计完成收储面积12044.6亩,完成计划储备率40.8%。台商区有45宗土地面积7535.7亩未进入储备库管理。2018年至2020年计划供应土地面积20352.4亩,实际完成供应面积7804.3亩,完成计划供应率38.3 %。

    (2)部分批复用地长期无法供应。截至今年3月底,市本级34宗(批次)经批准的建设用地超过5年且供出率低于70%,面积4171.9亩。其中,中心城区19宗、2594.9亩,台商区15宗、1577亩。

    (3)存量土地未及时供应,资金占用成本高。中心城区2017-2020年度的收储土地存量率分别为83.2%、90.5%、79.8%、86.4%。至今年3月末,储备用地存量29宗、面积3250.2亩,其中,收储4年以上的存量面积占比达93.4%,对应的收储成本51.43亿元,存量率高,成本大。

(4)土地收储成本支出核算管理不规范。台商区收储土地未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土地使用价值进行评估,支付2家企业收储用地补偿款3638.4万元,被收储单位未提供税务发票,5个项目未能根据出让用地进行土地成本核算。中心城区5个项目核算地块成本数与实际收储成本数存在明显差异,共少计11.14亿元左右。

(5)土地出让金未及时入库。台商区5笔保证金结转土地出让金合计1634万元,未及时入库。

(6)土地出让收益未能准确反映。2018年至2020年,由于未按权责发生制完整核算土地出让成本,造成土地收益率虚高。根据财政决算报表反映,市本级土地出让收入252亿元,支出133.4亿元,土地出让收益为118.6亿元。

(7)部分土地收储、出让等环节不规范。台商区存在未实现“净地”条件出让、部分土地低价出让、项目未批先建等情况。

针对台商区2家企业存在未使用发票、未如实纳税申报的问题,我局依法下达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移送税务机关处理。

(三)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围绕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连的医疗、养老、乡村振兴等问题,不断加强审计监督,深入揭示在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运营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惠民富民政策真正落地见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1.社会保险基金审计

(1)基金审核支付不严。79名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17人重复享受多领取养老金35.3万元。医保经办机构向定点医疗机构多支付不合规费用3万元,向不符合条件人员支付医保待遇4.7万元,给予重复报销9.1万元,重复发放生育津贴6.2万元。

(2)管理存在漏洞。1.8万人重复参加养老保险,未及时清退722名已死亡人员个人账户82万元,存在跨省重复参保和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情况。75个定点医疗机构以多收、重复收费等方式违规收取诊疗费用,医保基金多支付10.8万元;2个定点医疗机构规避按病种付费控费措施,医保基金多支付3.9万元。

审计期间,社保主管单位已追回多发的74人养老金14.8万元,退还个人账户余额77.2万元。医保主管部门全额追回多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金37.7万元;优化完善医保信息系统,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相关部门报送的资助参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工作的通知》等3份文件。

2.乡村振兴政策和资金情况专项审计

(1)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及贯彻落实方面

①未按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惠安县的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三格化粪池后续管理等制度不健全,产业园建设机制不够完善。德化县未建立名录管理、培育计划和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联席协调等工作机制,未制定县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②相关政策制度落实不到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惠安县尚有严重失信未注销8家、未规范办社1家,新增7家失信企业也未清理整顿;德化县尚余84家“空壳社”未注销。惠安县绩效考评工作、挂钩联系和土地流转制度等执行不到位,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任务未完成。德化县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未能享受农业生产用电相关政策,福民养殖专业合作社等5家经营主体未落实设施农业用地备案,部分村级公共设施长期闲置或无人管护,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机制尚未落实。

(2)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①资金未落实、未及时拨付。截至2020年末,惠安县三格化粪池323万元县级配套资金未到位,未拨付306.7万元。德化县乡村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等专项资金合计492.1万元未拨付。

②资金使用效率不高。截至今年3月底,惠安县委乡村振兴办结存以前年度资金861.4万元,村级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项目资金结余1221.6万元,黄塘镇松溪村乡村振兴专项补助资金结余223.5万元,紫山镇示范线项目补助仍余330万元未安排使用。

③个别专项资金发放不合规。德化县重复发放农村公厕县级补助资金12万元,2个专项合计259.7万元未专款专用。

(3)项目实施方面

①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截止审计日止,惠安县有6个项目未能完成年度建设任务,23个村的污水处理项目未能及时投入使用。德化县中央农业产业强镇项目未正式投入建设,1000万元专项资金闲置。

②部分项目管理不规范。德化县2020年度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申报管理不合规、大云溪生态环境整治项目评审把关不严格。

(4)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土地“三权分置”方面

①未及时拨付土地流转费用。惠安县紫山镇官溪村田园花海景观带提升项目有57.3万元费用未拨付。

②土地确权工作不规范。经抽查,发现惠安县部分乡镇未对确权颁证记录、证书到户情况、颁证清册、颁证申请审批材料、承包合同等进行收集归档。

审计期间,德化县已收回多发放的补助资金12万元,拨付资金278.6万元,督促有关经营主体补开增值税发票229.3万元;制定《县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等4项制度。惠安县制定《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程序和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风险防控机制的通知》等2项制度。

三、审计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情况

审计期间,相关单位已对部分问题边审边改,即知即改,并取得初步成效。审计已促进财政收回结转结余资金1675.1万元统筹使用,收缴入库163.4万元,清理往来款1489.2万元,加快资金拨付284.3万元,追回重复或多发放的补助64.5万元,退还资金77.2万元,推动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9份,依法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决定书2份,依法向主管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条。对以上审计发现问题,审计机关依法依规处理:一是对未缴财政收入责令财政等部门及时清缴入库;对未及时拨付使用的财政资金督促有关主管部门加快项目进度,及时拨付。二是对部门沉淀资金督促有关单位抓紧进行清理,确属无需使用的结转结余、长期挂账的资金按规定予以清缴,统筹安排使用。三是对政策执行不到位、重点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的,责令主管部门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加快进度。四是对违法违纪事项、弄虚作假行为,移送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四、审计建议

审计把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一体化推进,坚持深入剖析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编制执行管理,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财政等部门应进一步落实零基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合理测算资金需求,提高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优化支出结构,规范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坚持预算执行规范高效,切实提升财政治理能力。

(二)加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力度。尽快出台我市相关领域的正式改革方案。积极向省上反馈省、市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不匹配的情况,调整相关共同财政事权领域省与市县的分担比例。同时,更为合理划分市与县(市、区)的支出责任,切实承担起市本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三)优化项目储备,加快债券资金使用。充实和完善项目库建设,加大储备力度。在安排使用政府债券资金项目时,从项目储备库中甄选前期工作充分、已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率,节约成本。

(四)规范土地开发,强化要素保障。相关部门应科学编制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切实提高计划指标的指引力和执行率。充分论证、有效解决土地供应卡脖子问题,盘活存量,加快供地,保障我市高质量发展用地。同时,制定统一的宗地成本核算标准和方法,健全较完备的土地成本核算体系。

 

       附件:1.202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清单

                

            2.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及2019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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