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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0-07-03 16:57 阅读人数:1

(在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泉州市审计局局长   骆振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围绕经济工作要稳、城建工作要聚、民生工作要实、体制机制要活和“六个落到实处”要求,推动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推进预算资金安全及绩效,全力以赴做好2019年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主要特点:一是坚持服务中心工作。紧扣市委、市政府工作主线,重点关注预算管理、资金绩效管理、应对疫情“六稳”和“三促进”政策落实、部门落实过“紧日子”情况、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情况,开展6个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5个预算科目、挖掘财力财源、应对疫情“六稳”政策和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情况、8个市重点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及管网建设情况等专项审计。二是坚持科技强审。向大数据要效率,搭建“预算执行全覆盖”分析平台,实现对一级预算单位财务数据全归集、分析全覆盖。三是坚持审计“两个统筹”。统筹全市审计资源,统筹审计项目实施,实行上下联动,组织32名审计人员组成9个审计组,拓展“1+N”模式,实施23个审计项目、延伸51个单位,实现一次进点、同步审计、一审多果、一果多用和效益的最大化。四是坚持防疫和审计两不误。响应市委号召,选派16名审计骨干前赴一线挂村帮扶,帮扶工作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表彰。审计中克服疫情影响,及时调整审计方式方法,减少现场审计,坚持“三不”,做到“少接触、零感染”。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全市各级各部门立足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扣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点任务,攻坚克难,推进经济高质量赶超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实现预期稳步提升。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及审计评价 

2019年,市财政等部门加大财政政策提质增效,落实减税降费增后劲,提升财政改革管理绩效。

——聚力增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强收入监测,支持扩大招商培育财源,挖掘财力财源,稳定财政收入质量。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农业、教育、科技、民生社会事业补短板等重点支出的增长,有效保障10个重点专项、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打好三大攻坚战需要。2019年市本级民生支出88.38亿元,比上年增长6.1%,其中:1.89亿元保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着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提高城乡居民社保、医保、医疗救助等政府补助标准;8.21亿元用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16.48亿元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从紧控制行政成本,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控制新增支出,压降一般性支出12.6%,除重点和刚性支出外,其他一般性支出一律按不低于5%的比例压缩。强化绩效硬化约束,取消已到期的专项资金,调整压缩预算执行率低、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结转规模较大的32个专项资金。增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资金和收回部门结余结转资金6.67亿元,压缩一般性支出,在财政收入下降的情况下实现支出增长,既为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创造良好支撑,又为兜牢“三保”、促进民生社会事业发展、实施加力提效积极财政政策提供有效保障。

——创新财政扶持经济发展方式。统筹各类涉企扶持资金8.05亿元,开展政银担联动组合贷款风险补偿、融资担保奖补,引入国开行低成本开发性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累计注资9.37亿元推进产业股权投资基金运作,撬动社会资本45.24亿元投资重点行业和新兴产业。对2019年市、县两级456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拼盘测算,综合运用财政预算资金、新增地方政府债券、PPP、政府购买服务、国有资本市场化融资运作等方式筹措用好建设资金。建立项目融资问题清单台账,分类施策协调解决17个重大项目后续融资47.27亿元,市本级累计落地PPP项目18个、总投资212.04亿元。

——加强政府性债务全方位管理。制定《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实施方案》,明确各类负面清单和10项化解政府隐性债务的鼓励措施。强化政府债务动态监测,全面跟踪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债务及政府债务、政府支出责任变动情况,构建覆盖政府债务运行各个环节的“闭环”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范新增债券资金投向,保障改善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性资本支出项目。落实政府债务偿债责任,落实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方案,确保不出现政府性债务违约及风险事件。

——建立审计监督长效机制,促进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整改提升成果运用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并结合我市实际落实四项具体措施。持续完善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双清单”制度,问题挂号、逐一对账、整改销号。立源头抓长远促规范,梳理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深入研究分析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制度漏洞,及时以《审计要情专报》和《审计要目专报》的形式向市政府、市委审计委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有效解决办法,促进规范管理、完善制度。上年度同级审已促进整改问题88个,整改率96.7%;61条限期整改问题全部整改到位,限期问题整改率100%;落实有关问题金额65026.56万元,资金整改率100%;24条审计建议意见全部被采纳,采用率100%,推动财政等部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6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坚持“横向拓展、纵向穿透”,构建“大预算执行审计”模式,打通审计对财政组织预算、部门落实执行的双向监督通道。今年首次对市本级92个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实现财务数据全归集、数据分析全覆盖,精准筛查疑点,现场逐项核实,重点对市本级财政收支和决算草案、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统计局、市残联5个市直单位部门预算执行,5个预算支出科目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等方面进行审计,揭露财政管理的短板和不足,提高科学理财水平,防范化解风险。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1.预算分配管理方面

    (1)预算编制管理有待提升。部门预算未实行零基预算,仍然是“基数+增长”编制模式。有的部门专项资金预算固化管理,绩效评估成果应用不强;有的项目资金需求不强,而年底突击追加预算,挤占其他急需项目的资金安排,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存在结余的项目当年仍安排预算,导致资金不断滚存。有11个单位14个项目,2018年底已结转2197.03万元,2019年仍安排预算3730.45万元,导致2019年底形成结转结余3266.65万元。二是部门年底追加预算,造成结转结余。2019年有14个预算单位14个项目,在11月后追加预算2615.04万元,支出172.18万元,资金使用率仅为6.58%,2019年度形成结转结余2442.86万元。

(2)个别预算编制不合理。一是市商务局未单独编制机关会议、培训、物业等经费预算,而通过年终追加和项目经费调剂解决公积金、聘借用人员工资福利等人员经费缺口。二是市本级对石狮市场采购试点项目补助1500万元,未通过商务局预算盘子调整,而由市财政统筹安排。三是市残联上年结转结余1514.54万元未纳入部门年初预算。

(3)部分省级提前下达的资金未编入年初预算。省财政厅提前下达的6项省级转移支付资金计4222.66万元,未编入市本级2019年年初预算,占提前下达省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的1.78%。

2.预算收支管理方面

(1)部分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2019年底,财政管理资金专户中偿债准备金43431.23万元、应缴预算款3465.22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2)部门应缴预算款未上缴财政。2019年底,市本级有30个单位计757.59万元应缴款项未上缴财政。

(3)补助资金发放不规范。市人社局重复发放求职创业补贴4人计0.8万元。市海洋与渔业局发放给已死亡人员的国内机动渔船油价补助资金21笔计14.63万元。市残联重复发放残疾人辅具适配补助金2人计0.68万元;重复或向已死亡人员发放市级残疾人居家养护项目补贴6人计0.6万元。

3.预算执行方面

(1)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慢。由于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相关的事项研究没有前置,项目推进缓慢,造成大量资金结转结余。一是截至2019年底,有128个预算单位的255个项目计19067.1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零。二是部分省级专项转移支付已下达多年,由于推进缓慢,历年滚存1030.62万元。三是市商务局出口信保资金等3个专项资金,组织不充分,兑现进度慢,滞留县级财政计6487.06万元。

(2)部分项目在年末集中列支。2019年度,有55个预算单位107个项目,在年末最后两个月支出的金额计26434.36万元,均占全年支出金额90%以上。其中,有79个项目资金全部在年末支出计15271.43万元。

(3)个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缓慢。市本级厦沙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和国高网泉南线改扩建工程,由于项目前期手续滞后,开工时间较晚,至2019年底,上述2个项目专项债券的支出分别为3534.11万元、20334.11万元,支付进度仅为25.24%、50.84%,占小本级(不含台商区)专项债券总余额16.62%。

4.预算资金绩效管理方面

(1)统筹安排的存量资金再次形成沉淀。2019年财政清理收回预算单位2018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统筹安排2019年度新增项目经费11998.35万元,至2019年底仍有6490.66万元资金形成结转,占预算金额的54.1%。

(2)部分存量资金未盘活。市人社局下属单位、市残联及下属单位历年结转结余资金分别有124.74万元、281.1万元。

(3)预算资金绩效管理有待提升。一是个别部门绩效自评结果不真实。有的自评已支付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差距较大;有的未完成绩效目标却仍自评满分。二是财政年初预算时未参考部门绩效目标,将资金在年度内一次性全部下达,导致年底结余结转。三是个别部门绩效设置脱离实际。项目年度计划仅需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却设置“完工”“竣工”等脱离实际的绩效目标。

5.部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1)会计核算不规范。2019年度有21个预算单位,在非公务接待费科目中列支接待费计9.81万元。有17个单位未按规定提取固定资产折旧。有5个单位单独购置的软件类无形资产6.78万元,错列固定资产核算。有3个单位未按规定执行新的政府会计准则。有1家单位应列支的公积金、养老金、医保金、残疾人保障金等费用计28.22万元,挂其他应收款未列支费用。

(2)现金管理不规范。2019年度,有9个单位单笔现金支出超5万元以上18笔,计131.57万元。有17个单位的差旅费,用现金结算的金额均占全年差旅费支出总额90%以上,其中10个单位尚未推行公务卡结算。

(3)社保基金监管不到位。通过对企业和机关社保、失业金等数据分析,发现2019年度有606人同时参保企业和机关社保,其中重复参保一年以上的119人;1名失业人员在考取事业单位、参加机关社保后,仍继续领取失业金等计1448.19元。

(4)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残联下属单位历年挂账往来款项分别有469.92万元、476.51万元未清理。

审计指出问题后,市财政已将偿债准备金中的23431.23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作财力使用,清缴预算款3465.22万元入国库。5部门共上缴收入71.04万元,追回补助资金1.72万元。收到审计提示函的72个单位均已对审计反映的1138条问题线索逐条核实,作出说明,提出意见,明确整改措施。其中,22个单位上缴财政608.98万元。

(二)民生领域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审计

主要对8个市重点污水处理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及污水处理管网建设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推动民生工程布局更加科学、规划更加合理、效果更加明显、群众更加满意。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泉州市推进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情况方面

(1)专项资金方面分配使用不规范。截止2019年底,市财政局及惠安县等5个市县2019年省级补助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奖励及建设专项资金5325.56万元未及时分配,349万元专项资金被用于补助以前年度的污水设施项目。

(2)部分管道建设任务未完成。2019年,省级补助的专项资金下达任务数为219.8公里,实际仅完成195.98公里。

(3)部分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市区市政污水管网项目部分新建的污水管网质量欠缺,个别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邀标、评标专家未随机抽取、勘察设计管理不规范、合同签订不及时。

2.清源山风景名胜区污水处理工程等8个市重点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方面

(1)资金筹集不到位、使用不规范。有2个项目资本金计6778.5万元不到位,1个项目建设资金未落实到位,1个项目支付的工程预付款2600万元未附税务发票。

(2)基建手续和程序不完整。8个项目前期手续和基建程序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未办理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和概算、预算手续,未办理或延迟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个别项目完成可行性研究批复后未进行初步设计编制直接拆分项目建设。

(3)项目招投标违规,合同管理缺漏。有1个项目被肢解为两个工程包,分别采用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1个项目设计直接委托地方国有企业,未招标也未报批。3个项目招标代理单位设置标准不合理,排挤投标人。1个项目招投标过程管理不规范。2个项目履行招标文件约定不到位,4个项目合同履行不到位。

(4)工程管理不规范。1个项目监理单位不具备开工条件签发开工令,2个项目工程款拨付不及时,1个项目工程质量存隐患,1个项目未完工却已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5)部分项目进度滞后。3个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少于市政府下达的重点项目年度计划任务。1个项目施工进度晚于合同约定工期要求。

审计指出问题后,惠安、安溪等4个县市区已拨付专项补助资金592.56万元、工程款25万元。台商区依法对中标人的违约行为处罚30万元,并追加500万元履约保函,退回投标保证金及利息,组织施工单位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部位全部进行整改。永春县住建局对监理单位处罚5万元并暂停总监3个月执业资格。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

关注中央、省、市应对疫情防控资金款物及“六稳”和“三促进”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促进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方面。市农业农村局、泉港区、永春县多统计疫情防控资金468万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丰泽区、德化县防控资金闲置644.04万元。市红十字会、永春县接收的捐款中有1218.12万元闲置未使用。鲤城区、永春县结存捐赠物资较多。

2.应对疫情“六稳”及“三促进”政策措施落实方面。一是市本级落实援企稳岗失业保险返还政策时效较慢。2019年度及2020年一季度市本级受理援企稳岗申请企业分别为32家和54家,返还失业保险分别为418.62万元、114.23万元,受惠企业家数分别占当年度符合条件企业总数的3.22%、4.8%。二是一次性稳就业奖补政策有待落实。至今年一季度末,市本级未收到相关企业申请,对疫情期间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保持连续生产的重点企业的稳就业奖补资金未予兑现。三是失业金发放覆盖面偏低。2019年度市本级领取失业金人员共582人,发放金额计420.14万元,实际发放人数占符合条件可申领人数的45.94%。四是失业人员培训工作有待提升。2019年度市本级开展就业创业培训3批次、112人次,未开展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技能、贫困家庭职工的岗位技能和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等培训。

3.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方面。南安市存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修订不及时,项目上图入库工作不规范;地方配套的涉农资金31.91万元未到位;579户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任务未完成;部分农户重复领取三格化粪池补助资金2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发放不规范;个别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转等问题。

(四)市本级挖掘财力财源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立足“摸家底、重利用、促发展”,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效发挥国有资本积极作用,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益,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社会经济效应。

1.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资本运营管理情况审计

(1)个别国有资产管理缺失。市副食品保障服务中心将本单位7.08平方米摊位长期提供给本单位临时工使用,未收取租金以抵发该临时工工资。同时,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该中心因原中菜市场拆迁被安置于原温陵中心市场的43.96平方米房产,由于拆迁人市城建国投未及时移交,现已被泉州市振发房地产公司登记为名下资产,被无偿占用,长期未收取租金。

(2)部分资产未建立资产台账。市西北洋滞洪排涝管理处和公园管理中心有房屋面积2.87万平米、停车场0.3万平米、游船湖面使用权面积54.5万平方米未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市统计局4套未房改集资房未办理产权,也未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3)部分资产未依规统一招租。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未按规定进入市产权交易中心统一招租而采取自行出租的资产计62宗,占全部出租资产宗数22.63%,涉及土地面积0.81万平方米、房产面积3.54万平方米。

(4)部分对外投资管理不善。泉州广播电视台对外投资的《船来船往》等8个项目、泉州市科学技术局投资泉州市高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6个项目,投资金额分别为863万元和303万元,项目已终结或停产停业、倒闭破产,不具备持续盈利能力,单位长期挂账未清理。

(5)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闲置。2019年度,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有0.2万平方米土地、0.92万平方米房产长期低效运转或被无偿占用,占资产总面积的1.81%。

(6)个别固定资产未及时盘点核销。根据上级调配,市统计局将原属市统计信息咨询服务中心管理的固定资产(属中央资金购置)划拨到本单位纳入市级财政管理。移交资产时,该局未盘点资产,已经毁坏资产计4.52万元仍挂固定资产账上未核销。

2.土地收储和存量状况专项审计调查

(1)收储土地周转率低,部分土地收储时间较长。2017至2019年度,中心市区收储土地周转率(年度供应土地面积与年度平均存量收储面积之比)分别为18.46%、11.96%、22.43%。2019年末中心市区收储存量土地面积3399.58亩,其中2017年前收储占比达97.78%,收储成本33.22亿元。

(2)年度收储及供应计划制定不科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的年度收储及供应计划与实际需求差异较大,2017至2019年度中心市区计划收储土地面积分别为2090.55亩、3029.1亩、3747.75亩,而实际完成收储仅占年度计划的2.94%、8.09%、12.2%;年度计划供应土地分别为2367亩、1591.8亩、2573.7亩,而实际完成供应仅占年度计划的33.75%、28.93%、31.13%。

(五)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财政局编制的决算草案列示,2019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23亿元,支出118.25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底余额16.32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71.86亿元,支出95.3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68亿元,支出0.65亿元。从总体上看,预决算编制水平逐年提高,预算执行逐年规范。但应缴预算款4222.81万元未解缴入库,偿债准备金43431.23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6项省级转移支付资金4223万元未编入年初预算,影响决算草案的准确性、完整性。

三、审计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情况

    审计期间,相关单位已对部分问题边审边改,即知即改,并取得初步成效。审计促进上缴财政4145.24万元,加快资金拨付617.56万元,追回重复或多发放的补助1.72万元,依法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决定书2份,向纪委和主管部门移送案件线索3条。对以上审计发现问题,审计机关将依法依规处理:一是对未缴财政收入将责令财政等部门及时清缴入库;对未及时拨付使用的财政资金将督促有关主管部门加快项目进度,及时拨付。二是对部门沉淀资金将要求有关单位抓紧进行清理,确属无需使用的结转结余、长期挂账的资金将按规定予以清缴,统筹安排使用。三是对政策执行不到位、重点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的,责令主管部门加强督促检查,查找分析原因,推动加快进度。四是对违法违纪事项、弄虚作假行为,移送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四、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编制管理,推进绩效结果运用。一是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压缩预留项目资金规模,切实细化预算;合理测算资金需求,提高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加强项目库管理,做好预算执行前期准备,推进预算绩效与预算管理有效融合。在预算编制环节突出绩效导向,在预算执行环节加强绩效监控,在决算环节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刚性约束,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扩围升级。

(二)深入挖掘财力财源,加大统筹盘活力度。一是进一步提高各类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做好各类沉淀资金清理盘活工作,防止资金使用“碎片化”,切实压减沉淀资金规模,积极应对减税降费及新冠疫情面临的减收压力,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二是提高国有资产盘活使用效益。市直各主管部门应加强房产账、证、物统一登记管理,推进国有资产明确产权归属, 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切实履行好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市财政局要推进国有资产分类管理工作,提出资产分类管理处置意见,报市政府研究处理。加大资产盘活力度,深入挖掘资产保值增值有效途径。

(三)推进“全链条”管理,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紧扣“城市要聚”主线,坚持整体开发、统筹协调、成片推进,做好土地规划、收储、出让、管理和运营等环节的“全链条”管理。科学制定收储和供地计划,合理把控供地节奏,有序推进土地出让。分类处置闲置土地,强化批后监管,杜绝审批“漏洞”。研判收储时机和方式,健全资产运作模式,确保收储土地效益最大化。

本报告反映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发现的117个问题,其中,非金额计量问题87个,30个问题金额计4.13亿元,有关具体情况作为附件印送各位委员,一并向社会公告。报告中的整改情况仅是截止目前的初步结果,有关责任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市审计局将认真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加强督促检查,并及时专题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附件:1.2019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清单

          2.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及2018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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