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中心):
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泉人社文〔2021〕306号)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经研究制定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对象
泉州市人民防空平战结合保障中心事业单位全体在编工作人员。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考核,不列入保障中心年度考核。参与驻村工作人员按相关考核规定执行。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办机关成立考核组,负责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实施年度考核工作。
组 长:林琪伟
副组长:蔡永生、谢文生、张铭芳
组 员:陈秀聪、尤晓林、戚尔峰
三、规范考核工作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表现,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事业单位要按照考核内容、方法和步骤,认真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工作,要认真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七条关于受处分对象年度考核的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
四、考核要求
(一)被考核对象根据工作职责分工和职位职责,认真回顾、如实反映本人一年来工作情况,重点回顾总结当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情况及完成任务的质量、效率,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原因和存在问题,以及个人理论学习、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形成书面述职报告。
(二)考核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绩效考评手册资料等办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在全面、客观、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书面鉴定材料,作出对考核对象的基本评价,并在考核登记表上签署评价意见。
(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事业单位严格按要求组织考核,确定优秀档次推荐人选报考核组综合考量后,由办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报市人社局核定。
(四)严格按照考核文件规定,及时运用好考核结果。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依国家规定晋升工资档次和发给各项奖金。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在评先推荐、职称评定、职务及其等级晋升时要给予优先考虑。
(五)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履职情况以及综治维稳工作实绩作为干部职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评先评优、考核提拔、奖励惩处等挂钩。
五、考核时间及程序
以下为事业单位考核时间及程序。
2021年12月29日前,制定考核工作方案,报批各类考核指标。
2021年12月31日前,召开干部职工大会,总结年度工作,并进行考核动员。
2022年1月10日前,个人填写完考核登记表,召开会议完成个人总结,并进行考核优秀人选不记名投票,并将票选结果汇报考核组,收集考核表报直接领导及分管领导签署评语和考核等次意见。
2022年1月15日前,分管领导签署评语和考核等次意见后,由综合科统一汇总。事业单位同步进行优秀档次人选推荐,结果报考核组。
2022年1月20日前,召开党组会,确定考核优秀人选。
2022年1月25日前,完成公示,考核组签署考核意见,本人签署考核意见。
2022年1月25日前,完成年度考核工作小结、上报工作。
六、要求
此次年度考核时间紧、任务重、安排紧凑,各单位要严格按以上各环节的时间结点和内容要求做好考核工作,以激励工作热情、检查工作实效,以考核推进年度各项工作的全面完成。
泉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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