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机关公务用车派遣管理规定》的通知
2021-05-24 15:24 阅读人数:1

各科(中心):

    修订完善的《机关公务用车派遣管理规定》经办党组会研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泉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524

 

机关公务用车派遣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务用车派遣使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省车辆使用开支,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公务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办实际,制定以下规定:

一、公务用车派遣管理

根据省、市要求,我办机关、市991”工程维护中心使用统一的公务车派遣平台。

二、公务用车使用范围

    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公务用车必须符合以下7种情形:

(一)牵头组织跨部门集体视察、工作检查、下基层调研活动;

说明:“跨部门”是指涉及2个或2个以上部门(单位)的。

(二)执行抢险救灾、防汛、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理等应急公务;

(三)送领机要文件、紧急公文材料和大额现金;

说明:“机要文件”是指标有“机密”密级的文件、简报、讲话材料,各种资料、报表、刊物,以文字、符号、图形、声、像等形式含有国家重要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的载体。

(四)参加重要外事活动及公务接待;

(五)参加上级部门在当地的考察调研、督查活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重要会议的应急接送;

(六)干部职工工作期间因伤因病紧急就医;

(七)在社会化交通方式提供不足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可以用于参加跨区域出差、下基层调研和集体公务等出行活动。

说明:“跨区域”是指泉州地区以外。

三、公务用车审批程序

(一)用车人员在派车平台提出申请,经本科室(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综合科负责人、综合科分管领导的后台审批流程后,方可由车辆管理员根据需求,向公务车平台提出派车申请。

(二)公务车平台派车后,系统将自动下发短信至用车人手机,公务车司机将会于发车前同用车人联系。用车人需与司机再次确认所需车辆型号、行程计划。

(三)超出以上7种用车范围的特殊情况需要用车时,应由主任审批同意后报综合科,方能走派车流程。

    四、其他事项

(一)信息采集车闽C980KA、闽C869KB、闽C032KB由991”工程维护中心负责管理、派遣和使用。

(二)本规定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发生冲突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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