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处、中心、站),各县(市、区)人防办: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指导全市人防系统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扎实推进“平安泉州”建设,确保人防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指导和规范全市人防系统全面深入开展各类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以下简称“安全风险管控”),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较大、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是指对涉及安全生产领域各类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部位、建设项目、设备设施和活动(范围见附件1)进行风险排查、评估和管控等工作。
第三条 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属地管理”的要求,坚持分级管控、分类实施、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重点对各类风险点查找、风险研判、风险预警、风险防范、风险处置、风险责任等“六项机制”提出指导性要求,旨在规范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基本流程,提高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实现安全风险管控闭环管理。
第五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市人防系统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第二章 风险点查找
第六条 准确把握查找对象。风险点又称危险因素、危险源,是指本身具有危险性,或在一定条件下具有危险性,存在着导致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财产损失风险的场所、部位、状态和活动。
第七条 科学建立查找依据。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分类科学制定方案,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管辖领域风险点的查找工作。
第八条 合理划分网格单元。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以网格化、全覆盖的方式,合理划分风险点查找的最小单元(地理区域、单位、设备设施、作业或活动场所、某项活动等),明确每个单元的范围和风险点查找工作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查找责任。
第九条 动态查找风险点
考虑外部动态变化。风险点查找的范围应覆盖所有区域,所有设施和场所,覆盖所有人员的活动;在实施查找时,应充分考虑外部情况变化对风险点的影响,认真分析平时条件、特殊时段、特殊自然条件下不同风险点的出现;以及同一风险点在不同外部条件下,出现不同的风险,充分识别各种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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