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2020-06-24 08:15 阅读人数:1
   今年6月是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市城联社根据《泉州市安委会办公室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泉安办[2020]29号)精神,结合实际,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活动内容主要有: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单位要开展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单位负责人要带头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行宣讲。

(二)积极开展和参与安全宣传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并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网上“安全宣传咨询日”、应急管理公益宣传作品征集、2020年“安全生产月”全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八闽安全发展行”等活动,学习掌握应急和安全生产科普常识等内容,全面普及安全知识。同时,开展生产经营企业诚信教育,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企业守信意识。

(三)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活动。市城联社将于6月中下旬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组织各单位负责人和负责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参加,学习安全生产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素质和能力。

(四)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单位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自行或配合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台风暴雨等应急演练活动,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安全隐患和房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排查出来的各类隐患,逐一按要求进行整改,能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对企业房屋安全性鉴定情况要进行跟踪、落实,根据鉴定结果,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同时,积极配合所在地政府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和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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