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关于报送2019年度工艺美术系列高级职务(含正高级)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2020-05-07 16:31 阅读人数:1
 

各县(市、区)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工艺美术主管部门

现将福建省工艺美术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度福建省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职务(含正高级)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闽工信职改2020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符合《福建省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艺职改20182号)文件规定任职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工艺美术专业人员做好职称评审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凡在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中直接从事传统和现代工艺美术(列入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工艺美术专业类别)的理论、科研、创作设计、产品开发、生产技艺指导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闽艺职改〔20182号有关规定任职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均可申报工艺美术系列高级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任职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1231

二、申报要求

1.各县(市、区)职改办出具委托评审函(须盖公章并注明

委托单位的联系方式)1份。对实行聘任制改革单位的参评人员,请在委托评审函中注明:本单位高级岗位空岗情况,本次推荐为等额推荐的说明。

2.申报人员应统一填写一份《2019年福建省工艺美术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备案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他申报材料的复印件(除论文外),均需经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或由档案寄存的人才市场)查验原件后,统一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由原件复印并加盖主管单位职改办或人事部门公章。除《评审表》《简明表》外,其他材料都应附目录并按顺序编号装订成册。申报材料原则上不退还。

3.申报人员应在《评审表》第2页认真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并签字,以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用人单位应将申报人员的《简明表》《评审表》在本单位公告栏及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结束后,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在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高级工艺美术师(或正高级工艺美术师)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4.用人单位要严把材料审核关、资格初审关、推荐程序关,如有违反将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752号)文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5.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2年内不得申报。已评审确认任职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撤销其任职资格。

三、材料初审报送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A477室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人事教育科。

联系电话:0595-28060069

四、报送时间:请于202061623集中报送

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五、职称评审材料清单、申报表格(电子版)、常见问题

咨询等政策文件法规等有关事项敬请登陆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网址:http://gxt.fjcgls.gov.cn/)或福建省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促进中心(网址:http://www.fjcgls.cn/)的职称评审专栏下载浏览。

 

附件:《关于报送2019年度福建省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职务(含正高级)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闽工信职改20209号)

 

 

 

泉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202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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