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福建省工艺美术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报送2020年度福建省工艺美术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闽工信职改〔2020〕1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符合《福建省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艺职改〔2018〕2号)文件规定任职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工艺美术专业人员做好职称评审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凡在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中直接从事传统工艺美术(工艺雕塑、艺术陶瓷、工艺玻璃、漆器、工艺家具、金属工艺和首饰及其它工艺美术等)和现代工艺美术(平面设计、服装服饰设计、广告设计、传媒艺术设计、环境园林艺术、动漫设计、其他设计等)的理论、科研、创作设计、产品开发、生产技艺指导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闽艺职改〔2018〕2号)有关规定任职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均可申报评审工艺美术系列中级或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任职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各县(市、区)职改办出具委托评审函(须盖公章并注明
委托单位的联系方式)1份。
2.申报人员应统一填写《中、初级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申请备案表》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申报材料的复印件(A4纸)需经主管部门查验原件后,统一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由原件复印”并加盖公章。报送材料除评审表、简明表外,其他材料都应附目录并按顺序编号装订成册。申报的材料原则上不退还。
3.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将参评人员的《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在本单位公示7天以上(含5个工作日)。经公示,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上报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第2页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在“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中(初)级工艺美术师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4.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2年内不得申报。已评审确认任职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撤销其任职资格。
三、材料初审报送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
A栋477室市城镇集工业联合社人事教育科。
联系电话:0595-28060069
四、报送时间: 请于
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五、职称评审材料清单、申报表格(电子版)、常见问题咨询等有关事项敬请登陆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网址:http://gxt.fjcgls.gov.cn/)的“职称评审”专栏浏览、下载。
附件:《关于报送2019年度福建省工艺美术专业中(初)级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闽工信职改〔2020〕10号)
泉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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