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节后机关事业单位新型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02-01 08:06 阅读人数:1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市直各单位:

  春节假期临近结束,为进一步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队伍、国有企业员工等群体的疫情防控工作,现将《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做好节后机关事业单位新型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闽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综〔2020〕1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进一步落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国有企业疫情防控责任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比较密集,是疫情防控的重要区域之一。各单位要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扛起单位管理责任,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

  二、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带头遵守科学防护措施,带头不串门、不拜年,带头不信谣、不传谣、敢于辟谣。要服从组织安排和调度指挥,在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主动协助配合居住地村(社区)党组织、业委会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三、按系统管理原则建立疫情防控指导督导体系,由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国资委分头负责指导督促落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市直中小学校、市属大中专院校教师队伍以及市管国有企业员工的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护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四、要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疫情防护知识宣传教育,通过微信、短信等提醒干部职工认真阅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手册》。要在本单位宣传栏或醒目位置张贴防控知识海报,通过本单位微信公众号或官网推送防控知识。

  泉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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