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泉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转发《国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02-01 07:58 阅读人数:1
机关各科室、二轻中专学校、市属城镇集体企业:


现将泉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转发《国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泉防控指办〔20204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并落实好泉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加强与本单位近期往湖北探亲、出差、旅游工作人员的沟通联系、跟踪管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社区居委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并通知和督促承租户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

二、各单位要加大厂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力度,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按规定做好消杀工作。

三、各单位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集体聚餐管控工作,严格禁止干部职工参与集体聚餐活动。

四、各单位要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的清洁、消毒和通风工作,落实相关防范措施。特别是新门和龙宫市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市场卫生保洁、食品安全检测、市场消杀、管理人员防护等工作,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五、各单位要通知干部职工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外出活动,避免感染。

六、各单位要加强对近期往湖北探亲、出差、旅游工作人员的沟通联系、跟踪管理:

1、对于尚未返回泉州的,应及时劝导留在当地,待疫情解除后再返回泉州。

2、对于已返回泉州的,应动员其主动做好自我隔离、观察,观察期间做到不外出走动、不探亲访友,暂不返岗工作。同时,应请其主动报告其接触者的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对于按要求留在当地和自我隔离的工作人员,各单位应保障其合法权益和待遇,并可优先考虑安排其年休假。

4、要及时、全面收集汇总相关工作人员疫情期间走动情况、身体状况等,并及时向单位值班人员报告。   

七、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应急准备工作,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期间值班表(131日至22日)请于129日前报送城联社值班室汇总;各单位值班人员如有紧急情况或相关疫情线索,请第一时间电话报告城联社值班室(市城联社值班室电话: 28060019,传真: 28060019)。

 

 

附件:《泉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转发国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

 

泉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20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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