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示
2020-01-13 09:24 阅读人数:1

  按照《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开展福建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确认工作的通知》(闽司〔2019191号)要求,经泉州市司法局审查,报泉州市人民政府确认,我委及所属事业单位泉州清源山景区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现予公示。

 

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

2020113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单位名称

加挂牌情况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办公地址

咨询、投诉电话

门户网站

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邱达敏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花园路160-2

22771928

泉州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http://www.quanzhou.gov.cn/

zfb/xxgk/

zfxxgkzl/ztzl/qys/zwxx/

 

三、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组织

单位名称

加挂牌情况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委托机关

办公地址

咨询、投诉电话

门户网站

委托依据

泉州清源山景区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李金忠

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花园路160-2

22399110

22771928

泉州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栏http://www.quanzhou.

gov.cn/zfb/xxgk/

zfxxgkzl/ztzl/qys/zwxx/

(同清源山管委会一致)

泉委编2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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