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 2020-11-13 15:18:00

   20201112日,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倪景云一行赴永春县调研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召开政务公开座谈会,并实地走访了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局、桃城镇等地方,具体调研成果如下:

  一、永春县政务公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一是抓部署。永春县领导亲自主持召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会,统筹、督促、指导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二是抓考核。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绩效考核方案,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各乡镇落实好标准目录编制要求、健全解读回应机制、规范申请办理等各方面工作。三是抓发布。因地制宜拓宽公开渠道,加强线上平台建设,除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乡镇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综合利用“永春县融媒体中心”、各单位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账号等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扩大政府政务信息传播面。此外,提升线下平台服务,抓紧做好准备工作,依托县档案馆、县行政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的场所,加强日常管理及服务,提供政府信息查询等服务。


                     

                                        永春县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座谈会


    (二)明确任务,编好目录。一是严密梳理试点。永春县下发《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永政办〔202030号),将确定的26个(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环境、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卫生健康、市政服务)试点领域,按单位职责进行整合、细分,确定由17个县直及省市驻永单位牵头,按照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和“两化”要求,制定相应的公开目录。二是严格节点安排。①目前,17个部门的26个试点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均已汇总整合并报送市府办,抓紧落实整改,提高编制质量。各乡镇政府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也基本完成编制,正在抓紧完善。根据编制完成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于今年1231日前对永春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置进行优化提升。其他领域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省、市相关部门编制的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于2022年上半年前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调整完善工作,实现全领域推行。三是严谨目录规范。制定分发《永春县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梳理指南》,要求各部门、各乡镇明确目录编制做到“真、全、简”。“真”即目录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全”就是目录内容要全面,凡是政策法规允许的,群众常提出的合理要求,都要编制齐全。“简”就是目录的内容要简要、明了,让群众看得懂、易操作。 

  (三)突出保障,互助协作。建立微信交流群,及时将上级的精神要求与其他地区(如晋江市)的经验做法传达给各部门、乡镇,增强贯彻落实的时效性;同时,各部门、乡镇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难点发布到群里,群策群力,共同研讨解决方案。另外,考虑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处于探索阶段,实行跟班制度,每月从县直部门、乡镇抽调2名干部到信息公开办跟班学习政务公开工作,互相学习,互通有无,共同提高。

 

  

 市政府办公室倪景云副主任一行调研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桃城镇便民服务中心


    二、存在问题 

  一是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还需进一步配齐配强,从各部门各乡镇上报的负责人及直接经办人员来看,大部分属于兼职,一些负责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理解还不够深刻、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尤其是当前,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处于探索起步阶段,尚需加大力度强化业务学习。同时也建议市府办多开展专项培训,全面提升业务人员工作水平;二是政务公开工作随着去年机构改革、部分机构职能的调整,个别单位在衔接过程中,完成“规定动作”的多,创造性地开展“自选动作”的仍较为薄弱。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全面落实完善试点领域标准引领,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压紧压实“两化”工作责任,加强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及时完善各类栏目信息内容,有效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标准,持续梳理完善全县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各县(市、区)督促各部门、各乡镇结合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各自实际职能,进一步梳理完善各个领域的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办事指南等,及时在网站公布。二是全面延伸,加快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覆盖。严格按照上级的时间节点安排和工作标准,统一工作步伐,逐个部门逐项任务推开“两化”工作。同时,在紧贴基层实际的前提下,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各县(市、区)选取基础较好的村(社区)作为试点,梳理村务公开事项目录、办事清单,将办事流程、办事指南、惠民政策等汇编成册,通过政务公开栏、村民微信群积极推送。三是强化督查,实行常态化工作抽查制度。对各单位落实政务公开等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尤其是“两化”工作进行专门检查督促,对发现问题且整改不力的单位将进行严肃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