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 2020-11-10 17:16:00

   2020114日,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倪景云一行赴安溪县调研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召开政务公开座谈会,并实地走访了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县民政局、凤城镇等地方,具体调研成果如下:

  一、安溪县政务公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溪县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通过《安溪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细则》,于726(安政办〔202019号)名义行文下发。成立安溪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政务公开办),统筹协调指导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820日,县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召开全县基层政务公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会,同时印发《安溪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表》,分析形势、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压鼓劲,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纳入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的年度绩效考评项目。925日,县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展示工作亮点,点名揭短亮丑,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加强机构与队伍建设,设立“政务公开办”独立的办公室,配备2名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统筹协调推进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二)示范单位先行。凤城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作为泉州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创新示范点,先行先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9月份,凤城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成立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对推进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三)编制标准目录。县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应急局、税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文体旅局、司法局、扶贫办、市监局、城管局、人社局、民政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卫健局等各牵头部门,对照上级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结合实际,牵头完成相应的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由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公开办)校对,报市府办政务公开科审核通过后发布实施。9月中旬完成了安溪县政府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9月底,24个乡镇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立足工作实际,完成了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 

  (四)优化载体建设。与时俱进,加强安溪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发挥政务公开的主力军作用,做到全面、准确、权威、及时,方便检索、查阅和下载。县政府门户网站借助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流程、要件、结果等“一网通查”“一网通办”。 

  二、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有的单位重视不够,未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细化任务分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二)公开质量有待改进。个别单位公开内容形式比较单一,未能按照上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主要任务的要求,主动公开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 

  (三)公文标识有待规范。有的单位未能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存在制定公文公开属性界定不准确、分类不规范、把关不严等问题,未在主动公开的公文上标识“此件公开发布”。 

 


安溪县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座谈会

    三、下一步计划 

  (一)保质保量推进。由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牵头,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按照《安溪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细则》(安政办〔202019号)文件和《安溪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表》的要求,扎实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二)完善工作制度。各县应指导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健全主动公开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公开,采取访谈、图解、视频、动漫等多样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健全政务公开审查机制,确保符合保密规定;健全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提升规范化水平;健全定期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务公开落实到位。 

  (三)全程督促指导。各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务公开办)要对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提供全方位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有序、有力、有效推动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四)网上开设专栏。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栏,下设政策文件、政策解读、上级部署、建章立制、工作动态、标准目录(县级政府标准目录、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各乡镇标准目录)、信息公开、互动交流(设置一键登录的入口,链接原有的网上办事大厅、咨询投诉、县长信箱、12345便民服务平台、网上信访”、民意征集、网上调查的栏目)、先行先试、他山之石等10个子栏目,集中展示各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创新做法、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