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点题整治”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覆盖不足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01 23:37:00 来源: 泉州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市直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中共泉州市纪委办公室  泉州市监委办公室关于“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通知》(泉纪办〔2021〕22号)精神,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18〕13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扩展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覆盖面,着力解决家长后顾之忧,现将《泉州市“点题整治”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覆盖不足问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点题整治”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覆盖不足问题工作方案 

  按照《中共泉州市纪委办公室  泉州市监委办公室关于“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通知》(泉纪办〔2021〕22号)精神,现就“整治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覆盖不足问题,着力解决家长接送后顾之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省纪委办公厅、市纪委办公室“点题整治”通知要求,督促并指导各县(市、区)充分总结前期经验,进一步扩展课后服务覆盖面,完善课后服务政策体系,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切实把“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覆盖不足”这个群众“疑难愁盼”问题解决好。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若干措施》“到2022年,城区学校原则上都应根据家长需求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要求,以及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五部门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对照省教育厅《推进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扩面提质工作方案》,力争到2021年底,城区80%左右的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到2022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工作措施

  1.深入调研,精准把脉。进一步学习国家和省级层面出台的课后服务工作系列重要文件精神,组织各县(市、区)深入开展调研,全面掌握课后服务工作实际情况,包括目前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数、参与学生数和教师数、课后服务形式、课后服务内容、经费来源、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经验做法等具体情况,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在前期调研与数据收集的基础上,加强分析研究,为我市下一步完善出台课后服务政策提供依据。

  2.明确责任,部门联动。各县(市、区)进一步明确由教育、财政、发改、人社、民政、总工会等部门组成的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分工。按照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印发《泉州市推进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泉教综〔2019〕1号)精神,财政部门要为开展课后服务学校提供财政经费支持;教育等部门要发挥学校“儿童之家”“学校青少年宫”等在教育管理和人员、场地、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资源优势,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好学生课后服务;总工会要在支持、推动课后服务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支持、推动其他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各地也可组织协调当地社区活动场所等有资质、有条件的公益机构,参与实施学生课后服务,逐步形成学校、社会共同参与,协调发展的学生课后服务体系;相关学校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积极作为,规范做好课后服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同时,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及公安、市场监管、团委、妇联等部门间的联动配合,形成合力。

  3.完善政策,落实保障。目前,我市课后服务经费主要以市县两级财政保障,财政负担较重,成为制约课后服务覆盖面扩展的关键问题。针对这一问题,积极向省教育厅等部门反映,建议省级相关部门按照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关于“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的规定,出台课后服务收费具体政策。推动发改部门牵头研究我市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收费办法,建立政府财政投入、适当收费、家长合理分担的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完善酬劳机制,推动课后服务扩面提质工作可持续发展。

  4.创新模式,丰富形式。支持各县(市、区)创新模式,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课后服务,减轻学校和教师负担。鼓励学校与第三方社会机构(社区活动中心、勤工俭学服务中心、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以及合法合规、安全有保障、服务质量高的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合作,发挥第三方社会机构的专业优势,共同做好服务,同时要广泛动员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退休老教师、在校青年教师及社会热心人士等作为志愿者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内课后服务,提升服务能力。

  5.监督推动,巩固成果。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监督贯通专项整治全过程、各方面,对照目标任务、工作举措、进度安排等,跟进监督、全程监督、做实监督。实行进度“双点评”、强化执纪问责和全程开门整治。一是汇总“成绩单”。指导各县(市、区)及时总结课后服务方面典型经验和做法,市教育局汇总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三项清单。二是形成“评价单”。开展成效考核,运用“1+X”监督机制,适时督查,综合形成对整治成效的总体评价。三是提出“建议单”。针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行业性、普遍性、政策性等问题,发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自我查摆、剖析原因,深化改革举措,解决深层次体制机制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课后服务扩面提质工作将从2021年5月份开始推进,到2021年底城区80%左右的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主要分四个步骤推进:

  1.摸清底数再研究(7月底完成)。5月,市教育局召开相关会议,请石狮市交流介绍开展课后服务的做法,引导各县(市、区)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实践;制定《泉州市“点题整治”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覆盖不足问题工作方案》。6-7月,设计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进展情况调查表,组织开展工作调研;邀请相关部门会商,共同分析研究财政经费保障、收费政策落地、人员配备、安全责任等方面问题。

  2.出台文件再完善(8月底完成)。推动市发改、财政部门研究出台我市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收费的办法,完善政府财政投入、家长合理分担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根据省教育厅等部门将出台的推进课后服务扩面提质有关文件精神,起草我市推进课后服务扩面提质工作文件,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实施。

  3.细化举措再落实(9月底前完成)。要求各县(市、区)以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为契机,推动城区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扩大课后服务覆盖面。汇总“成绩单”“评价单”“建议单”,9月20日总结推动情况、具体做法,并形成书面整治工作情况报告。

  4.全程监督再推动(5月-9月底)。全程跟进监督,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推进情况督查,及时反馈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课外服务扩面提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各类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支持力度,共同推进整治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治工作。

  2.严明纪律要求。严肃工作纪律,对工作推进不力、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整治过程避重就轻、敷衍应付,问题整改消极对待、推诿扯皮,甚至搞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

  3.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市、区)要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学校和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适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成检查督查组,开展专项整治检查督查。

  4.及时报送材料。按照《中共泉州市纪委办公室  泉州市监委办公室关于“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通知》(泉纪办〔2021〕22号)要求,实施问题线索月报制度,请各县(市、区)于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线索登记表》(见附件1);于9月20日前报送“问题(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三项清单(另行通知下载)、问题(整改)专题报告、本地区整治工作情况报告;于9月24日前报送“评价单”。

  联系单位:市教育局,联系人:孙红岩,联系电话:28229298,电子邮箱:cyjk@qzedu.cn。

  联系单位:市教育局,联系人:宋永红,联系电话:22782219,电子邮箱:zjk@qzedu.cn。

  

    附件:“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线索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