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单位、省部属驻泉有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泉州市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电话:0595-22371198,邮编:3620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传承弘扬“晋江经验”支持泉州建设21世纪“海丝名城”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办〔2022〕8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2〕28号),制定下发《2022年泉州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强化组织领导,着力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效能,致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泉州篇章。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31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349条,政策、规范性类文件信息686条,规划、计划类信息789条,行政许可类信息2341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1960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594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066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87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895条,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406条,其他类信息7354条。主动公开文件移交“两馆”及时率100%。2022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政策解读发布的及时率为100%。 “中国泉州”门户网站本年度共发布12期《泉州市人民政府公报》,每期印发2500份纸质刊物,赠阅范围覆盖本地区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行政服务大厅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和公共服务场所,以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居)委会等基层单位和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做到全面、完整、准确、及时地刊载发行。
2022年,我们隆重纪念习近平总书记总结提出“晋江经验”20周年,全市上下牢记殷切嘱托、深怀爱戴之情,出台《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加快推进21世纪“海丝名城”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泉政办〔2022〕51号),加快谋划建设海丝中心城市,更好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等要求,出台《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福建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2022〕1号),推动企业加快从复工复产向满工达产、增资扩产、提质强产转变。为加快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出台《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涌泉”行动集聚各类人才在泉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委发〔2022〕10 号)。
为了促进泉州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和管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闽南文化特色,坚定文化自信,出台《泉州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9号)。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出台《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号)。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开端,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我们公开发布《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泉政办〔2022〕3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十四五”数字泉州专项规划的通知》(泉政文〔2022〕15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四五”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专项规划的通知》(泉政办〔2022〕28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22〕54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四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规划的通知》(泉政办〔2022〕34号)等各项规划,提出了今后五年的明确目标,充分展示“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积极回应民众关切。2022年,全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38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41件。本年依申请公开答复数为1457件,结转至下年办理数为2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新条例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审查等配套措施,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加强涉及市场主体、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稳就业保就业等信息公开;深化规章集中公开,巩固规章集中公开工作成果,建立健全规章动态更新工作机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我们有序推动网站集约化建设,完成了市政府网站的改版升级,打造集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互动交流于一体的电子政务总平台,强化对市政府新媒体的管理,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通过泉州市政务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实时监测、及时纠错,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稳定、持续开展。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市政府绩效工作考核中,不低于总考核分值的4%,根据具体工作要求制定考核细则,通过专业评议机构对我市辖区共520个责任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评估验收,全面、科学、客观地评判各责任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2 |
0 |
7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496 |
337 |
267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21427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44695 |
||
行政强制 |
36128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98104.52320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382 |
35 |
3 |
4 |
5 |
9 |
143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1 |
0 |
0 |
0 |
0 |
0 |
4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33 |
14 |
3 |
3 |
4 |
4 |
66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31 |
4 |
0 |
0 |
1 |
0 |
136 |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1 |
2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9 |
0 |
0 |
0 |
0 |
0 |
9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0 |
1 |
0 |
0 |
0 |
0 |
1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7 |
0 |
0 |
0 |
0 |
0 |
7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7 |
1 |
0 |
0 |
0 |
1 |
9 |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52 |
11 |
0 |
1 |
0 |
2 |
46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9 |
1 |
0 |
0 |
0 |
0 |
2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2.重复申请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六) 其他 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4 |
1 |
0 |
0 |
0 |
2 |
15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4 |
0 |
0 |
0 |
0 |
0 |
4 |
||
3.其他 |
63 |
1 |
0 |
0 |
0 |
0 |
64 |
||
(七)总计 |
1403 |
34 |
3 |
4 |
5 |
8 |
145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0 |
1 |
0 |
0 |
0 |
1 |
2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18 |
20 |
0 |
1 |
39 |
18 |
3 |
5 |
1 |
27 |
12 |
4 |
1 |
3 |
2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以来,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内容简单。二是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的意见征集信息发布较少,公开的政策决策听取意见的情况方式较为单一。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以上问题制定新措施,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要丰富信息发布形式,通过图文,视频、访谈等多种方式对政策进行多方位的解读,让群众对政策更深了解,通俗易懂 ; 二要强化沟通意识。采用听证会、交流会等形式加强沟通交流,提升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的规定,全市全年通知收费件数17件,通知收取金额5980元,实际收取金额2860元。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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