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由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单位、省部属驻泉有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海丝名城、制造强市。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90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499条,政策、规范性类文件信息84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575条,行政许可类信息2725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1981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666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150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718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883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652条,其他类信息7215条,主动公开文件移交“两馆”及时率100%。2020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政策解读发布的及时率为100%。
1.推进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有效助力“六稳”“六保”工作。主动公开《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实施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0〕36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扶持涉旅企业应对疫情十条措施的通知》(泉政办〔2020〕17号)等措施11条,为我市企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做好政策保障。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工作计划等政府信息18条,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快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能力,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三是深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改革,建设企业公益性综合信用评价体系,公开《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支持企业改制挂牌上市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文〔2020〕37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意见的通知》(泉政文〔2020〕2号)等政策信息23条,引导企业转型升级,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
2.推行政务公开,保障民生根本
改善城市治理,出台《泉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市政府令第16号)、《泉州市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7号),完善创城创卫常态长效机制;发布房屋征收决定、保障性住房选房规则等住房保障信息99条;深入脱贫攻坚,强化投入保障,公开扶贫政策和规划31条;公开泉州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表、福利补贴发放、医疗补助情况、临时专项救助制度实施情况等社会救助政策信息46条;2020年公开义务教育入学、招生实施意见等政策信息96条;公开泉州市教育督导、监管信息24条;集中公开对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管控和防治信息:每日公布中心市区水质信息,河流水质监测结果,每月公开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空气质量监测信息,每季度公开重点污染源水质情况;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公开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264条,每日更新泉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境外输入疫情、本地疫情、密切接触者情况;每日公布主要生活必需品零售价格监测情况。
3.推广政务公开,规范用权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坚持权责透明,打造“阳光”政府。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网站集中公开政府组成部门的机构设置情况:名称、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全方位推行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动态更新权责清单调整情况,规范行政审批权,让权力在法律框架下运行;系统梳理全市制发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时立改废:公开《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0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泉政文〔2020〕52号),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54件,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8件;发挥政务公开和监督的职能作用,规范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真正做到履职用权;重视行政行为全过程公开,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开、加强事后公开,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坚持以民为本,依法行政,及时受理,按期回复,做好当面咨询、网上受理、电话沟通工作,促进政民互动零距离,提高政务服务水平。2020年度,全市共收到依申请案件数共1121件,依申请办结数为1100件,延期办结数13件,结转至下年度办理数为8件,无超期情况。其中,当面申请数为230件,网络申请数为465件,信函申请数为42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审查等配套措施,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1.深化政策解读工作。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含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下同)、各部门对新政策的修订背景、重点条例等进行全面学习和宣传。通过对政策的解读,以浅显易懂的形式让公众了解新政策的变化。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利用线上直播的方式,通过“刺桐新声—政策面对面”栏目,开展线上政策宣讲,全年共开展“刺桐新声—政策面对面”系列宣讲活动 38 场次,在“中国泉州”门户网站发布政策宣讲信息110条。
2.强化新媒体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改版升级市政府官方微信号“泉州政务”,形成基本覆盖、功能完备、运行顺畅的政务新媒体服务体系。积极利用新媒体新应用拓展部门信息传播渠道,着力加强原创重要政务信息的发布工作,丰富在线访谈内容、网上调查和民意征集主题,不断提升自办新媒体的管理和信息发布水平。
3.精准填报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做好政务公开年度报告和季度统计报表报送统计报表报送工作。对全市520个政务公开单位的福建省政务公开统计报表报送系统的“季度报表” “年度报告报表”的各项数据指标进行校对审核,对填报的数据不符合指标解释的单位予以退回,责令修改提交,并及时汇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依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推行网站集约化建设,完成了市政府网站的改版升级,打造集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互动交流于一体的电子政务总平台。牢牢把握“政务公开专栏”的基本定位,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管理,全市统一名称,统一格式,加强规范。优化页面设置、数据互联互通功能,为下一步构建全国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打好基础。深化“放管服”改革,市行政服务中心全面推进“一窗通办”,整合“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事项54件;建成投用行政审批服务“中介超市”,推行“红黑榜”考评管理;组建国有大数据运营服务公司,启动政务数据汇聚与共享应用平台(二期)建设,基本完成市、县两级政务数据中心整合迁移和政务数据全量汇聚,在全省率先实现“区块链电子证照+实体证照”同步颁发。
(五)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2020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稳步推进。
1.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6〕26号)的要求,全市基层政府(包括县级、乡镇、街道)对照省直和市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出台的标准目录和实施意见,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于2020年10月底前全部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并于
2.设立政务公开“两化”专栏
为深化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在“中国泉州”门户网设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专栏,下设有“政策文件”“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各地经验”“各县区政务公开”等4个子栏目,公开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文件及重点领域标准指引。各县(市、区)也相应设立“两化”专栏,做到规范有序、公开透明。
3.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
组织人员赴各县(市、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调研工作,深入图书馆、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村委会、实地查看基层政府的政务信息公开专栏、行政服务大厅和便民服务大厅相关设施建设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发现的亮点深入调研。着重解决基层政府存在的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办事服务不透明等问题,促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治理能力现代化。
(六)监督保障情况
组织第三方机构评估。我市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市政府绩效工作考核中,占总考核分值的4%,根据具体工作要求制定了考核细则,并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任务完成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2020年底前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情况等纳入考核标准,并通过第三方机构对我市辖区共520个责任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评估验收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验收,全面、科学、客观地评判各责任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580 |
580 |
183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5735 |
22769 |
150089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208 |
3546 |
78543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6333 |
1430 |
816338 |
行政强制 |
1956 |
75 |
38427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96 |
3021354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6567 |
2034879611.79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87 |
18 |
1 |
5 |
3 |
7 |
112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18 |
11 |
0 |
2 |
3 |
5 |
53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06 |
2 |
0 |
0 |
0 |
2 |
11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1 |
0 |
0 |
1 |
0 |
0 |
12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6 |
1 |
0 |
0 |
0 |
0 |
7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9 |
0 |
0 |
0 |
0 |
0 |
9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45 |
3 |
0 |
1 |
0 |
0 |
24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4 |
1 |
1 |
1 |
0 |
0 |
37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2.重复申请 |
22 |
0 |
0 |
0 |
0 |
0 |
2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六)其他处理 |
81 |
0 |
0 |
0 |
0 |
0 |
81 |
||
(七)总计 |
1078 |
18 |
1 |
5 |
3 |
7 |
111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6 |
0 |
0 |
0 |
0 |
0 |
26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6 |
10 |
2 |
0 |
28 |
8 |
9 |
2 |
5 |
24 |
7 |
6 |
2 |
2 |
17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实现高质量政务服务水平的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部分单位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新要求新知识认识不到位,业务能力和工作质量有待提高。二是公开质量有待改进。文件公开属性标注不规范,文件印发未按规定标注公开属性。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邀请专家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提高人员队伍业务能力,强化政务公开主体责任意识。启动实施“八五”普法,深化政务公开,办好“政策面对面”“新法面对面”“东海潮声”等互动平台,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和效能督查,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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