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1-16 09:39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由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单位、省部属驻泉有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共7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6111231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中国泉州门户网站(www.fjqz.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泉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邮编:362000,电话:0595-22371198,电子邮箱:qzxxgkfjqz.gov.cn)。

    泉州市康涛市长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指导工作

    一、概述

     

    2016年,泉州市各级政府各部门严格依照《条例》《办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683号)的精神,以深化政务公开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责任落实推进政务公开

    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重点工作公开作为常态性工作,常抓不懈。市政府办公室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下发《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泉政办〔201684号),把政务公开的总体任务分解、细化、量化,明确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同时,督促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制定《任务分解表》落实方案,并按时在部门网站公开。泉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单位,全力做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强化对各公开责任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围绕经济发展推进政务公开

    1.推进经济政策公开透明。以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实施《泉州制造2025发展纲要》的若干意见、新一轮企业技改专项行动计划、互联网经济、企业家培训、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十条措施等方面的政策为重点,加强政策梳理、细化和解读。2016年,市、县两级经信部门编发各类政策汇编22000册,答复企业政策咨询近25000多次,发送政策信息短信50000多条,召开政策宣讲解读会50多场,进企业点对点解读政策2500多家次。

    2.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根据我市产业转型的特点,梳理出我市内资投资领域在产业门槛、项目投资额度、生产工艺、产品等方面采取的禁止、限制等297项内资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其中,限制类176项,禁止类121项,涵盖农、林、牧、渔、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13类行业,并正式公布。

    3.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市发改委负责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批复文件。2016年,公开批文184份。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核准(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市财政局在采购网设立“PPP项目信息公告栏目,在市财政局网站设立“ PPP专栏,将市级出台的PPP实施意见文件、推介项目及项目库发布上网,并汇编PPP制度文件及推介项目1000本。及时公布我市PPP项目相关政策、签约落地和进展情况等信息,2016年,公开我市PPP项目信息38条。

    4.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负责我市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依托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推动泉州市公告资源交易平台的透明运行。2016年,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开建设工程招标、中标公示信息3000余条,政府采购招标和中标公告、网上竞价公告和结果信息1000余条。

    5.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通过梳理汇编相关政策文件,印制宣传资料等方式积极推进支持小微企业、兼并重组及重点群体就业再就业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信息公开。2016年,公开落实失业保险费减负优惠政策信息5条、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信息2条。坚持收费目录清单公开。在全省率先对外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清单、省市县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等6项清单,并编印成册发放给企业和社会;同时,指导具体执收单位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全市已有16家省级和100家市级阳光价费公示示范单位。

    6.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每月及时在市国资委门户网站公开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包含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财务指标。2016年,公开国有资本运营情况信息11条、企业重要人事变动信息46条。推动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增资扩股、业绩考核等信息公开。首次公开市路桥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批复、各所出资企业负责人2015年度暨20132015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90分以上企业名单等改革重组、业绩考核文件。

    7.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一是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政办〔20168号),督促各市直单位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6年,我市质监、司法、海洋渔业局等19个单位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其中,市工商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福建)对社会公示抽查企业9263家,已完成8156家;抽查农民农业合作社67家,已完成54家;抽查个体工商户9182户,已完成7478户等抽查的结果。二是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食品和药品、旅游、保障性住房、安全生产、环保、产品质量等监管执法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600余条。三是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信息归集工作,2016年,全市通过应急归集报送系统推送企业信用信息1.9万多条。四是做好各级政府网站与信用中国网站的连接工作。开展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期)建设,推进与省平台的互联互通,推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要求各部门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法定公示平台或门户网站上公开,并及时推送到信用泉州网站。目前,信用泉州网站已初步完成网页设计。

    (三)围绕民生保障推进政务公开

    1.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成效、贫困退出等信息公开力度。2016年,公开扶贫动态、扶贫公告公示、社会捐赠等信息33条。在泉州市民政网的政务公开栏目新设社会组织扶贫捐赠信息、社会救助信息及减灾救灾信息等3个二级栏目。2016年,公开泉州市非公募基金会2015年度开展活动情况(包括:晋江市青阳慈善基金会、泉州市寿锡福利基金会和泉州市梅岭教育基金会2015年度的捐赠信息)、泉州市慈善总会海天慈善基金王水九慈善基金捐赠信息、鲤城区慈善会捐赠信息。

    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基本数据。2016年,公开城乡低保、特困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减灾救灾等信息32条,包括2016年泉州市各县(市、区)城乡低保、五保汇总表(包含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及五保的户数、人数和低保金支出)、城乡低保标准等基本数据。在市民政局网站公开泉州市慈善总会台风“莫拉蒂”捐款信息16条,通过《民政信息》简刊公开社会救助基本数据信息16条。

    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2016年,公开就业创业信息9条。市人社局通过编印《就业政策一本通》、开展送政策下企业等活动,让企业、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等各类就业扶持对象能够充分了解政策;同时,每季度在主流媒体发布我市《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报告》,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2016年,在泉州人事网、泉州人事考试网发布13批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在《泉州晚报》、泉州人才网、市国资委门户网站等渠道发布国有企业招工信息5条。

    4.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棚户区改造、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等信息。公开《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西郊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的通知》(泉政办网传〔201622号)等棚户区改造政策文件3份,关于公布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等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文件3份,2016年,全市新增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情况信息10条,安置房选房公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等保障性住房政策信息24条。通过保障房信息管理系统对保障房申请列表、审核公示、进入轮候列表、已保障列表进行全面公开。同时,市住建局积极强化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包括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指导各县(市、区)严格执行一申请、三公示程序(户申请、村评议结果公示、镇审核结果公示、县审批结果公示),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在行政村报刊栏或村民主要活动场所张贴公示材料,各县(市、区)均已完成2016年的改造对象信息公示工作。

    5.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水质环境监测、空气质量监测、污染源环境监管、违法案件查处、相关政策文件等信息。2016年,公开水质环境和空气质量监测信息265条、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128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66条、环评审批、验收公示信息54条。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每周一在市环保局网站发布上一周晋江流域和洛阳江流域水质自动监测信息,每月公布上月河流水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以及湖库水质监测信息。市卫计委每月1次对中心市区供水厂的出厂水及管网水进行检测,并定期发布中心市区生活饮用水卫生质量公告。市市政公用事业局每天在局门户网站公布中心市区供水厂水质信息。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发布上一季度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信息、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及评价结果。督导检查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继续推进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

    6.推进教育信息公开。2016年,公开教育督导信息6条,包括泉州实验中学、泉州外国语中学和泉州市第三实验小学3所学校的办学情况专项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信息10条,包括义务教育招生意见(含随迁子女入学办法)等信息。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信息4条,黎明职业大学和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泉州分校的财务信息10条。其他高校财务信息均自行在学校门户网站上公开。

    7.推进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食品安全动态、专项检查整治、经营许可、监管政策等信息。2016年,公开市第一医院、福医大附属二院等4家医院的院务情况188条,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8条,食品安全动态、专项检查整治、经营许可、监管政策等信息144条。指导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9类医疗卫生机构明确信息公开目录。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利用一个平台、四个阵地(即食品药品公众查询平台和《泉州晚报》经济食品药品专刊、泉州电视台食品药品专栏、微信公众号、固定户外社区宣传栏),精心组织369”3.15”、食品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专项活动,向群众公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政策、监督信息等。

    (四)围绕政府建设推进政务公开

    1.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20153月、8月、10月和20162月、8月,先后5次对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目前,市级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937项,比首次公布减少123项,保留责任事项6069项(多部门监管事项125项),保留公共服务事项321项,比首次公布减少212项。20161月和2月,先后完成市、县两级前置审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比省定完成时间分别提前5个月和4个月,为全省首个公布市、县两级前置审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设区市。其中,市级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55项、前置审批事项164项,分别比梳理前精简25.11%25.48%20169月,对13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24项市级前置审批进行调整规范,取消市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申报材料900件。清理规范行政审批申报得到国务院表扬推广。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清单全部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同时在各级网站公开市县两级清单动态调整信息。

    2.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在决策前就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严格执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如:中心市区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事项,公开听证方案,并公开征集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在我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的起草过程中,召开立法听证会,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泉州市现代有轨电车一期工程、厦沙高速公路泉州德化段、泉厦漳城市联盟路段泉州段等重点工程的决策事项在网上公示。2016年,已公开征集《泉州市中心市区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泉州市市区内沟河管理条例(草案)》《泉州市旧厂房改造政策》《不动产统一登记》等16项政策的意见建议。

    3.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2016年,公开我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活动年计划项目、百日大会战项目、省市重点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等重要事项的进展和完成情况信息82条。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任务,公开《泉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泉州市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6—2018)》等文件53份。加大对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2016年,公开城乡环境卫生、环保、质监、安全生产、机关效能建设等督查信息54条;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上网公开《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及《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告》。同时,立足先工作报告及整改情况公开、后逐步推行单项审计结果公开的模式,不断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2016年,财政部门已补入库预算资金9950.62万元,收缴财政资金942.4万元,有关部门已兑现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554.725万元,申请上缴150万元,取消388户保障对象资格或停止享受保障待遇,追缴租金449.97万元,有力推进了重大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

    4.推进预决算公开。推进市、县级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发布了《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泉财预〔2016425号),明确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主动公开部门预决算。2016年,公开泉州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预算草案、各市直单位2015年度决算说明和2016年度预算说明。同时,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均在本部门网站公开预决算说明情况。

    5.推动政务服务公开。一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通过泉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和手机移动客户端APP,实现在线查看办事指南,在线咨询无纸化,全流程网上审批,审批流转单据电子化,审批结果电子化,以及提供评价、投诉、建议等政民互动服务。2016年,泉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已入驻59个市直部门、1565项服务事项。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和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督促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单位依法依规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办事指南等信息。2016年,公开1284项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26500多件已办结的市直审批事项具体情况二是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市交通警察支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和市医保管理中心均在各自门户网站设置办事指南栏目,公开审批服务事项申报材料指导目录和行政审批服务指南。三是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及时公开户口迁移和居住证政策,已公开《泉州市公安机关户口迁移暂行规定(试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居住证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16124 )。积极参加一线通“889政风行风热线等栏目,2016年,共接受群众关于户籍管理方面的电话咨询、投诉417次、网上咨询493件、来信来访39次。

    (五)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1.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市政务公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对各县(市、区)、市直单位的政务公开进行常态化的督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同时,对拟发布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事先主动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协调,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一是通过举办6班次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科级培训班的形式,对345人进行政务公开相关知识培训。二是举办泉州市新闻发言人培训班,全市各级各部门新闻发言人和新闻联络员约300人参加培训,邀请复旦大学教授、北京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前来授课。三是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举办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业务培训班,对全市13个县(市、区)42个市直单位共计110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培训。下一阶段,计划开展泉州市政务微信培训班、新闻宣传培训班等政务公开培训。

    2.平台渠道建设情况。在中国泉州政府门户网站设有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对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环境保护、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扶贫、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进行主动公开。2016年,公开重点工作信息1300多条。充分发挥中国泉州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号作用,定期推送最新政务资讯。2016年,已发布信息200多条。市国资委、公安局、旅游局等11个单位开通微博,市水利局、统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20个单位开通微信公众号。其中,泉州公安微博是省内粉丝最多的公安官方微博,先后荣膺全国政法机构微博影响力飞跃奖”“全国公安微警务O2O”“福建公安首届明星微博等荣誉。市旅游局微博先后被人民日报等媒体联合评为全国十佳创新应用微博,被省旅游局评为福建旅游系统年度十大影响力微博。市工商局建立全国首个泉州工商登记微信平台和泉州12315”微信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2992 条。2016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928条(本级政府及工作部门6812条、下级政府及工作部门3011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803条,占10.30%;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161条,占5.85%;规划计划类信息1465条,占3.97%;行政许可类信息3077条,占8.33%;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371条,占6.42%;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681条,占4.55%;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085条,占5.65%;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991条,占8.10%;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694条,占12.71%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

    1.机构职能类。主要公开各级行政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包括行政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等信息,如《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泉州市地质灾害灾后重建领导小组的通知》(泉政办网传〔201634号)。

    2.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农林水渔、发展改革、物价、财税金融、民族宗教、公安司法行政等方面信息,如《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泉政办〔201639号)。

          3.规划计划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和部分专项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政策等及其执行情况,如《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泉政办〔2016171号)。

          4.行政许可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依据、行政许可申请程序、期限以及行政许可办理情况,如《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级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泉政文〔201636号)。

          5.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以及重点工程建设等有关情况,如《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6年度市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泉政文〔201611号)。

          6.民政扶贫救灾社保就业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关于扶贫、社会保障制度、就业保障政策、抢险救灾情况以及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方面的信息,如《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泉政文〔2016104号)。

          7.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关于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等方面的信息,如《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通知》(泉政文〔2016117号)。

          8.科教文体卫生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关于科技文化、发展教育事业、医疗卫生工作、公共卫生监督检查等方面的信息,如《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2016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泉政办〔201677号)。

          9.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的信息,如《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港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等三份文件的通知》(泉政办〔2016113号)。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继续发挥政府网站、档案馆、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主要公开渠道的作用,进一步创新和拓展主动公开形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面向市民,方便不同社会群体平等、及时地获得政府信息。

          1.政府网站。通过优化、升级、整合政府网站,强化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突出网站公开的主渠道作用。2016年,全市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32423条,专栏页面访问量约2788万人次。其中,中国泉州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54万余人次。

          2.公共查阅场所。市、县两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共汇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本11229件、电子文本10798条,现场接待公众查阅1095人次。

          3.政府公报。市政府公报每月定期出版,每期发放量2500余份。发行范围是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工矿企业、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并通过档案馆、图书馆等免费向公众供阅。

    4.其他形式公开。全市各级各部门还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共召开新闻发布会36场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644条;通过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4639条。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2016年,我市共解读《泉州市公安机关户口迁移暂行规定(试行)》《泉州市居住证管理规定》《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泉州市中心市区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泉政文〔201696 )等政策文件25份,解读国家、省出台的政策文件65份;督促各市直单位以部门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材料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发布在本部门网站。如:市财政局制定的《泉州市级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泉州市级地方戏曲保护与传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在文件公开3个工作内日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发布了解读材料,并在《泉州晚报》上进行政策解读;在FM88.9泉州广播电视台开设政风行风热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通过接受访谈形式带头宣讲政策。2016年,全市有35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与在线访谈解读政策;积极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开展政策解读。充分发挥《泉州晚报》的主流媒体作用开展政策解读,如:《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泉州市中心市区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泉政文〔201696号)等政策文件均在《泉州晚报》上进行解读。并在《泉州晚报》重要版面设立《惠企政策助发展—来自企业一线见闻》和《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专栏、经济食品药品专刊等,解读我市相关政策。市公安局通过召开新闻通气会的形式就推出异地换(补)领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下放派出所办理便民举措进行解读,2016年,市公安局共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组织专家解读27场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和回应机制,在市委宣传部设立网络信息安全办公室,依托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实时跟踪网络舆情,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市公安局通过双微一网(泉州公安微博、微信和泉州公安公众服务网)平台,对涉警、突发(案)事件舆情进行正面引导,做到第一时间发声,回应社会关切。并在《泉州晚报》《东南早报》等主流媒体开辟专栏,推出系列专题报道。2016年,市公安局开展1场微访谈活动,答复网友提出的问题83个。各县(市、区)公安局举办19场新闻发布会,对社会关切的案情进行通报。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全市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99件。2016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27件,其中,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收到146件,各级政府部门收到681件。

          在收到的82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当面申请的140件,占16.93%;网上提交申请的390件,占47.16%;信函申请的297件,占35.91%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共依法答复827件。在答复中,同意公开342件,占41.35%部分公开54件,占6.53%不予公开40件,占4.84%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等其他形式答复的290件,占35.07%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6年,全市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373元,《条例》实施以来累计收费911.5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全市发生针对各行政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17件,累计22件。行政诉讼13件,累计19件,行政投诉、举报 1 件,累计1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6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很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政务公开不够规范。政务公开系统培训不够,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方式等业务不够熟悉,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政策解读有待加强。一些单位未开展政策解读,有开展政策解读的解读形式单一、较大部分表现为文字解读,图片和表格等群众通俗易懂的形式较少。三是政务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管理水平有待提升。一些单位对在线访谈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开形式的建设力度不够,政务公开平台的互动交流功能有待完善,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立足为民便民,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加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机制、电子监察机制、业务培训机制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综合效应,推进政务公开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为推动泉州全面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说明

    本年报统计数据中,为突出民生信息,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的行政许可、科教文体卫生、民政扶贫救灾社保就业、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等信息进行了统计,其余政府信息未做专门统计,因此,上述政府信息相加并不等于全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附表

    单位

    2016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6928

    28299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2423

    25791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176

    2869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827

    2099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40

    496

    2.网上申请数

    390

    74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297

    697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827

    2099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342

    982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54

    166

    3.不予公开答复数

    40

    191

    4. 其他类型答复数

    391

    76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662.7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1

    3

    行政复议数

    17

    39

    行政诉讼数

    13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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