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1-29 15:45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由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单位、省部属驻泉有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说明与附表7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中国泉州”门户网站(www.fjqz.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泉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邮编:362000,电话:0595-22371198,电子邮箱:qzxxgk@fjqz.gov.cn)。

    一、概述

        2015年,泉州市各级政府各部门严格依照《条例》、《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567 号)的精神,以深化政务公开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中国政法大学发布了对中国100个主要城市的法制政府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和观察的《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5》,泉州市名列第九,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标得102分(满分120分),在9个指标中得分最高。

    (一)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重点工作公开作为常态性工作,常抓不懈;市政府办公室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全力做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强化对各公开责任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各公开责任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本地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人员、经费,齐心协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通知》(泉政办〔2015〕54号),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行任务分解,将责任分解到具体单位,要求各单位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室和责任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1.关于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方面一是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等信息公开。先后3次对市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正式向社会公布,共取消和下放县级172项,目前,市级保留行政权力事项4026项,比首次公布减少34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84项,比首次公布减少59项,精简率17.2%。保留公共服务事项397项,比首次公布减少136项、精简率25.5%。同时结合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情况,在新华网、人民网、中编办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泉州晚报等各类信息平台公开发布相关信息3100条。二是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信息公开。市、县两级行政权力清单分别于2015年3月和5月完成,比省定时间分别提前3个月和1个月,并分别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我市“行政权力清单”公布稿被省审改办推荐作为其他设区市范本以供借鉴,工作开展情况在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机构编制网、泉州晚报等主流媒体作了报道。市、县两级责任清单于2015年10月底完成并分别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其中,市级编制责任事项6069项、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125项。三是加强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公开。完善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内容,通过行政服务中心网站、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制度汇编、服务指南等多种方式,对保留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名称、设立依据、审批类别、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向社会公开。对审批服务事项调整信息、办理结果进行动态更新,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实用性。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网络软硬件建设,构建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做到信息公开、资源共享,同时,通过新闻媒体、LED显示屏、公告栏等形式发布信息,拓宽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渠道。落实审批信息公开投诉受理,利用投诉电话、网站、信箱等投诉工具,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发现、受理和查处行政服务中心各进驻窗口及工作人员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2.关于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方面。根据《关于开展市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泉财预〔2014〕383号)要求,由市财政局牵头,督促各单位按照上级要求的统一格式,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情况。全市86个单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便民服务中心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2014年部门财政决算、2015年部门财政预算、2015年以来部门“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政府预决算公开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及时发布政府采购信息,通过泉州市政府采购网和市政府门户网及时同步公开有关政府采购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网上竞价及网上竞价结果公告等业务信息252条。

    3.关于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方面一是在泉州市住房建设网上开辟“保障性住房”专栏设立政策解读、办理指南、项目公示、需求登记、公告公示等栏目,解读住房保障政策法规,更新项目建设进度,公示分配信息等内容。二是完善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对照省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流程图,在系统的相关环节植入监察点,与省上系统对接,接受实时监管,并于2015年5月完成系统升级和县(市、区)、街道办事处(乡镇)工作人员培训并正式启用,是全省率先实现保障房管理系统运行的非省级试点单位。系统从开通运行以来,中心市区共有4847户家庭通过系统申请保障房,其中3113户家庭到所在街道受理,联审后通过的家庭共2025户,已保障1427户。三是加大征地信息公开力度严格履行征地前的调查、告知、确认、听证。严格实行征地“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加强征地补偿费用发放的监督管理。建立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制度。及时调整征地补偿标准。做好土地招拍挂出让信息在线监控。坚持推行用地联席会、地价委员会和出让信息公开制度。相关内容在“中国土地市场网”、“泉州国土资源信息网”及泉州晚报进行公告。增加用地信息的透明度,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为实施土地市场“阳光工程”,杜绝“暗箱操作”,提供了制度保障。2015年以来,我市获批征地147批次,总面积30200亩,发布征地公告147宗,实施征地项目180宗,为被征地群众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约4.4万余人,按法定标准应发征地补偿款约4.63亿元。

    4.关于重大项目信息公开方面。完善重大项目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及时完善缺失和更新不及时的内容,坚持动态更新。加大项目基本信息发布力度,主动公开2015年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做好重大项目实施建设信息公开,设立“重点建设”专栏和“行政许可”项目审批公开专栏,扎实推进“全市重点建设管理系统”二期改造升级工作,共公开各类重大建设项目信息115件,内容涉及重大项目征集、任务分解、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和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考评登记等方面。

    5.关于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方面。一是社会保障方面。及时发布社保信息,每月更新全市“五险”统征数据,公开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人数、基金收入和支出情况,实现社保数据透明化。二是社会救助方面。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及时公开低保、社区建设、居家养老、综合事务等工作信息。主动公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重要要信息,定期公开低保金及临时生活补贴金发放信息,及时发布优抚对象和“五老”人员慰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金、贫困大学生助学等信息。三是教育事业方面。深化中小学及高校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教育领域信息35条,重点突出招生入学、教育重点项目信息的公开。围绕群众关注的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重点做好中小学校招生信息公开,提早公布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并对招生政策进行解读,解读内容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泉州市教育信息网、泉州晚报等平台和媒体上公布。四是医疗卫生方面。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报纸、电视台等多渠道,发布传染病防控相关信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医院门诊和住院大厅LED显示屏、院务公开栏等媒介,及时向社会公开医疗卫生信息,特别是群众关注的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信息,多次组织卫计系统党风廉政监督员暨行评代表开展公开工作检查。加强院务公开网建设,推行阳光政务,接受社会监督。泉州市第一医院和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率先启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用户除了可通过医院的微信公众号了解医疗信息公开,还可进行智能导诊、预约排号、在线充值、账单和病历查询等功能,极大地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受到患者的好评。

    6.关于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方面。推进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以每月一公开的频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国资委门户网站公布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在市国资委网站“国资动态”、“国企动态”、“通知公告”等栏目公开信息248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市国资委和监管企业工作动态;市国资委和监管企业承担的为民办实事项目等重点工程进展情况;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情况;国资系统招聘信息;表彰培训等。督促各国有企业在门户网站或企业公开栏按月公开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大额度资金运作情况年度财务报告职工权益维护情况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情况等信息。    

    7.关于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方面。定期主动公开环境质量情况,全年公布区域环境质量信息1794条,环境监管对象、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信息314条,突发环境事件信息18条,保障群众知情权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处理并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信息193条。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情况发布机制,规范报送程序和时限,加强对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最大程度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突发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

    8.关于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方面。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等载体上发布食品药品监管信息233条,增进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了解,在网站通知公告专栏公开行政处罚信息、监督抽检情况通报,在公众服务专栏公开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件5件、食品药品风险信息和消费警示信息63条,积极引导公众安全消费,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常识。2015年,主动公开行政审批、执法检查、专项治理等各类工作信息470多条。同时精心组织“369”(指3月份的“3.15”、6月份的食品宣传周、9月份的安全用药月)等几个专项活动,认真抓好微视频、食品安全市民考察团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特色活动,向广大群众公开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息、专项整治信息等。

    9.关于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方面。是全面实行服务承诺制度。建立公开、透明的标准化办事程序,通过服务中心网络、政府网站和纸质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开单位职能,服务内容、标准、时限、程序、法律依据,服务电话,投诉电话等全面的政务服务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一些政策性强、法律规定明确的业务,都能在办理的过程中文明执法。二是对超期未年检的社会组织予以通报。在泉州晚报上刊发《关于连续两年或累计三年未年检的全市性社会组织限期整改的通告》,要求78家超期未年检的社会组织要在60日内办理年检或注销手续,逾期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撤销。三是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2015年开展第二批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并于2015年4月和7月两次在泉州晚报上发布《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告》。四是开通“泉州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号。2015年8月注册“泉州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号,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发布重要信息,将社会组织成立、变更、年检、评估等信息进行公示,搭建与社会组织互动沟通交流的信息桥梁。

    (三)加强政策解读工作

     2015年7月27日印发《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泉政办〔2015〕75号),针对群众关注各级政策进行解读分析,协助群众用好用实各项政策,明确“中国泉州”政府门户网站是市政府及其办公室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材料公开的第一平台,在“中国泉州”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各部门积极配合发布相关信息,凡需进行解读的,其解读材料一律通过“中国泉州”门户网站公开。以部门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其解读材料应通过部门网站公开,并同步发布在“中国泉州”政府门户网站。2015年来,“中国泉州”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级政策解读信息91条。同时,《泉州晚报》针对我市新出台的重大决策,及时在醒目位置进行深度解读比如在2015年1月6日,泉州市政府正式下发了《关于促进纺织鞋服行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2015〕1号以下简称《一号文件》),作为泉州市政府2015年的一号文件,《泉州晚报》从11个关键词来解读泉州鞋服行业发展前景,促使这份纺织服装行业政策能够接地气在很大程度上扩大了市民对政策信息的知晓面和了解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6064条。2015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372条(各级政府主动公开10634条,各级政府部门主动公开2269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452条,占10.34%;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184条,占6.54%;规划计划类信息1246条,占3.73%;行政许可类信息2926条,占8.77%;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999条,占5.99%;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503条,占4.50%;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921条,占5.76%;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649条,占7.94%;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954条,占11.85%。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

    1.机构职能类。主要公开各级行政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包括行政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人事任免等信息,如《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泉州市PPP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泉政办网传〔2015〕21号

    2.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农林水渔、经贸工交、外经贸外事、发展改革、物价、财税金融、民族宗教、公安司法行政等方面信息,如《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4类新型准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泉政办〔2015〕59号

        3.规划计划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和部分专项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政策等及其执行情况,如《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泉州市21个整体性保护重点区域文化生态保护专项规划的通知》泉政办〔2015〕115号 

        4.行政许可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依据、行政许可申请程序、期限以及行政许可办理情况,如《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泉州市内资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泉政文〔2015〕97号

        5.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以及重点工程建设等有关情况,如《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度市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泉政办〔2015〕43号

        6.民政扶贫救灾社保就业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关于扶贫解困工作、社会保障制度、就业保障政策、抢险救灾情况以及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方面的信息,如《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5〕145号

        7.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关于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等方面的信息,如《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环保监管网格划分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5〕118号)

        8.科教文体卫生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关于科技文化、发展教育事业、医疗卫生工作、公共卫生监督检查等方面的信息,如《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泉州市教育世家的通报 》泉政文〔2015〕106号

        9.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的信息,如《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的通知》泉政办〔2015〕114号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继续发挥政府网站、档案馆、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主要公开渠道的作用,进一步创新和拓展主动公开形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面向市民,方便不同社会群体平等、及时地获得政府信息。

        1.政府网站。通过优化、升级、整合政府网站,强化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突出网站公开的主渠道作用。2015年,全市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28252条,专栏页面访问量约3869万人次。其中,“中国泉州”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55万余人次。

        2.公共查阅场所。市、县两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共汇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本6899件、电子文本6980条,现场接待公众查阅2313人次。

        3.政府公报。市政府公报每月定期出版,每期发放量2500余份。发行范围是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工矿企业、县(市、区)、乡镇、社区(村),并通过档案馆、图书馆等免费向公众供阅。

        4.其他形式公开。全市各级各部门还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5场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576条;通过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272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全市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72件。2015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42件,其中,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收到96件,各级政府部门收到346件。

        在收到的44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当面申请的103件,占23.30%;网上提交申请的160件,占36.20%;传真申请的1件,占0.23%;信函申请的178件,占40.27%。

    (二)申请处理情况

    共依法答复442件。在答复中,“同意公开”的165件,占37.33%;“同意部分公开”的34件,占7.69%;“不予公开”的23件,占5.20%;以“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申请信息不存在”、“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等其他形式答复的134件,占30.31%。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市发生针对各行政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5件行政诉讼6件,行政投诉、举报0件。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市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538.50元,减免收费金额204.5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很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的进度不一,一些单位只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看作是一项事务性、阶段性工作,工作缺乏主动性,内部协作少,责任意识不强。如信息公开专栏更新不及时,不少单位的信息隐藏在简报、工作动态中。二是工作队伍不够稳定。目前,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主要为兼职,较少有专人负责,且兼职人员调整相对频繁,造成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业务不熟,影响工作效率。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立足为民便民,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夯实公开工作基础,进一步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综合效应,为推动泉州全面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七、说明与附表

    (一)说明

    本年报统计数据中,为突出民生信息,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的行政许可、科教文体卫生、民政扶贫救灾社保就业、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等信息进行了统计,其余政府信息未做专门统计,因此上述政府信息相加并不等于全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3372

    246064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

    28252

    225487

    2.政府公报公开

    117

    2693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442

    127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03

    356

    2.网上申请数

    160

    35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179

    40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442

    1272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65

    64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4

    112

    3.不予公开答复数

    23

    151

    4. 其他类型答复数

    220

    369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204.50

    662.70

    接受行政投诉、举报数

    0

    2

    行政复议数

    5

    22

    行政诉讼数

    6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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