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2-08 12:11

    泉州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单位、省部属驻泉有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说明和附表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中国泉州”门户网站(www.fjqz.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泉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东海新行政中心,邮编:362000,电话:0595-22371198,电子邮箱:qzxxgk@fjqz.gov.cn)。

    一、概述

    2013年,泉州市各级政府各部门严格依照《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的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我市实施“两个加快”、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优质的信息服务。

    (一)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重点工作公开作为常态性工作摆上日常工作议程,常抓不懈;市政府办公室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全力做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强化对各公开责任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各公开责任单位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人员、经费,齐心协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办根据各公开单位的职能分工,对重点工作安排进行任务分解,明确牵头单位,要求各牵头单位加强组织协调,制定具体措施,确保重点工作安排按时公开;各公开单位加强联系,全力配合,共同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市财政局:2013年我市选择南安市和德化县作为开展“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试点单位;2014年将增加市本级、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鲤城区、丰泽区、惠安县、永春县等开展“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至2015年,全市所有县(市、区)都要开展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中心市区启动保障性住房公开分配工作,共推出保障性住房1876套,为近年推出房源的规模之最,集中申请的家庭全部经由社区、街道办事处、公安交警、工商、税务、社保、住房公积金、民政、住建等部门进行纵向和横向审核,并在网站进行公开、公示,纪检部门对分配过程全程监督和指导,纠风部门全程参与,确保分配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对2013年度中心市区保障性住房集中受理的2984户申请人(其中2805户审核通过、179户审核不通过)审核情况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经群众举报核查及对申请家庭进行复核,符合条件参加公开摇号的申请人计2701户、不符合条件取消资格的申请人计283户。12月5日在泉州影剧院进行2013年度中心市区集中受理保障房家庭公开摇号,并将摇号结果公开在网站上,全程接受群众监督。市物价局在全省率先将各收费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的收费公示监管责任列入纠风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并要求收费单位应将本单位收费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目标考评体系,率先完成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管理建设任务,对提高收费透明度、促进收费秩序好转起到积极作用。卫生局建设全市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市级数据中心平台,作为采集、存储全市群众医疗卫生信息的数据中心平台,做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让群众可随时随地查阅健康信息;同时完善新农合信息平台建设,做好各定点医疗机构接口改造和衔接工作,进行异地就诊信息传送,方便农民就医即时结算;推行门诊预约诊疗,建立统一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全市已有16家三级和二级医院建立网上预约和通过12320统一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国土资源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2013年,我市共报批征地234批次,总面积5.44万亩,每个批次均严格实行履行征地前调查、告知、确认、听证。为被征地群众办理征地补偿登记8万余人。全市征地项目按法定标准应发征地补偿款约30.9亿元,全部足额发放到位。安监局建立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安全生产隐患网上举报和安全宣传短信发布等“三大平台”,开设安全生产举报电话(22305121),并制定了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惩制度,积极鼓励群众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借助群众的力量全面排查隐藏的安全生产隐患,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013年,共接受群众举报113件(其中信件32件、电话73件、网络8件),做到有报必查,有患必改,件件落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发了“泉州市药械电子监管平台”,建立全市药械企业档案、日常监管、认证执法、生产经营信息及信用分级系统,并开辟了公众查询窗口,可检索企业的相关资质信息,方便公众监管。市环保局已于2013年10月1日起每天上午在全国城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发布泉州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时监测信息;在市环保局网站上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每周一在市环保局网站发布上一周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周报。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在市环保局网站发布上一季度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信息、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及评价结果。

    (三)强化效能督查狠抓落实。一是在2013年7月份,市政府办公室抽调信息公开办和电子政务中心等单位人员组成检查组,赴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16个政府工作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翻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督查,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在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的《 2013年度泉州市绩效评估工作方案》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市政府各部门绩效考评内容,明确规定:①未按规定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被检查发现的,每一次扣0.2分;②因公开工作不落实被督办的,每一次扣0.2分;③出现不公开、半公开或假公开的,每一例扣0.5分。三是定期下发催报通知,指导督促各公开责任单位按时公开信息、填报公开情况统计表、撰写和发布年度报告。同时通过网上随机抽查、系统后台抽查等形式,不定期对各单位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查结果向全市通报,确保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9362条。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996条(各级政府主动公开11949条,各级政府部门主动公开2104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025条,占12.2%;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798条,占8.48%;规划计划类信息1374条,占4.16%;行政许可类信息3355条,占10.17%;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808条,占5.49%;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438条,占4.36%;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279条,占6.91%;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3899条,占11.8%;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440条,占13.46%。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

    1.机构职能类。主要公开各级行政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包括行政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人事任免等信息,如《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泉州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

    2.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农林水渔、经贸工交、外经贸外事、发展改革、物价、财税金融、民族宗教、公安司法行政等方面信息,如《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消防工作考核规定的通知 》等。

    3.规划计划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和部分专项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政策等及其执行情况,如《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纲要(2013-2015)的通知》等。

    4.行政许可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依据、行政许可申请程序、期限以及行政许可办理情况,如《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绿色通道项目推行容缺预审制的通知 》等。

    5.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以及重点工程建设等有关情况,如《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大项目工作的若干意见》。

    6.民政扶贫救灾社保就业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关于扶贫解困工作、社会保障制度、就业保障政策、抢险救灾情况以及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方面的信息,如《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少数民族村(社区)实施第二轮挂钩帮扶的通知》。

    7.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关于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等方面的信息,如《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2—2030年)的批复》。

    8.科教文体卫生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关于科技文化、发展教育事业、医疗卫生工作、公共卫生监督检查等方面的信息,如《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关于加强工艺美术大师服务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9.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主要公开了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的信息,如《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泉州龙宫电脑城等57家市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摘牌的通知》。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继续发挥政府网站、档案馆、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主要公开渠道的作用,进一步创新和拓展主动公开形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向市民延伸,方便不同社会群体平等、及时地获得政府信息。

    1.政府网站。通过优化、升级、整合政府网站,强化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突出网站公开的主渠道作用。2013年,全市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31224条,专栏页面访问量约5485万人次。其中,“中国泉州”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49万余人次。

    2.公共查阅场所。市、县两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共汇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本11214件、电子文本11367条,现场接待公众查阅5843人次。

    3.政府公报。市政府公报每月定期出版,每期发放量2500余份。发行范围是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工矿企业、县(市、区)、乡镇、社区(村),并通过档案馆、图书馆、星级酒店等免费向公众发放或提供阅读。

    4.其他形式公开。全市各级各部门还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共召开新闻发布会20场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496条;通过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170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全市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49件。201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7件,其中,市、县(市、区)、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收到50件,各级政府部门收到107件。

    在收到的15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当面申请的46件,占29.3%;网上提交申请的59件,占37.6%;电子邮件申请的5件,占1.9%;传真申请的1件,占0.6%;信函申请的46件,占29.3%。

    (二)申请处理情况 

    共依法答复157件。在答复中,“同意公开”的84件,占53.5%;“同意部分公开”的19件,占12.1%;“不予公开”的18件,占11.5%;以“不属于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部门掌握政府信息”等其他形式答复的36件,占23%。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市发生针对各行政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9件,无发生诉讼,申诉2件。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市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0元,减免287.40元。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总体上看,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的进度不一,一些单位只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看作是一项事务性、阶段性工作去应付,工作缺乏主动性,内部协作少,责任意识不强。二是工作力量配备不足。部分市直公开责任单位因人员编制限制,没有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相应的信息中心,未设置专职的网络信息维护人员,未建立内设科室信息保障任务分解及信息报送机制,有的工作人员身兼多职,致使网站信息更新迟缓。三是主动公开度偏低。个别单位对信息公开的理解存在偏差,主动公开文件偏少,对较难把握公开尺度的信息普遍不公开。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条例》实施力度,立足为民便民,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夯实公开工作基础,进一步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综合效应,为推动现代化泉州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七、说明与附表

    (一)说明

    本年报统计数据中,为突出民生信息,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的行政许可、科教文体卫生、民政扶贫救灾社保就业、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等信息进行了统计,其余政府信息未做专门统计,因此上述政府信息相加并不等于全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3年度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2996

    17936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

    31224

    166386

    2.政府公报公开

    228

    2343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57

    549

    其中:1.当面申请数

    46

    163

    2.网上申请数

    59

    115

    3.信函申请数

    46

    109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57

    549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84

    319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9

    5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18

    103

    4. 其他类型答复数

    36

    77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287.4

    333.7

    行政复议数

    9

    13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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