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08-12-18 12:07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

    引  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2008年度泉州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称“县级政府”)和泉州市市直各公开单位(以下称“市直公开单位”)、省部属驻泉各公开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工作人员和收费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说明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泉州”门户网站(www.fjqz.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庄府巷24号,邮编:362000,电话:22371198,电子邮箱:qzxxgk@fjqz.gov.cn)。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建设公开透明、廉洁高效政府的重要举措。自《条例》颁布和正式实施以来,泉州市按照《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的一系列会议和文件精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系统运作,强化措施,依法组织实施,在上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建立健全了工作机构

      泉州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各部门相应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和具体负责人,充实工作力量,负责本级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市、县两级政府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机构,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构建了公开运行体系

      一是编制了指南、目录。2008年3月12日,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等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目录的编制要求,提供了指南、目录的样本。各公开单位按照省、市的规范要求,于3月底全面完成了指南、目录编制工作并上网公开发布。二是梳理发布了历史类政府信息。各公开责任单位认真组织开展2003年以来历史类政府信息梳理工作,依法界定公开属性,主动发布政府信息。全市共梳理历史类政府信息51767条,公开发布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20154条。三是建立了各种公开渠道。改版优化了“中国泉州”门户网站和政府各部门网站,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市、县(区)两级档案馆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市图书馆增设“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点”;发挥了政府公报、政府新闻发布会的信息公开功能;建立或完善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四是建立健全了工作制度。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先后制定出台了《泉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会议制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细则〉(试行)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细则〉(试行)》、《泉州市人民政府公开信息送交暂行规定》、《泉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泉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报表网上填报制度》等11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转发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行办法》、《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暂行规定》等文件。各公开单位均相应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

        (三)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举办了《条例》基本知识、公开信息移交制度、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等内容的培训会4场,受训人员达1000多人次。各级各部门也相应组织各种形式培训活动,全市共有16000多人次参加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5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前后,在《泉州晚报》、《东南早报》、泉州电视台刊发载播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人答记者问,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各级各部门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为实施《条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全市主动公开信息数4462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97.3%。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728条,占8.4%;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726条,占8.3%;规划计划类信息1029条,占2.3%;行政许可类信息1503条,占3.4%;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271条,占2.8%;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0610条,占23.8%;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8732条,占19.6%;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6985条,占15.7%;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344条,占3.0%。

      1.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事项

      规范性文件方面,公开了泉州市政府规章和各行政机关产生的规范性文件,如《泉州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泉州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泉州市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规定》、《泉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泉州市市级土地储备贷款使用管理暂行规定》、《泉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暂行规定》、《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等。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等方面,公开了《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泉州市生态茶园建设规划(2008-2010年)》、《泉州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泉州市泉台产业对接专项规划》、《泉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专项规划》、《泉州市“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泉州市古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事项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公开了低保标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救灾补助、各类优抚对象抚恤标准、福利事业发展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了教育收费、招生考试、转学借读、教育改革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了城镇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认定、就业招聘及指导等方面的信息。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方面,公开了环保审批、环境整治、生态保护、环境质量公报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了医疗收费标准、卫生许可、食品质量报告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监督检查及处罚等方面信息;公开了名牌产品认证、标准化管理、组织机构代码、质量监督检查等方面的信息。

      征拆迁工作方面,公开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安置方案、拆迁公告、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等方面的信息。

      其它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方面,公开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抢险救灾等方面的信息。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事项

      公开了2008年泉州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如福厦铁路(泉州段)、泉三高速公路(泉州段)、国电南浦火电厂二期、泉州市液化天然气利用工程、泉州市外走马埭围垦工程、市区内环路工程、见龙亭小区、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农村移动信息化工程、廉租住房建设等信息。

      政府采购方面,公开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方面的信息,如《泉州市2008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以及供应商、采购单位、中介机构等方面的信息。     公开了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情况方面的信息,如《泉州市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等信息。

      4.政府机构和人事事项

      公开了泉州市行政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包括行政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人事任免等信息。

      公开了公务员招考和录用条件、程序、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如2008年泉州市公务员考试招录简章、考试成绩、录用名单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在“中国泉州”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指南、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意见箱”4个二级栏目,开设了信息查阅、检索和提交申请等功能。同时,政府门户网站采取主站和子站相结合的做法,为市直行政机关设立部门子网站。各县(市、区)依托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构建县乡两级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211万余人次。

      2.公共查阅场所。2008年市、县两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累计汇集政府公开信息26768条,其中纸质文本数24425条、电子文本数15943条,现场接待公众查阅2357人次。

      3.政府公报。通过泉州市人民政府公报公开重要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各行政机关的主要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以及人事任免、机构设置、人事表彰等信息。泉州市人民政府公报每月定期出版,通过档案馆、图书馆、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工矿企业、星级酒店、居委会、村委会等免费向公众发放或提供阅读,每期发放量2000余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各级各部门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2件,其中县级政府收到45件,市直公开单位收到13件,省部属驻泉公开单位收到4件;当面申请25件,占40.3%;以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26件,占42.0%;以电子邮件申请3件,占4.8%;以信函申请2件,占3.2%;以其他形式申请6件,占9.7%。

      在县级政府中,申请量列前五名的是:南安市、石狮市、泉港区、德化县、晋江市。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与补偿标准、招商选资政策、社会保障等方面。

      在市直公开单位中,接到申请的分别是:市政府办公室、司法局、人口与计生委。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城市建设规划、司法公证、计生政策等方面。

      在省部属驻泉公开单位中,接到申请的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工商营业执照办理等方面。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6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62件,答复率为100%。

      在62件答复中,“同意公开”的为37件,占59.7%;“同意部分公开”的为3件,占4.8%;“否决公开”的为22件,占35.5%。

      在22件“否决公开答复”中,以“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为由否决公开的9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40.9%;以“非本部门掌握”为由否决公开的8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36.4%;以“申请内容不明确”为由否决公开的2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9.1%;以“其它原因”为由否决公开的3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13.6%。

        四、咨询处理情况

      全市共接受市民咨询16692人次,其中电话咨询15304人次,网上咨询1388人次。

      在县级政府中,接受咨询量列前五位的是:鲤城区、永春县、南安市、安溪县、洛江区。咨询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和动拆迁政策、计划生育政策、社会保障等方面。

      在市直公开单位中,接受咨询量列前五位的是:民政局、统计局、城乡规划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新闻出版局。咨询内容主要涉及优抚救济标准、国民经济主要统计指标、城市管理执法等方面。

      在省部属驻泉公开单位中,接受咨询量列前三位的是:泉州市国家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电业局。咨询内容主要涉及税收征收标准、办税手续、工商执照办理、停电情况等方面。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市未发生针对各行政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六、工作人员与收费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全市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为114人,兼职人员为922人。平均每个县级政府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8.3人,兼职人员57.5人;平均每个市直公开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0.2人,兼职人员4.0人;平均每个省部属驻泉公开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0.2人,兼职人员1.4人。

        (二)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尚未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具体标准,全市各级各部门暂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

        七、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有待进一步调整完善;个别单位网上公开信息更新维护不及时;公共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还比较薄弱;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等。

      2.公开渠道需进一步拓宽。各行政机关较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增强。

      3.机制制度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监督保障机制尚未正式出台;个别单位尚未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内部工作流程等;个别行政机关向档案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1.深化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规定,重点做好规划计划、行政许可、征拆迁工作和社会保障等与社会发展、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公开。进一步调整、充实和完善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扩宽公开面,指导、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2.拓展公开形式。加强整合、优化和完善政府网站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公开主渠道作用。完善市、县(市、区)档案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汇聚和集中查询功能,积极探索适合社区和农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政府公报、政府新闻发布会的作用。

      3.建立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更新维护、考核评议、监督检查、业务培训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八、说明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信息量较大的部门主要集中在政府办、规划、交通、人事、民政等部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申请公开信息量较大部门主要集中在政府办、规划、建设、环保、工商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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