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1-3000-2022-00012
    • 备注/文号:泉政办〔2022〕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26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2-01-29 10:0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绿化委员会关于切实抓好2022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闽绿委〔20222号)精神,为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抓好2022年造林绿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2022年,全市植树造林任务6.53万亩、森林抚育任务20万亩、封山育林任务8万亩,实施林业碳中和试点项目1批,建设省级森林城镇3个、森林村庄40个、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1个(任务分解安排情况详见附件)。各县(市、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要将任务尽快分解到基层单位,并落实到具体山头地块,确保全面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任务分解情况请于2022215日前报市林业局备案。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实施松林改造提升。结合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实施以马尾松为主要树种的林分改造提升行动,因地制宜进行皆伐改造、隔带采伐改造或择(间)伐抚育改造,营造适生丰产高效树种,进一步调整树种结构,提高森林御灾能力。优先推进沿主要交通干线山体、环城一重山、保护地及重要饮用水源地周边等重要生态敏感区域的松林改造提升,推动林农提前采伐改造非疫点松林,减少因灾损失。 

      (二)推进森林质量提升。结合迹地更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低产低效林、退化防护林改造提升,推进两江一带(晋江、洛阳江和海岸带)、重要路段沿线、城镇周边等重点区位的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建设,为主营造乡土珍贵阔叶树种,同时抓好沿线村镇、景区等的绿化美化,打造高质量的防护林体系和森林生态景观带,不断丰富森林生态产品供给。 

      (三)认真落实科学绿化。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非粮化,充分利用宜林荒山荒地荒滩、废弃地、村庄四旁地等造林,严禁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绿化。深入贯彻落实《森林法》,组织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造林绿化,督促、指导乡村集体组织、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确保森林采伐、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各类迹地及时更新。大力推广乡土树种、良种壮苗、轻基质容器苗造林,禁止使用截干苗造林,大力营造混交林,坚持新造幼林地实行三年管护。坚决反对大树进城等急功近利行为,避免片面追求景观化,注意保护城市大树老树,严禁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避免脱离实际、劳民伤财搞绿化。 

      (四)加强森林经营管护。突出森林固碳能力建设,鼓励多功能森林经营,加强未成林造林地、低质低效林、天然林疏稀林分的封山育林和中幼龄林的森林抚育,综合采取间伐修枝、择伐改造、补植套种、割灌除草等人工措施,促进森林正向演替,引导形成异龄、混交、复层林。开展森林分类经营,加强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护林建设,鼓励对省级生态公益林中的桉树进行合理改造提升;加强国家储备林、乡土珍稀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基地建设;发展名特优经济林,推广良种壮苗和丰产栽植技术,建设油茶等木本油料基地。 

      (五)开展林业碳中和试点。做好林业碳中和试点方案编制和落地建设,引导更多市场主体参与碳中和林建设、林业碳汇开发等,推进林业碳汇发展。支持各级党政机关组织开展的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通过购买林业碳汇或营造碳中和林抵消碳排放,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等各类单位和个人自愿参与。 

      三、强化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推行林长制,切实加强造林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工作早安排、地块早落实、任务早完成,特别是松林改造提升行动要结合实际简化松材线虫病防治、采伐等相关手续和工作流程,加快实施进度,为更新造林腾出空间、时间。各级绿化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组织和统筹协调作用,落实部门绿化分工负责制,拓展社会参与造林方式,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要按照省林业局制定的检查验收办法,及时组织开展造林绿化成果县级自查验收。 

      (二)完善投入机制。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完善投入机制,合理安排公共财政投入,坚持各级分成的森林植被恢复费要专项用于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加大松林改造提升行动、重点区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项目的财政投入。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造林绿化,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鼓励发展林地规模经营、合作造林等国土绿化建设。要创新金融支林产品和融资方式,加大闽林通等普惠制金融产品推广力度,积极争取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贷款投入造林绿化。 

      (三)做好绿化宣传。要积极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充分利用福建全民义务植树网等网络平台,组织开展上种树活动,推广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要扎实开展多形式、多层面的造林绿化宣传活动,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植树造林、林业碳汇、生态文明等方面的政策和知识,大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营造浓厚的国土绿化氛围。 

      附件:泉州市2022年造林绿化任务安排表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2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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