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1-3000-2021-00061
- 备注/文号:泉政人〔2021〕1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0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研究决定:
林方亮同志任泉州市水利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兼任泉州市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张春权同志任泉州市地震局局长,免去其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郑致洲同志任泉州市统计局总统计师(试用期1年);
王翠玲同志任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试用期1年);
陈贤毅同志任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试用期1年);
郑晓冰同志任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试用期1年);
沈永希同志任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张庆武同志任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免去吕秀家同志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赖东升同志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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