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1-3000-2021-00059
    • 备注/文号:泉政办〔2021〕3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25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1-08-26 17:3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泉州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825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29号),实现科学作业、精准作业、安全作业发展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完善体制机制,加快科技创新,强化能力建设,提高作业水平,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防灾减灾、粮食安全、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二、发展目标 

      2025年,形成组织完善、职责清晰、服务精细、保障有力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综合监管的工作机制运行更为顺畅,决策指挥、效果评估等关键技术取得新突破,安全风险综合防范能力明显增强,人工影响天气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保障防灾减灾、粮食安全、生态保护修护等重大战略的成效更加显著。 

      2035年,全面建成满足服务需求、制度完善、技术先进、保障有力的高质量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科技能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完善人工影响天气监测体系 

      以九仙山为试点,在泉州高海拔山区等地建设偏振拉曼激光雷达、微雨雷达、云雾滴谱仪、边界层气象垂直综合观测等遥感设备,联合现有天气雷达、自动气象站等地基设备,构建云水资源立体宏微观监测系统,加强多源观测的云降水信息挖掘和应用开发,推进三维云场、云水微物理场等云水资源特征量的实时精细监测。〔市气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 

      (二)完善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体系 

      基于我市干旱灾害历史数据和农产品灾害风险精细化评估,建立精细到乡镇(街道)的干旱灾害风险区划。编制全市人工增雨抗旱服务作战图、周年服务一览表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应急、生态、水利、农业、林业、气象等部门的信息融合,建设规范管理、智能识别、科学指挥、精准作业、安全监管、效果评估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智慧指挥平台,提升指挥调度效率和区域协同水平。(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应急局、水利局、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 

      基于各部门需求和天气气候特点,优化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布局,推进增雨作业站点的标准化改造,配套建设相应的安防监控设施以及相关的气象观测设备。布设20套远程智能遥控地面暖云催化剂发生器,配套建设相关的气象观测设备。逐批淘汰落后和老旧装备,更新具有安全加密装置的6套地面火箭发射装置。(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资源规划局、林业局、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能力 

      应用物联网、电子围栏、智能识别等信息技术手段,加强运输车辆、作业站点等关键部位和场所的安全防护。对增雨火箭发射控制器进行全覆盖加密改造,提升作业装备安全防控能力。人工影响天气火箭弹存储、运输实现100%规范化。升级建设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系统,实现基础信息采集、弹药管理、监督检查、作业监控、空域管理、作业人员等信息化管理,形成安全标准的仓储管理。(市应急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泉州军分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科技创新能力 

      开展高山云雾物理特征观测试验研究,为人影数值模式提供本地化云滴、雨滴参数化方案,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和效果评估提供基础支撑。研究建立本地化冷、暖云催化作业概念模型、作业指标体系及效果评估方法。(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科协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联席会议的职能和作用,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强化部门合作和军地协同,全面加强对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安全监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要加强对本地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各级人工影响天气协调会议制度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财政投入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将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发展纳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大生态保护工程建设规划,将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建设工作经费和维持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需求部门应加大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经费投入,将每年所需经费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市财政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安全监管 

      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综合监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各部门加强火箭弹存储、运输、作业安保、人员审核、作业站点巡查和空域使用等环节中的安全监管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人工影响天气综合安全监管工作局面。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为公益性科普宣传的重要内容融入防灾减灾基地和科普场馆等建设内容。(市应急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科技局,市气象局,泉州军分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 

      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科技创新研究,着力攻关云水资源评估、作业监测指挥、效果检验评价等关键技术。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提升队伍素质。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劳动保护、人身意外伤害和公众责任保险等保障制度,落实津补贴政策,保障合理待遇。根据规定给予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表彰。(市气象局,市科技局、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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