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1-3000-2020-00106
    • 备注/文号:泉政办〔2020〕4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2-18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1-08 11:4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泉州市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17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市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效,推动建立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根据《福建省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福建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总体目标、整治重点、行动任务等工作要求,结合泉州市实际情况,现制定20202022年各年度工作方案。 

      一、2020年度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0年,开展全市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场所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安全。基本消除全市房屋结构的重大安全隐患,完成5类需重点鉴定存在一般安全隐患房屋的鉴定并分类处置到位。完成全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房屋排查信息录入,建立一楼一档台账。完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活动监管机制及网格化巡查机制,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启动四大工程,制定城市片区改造方案,出台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农房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开展自建房改为工业用房的调查摸底,组织违法建设百日大整治 

      (二)主要工作 

      1.全面消除房屋重大安全隐患。对已重点排查的四类场所、七类重点问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处置工作要在202012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区)(含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下同)实行闭环销号,县级房屋安全指挥部组织人员现场核实确认,并由各级责任单位验收签字,层层压实责任。 

      2.完成5类需重点鉴定存在一般安全隐患房屋的鉴定工作。完成两层及以上(夹层计入层数)钢结构房屋或者单台吊车起重量大于20t的门式刚架轻型钢结构厂房、擅自改变结构和功能布局的建筑、违法改扩建的建筑、擅自开挖地下空间的建筑及其他需要鉴定等5类存在一般安全隐患房屋的鉴定工作,鉴定为CD级的应在202012月底前分类处置到位。 

      3.做好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前期工作。依托专业机构研究制定系统建设方案,生成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4.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根据国务院、省上关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巩固我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效,在百日大整治基础上,开展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对农村自建房进行全面复核,在202012月底前完成用于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的核查。 

      5.建立健全房屋安全常态化管理机制。 

      1)完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活动监管机制。强化新建房屋手续审批、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管理,从源头杜绝新增隐患房屋。 

      2)建立网格化巡查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和巡查队伍,出台网格化巡查工作导则,以县为单位作为一个总网格,在行政管辖区域实行房屋安全网格化管理,全面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网格员巡查管理制度。 

      3)建立居住房屋租赁监管机制。出台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居住房屋出租管理,规范租赁当事人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6.开展房屋安全行业行风专项整治。严格执行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执业登记、合同备案、鉴定报告建档的程序。加强房屋鉴定机构管理,实行黑名单管理,限制违法违规的鉴定机构在泉州执业。组建房屋安全鉴定抽查专家组,对鉴定成果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持续规范房屋安全鉴定市场行为,提高鉴定工作质量。 

      7.组织实施四大工程 

      1)城市危房改造工程。结合十四五城市规划建设,中心市区及其他县(市、区)制定城市片区更新和危房改造计划,按照每年启动一批、完工一批、谋划一批的节奏,持续推进一批城市片区更新项目,改造、翻建一批城区危房。重点推进全市既定的32个片区〔其中,中心市区20个、其他县(市、区)12的改造。 

      2)规范农房建设工程。制定出台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规定,按照《泉州市村庄分类指引(试行)》《泉州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等技术指导文件,完成全市村庄分类工作和145个省级试点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提出规范农房建设的工作计划,不断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 

      3)工业厂房升级工程。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文件精神,推动工业企业退城入园转型升级。各县(市、区)对农村自建房用作工业厂房的工业企业进行摸底调查,摸清底数并建立台账。 

      4)历史两违处置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网格巡查制度,实行村居(社区)、乡镇(街道)、县(市、区)每月逐级汇总报送巡查情况记录,建立健全执法信息抄告移送和部门联动制度。组织违法建设百日大整治,强化三查一拆措施(排查摸底数、核查找问题、督查促整改、依法强拆违),对排查出来的违法建筑按照不漏一处”“一违一档,录入信息系统,按照应停尽停、应拆尽拆的要求进行处置,并实施清单管理、对账销号。 

      二、2021年度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1年,完成城区内既有建筑违法违规审批情况清查,建立房屋安全行业核查、健康绿码等常态化管理机制。深入开展生产经营和公共建筑房屋安全、钢结构厂房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复核工作,全面核查一楼一档房屋数据,实施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有序推进全市城市危房改造、规范农房建设、工业厂房升级、历史两违处置等四大工程 

      (二)主要工作 

      1.完成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各县(市、区)开展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对城区内的所有既有建筑,逐一清查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行业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由乡镇(街道)组织全面排查,将手续办理情况录入全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各部门对清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稳妥地推动落实整改,确保房屋安全。此项工作在20216月底前完成。 

      2.进一步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安全专项治理。坚持属地落实、行业督促两条线,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配合属地政府做好行业领域房屋安全专项治理,以县级为单位,建立本行业主管的用于生产经营和公共建筑房屋信息台账,共同督促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特别是要把改变使用功能和改变主体结构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列为重点治理对象。 

      3.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复核工作。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泉政办明传〔202051号),对全市行政村所有农村自建房屋,在百日大整治排查基础上开展全面复核,查缺补漏、纠偏纠错,特别是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已加固处置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进行重点复核。对农村撤人封房尚未有效处置非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督促进一步加快有效处置,确保不发生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 

      4.深化钢结构厂房专项整治。各县(市、区)要针对排查发现重大隐患的钢结构房屋,逐宗复核是否采取拆除、加固等有效处置措施,处置流程是否闭环销号。对未经正规设计施工、排查为一般安全隐患的两层及以上钢结构生产经营用房,逐宗复核鉴定报告以及是否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分类处置。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泉州台商投资区要组织钢结构专家技术力量,认真开展全面复核。各县(市、区)针对新建钢结构生产经营用房,要严格规范审批程序,坚决杜绝新的安全隐患。 

      5.全面复核一楼一档房屋数据。各县(市、区)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在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的房屋排查数据进行全面复核,对未经正规设计施工的人员密集场所要100%实地复核,确保房屋安全信息真实、完整。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提高房屋安全信息动态采集、录入质量,定期巡查辖区房屋安全情况,及时更新房屋安全信息。市级按照一定的比例,对乡镇(街道)进行全覆盖抽查,发现核查不严不实的,整村(社区)、整乡镇(街道)返工复查。 

      6.实施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基本完成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并启动数据录入等相关工作。 

      7.建立房屋安全常态化管理机制。 

      1)制定房屋结构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建立监测预警、专家判定、人员撤离、隔离管理、应急处置机制,预防和快速处置房屋结构安全隐患事故。 

      2)建立房屋安全行业核查机制。职能部门间实行房屋安全信息共享和加强处置工作的协同配合,生产经营、公共服务的审批许可,核查房屋结构的安全性。 

      3)建立房屋安全健康绿码制度。依托公安部门标准地址二维码门牌,与系统内房屋安全信息数据一一对应,建立房屋安全健康绿码基础数据,实现房屋安全身份识别。逐步建立房屋安全健康绿码制度,未取得安全健康绿码的房屋,要加强房屋安全核查,及时消除隐患,安全隐患未消除的不可用于生产经营出租。 

      4)落实房屋安全目标责任制度。将房屋安全管理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严格问效问责。 

      8.有序推进四大工程 

      1)城市危房改造工程。中心市区及其他县(市、区)按照城市片区更新和危房改造计划,推进一批城市片区更新项目,改造、翻建一批城区危房。各地要结合实际、创新思路,通过产权保全、面积公证、货币补偿、产权置换、提供过渡等形式,对城市零星危房提前收储、提前拆除,消除房屋安全隐患。 

      2)规范农房建设工程。基本完成市试点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各县(市、区)要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031号)要求,组织辖区所有乡镇全面建立农房建设审批窗口,实现一窗收件、一站服务、一次审批,完善建房联审联批制度,加强农房建设审查,严格用地建房全程管理,全面落实宅基地申请实地审查、批准后实地丈量批放、住宅建成后实地核查三到场要求,实行带图审批,加强村庄风貌管控。落实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提醒制度和竣工验收制度,强化农村建筑工匠队伍管理,在施工关键环节进行现场巡查和指导,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3)工业厂房升级工程。各县(市、区)制定专项改造计划,对城镇及周边未入园的工业企业厂房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明确退城入园名单,鼓励优势企业入园发展,分类推进企业限期搬迁。对条件成熟且属于政府主导成片改造的城区工业用地,抓紧启动实施改造。各级技改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退城入园技术改造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4)历史两违处置工程。组织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自然保护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非法侵占河湖两违整治等4大攻坚战。根据《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和《泉州市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认定及分类处置的指导意见》(泉委办发〔201416号),按照先安全、后处置的原则,结合土地管理、城乡规划和房屋结构安全等情况,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提出合法性分类处置的意见,并争取省上的政策支持,依法、公正、公开开展整治,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三、2022年度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2年,完成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实施房屋动态监测和安全预警试点;推动房屋安全健康绿码全覆盖,强化健康绿码运用;进一步健全房屋安全常态化管理制度,实现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持续推动实施四大工程 

      (二)主要工作 

      1.全面落实房屋安全健康绿码实现既有建筑房屋安全健康绿码全覆盖和房屋安全身份智能识别。加快推动各行业对房屋安全健康绿码的应用,切实推动房屋安全信息共享、隐患共防共治。 

      2.实现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衔接省上房屋安全管理立法进程,及时制定《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探索建立房屋强制鉴定制度,实施房屋安全定期体检,实现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 

      3.试行房屋安全监测预警。坚持试点先行,对人员密集场所、老旧小区、多层钢结构房屋等重点对象进行房屋动态监测和安全预警试点。 

      4.继续推进四大工程按照年度计划,继续推进城市危房改造、规范农房建设、工业厂房升级、历史两违处置等四大工程,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房屋安全指挥部综合协调组牵头组织开展全市房屋结构安全专项三年行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担任专项行动总指挥,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协调落实,由各级住建部门牵头,会同教育、工信、民族宗教、公安、民政、资源规划、农业农村、卫健、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及时协调推进专项行动相关工作,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效推进。 

      (二)强化职责分工。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各县级政府承担属地监管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承担房屋安全的行业监管职责。乡镇(街道)作为辖区范围内城乡房屋结构安全治理行动的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推动落实专项治理行动。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作为房屋安全的直接责任人,负责配合开展房屋结构安全自查自纠、主动落实隐患房屋整改整治的责任。 

      (三)落实要素保障。各县(市、区)要落实相关人员、经费保障,各级财政部门将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要定期组织对专业干部、基层干部的业务培训,鼓励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建筑企业加快房屋鉴定、加固、监测专业人才培养。住建部门要建立房屋安全专家名录库,并及时公布、动态管理,为全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要强化对鉴定机构的监管,规范鉴定市场,提高安全性鉴定报告质量,确保鉴定结果真实、可靠、准确;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工作。 

      (四)做好督促指导。各行业监管部门要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房屋安全纳入行业生产安全监管范畴,强化监管,并制定行业领域内房屋安全隐患分类处置政策,指导督促属地加快推进房屋安全隐患依法有效处置。各级各部门要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严格问效问责。 

      (五)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广泛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引导群众参与。宣传、住建部门要系统开展房屋安全科普宣教,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加强舆论引导,提高公众对房屋安全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社会共识,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附件:泉州市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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