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QZ00101-3000-2020-00102 | 主题分类 |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
发布机构 |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泉政办明传〔2020〕55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0-12-14 | ||
标 题: |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福建自贸试验区第八批可复制创新成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福建自贸试验区第八批可复制创新成果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泉州市落实福建自贸试验区第八批创新成果复制推广任务分工表》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与省牵头责任单位的沟通对接,对覆盖我市的23项创新成果逐项明确具体措施、时间节点、责任人,确保落实到位;推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市商务局沟通,确保复制推广实效。市商务局要加强与省自贸办的沟通联系,牵头做好协调、汇总、分析、总结工作,力争取得更好的复制推广成效。
附件:泉州市落实福建自贸试验区第八批创新成果复制推广任务分工表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