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1-3000-2020-00102
- 备注/文号:泉政办明传〔2020〕5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2-1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泉州市落实福建自贸试验区第八批创新成果复制推广任务分工表》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与省牵头责任单位的沟通对接,对覆盖我市的23项创新成果逐项明确具体措施、时间节点、责任人,确保落实到位;推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市商务局沟通,确保复制推广实效。市商务局要加强与省自贸办的沟通联系,牵头做好协调、汇总、分析、总结工作,力争取得更好的复制推广成效。
附件:泉州市落实福建自贸试验区第八批创新成果复制推广任务分工表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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