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1-3000-2020-00082
- 备注/文号:泉政人〔2020〕2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0-2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下列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决定:
陈君伟同志的泉州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郑洪波同志的泉州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柳金盾同志的泉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陈少贤同志的泉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政委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郑为太同志的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局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龚时荣同志的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蔡永忠同志的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廖道彬同志的泉州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张华林同志的泉州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林鹏同志的泉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19年9月起计算。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