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1-3000-2019-00042
- 备注/文号:泉政人〔2019〕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0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鉴于下列同志已到达退休年龄,经研究决定:
免去庄一平同志泉州市财政局副调研员职务,退休;
免去许金城同志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职务,退休。
退休费自本文下达之日的下个月起执行。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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