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1-3000-2018-00148
    • 备注/文号:泉政函〔2018〕16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2-27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报告
    时间:2019-01-17 16:53

        2018年,泉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闽委发〔201626号)和《泉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泉委发〔20179号),围绕中心、锐意改革,加强政府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全面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我市建设创新、智造、海丝、美丽、幸福的现代化泉州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18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情况 

       (一)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意识能力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法治思想认识。调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泉政办〔201837号)和《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分工方案〉的通知》(泉委办〔20181号),统筹推进全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委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就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各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同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穿到政府决策和执行的全过程。 

      2.强化培训教育,夯实法制工作基础。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依法行政教育、法律知识等纳入市政府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培训内容。加强法制工作机构人员培训,举办1期法制工作人员的专题培训班,2期政府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 

      3.加大普法力度,营造依法行政氛围。围绕创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工作目标,全力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出台实施意见,制定考评标准,探索引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市民参与考评,有力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重点抓好宪法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省率先开展宪法八进活动,营造浓厚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氛围。扎实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法治文化阵地精品化、主题化、规模化发展,全市法治文化阵地达131个。继续深入推进百千万计划落实,大力开展新媒体法雨行动,今年来,全市累计开展普法活动9105场,惠及群众逾千万人次。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 

      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统筹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我市印发《泉州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方案》(泉委办〔201889号),以建设一流营商环境、营造良好便民便企惠民惠企办事创业环境为目的,从全面落实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八方面提出提升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34项改革举措和23项目标任务,并结合我市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有泉州特色、针对性较强的改革措施。 

      2)动态调整优化部门权责清单。2018年来,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机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调整46个市直部门权责事项410项,其中,取消事项18项,下放事项7项。目前,市、县、乡三级政府部门权责事项97185项(其中市级保留6053项),有效确保了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积极探索部门三定规定与权责清单有机衔接机制,推动部门依清单履职尽责,将权责清单逐步打造成政府部门履职清单。 

      3)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指导泉州台商投资区率先制定改革试点方案,按程序上报省政府。积极推动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组建行政审批机构,将各部门现有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向新组建的行政审批机构集中,实现一颗印章管审批,原审批部门不再行使审批权,业务重点转移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构建宽进严管的市场监管格局。 

      4)深化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结合市行政服务中心搬迁,对标厦门、福州等先进城市,按照能进则进、应进必进原则,在原有进驻单位基础上,推动医保、社保、电信、广电等与企业群众办事紧密相关的30个服务机构进驻,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目前,市行政服务中心共进驻92个单位、1090项审批服务事项,初步建成进驻事项齐全的一门式综合政务大厅,基本实现企业群众进一个门、把事办成 

      5)多措并举推进减税降费。一是出台《泉州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关于进一步降低成本减轻负担促进实体经济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企减办〔20182号),切实落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各项措施。目前,共为企业减轻负担36.84亿元;二是落实中央和省减税降费政策,切实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共减轻企业税收负担22.30亿元、非税收入负担3.51亿元;三是完善企业融资担保,加大企业信贷支持,共降低企业融资成本3.26亿元;四是从工伤保险、医保、企业人工成本、稳岗补贴、住房公积金等方面合理降低企业五险一金负担5.41亿元;五是进一步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范围和规模,落实一般工商业降价,降低企业用电费用,降低企业用气成本,降低企业用地成本2.36亿元。 

      2.开展承接和落实地方立法权的各项工作 

      一是开展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做好《泉州市晋江、洛阳江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审查工作,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已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议案。二是根据市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安排,今年共确定5个市政府规章立法项目。三是目前正审查《泉州市老字号促进保护办法》。四是构建立法咨询专家库,向社会各界选聘51名立法咨询专家,吸纳专家智慧助推立法工作。五是开展以移风易俗为主的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调研工作。 

      3.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一是2018年来,市法制办共审查拟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102件,出具法律审核意见51份,有效确保了我市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与政策及上级法律规章的法制统一。二是按进度完成范性文件年度和专项清理工作。20184月,下发《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2018年度到期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1850号),目前正梳理各责任单位的清理意见;同时,共清理出涉及证明事项665项,下阶段按照司法部要求将继续做好清理工作。三是做好地方法规、规章的法律意见征求工作。配合做好《福建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及《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草案)》等10份文件的法律意见征求工作,及时汇总各方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向上级政府反馈。四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2018年来,我市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共对各县(市、区)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备案材料320份进行审查;同时,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送95份规范性文件备案材料。 

      4.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若干规定》(泉政〔20175号),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继续落实邀请人大常委会、政协领导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积极构建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之前,听取法制机构的审查意见,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2018年以来,市法制办参与审查领导批示件、行政合同、PPP合同69件,出具51件法律意见,较好地确保了市政府决策的合法性。 

      5.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完善依法行政与检察监督工作互动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二是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印发《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泉委发〔201819号),并抓好落实。三是继续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核和发放工作。全年共审核发放执法证件1128本,不断创新考试方式,以机考方式代替纸质考试,组织全市城市行政执法系统综合和专业考试。 

      (三)打造服务新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坚持分类处理,大力推进法治信访印发《泉州市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方案》(泉信联办〔20185号),明确攻坚战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成立泉州市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领导小组,下设房地产、集资融资、三农、环保等九个专项工作小组。通过召开工作部署会、推进会、实地督查、定期分析通报等形式,推进攻坚战有序开展。全市已排查重点领域信访问题56件、已基本化解52件;重点群体26个、已基本化解20件;重点人员100人,其中,进京到非接待场所50人、已稳控48人,长期重复信访77人、已息访61人;全市共交办信访积案95件,已全部息诉息访。 

      2.着力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建立健全信访违法行为依法处置长效机制。我市开展信访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经验做法作为全国全省的典型,被中央信访联席会议和省联席办发文推广。在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行动中,全市共刑事立案24件、作出刑事判决7件。 

      3.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着眼满足群众新期待,构建更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优化提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打造“1+3+N”的大调解工作新格局。深化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建设,打造人民调解中心升级版,探索将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与人民调解中心集中整合办公。加强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打造调解员专家型品牌。积极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探索开展访调对接工作,推动人民调解柔性化解信访矛盾。探索泉州特色上枫桥模式,联合相关部门成立全国首家海上矛盾纠纷调处中心。2018年来,全市各级调委会受理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7108件,调解成功17047件,成功率99.6%。严格规范特殊人群教育管控,定期集中开展教育活动,防止脱、漏管现象发生。积极推进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总结形成具有泉州特色的建设模式。 

      4.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18年来,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9件,其中,受理86件,不予受理22件,告知或移送11件,均不存在无正当理由拒不受理的情况。案件类型涉及劳动、公安、土地、房产、山林、建设、规划、拆迁补偿安置、工商、食品药品、质监、安全生产、环保、财政、物价、计生、信息公开等多个范畴。共审结79件,其中,维持30件,撤销3件,确认违法3件,责令履行2件,调解3件,驳回26件,终止12件(经和解调解,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而终止)。通过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有力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 

      5.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2018年来,直接承办市政府为被告的应诉案件73件(包括一审、二审、再审)。应诉人员克服异地审理的困难,精心准备答辩和证据材料,准时出庭应诉,积极主动与法院沟通联系,促使案件得到公正的解决。 

      (四)加强法制监督,切实规范行政行为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严格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办理流程,规范受理、交办、承办和答复等环节,提高答复质量。 

      2.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综合协调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与实效。自觉接受行政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和舆论监督的渠道。坚持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向政协通报的工作机制,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和意见。 

      3.坚持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每年年初,市政府都制定当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和绩效评估察访核验评分细则,明确任务、提出措施,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并加强监督检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每年第一季度前,定期向省政府、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通过中国泉州网站向社会公开。每年年底,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定期向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4.强化检查考评。将依法行政作为全市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之一,细化考评细则,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情况开展定期督查、专项督查,将平时督查检查与年底考评相结合,监督各级各部门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二、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从总体上看,我市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成效显著,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够理想。外聘律师对政府行政流程、政府处理事务的工作思维不熟悉,对相关政策规定深入理解不够,提供的咨询意见灵活性不够。另外,有些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因涉及保密或考虑社会影响,并不适宜由外聘律师在前期介入商讨。 

      (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缺乏主动性。个别单位未能做到主动及时报送备案,削弱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实效性。 

      (三)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有待加强。在实际工作中主要体现在人员、经费、装备有限,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少,能力有待提高。 

      (四)行政执法手段单一、缺少强制措施。现行的许多行政法律法规未赋予行政机关强制执法手段,对于违法行为,即使行政机关做出了处罚决定,当事人如不主动履行,行政机关只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导致执法案件时间跨度长,执法目的难以实现。 

      (五)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还不高。个别行政机关对于行政诉讼案件,未及时答辩;同时,行政应诉工作人员应诉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仍存在仅派律师出庭应诉的情形,落实司法建议流于形式。 

      三、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19年,我市将严格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致力打造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紧抓观念转变,持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一是继续贯彻落实《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泉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部署要求,对有关的制度和措施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到单位到责任人,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二是建立完善的绩效考评制度。按照省上统一部署,探索建立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成效的指标考核机制,增强政府绩效考核中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刚性内容和问责力度。 

      (二)紧抓源头治理,健全完善制度建设。用好地方立法权,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继续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三)紧抓公平公正,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根据公布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使职权,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加快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和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为。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 

      (四)紧抓刚性制约,构建全面有力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发挥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作用,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进一步深化落实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机制。 

      (五)紧抓统筹协调,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大力构建“1+3+N”的大调解工作体系。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的主渠道作用,切实依法履行职责,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申请得到及时受理,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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