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1-0100-2016-00113
- 备注/文号:泉政办网传〔2016〕2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7-0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统筹指导中心市区旧厂房改造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泉州市旧厂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康 涛 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陈灿辉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永宁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吴友才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林晋炼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廖良结 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吕 刚 市发改委主任
李清景 市财政局局长
赖开族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钟文成 市住建局局长
黄世清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乡规划局,负责中心市区旧厂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审核、转报工作,负责有关会务、办文、检查督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永宁副市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城乡规划局黄世清局长兼任,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城乡规划局分管领导为办公室成员。
领导小组成员随工作变更而自然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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