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1-0100-2016-00030
- 备注/文号:泉政办网传〔2016〕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2-18
鲤城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确保古城保护发展工作持续有序顺利推进,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泉州古城保护发展工作协调组(以下简称“协调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组 长:康 涛 市人民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张永宁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黄阳春 鲤城区人民政府区长
成 员:郑国防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上官春安 市委统战部调研员
廖良结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任秀斌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惠萍 市住建局副局长
黄世清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刘克华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林谋雄 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副调研员
李伯群 市行政执法局局长
出宝阳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孙少磊 市旅游局副局长
刘海祥 市国资委副主任
林启荣 市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
陈锦标 泉州古城发展公司负责人
黄团峰 市行政执法局台商投资区分局政委
陈财水 鲤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协调组”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泉州古城保护发展规划建设、资金筹集、规范化管理、政策制定等重大工作;研究解决涉及古城保护整治、产业规划发展、运作体制机制等重要事项。
二、关于“协调组”下设机构及其工作职责
“协调组”下设办公室、政策研究小组、规划工作小组、宣传工作小组、文化民俗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小组、资金筹措工作小组、培训与社区营造工作小组、动迁产权协调工作小组等8个工作机构,工作人员根据需要从市、区有关部门抽调。
(一)办公室:日常工作依托在泉州古城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古城保护发展日常工作;跟踪了解工作进展,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检查督促协调组部署工作的落实。办公室主任由李伯群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郑国防、上官春安、刘克华、任秀斌、陈财水、陈锦标、黄团峰同志担任。
(二)政策研究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古城保护课题调研及相关政策研究,组长由李伯群同志兼任,副组长由林峰毅(市廉租住房与公房管理所所长)担任。
(三)规划工作小组:负责古城规划编制、规划指导和项目策划等工作,组长由刘克华同志兼任。
(四)宣传工作小组:负责古城保护发展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组长由郑国防同志兼任。
(五)文化民俗与对外交流合作工作小组:负责古城文化民俗等挖掘整理以及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长由上官春安同志兼任,副组长由许晓松(市方志委副主任)担任。
(六)资金筹集工作小组:负责资金筹集和设立古城基金等相关金融工作,组长由任秀斌同志兼任。
(七)培训与社区营造工作小组:负责社区营造和居民组织发动工作,组长由陈财水同志兼任。
(八)动迁产权协调工作小组:负责动迁及产权分析的协调动员和组织工作,组长由陈财水同志兼任。
此外,鉴于古城保护与发展工作涉及面广、技术性强、意义重大、社会关注,为充分汇聚各方智慧,待“协调组”成立后,将适时聘请闽南建筑、文史方面的知名专家学者,组成古城保护发展专家咨询小组,提供更多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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