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1-3000-2014-00131
- 备注/文号:泉政办函〔2014〕4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4-09-30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
泉州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泉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泉政办〔2007〕171号)精神,因工作需要,决定自发文之日起启用“泉州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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