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1-1200-2022-00119
    • 备注/文号:泉政文〔2022〕6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23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泉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3-01-10 10:4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以下简称《纲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22〕28号)及省部合作联席会议精神,推动泉州气象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把新发展理念贯穿气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提升气象保障服务“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泉州篇章提供坚强气象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更加适应新发展阶段泉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更高水平现代气象业务体系,气象软硬实力更加全面协调发展。气象保护生命安全、赋能生产发展、促进生活富裕、服务生态良好的支持保障能力稳步提升,气象景观、茶叶、海洋、水利水电等“一县一品”海丝特色气象服务品牌逐步建立。在“数字气象”示范区、“海上福建”气象保障样板区、“清新福建”生态气象典范区和两岸气象融合发展先行区建设进程中走在前、作表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到2035年,建成高效融合的现代气象业务、服务、科技创新和管理体系,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水平显著提升,气象服务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在全省率先形成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

      二、主要任务

      (一)增强气象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1.加强气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落实泉州市和福建省气象科技发展规划,聚焦本地天气系统机理和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开展九仙山综合气象野外观测试验,强化数值预报模式产品、多雷达协同观测和融合分析应用。聚焦智能数字预报和重点领域气象服务技术研究,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与气象深度融合应用,研发趋利避害并重的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技术,提升智慧气象科技支撑能力。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气象局,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完善气象科技创新机制建设。支持开展气象科学研究,将气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纳入市级科技重大项目。开展多学科交叉融合创新,气象与海洋、旅游、农业等部门及高校、科研院所之间加强跨部门联合科技创新。健全团队攻关模式,激发气象科研创新活力。推进气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加强科技成果的技术集成和推广示范。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科技局、海洋渔业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

      3.建设精密气象监测系统。优化完善地面气象观测站网,滚动更新升级自动气象站,在气象灾害风险隐患点和高发易发区域增补气象观测站点和观测要素。持续开展X波段天气雷达组网建设,提高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系统捕捉能力。推进九仙山、崇武综合观测试验基地建设,布设多类型地基遥感设备,开展大气立体风、温、湿、水凝物垂直廓线精细化观测。加强专业气象观测,加密建设水文气象、海洋气象、生态气象等探测设施,将城市气象观测设备纳入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业、渔业等特色产业的智能观测。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资源规划局、水利局、应急局、农业农村局、海洋渔业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构建精准气象预报系统。推进数字智能预报订正应用技术研发,依托国、省智能网格预报业务体系,建立本地化无缝隙、全覆盖、精准化的气象预报业务,实现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精细天气,提前1小时精准预警局地强天气。发展基于多源数据的灾害性天气识别预警技术,重点发展多源实况数据融合三维分析、局地强降水主客观融合订正、灾害风险影响预报等算法技术,建立协同、智能、高效的气象综合预报预警平台。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发展精细气象服务系统。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建立灾害性天气自动监测预警、中短期智能预报、人机交互、上下协同的市、县预报预警业务体系。发展自动感知、智能制作、精准供给的智慧气象服务技术,重点研发气象数据可视化、行业影响评估、数字预警智能传播等技术。探索打造面向多行业的气象服务支撑平台,促进气象信息全领域高效应用。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打造气象信息支撑系统。升级迭代气象信息基础设施,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强化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的安全保障。在确保气象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推进气象信息在政务云平台汇聚共享,气象预警信息接入数字化应急管理体系,实现气象数据跨部门融合应用。完善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实现数据资源全流程监管。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数字办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7.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健全分灾种、分重点行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完善极端天气和重大风险研判预警机制。推进智能数字预报与影响预报、风险预警的有机衔接,提高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流域区域洪涝、城市内涝、森林火灾等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开展多尺度灾害性、极端性、高影响天气以及重大气候事件的客观化、概率化预报预警能力建设。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资源规划局、住建局、水利局、应急局、农业农村局、海洋渔业局、林业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进一步压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气象灾害防御责任,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自然灾害防治、应急管理、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和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建立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和社会响应机制。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和再传播制度,加强预警信息传播机制研究。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资源规划局、住建局、教育局、文旅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水平。开展精细化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建立分灾种、全流程、全覆盖的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数据库,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和设施建设。健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制度,气象预警融入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动5G、小区广播等技术在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中的应用。广播、电视等各类媒介平台应及时、准确、无偿播发或刊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电信业务经营者配合及时、准确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加强气象科普宣传教育,强化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提升社会公众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文旅局,市科协,市通信发展管理办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强化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综合监管”的工作机制,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监测、指挥、作业、科研、安全管理等五大能力建设,发展安全高效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技术,配备高性能新型作业装备,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重大活动保障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

      责任单位: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气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11.提升“数字气象”保障水平。完善“泉天精采”数字气象平台,发展平台化、生态化、智能化的气象大数据应用支撑技术,推动数字气象在公共服务、政务服务、城市运行管理、乡村振兴、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等领域深度融入,实现气象服务资源数字化供给和网络化服务。推进数字气象在安溪省级数字乡村试点县和晋江数字城市建设领域引领示范。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资源规划局、文旅局、数字办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提升“海上泉州”气象保障水平。加强海洋气象资料获取,提升重要港湾中海雾和大风精密监测能力,推进滨海重大工程、重点港口码头、远洋船舶、海上大型风电、海上牧场等气象观测设备搭载,推动浮标、海上桩基、航标等海上基础设施共享共用。加强海洋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提升渔业捕捞、海上牧场、滨海旅游、海上搜救、临港工业、海上重点工程等精细化气象保障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海洋渔业局、工信局、文旅局、交通运输局,泉州海事局、泉州港口发展中心、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提升乡村振兴气象保障水平。实施气象为农服务提质增效行动,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农业生产、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乡村振兴重点领域。提升农业生产全过程气象灾害精细化预报能力,强化茶叶、芦柑等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实现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全覆盖。充分利用气候条件指导农业生产和农业结构调整,加强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文旅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提升交通气象保障水平。完善交通专业气象观测站网布局,打造现代综合交通气象服务平台,开展分灾种、分路段、分航道、分铁路线路的精细化交通气象服务。围绕交通安全,气象、交通等部门建立工作协作机制,联合制定恶劣天气预报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实现气象监测预警与交管指挥的深度融合。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交通运输局,泉州海事局、泉州港口发展中心、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提升“两岸融合”气象保障水平。积极服务在泉台胞台企,为两岸创新创业交流和民间交流活动提供气象保障。提升南安“两溪一湾”、山美水库等水利水电气象服务能力,强化晋江流域泉金供水气象保障服务。持续推进泉金客运航线气象服务。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委台港澳办,市水利局,泉州海事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人民美好生活气象服务供给

      16.加强公共气象服务供给。建立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制度,加强气象服务信息传播渠道建设,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地方政务新媒体,实现各类媒体气象信息全接入,推进基础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将气象服务全面接入智慧城市,探索建立保障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防洪排涝、交通出行等智能管理的气象服务系统。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建立气象科普传播矩阵,提高气象科普的深度和广度。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应急局、数字办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加强高品质生活气象服务供给。开展个性化、定制化气象服务,实现基于任意位置、智能感知、智能制作、精准供给的分众化智慧气象服务前台。研发趋利增值型旅游气象服务产品,开展高山、滨海等特色气象景观服务。强化健康气象服务,气象会同卫健部门建立疾病气象风险预测模型并及时发布风险预警提示。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文旅局、卫健委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清新福建”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

      18.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和温室气体监测能力建设,开展气候变化对戴云山脉、晋江流域等敏感区域影响的监测和评价。强化气候变化对粮食安全、水安全、生态安全、交通安全、能源安全等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完善城市防洪排水设计、通风廊道规划、热岛效应评估等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工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强化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围绕国家生态市和美丽泉州,完善泉州“山海”特色生态气象观测系统。聚焦“生态效益”,挖掘“中国天然氧吧”“清新福建?气候福地”等气候品牌价值,深入推进茶叶等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共建共享风能、太阳能观测站网,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规划、选址、建设、运行、调度等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推动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持续推进以德化县为代表的云海、雨雾凇高山气象景观特色旅游气象服务。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文旅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气象保障。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气象保障能力建设,提升生态气象监测评估能力。利用气象卫星和雷达遥感等手段支撑火情实时监测,加强森林火险气象预报预警。加强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重污染天气潜势预报预警,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及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服务。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建设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

      21.加强气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气象科技人员申报省、市级高层次人才计划(项目),将气象纳入各级政府创新团队、专家库选拔专业领域。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结合、培养与引进并重,加大青年科研人才培养和推送力度,培养造就一批气象首席专家和创新团队,加快形成气象高层次人才梯队。加快实施“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为气象部门吸引更多的人才,加快气象创新人才高地建设。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气象局,市科技局、人社局、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2.优化气象人才发展环境。建立健全人才与创新团队激励保障机制,加大人才培养资金投入,构建以创新能力、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将气象部门教育培训纳入地方人才培养培训体系。支持气象部门与高校、科研院所、上级业务部门等加强合作交流。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在气象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加强人才服务和情感关怀,开展人才创新成果和科技人才先进事迹宣传,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气象局,市科技局、人社局、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级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将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细化工作落实措施,优化工作推进机制,落实好气象设施用地等要素保障,加强对《纲要》实施情况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开展试点示范,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统筹规划。各地要科学实施气象设施布局和建设规划,推进气象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开放共享。深化气象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气象服务供需适配、主体多元。建立相关行业气象统筹发展体制机制,将各部门各行业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气象观测网络,由气象部门实行统一规划和监督协调。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资金保障。进一步落实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加大气象事业发展资金投入力度,建立气象领域可持续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支持项目的立项和实施,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将气象现代化项目建设与建成后运行维持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法治建设。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加强防雷、升放气球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联合监管。推动完善气象法律法规体系。强化气象标准制修订和应用。构建气象“数字监管”业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司法局、资源规划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