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1-1200-2020-00123
- 备注/文号:泉政办〔2020〕4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2-31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1-26 15:0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泉州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原《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8〕95号)同时废止。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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