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1-1200-2020-00027
- 备注/文号:泉政办〔2020〕1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0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上报的取消定点屠宰资格的部分牲畜屠宰场(点)名单(泉农〔2020〕8号)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泉州市取消定点屠宰资格的部分牲畜屠宰场(点)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南安市要依法关闭上述屠宰场(点),及时收回被取消定点屠宰资格的屠宰场(点)的标牌和证章,并将原牲畜定点屠宰场(点)的屠宰户有序引导到邻近牲畜定点屠宰场(点)屠宰。
附件:泉州市取消部分牲畜屠宰场(点)定点屠宰资格名单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4日
附件
泉州市取消部分牲畜屠宰场(点)
一、南安市联兴牲畜屠宰有限公司(定点代码A09050701)
二、南安市石井镇益民牲畜定点屠宰场(定点代码B090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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