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1-0300-2022-00106
- 备注/文号:泉政函〔2022〕9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24
你局《关于批准洛江区350501-20-J-15等3宗地块控规图则的请示》(泉资规文〔2022〕22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洛江区350501-20-J-15等3宗地块控规图则方案。
二、原则同意洛江区350501-20-J-15等3宗地块的主要规划指标,分别为:
(一)350501-20-J-15:用地面积为371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2.5。
(二)350501-20-J-16:用地面积为813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2.5。
(三)350501-20-C-57~350501-20-C-64:
1.C-57:用地面积为3020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1且≤3.0。
2.C-58:用地面积为979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1且≤3.0。
3.C-59:用地面积为5857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
4.C-60:用地面积为1460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
5.C-61:用地面积为2784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1且≤3.0。
6.C-62:用地面积为4607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1且≤3.0。
7.C-63:用地面积为773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
8.C-64:用地面积为1635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
三、请你局做好控规图则的公告等相关工作,并将此次图则纳入正在编制的《洛江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今后地块的规划建设应严格按照地块图则要求进行控制。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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